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三节

    丁小齐。

    这是一个在守卫人世界里毫无名气、甚至可以说默默无闻的名字,但冯斯碰巧知道他,而且还和他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贵州的山村里,那是冯斯作为天选者第一次出现在守卫人们的公开视线中。在一大群守卫人当中,丁小齐穿着民警的服饰,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那场惊心动魄的篮球馆事件中。丁小齐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守卫人,告诉了冯斯敌人的目的是刘岂凡,并且告诉了他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不过在此之前,冯斯狠狠一头撞在他身上,把他的肋骨都撞断了好几根。事件平息后,丁小齐也不知所踪,冯斯很快忘记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瘦瘦的年轻人。

    “我还记得他,丁小齐,”冯斯说,“他好像和我说过,你们家族也是一个势力并不大的小家族,而且碰巧就在‘老祖宗’所在的那片贵州山区。可是,你说我害死了他,是因为什么?难道是他被我撞伤之后……”

    男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受伤之后的第三天,我哥哥离开北京,飞回贵州,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已经受了很重很重的致命伤。他中了别人的埋伏。”

    “所以你怪在我身上?”冯斯问。

    “不怪你还能怪谁?”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我哥哥的蠹痕能让他自个儿到处乱闪,虽然不如那个叫王璐的可以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那么厉害,但是用来逃命最好用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你让他受了重伤,他怎么会逃不掉?你明明知道的,你当时完全可以不去伤他,而且他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你,也根本不会受伤。”

    男孩嘴里的“到处乱闪”“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指的是丁小齐和王璐的蠹痕。丁小齐可以在蠹痕范围内瞬间移动自身,王璐则强得多,可以移动蠹痕内所有的物体。

    冯斯的目光黯淡了下去:“你说得对,其实他并不算是有恶意,只是我当时……心情不太好,也看出他不想要我死,所以想拿他出出气。对不起,他原本不应该受伤,那是我的错,确确实实是我的错。”

    冯斯双手抱着头,心里一阵阵地后悔。丁小齐在守卫人世界里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的死,对于范量宇王璐等人来说,或许还不如死一只蚂蚁。但对冯斯而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却因为他一时的冲动戾气而失去了生命。

    失去生命。无论已经在魔王的世界里见到过多少次血腥的死亡,这种事还是始终让冯斯感到不舒服,更别提自己是造成丁小齐死亡的重要间接原因。那个和和气气的、喜欢说两句笑话的年轻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亲人面前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看着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小男孩,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丁骞,张骞出使西域的骞。”男孩回答。

    冯斯走到丁骞身前,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诚恳地说:“丁骞,你听我说,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丁小齐,对不起你和你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让你杀死我,抱歉我做不到这一点。”

    “我明白的,”丁骞咬着嘴唇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你,我以为你是天选者,我的刀肯定伤不了你,就是想吓吓你,没想到你那么……那么……”

    “那么没用是吧?”冯斯说,“我本来就是个没用的天选者。不过你那一刀的确够狠的,要不是我打架经验还算丰富,说不定真被你一刀开膛了。话说回来了,我也不太了解一个守卫人家族里的成员应当有什么样的生活,但你看起来也不过就十岁上下吧?不需要上学或者练武什么的吗?”

    “本来是需要的,但我的家族已经没有了。”丁骞低声回答。

    “没有了?怎么回事?”

    “我的家族原本就很弱,一直悄悄躲在大山里,过着山里人种田砍柴的生活,很少和其他守卫人打交道。就是自从去年你被发现之后,族长、就是家族里的一位叔公开始不甘心就这样一直躲着,他也想要出去做点事,至于是真的想要帮忙还是想要借机捞一把,那就不知道了。我哥哥一直反对,也没有什么用。”丁骞撇撇嘴,显得对这位族长颇为不屑。

    “你们家族原本就一直在贵州山区吗?”冯斯问。

    “不是,听说最早是得罪了另外一个家族,因为惹不起,从北京逃到贵州的。”

    “难怪你的口音不像西南那一片的,倒像是北方人。所以,这位族长让你们的家族重新出山,然后……你们遇到麻烦了?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冯斯问。

    “我也不知道,我的附脑到现在还没有觉醒过,没法儿注意到别人的力量,”丁骞说,“总之是在一天晚上……一天晚上……一天晚上……”

    丁骞的神情又是愤恨又是恐惧,看来情绪似乎又要激动起来,冯斯连忙按住他的肩膀,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下:“别想那天晚上的事了。放松点儿,放松。深呼吸。”

    丁骞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慢平静下来。冯斯看着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家族不会出山,也就不会招致灭族。所以你把这笔账也算到我头上了,是么?”

