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遇难蔬菜们都少了一块皮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白饭如霜 本章:七、遇难蔬菜们都少了一块皮

    在出租车上我兴奋地和电锯商量,应该如何对蓝蓝进行表白,一定要把我的赤诚之心与诺曼的道德败坏说得一览无遗,务求惊天地泣鬼神,挽回她可可芳心。电锯老老实实地听着我口沫横飞,过了半天叹口气说:“老关,你已经把你下半辈子的说话定额都用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到,司机满脸钦佩之色,从后视镜里猛盯着我看,赞叹道:“先生是演口技的吧,演得好,演得好,刚才那声音,简直像你这电锯说话一样,好震人!”

    我尴尬地咧咧嘴,抹把汗,闭上嘴。不过心里并没有消停,还是在排练着等会儿的真情告白。眼看那酒吧已经在望,冷不丁有巨响传来,仿佛有重物砸在近处,随之司机一个急刹,我“咚”的一声撞到前面的座位上,嘴里一甜,完了,有牙齿阵亡了。与此同时,司机喉咙里发出垂死一般的喘气声,指着前头手抖个不停。

    车子正前方,有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趴在前盖上,直勾勾地看着我们,下半边脸摔得像块被小孩子揉太久的橡皮泥一样模糊,七窍流血,肯定已经气绝身亡。照南美的话说,这根黄瓜很不幸,多半是从楼上被不良主妇扔下来的。

    司机心理素质不过关,已经傻了一半,指望不上他,我只好自己下车去看。街边就是那家酒吧,这栋房子总共七层,看上去风平浪静,十分安详。四周行人纷纷绕了过去,一溜烟地跑开。

    我围着这位中年男子转了一圈,报警吧。自杀他杀都不关我的事,我要去找老婆呢。正要拔脚走人,司机回过神来,车子猛一发动,中年男子给顶得翻过身来,只见他下身衣服稀烂,髋部血淋淋的,赫然少了一大块皮。

    好似一大盆冷水浇到我头上,惊得我眼睛发黑。脑海中浮现出殡仪馆中那少年的胸口,也是少了一块皮,适才看直播,蟑螂男耿耿于怀的也是蓝蓝换下来的皮。这一切都和诺曼相关吗?我不明白的是他要人家各个部位的皮干什么呀?难道这个家伙是画皮,靠着不停换人家的皮来生存?那也不对,他那么挑剔的人,换个皮也一定会精益求精,非十八岁天然细白质地滑嫩不要。看看眼前这个倒霉蛋,最少四十五了脸上还长青春痘,腿上伤疤无数,怎么也不该雀屏中选。

    两位失皮人士的惨状令我对蓝蓝的情况越发担忧,势如疯虎般冲进酒吧,两个正在吧台前擦杯子聊天的侍应生上来阻住我:“先生,我们晚上才营业。”我手一挥:“交给你了。”电锯自后赶上,嗡嗡声应了,跳上去就开始锯木头桌子,两个男孩子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地擦了擦眼睛,再看这电锯饿虎般张开锯口向他们冲来,其凶悍程度绝不减于“德州链锯谋杀案”里的同宗兄弟,他们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而我找到楼梯口爬上去的时候,隐约听到电锯颇为寂寞地哼了一段:“看四壁断井残垣,孤家一人清冷冷寻思遍……”我决定以后就给它改名叫独孤求锯。

    楼梯口里很黑,梯子窄窄的,一上二楼,就看到一扇小小的门,进去又是一个走廊,看来这通道是建设计划外打通的。走廊狭长而安静,只有尽头处一门虚掩,应该就是诺曼的巢穴了,说不定里面就蛰伏着杀人凶手。然而,老关我,仍然勇敢地大踏步走去。诸位,我胆子不算大,常常半夜做噩梦睡不着,要出去和洗衣机大大聊天以寻求安慰。不过现在我是为幸福而探险啊,没幸福了还要平安做甚?

    离门不过三米,我鼓起勇气,大叫起来:“蓝蓝,蓝蓝。”

    门应声而开,我倒吓了一跳,看见蓝蓝探出身来,后面站着诺曼,糟糕,我晚了一步。这厮今天倒是十分斯文,白衬衣,黑裤子,还戴副眼镜,笑容和蔼,看到我眉毛一挑,脸上表达出适度而合理的惊奇。蓝蓝奇怪地看着我,有一点尴尬,也有一点迷惑:“关?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是要出腿踢门的,这一局面大出意料,我只好讪讪地把腿放下来,一时竟然无话可说。眼看诺曼在蓝蓝身边温文尔雅,伸出手轻轻按上她肩膀,十分恩爱,一百分人才。我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前几天看错了人。或者我们家的电器很久没有叫人来检修了,集体有点短路。

