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三日 晚上十时 伦敦市南瓦尔克区
尼古拉斯·拜诺恩骑着怪兽似吼叫的“哈利·大卫逊”机车,在铺满薄薄湿雪的南瓦尔克桥上疾驰。挟着微密雪雨的寒风,吹得他的黑皮大衣像蝠翼般朝后扬起。
拜诺恩原本不是骑机车的高手——在特工处(Secret Service)时他虽然受过特技驾驶训练,但只限于四轮轿车。然而凭着“达姆拜尔”的惊人平衡力,他轻松地在湿滑道路上飙至最高速。
他侧首瞧向左面。透过安全帽的镜片看去,泰晤士河上泛起稀薄的夜雾。伦敦桥与更远的塔桥,在雪雾中有如若隐若现的两条恶蛇。
拜诺恩觉得整个伦敦都冷得在打颤——虽然明知那只是路面颠簸与机车震动造成的错觉。
拜诺恩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后一夜在阴郁的伦敦狩猎。转变环境,也许能够令心情转好过来……
越过桥之后,拜诺恩往左进入公园街,再转进圣汤姆斯街,到达伦敦桥火车站外的闹市。他缓缓把机车停在一家已关门的书店前。
拜诺恩跨下机车,脱下了安全帽。为了保暖和方便骑车,他用一方黑头巾把长发包裹起来。
拜诺恩扫视一下仍亮着灯的书店橱窗。近期的几部精装本畅销小说,经店员精心排列在橱窗内展示着。
伦敦书店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唯一令拜诺恩对这城市存有好感的原因。他想,自己要是在十二、三年前——还在梦想当职业作家的那个时候——到了伦敦来,一定爱死这个城市。现在的他却根本懒得踏进书店去,文学对他来说已经失去意义。
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次在伦敦狩猎,拜诺恩没有把爱猫波波夫一起带来。这么寒冷的晚上太辛苦它了。
他检视一下带来的兵刃。他只带着六柄兼作飞刀用的银匕首——两柄在袖口里,两柄在大衣内的暗袋,两柄藏在靴筒中。机车的引擎旁另外藏着一柄没有鞘的长剑——剑刃的颜色和引擎零件很相近,只有近距离仔细观看才会被发现。其余的兵刃都留在公寓房间里。
拜诺恩把头巾脱下来,围在颈项上当作保暖的领巾使用,然后沿着商店街踱步,钻进车站外的人潮中。
拜诺恩直至最近才发现:原来在大城市中狩猎吸血鬼是最容易的。吸血鬼的气味就像病菌一样,能够经身体接触遗留在人类身上,而这个人也会携带着那种独特气息向其他人散播。拜诺恩只要顺着这个传播关系作“逆追踪”,最后就能够确定吸血鬼的所在。这个方法从未令拜诺恩落空。他已在伦敦消灭了四只吸血鬼。
这方法令拜诺恩想起当纽约警探时的老日子,那时逆追踪侦缉是每天的例行工作。
拜诺恩瞄一瞄手表。晚上十时四十五分。若是在平日,街道早已变得冷清。但是现在不同,现在是一九九九年最后九天。整个伦敦都在逐天倒数二○○○年的来临。玩乐场所、餐厅和百货公司都延长了营业时间。人群紧挤在行人道上,移动得很缓慢,像在互相取暖。
一家百货公司外头放置了一个巨大电视屏幕,是收费电视频道的宣传品。里面正播放时事评论节目,邀请了宗教人士、社会学家和历史学者出席座谈。主持人不厌其烦地向观众解释:二○○○年仍然属于二十世纪,二○○一年才是廿一世纪的第一年,因为“世纪”是由“一”年而非“○”年开始计算的……所以我们现在不是欢送二十世纪,而只是迎接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
那个历史学者提到第一个千禧年将要结束时,许多人以为就是世界末日,于是变卖所有财产等待进天国,甚至疯狂自杀……
在伦敦,庆祝千禧年的中心并不在这儿。特拉法加广场原是伦敦每年除夕的庆祝胜地,可是今年得让位给座落于格林威治、将在除夕正式开幕的“千禧殿”(Millennium Dome)。心中怀抱不同期望与焦虑的人们,成千上万涌向法定国际时间的零时起始点,把那座周长一公里、高半公里的半透明圆拱幻想为硕大无朋的方舟,接载他们安然航向下个一千年……
一个穿着滚轴溜冰鞋的黑人,沿着行人道外侧迎面而来,头上束着一条警察用来封锁案发现场的蓝色胶带,这种天气竟然只穿一件红色的棉衣,上面用反光涂料印着一行字体:
“hO IS JACK?”字体下面印着一柄手术刀的图案。
拜诺恩经过好几间贩卖纪念品的商店,都挂着这种式样的衣服和饰物,数量足与印着大“M”字的千禧年纪念品匹敌。
“Big Issue!Big Issue!”一个流浪汉站在车站门外,挥舞着封面色彩丰富的杂志叫卖。
拜诺恩看见封面的头条:“开膛手杰克回来了:这次他会收手吗?”