    “我也知道这么想不大对,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丁骞低垂着头,“我什么也不会,附脑也从来用不上。现在家族只剩我一个人了,那一天正好我翻山去另一个村子上学,遇上大雨没法回来,在校长家留宿了一夜,结果捡了一条命。”

    “你已经无家可归了?”冯斯问。

    “差不多算吧,”丁骞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我们家族的那起案子被做成了山体滑坡的样子,整个村子都被毁了,政府的福利院收养了我。我在里面呆不惯,就跑出来啦。”

    “然后你就跑来杀我出气……”冯斯苦笑一声。总算弄明白了这个孩子的来龙去脉,他却仍然不知道该拿对方如何是好。他并不喜欢孩子,也不熟悉应当如何与小孩交流,如果是在过去,假如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跑来找他的麻烦,他说不定会一脚把对方踢出门去拉倒。

    然而,他对丁小齐的死的确抱有深深的内疚。伤害丁小齐是一个毫无必要、完全只是用来泄愤的行为,但这样的泄愤却导致了对方的死亡。他不能欺骗自己说这件事与他无关。那么,面对着整个丁氏家族唯一的幸存者,他该怎么办呢?

    “你还打算杀我吗?”冯斯问。

    丁骞眼神有些呆滞地摇摇头:“杀了你,死掉的那些人也回不来。算了。我走了。”

    他站起身来,走向门口,冯斯伸手拦住了他:“你去哪儿?”

    “不知道,到处乱走吧,”丁骞说,“我虽然还小,怎么也是个守卫人,死不了。”

    “我知道,你居然能孤身一人从贵州来到北京,并且找到我的住处,确实比很多成年人都强得多。但是,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没有身份证,连住旅馆都不行,离开这里也只能流落街头。”冯斯说。

    “那倒是无所谓,习惯了。”丁骞极力做出年少老成的样子。

    冯斯喉头蠕动了一下。他想要留下丁骞,让丁骞就在这里暂住,如同将近一年前收留关雪樱时那样。然而,关雪樱是住在宁章闻家,原本不会和他朝夕相处;何况关雪樱已经接近成年,性情也文静,和一个十岁的有本事独自一人从贵州流浪到北京的小男孩还是有着巨大的差别。稍一犹豫间,丁骞已经打开门走了出去。但他的脚踩到了地上一块冯斯刚才没有清理干净的油渍上,身子失去平衡,差点摔倒。就在丁骞伸手扶住门框的一瞬间,从他的裤兜里掉出来一样东西。

    冯斯走上前,替他捡起这样东西,目光无意中瞟了一眼,然后就像过电一样浑身一颤:“这张照片……这张照片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在你身上?”

    “这是从我哥哥身上找到的遗物,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一直留着的。”丁骞说。

    “遗物?”冯斯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张照片,“你哥哥身上为什么会带着我祖父的照片?”

    “你祖父?”丁骞大吃一惊,“照片上的这个人……是你爷爷?”

    “我从来没见过他,大概不会使用‘爷爷’这种亲切的称呼。还是叫他祖父吧。没有血缘关系,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而已。”冯斯说。

    照片上的画面虽然模糊,位于画面中央的中年人的脸还是能马虎看清楚。这正是曾经与年少的冯琦州合影的祖父的面容。

    但是这一次,照片上没有了冯琦州,地点也不再是能清晰看出形状的大山,而是一个既像是天然形成、又带有人工斧凿痕迹的山洞,冯斯的祖父就站在山洞口,脸上带着暧昧不明的笑容。山洞两边还挂着一幅锈迹斑斑的对联,可以隐隐看到上面的字迹:战天斗地征服自然千军辟易,开山发电造福百姓万民景仰。

    这是一幅充满了革命老干部体韵味的“对联”,显然带有非常特殊的时代印记。而“开山发电”这四个字更是让冯斯想到了些什么。

    “你先别走行么?”冯斯说,“这张照片很重要,非常重要,拜托你多留一会儿,把照片借我多看几分钟,让我想一想。”

    丁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重新走回屋内。冯斯关上房门,对他说:“桌上有零食,牛肉干巧克力花生米什么的,你随便拿。”