昨天报纸刊登了第十三人遇害的新闻。死者同样是妓女。
“开膛手杰克二世”就是拜诺恩到伦敦来的原因。吸血鬼肆虐时往往装扮成心理异常的连续杀人狂。
——“开膛手杰克二世”杀人肢解的手法虽然凶残,但死者并没有被吸血……吸血鬼绝不会让温热的鲜血浪费在雪地上……
拜诺恩在杂志上读过这样一篇读者投书:“一如我们即将再临的救世主耶稣基督,相隔百余年二度现身的‘开膛手杰克’正是撒旦的儿子——圣经所预言的‘敌基督’……他赶在第二个千禧年结束前来临,在暗街中挥舞邪恶的刀刃,目的是杀害另一位圣母玛莉亚,阻止圣婴再次降生……这是世界末日已近的最有力征兆……”
——嗅到了。
在稠密的人丛中,汗味、古龙水气味、汽车废气与商店暖气系统排出的浊气,加上紧张和兴奋所产生的荷尔蒙味道,混合成一种节日独有的气息。
而在这气息之中,拜诺恩分辨出一丝淡淡的吸血鬼气味。
——开始在伦敦的最后一次吧。
在这种行人如游鱼的情形下,拜诺恩不必特意寻找那个携带着吸血鬼气息的人。他只要辨别出气味的来向,再顺着那方向前进便行。
果然,拜诺恩越往街道的北面走去,那吸血鬼气息便越浓。
拜诺恩进入塔桥车站。他皱眉。假如吸血鬼是在火车或地铁内把气息散播出去的话,那就很难追踪了。
不!气味的来源仍在前面。拜诺恩穿过火车站,从车站北面出口离开。
甫踏出车站,拜诺恩便停步了。
他已找到吸血鬼气息的来源,那就是座落在车站北邻杜利街的“伦敦地牢”。
德国护照上的姓名是于尔根·冯·巴度。
已经连续工作了六个小时,海关检查员感到烦厌和疲倦。圣诞假期的旅客比平日多了十多倍。确定了护照的名字和号码并不在电脑的可疑名单上之后,检查员抬起头,略瞄一瞄柜台前那个男子的样貌,再对照护照上的彩色相片:微秃的额头、细眼、松垮的下巴……是同一人。
“来工作吗?”检查员以公式化的语气问。
“是的。”
检查员把入境印鉴盖上。
冯·巴度离开了关口,以僵硬的动作慢慢步往洗手间。他的行李只有一个公事皮箱。
冯·巴度进了洗手间最里面的间格,把木板门轻轻关上。他合上马桶座的盖板,缓缓坐在上面,一动不动地等待。
十多分钟后,一双皮靴踏着响亮的步伐进入洗手间,停在冯·巴度那间格的外面,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来了。”穿皮靴的男人隔着门板说。
“千叶呢?”冯·巴度问。他的嘴唇移动幅度很小,声音变得含糊,有点像刚学会说话的幼童。
“他比你早一天到来,正在四处打探消息。”
“那家伙……你到停车场等我。”冯·巴度的怪异声音中带着命令的语气。“我要等一个适合的人进来。”
“好的。”穿皮靴的男人匆忙离开。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手里挽着机车安全帽的青年进入洗手间。他把安全帽放在盥洗盆旁,细心地对着镜子整理头发。
右后方传来奇怪的呻吟声。
青年好奇地走到最里面那间格门前。“先生,你没事吧……”
呻吟声仍然继续。
青年尝试推一下板门,发觉门并未锁上。
把板门推开后,他看见了一生从未想象过的恐怖情景。
触目都是腥红色。
于尔根·冯·巴度的尸体在八分钟后被发现。
死者胸腹上有一道长达二十吋的破口,由锁骨中央垂直延至下腹,皮肉被翻开,内脏全遭掏挖殆尽。现场并未发现内脏的任何残渣,应该已被凶手取去。
警方仍未确定此案是否与“开膛手杰克二世”有关。
约十八小时后,一名女士向警方报案:她的男友泰利·威克逊神秘失踪。威克逊所驾驶的机车仍遗留在希斯罗机场的停车场内。
查尔斯·龙格雷队长与三个伦敦市警刑事侦缉处的探员,跟随老房东步上公寓的狭长阶梯。
“我听到猫叫声……最初那个美国佬没有告诉我他养猫——不,或许他有告诉我,但我却忘记了——反正我就是听到猫叫声……”老房东边拾级步上边说,“我以为有野猫闯进来,心想他或许忘了关窗,于是用备用钥匙把那房间打开来……我……我看见里面那些东西,觉得还是报警比较好。”
老房东走得太慢,令龙格雷感到不耐烦。“你确定他是在十一月二十日搬来的吗?”