    丁骞咽了一口唾沫,最终还是来到桌旁,拆开一袋牛肉干吃了起来。冯斯笑了笑,靠在沙发上,看着这张照片出神。这仅仅是他第二次见到祖父的照片,再加上之前在刘岂凡那里听到一些片段式的描述,总体而言,他还是对祖父几乎一无所知。这是个什么人,有着怎么样的身世和家族背景,想要利用天选者干什么,最重要的是,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冯斯都无法得到答案。他甚至连对方的姓名——无论真假——都不知晓。

    然而,这个名叫丁骞的小男孩身上的照片,却给他带来了意外的线索。如果这张照片是丁小齐的遗物的话,说明丁小齐生前曾经和祖父打过交道,最低限度也曾经见过他。那么,如果能弄明白丁小齐或者丁氏家族在灭亡前的最后时段做过些什么,也许就能顺藤摸瓜发现一些祖父的蛛丝马迹。

    “你还知道你哥哥临死前最后几次执行任务是做什么吗?”冯斯问丁骞。

    丁骞摇摇头:“我年纪太小,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不过,我哥哥有时候会和我聊聊天。在那一次去北京之前,他好像连着去了几次云南,具体做什么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云南?”冯斯琢磨着,“听上去更熟了。云南……山洞……开山发电……发电?”

    丁骞有些好奇地看着冯斯一个人喃喃自语。突然之间,冯斯拍了拍脑袋,抓起手机,打开了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地下河+水电站”,结果很快出来了。

    “我的记性还不错,果然是这里。”冯斯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这确实是一条他很久以前见到过的新闻,讲述一位全国劳模的故事。冯斯自然不会对劳模什么的感兴趣,当时注意到那条新闻,纯粹是因为新闻所配的关键词:地下水电站、坚守三十年。

    这条新闻的主人公名叫丰华明,已经在云南的一座水电站里工作了三十年的时间。这座水电站非常与众不同,是依托一条地下河修建而成的,整个工作环境都在深深的地下,不但工程难度大,在其后几十年里,运行维护也非常艰苦。根据报道里的说法,由于交通不便,水电站实行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乘坐电车深入地下,一次必须要呆足二十四小时。地下潮湿、闷热、噪音极大,长期工作会带来包括风湿、神经衰弱、皮肤病、胃肠功能紊乱等多种疾病。

    再加上待遇很低,这座水电站向来留不住人。但有一个名叫丰华明的男人,却在这里坚持了三十年,让这座地下发电站可以正常运转三十年,为周边的矿区和相关的几万人提供生产生活用电。所以,他终于被当成典型公开报道了一次,并且获选全国劳模。

    照片上的那个山洞,就是水电站的入口。

    这条新闻冯斯看过一次也就抛在了脑后,当时只是在心里感慨两句在那样恶劣的条件下坚持工作真不容易,但现在,发现祖父出现在水电站的入口,发现丁小齐生前在追查这件事,他却一下子明白过来:这座水电站绝对不一般,里面多半隐藏着什么秘密,而且是和祖父有关的秘密。

    不要患得患失。不要犹豫不决。冯斯默默念叨着这十二个字,马上做出了决定:去云南走一趟。

    “我要去一趟云南,也许能帮你的家族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他对丁骞说,“不过我是没有能力替他们报仇的,只能看看其他守卫人能不能出手——假如凶手是黑暗家族的话。”

    丁骞瞪大了眼睛,看了冯斯好一阵子,忽然低下头,咕哝了一句什么。冯斯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丁骞看上去很不情愿,但还是提高了声音,含含混混地说:“对不起。谢谢。”

    冯斯笑了起来。他发现眼前的这个小屁孩其实和他很相像:硬骨头,倔强却又不会无理取闹,有错还是会认——尽管认错方式很别扭。他恍恍惚惚从丁骞身上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

    “我给你留一把钥匙,你要是不介意,可以住在这儿。”冯斯说,“如果你实在不想住这儿,我也不勉强,不过我可以借你些钱——别先摆出一副‘老子不受人恩惠’的臭脸,以后要还的啊,可不是白给你。”

    丁骞左右打量了一下,想了一会儿,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好,我住。”

    冯斯把备用钥匙放到丁骞手里,又掏出两张钞票递给他:“自个儿去买点洗漱用品什么的。要记账啊,以后你能赚钱了,都是要还的。”

    丁骞还没答话,冯斯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电话号码,脸色微微一变,想了想,还是接了起来:“喂,姜米,找我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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