老房东迟疑了一会儿。“也许是……二十二日……我可以再核对一下……”
公寓房间的正门打开了。一团黑色的东西在房间里闪过。三名探员立时靠到门口两旁,伸手摸着腋下的枪柄。
“别紧张。是猫儿。”龙格雷没有任何防备地直走进阴暗的房间内。暖气仍然开着,说明了猫儿确是房间的主人饲养。
龙格雷把一盏壁灯亮起。“你们不用进来。太多指纹的话,搜证人员要多花许多工夫。”
房间非常简陋。单人床上的被单很凌乱。饭桌上堆满速食品的包装纸和空酒瓶。盛着咖啡残渣的纸杯旁散布几颗药片——龙格雷一眼看出那并不是迷幻药,而是头痛药。
盥洗盆前只有牙刷、牙膏、肥皂与一柄刮胡刀。刀片用了最少两个星期,带着少许血迹。
然后龙格雷看见了那些令老房东惊慌得报警的东西:其中一面墙壁上,贴满了因为湿气而微微卷曲的剪报。
“杰克二世卷起恐怖浪潮”、“冬季开膛手:人?怪物?”、“苏格兰警场加入调查杰克案”、“第十二名刀下亡魂:杰克这次会罢手吗?”、“杰克二世:千禧年狂热的产物?”……
龙格雷抚摸下巴丛生的胡子,微笑摇摇头。这房间的状况,跟他在市警总局内的临时办公室几乎一样——差别只是墙壁上没有贴着警方搜证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
龙格雷很想从口袋掏出烟斗来燃吸,但在这儿不行。他拿下眼镜,用深蓝色的领带把镜片上的雾气擦干。
——难道就是这个美国人吗?……
“他随时会回来这儿。大卫,你跟房东到外面的汽车里把风,一发现那个美国人回来就通知我们。”龙格雷下了命令后,继续检查房门里的东西。
龙格雷隶属苏格兰警场。就应付心理异常暴力犯的经验和知识来说,全英国已找不出第二个。
自从被派到伦敦来以后,龙格雷每天都最少接到上司三通电话,催促他务必在圣诞节前把“开膛手杰克二世”逮捕归案。
毫无意义的命令。
为了避开记者的跟踪,龙格雷特意穿上最旧最脏的衣服,不刮胡子,把自己装成三流警探的模样。就算市警总局内,也只有少数高级警官和一起办案的探员知道他是来自苏格兰警场的人。
假使有记者逮上了他也问不出什么——他所知道的线索根本比媒体多不了多少。他只能够期待这个“开膛手杰克二世”不要停下来。
这当然不是作为执法者应有的想法。可是追缉精神异常的连续杀人犯往往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能够等待“他”犯错。
可是“他”没有。没有目击者、没有指纹、没有遗下凶器——事实上法医至今仍无从确定“杰克二世”使用的是什么刀子,恐怕是自行打造的吧。
龙格雷一直想:“他”会像一百一十一年前的“老大哥”般突然收手吗?
一八八八年那个恐怖的秋季,“开膛手杰克”杀害了四至七个(也许还有更多)妓女后便销声匿迹,直至今天也没有人能证实他的身份和动机。
一九九九年的“杰克二世”就跟“老大哥”一样,每一次犯案的手法都比前一次残酷,给人一种似乎在学习如何肢解的感觉……
第十三个——也就是最近一个受害者是二十八岁妓女蕾丝·柏格,外号“噗噗”(因为喜欢嚼口香糖)。龙格雷从警十九年来,这是花了最长时间检视尸身的一次。
当时龙格雷的第一个感觉是:蕾丝的身体被整个“翻开”了,所有内脏——包括脑部——都置于皮肤之外。切割头盖骨和肋骨理应花费许多时间,“杰克二世”却能够在没有人发现的情况下,于布里特径街道上从容行事。
从现场环境推断,排除了凶手在别处杀人、肢解后移尸的可能性。陈尸处就是杀人现场。那儿距离牛津街闹市才不到半公里,尸体被发现时仍有微温。
杀人手法也跟百年前的初代“开膛手”相同:先把受害者勒至死亡或昏迷,然后一刀割断咽喉——凶手的臂力十分惊人,其中三个死者就因为这一刀割得太深,整个头颅都掉了下来——再逐步肢解。法医从切割手法推断,“杰克二世”也是左撇子。
当“开膛手杰克二世”这个称号开始流传时,龙格雷已猜到那些小报会创作出怎样的故事。果然不久后,《太阳报》的头条是:“杰克二世:百年前开膛手的轮回再生?”
龙格雷肯定“他”是个模仿者。就像UFO和肯尼迪总统遇刺案一样,“开膛手”悬案发生后这一个世纪里,渐渐衍生出“Ripperology”的专门研究。《开膛手完全手册》、《开膛手之谜大破解》之类都成为畅销书,解谜理论五花八门,甚至与英国皇室成员、等扯上关系;近年又发现了一个名为詹姆斯·梅布里克的男人百年前的秘密日记,内容坦承自己就是“开膛手杰克”。日记真伪还未被确定,却已有人把它改编成电影……一个脑筋断了根线的人,这类书看得太多,于是幻想自己就是“杰克”,或是决心继续“开膛手”的“光荣事业”……龙格雷深信就是这么一回事。
龙格雷归纳出来:凶手是个大块头——用刀子切断骨头需要极大力气;拥有自己的汽车作逃走之用——作过这样大幅肢解后,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有血渍;也许并非天生左撇子,而只是纯粹为了模仿初代“开膛手”;白种人——因为所有受害妓女都是白种人。根据过往案例,连续杀人魔绝大多数只挑选与自己同一肤色的受害者。
龙格雷却只能做到这地步。苏格兰警场虽然拥有悠久传统,但对付连续杀人犯的经验比不上美国的同行。他把所有资料送交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组,藉助他们描绘出凶手的心理测写(Psychological Profile)。他曾到过维吉尼亚州昆蒂科的FBI学院作交流学习,在那边有不少朋友。
然而龙格雷对此并不抱太大寄望。直觉告诉他,凶手还有某些“东西”,是他直至目前还没能想到的……
然后幸运似乎降临了,这个谨慎的老房东意外发现了这面贴满剪报的墙壁——心理异常的罪犯特别喜爱收集有关自己的报导,他们为自己的“杰作”而骄傲。
龙格雷很仔细地察看房间内部,尽量小心不要移动房里的东西。
他突然想起那只黑猫。他用舌头发出声音,想把猫儿引过来,但却没有动静。
龙格雷俯身看看猫儿有没有躲在床底,却看见床下藏着一口黑色的皮革行囊。
他小心翼翼把行囊慢慢拉出来,行囊异常沉重,他感觉里面似乎有金属互相撞击,于是他把行囊打开来。
龙格雷在职业生涯中处理过无数凶器,但行囊里收藏的兵刃形状,他过去连听也没听过。
他唯一辨认出的是一柄弯刀,样式与英军的尼泊尔佣兵团所用的弯刀相同。
此外有一对雕刻着鬼脸的钩镰刀,刀柄连着长铁链;一个大皮套内排满三、四十支细小的飞刀,刃身形状像燃烧中的火焰;一只皮革缝成的手套,每根手指上都装着长长的利刃……
龙格雷又瞧见,行囊一角放置着一个密封的半透明塑料袋,里面装满了褚红色的液体。
虽然还有待法医化验,但龙格雷相信那是人血。
“我的天……这个疯狂的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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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