    沉默中诺曼轻声问蓝蓝:“这是你前夫?”我和电动鼻毛剪差点把他搞得连同性恋的资格都没有,他居然记不住我,早知道当时该下毒手啊。蓝蓝轻轻点头,有点为难,又有点慌乱。可是被他握住肩膀,欢喜却藏不住地流露。

    我气往上冲:“喂,还没离婚啊。”本来应该是很雄壮的话,说出来居然软软的,嘴里渗着血的腥味,心里的悲伤暗淡却更加痛彻肺腑。我猥琐地站在那里,眼前犹如有明镜一般,看得到自己庸常的面孔,未曾被记住,印象已消失。

    诺曼带着骨子里的傲然与嘲弄瞧着我:“你看到了,蓝蓝跟着我是幸福的,麻烦你签了协议书,要钱我可以给你。”

    他提到了幸福。我突然觉得脊梁一硬。幸福。你知道幸福是什么吗?幸福是自由,是安全,是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诺曼始终是现在这个诺曼,我应该安静走开,伴随着家里非人的喧闹度过孤独的一生。可是我已经看到了他的另一面,那一面是蓝蓝无法承受的。我也许无法给所爱的人天堂,可是豁出性命不要,我也不会让别人带她去地狱。

    我冷静下来,现在是说服不了蓝蓝的,只会弄巧成拙。她要是一直待在这里,应该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毕竟大大它们在里面,必要的时候,诺曼会发现自己半夜被电冰箱压床。我应该做的是去找到足够多的证据,直到能够撕下他那一脸正人君子的画皮。

    我掉头就走。蓝蓝叫了我一声,被诺曼阻住了,门关上。我喉头一甜,眼泪与鲜血同时涌来。离开走廊便撞见望风的电锯,它看我神色不对,也不多问,转到我身后掩护,迅速离开酒吧。那两个侍应生还躺在地上,看来电锯今天心情不错,把他们的制服分别锯成了洞洞装和拉丝装,看起来十分狂野出位。

    我站在阳光底下,抹了一把眼泪,打起精神问电锯:“有没有办法联系到阿BEN,我要查一下之前本市所有的凶杀案件情况。”

    在路边一家网吧里我和阿BEN接上了头。它先告诉我刚才蓝蓝把它放下,和诺曼离开了酒吧楼上的房子,听口气应该是回公司去了。铁方也醒过来,但是矢口否认到我家偷过东西。他对于为什么会有一部手提电脑从天而降把自己砸得头破血流一事相当不理解,据说不停地在房子里走来走去,表情迷惘。

    根据我的要求,阿BEN侵入本地警局的档案库,取得最高使用权限,把我需要的资料次第传来。看上去,其实这个城市不算很危险,近十年只发生过七十三宗杀人案,并且都告破获。只有近两年中,有十五宗无头案件被怀疑是变态连环凶手所为,受害者来自社会各个层次,凶手手法残忍,专家认为有虐杀的变态倾向——这话怎么那么耳熟啊?想一想,我家电器罢工结束后的那天,阿三清早为报复我偏袒电磁炉而给我看的新闻报道,画面和现在电脑上的图片十分相似。而其中排在最近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停在殡仪馆的少年,另一张赫然是今天撞在我们车上的那个中年男子。

    我头皮一紧,急忙调出详细信息,阿BEN为我分析,这十四个受害者身份各异,职业不一,地位有别。唯一的相同之处是都死得很惨,体无完肤。体无完肤?

    仔细一看,前十宗案件都是三个月之前陆续发生的,最长间隔了九个月之久,但是近四宗案件之间时间差却很小,不过三五天之中,就有一个三十七岁的家庭妇女在家中,以及一个退休的七旬老人在清早去公园健身的路上被害。这样看来,那些尸体应该都还没有被处理掉,可能还放在法医工作中心,我得去探一探了。

    当天晚上,我一身黑衣短打,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本市法医中心内的尸体临时停放间。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啊,来来去去尽是这些鬼地方。想到鬼,我不禁心底发憷,浑身都不自在。反而是千千在口袋里极之兴奋,终于可以有一个地方,虽然有很多人,却没一个会因为它自由自在说话唱歌而大惊小怪的了。我拍拍它:“别闹啊。”

    它表示不理解:“我会吵醒谁?”

    我很无奈地告诉它:“你要吵醒了,我们麻烦就大了。”

    我是从法医中心大楼的背面爬上九楼的,我不是蜘蛛侠,也没练过轻功,不过我们家有一位退休很久、轻易不出山的电器老前辈——大型工业电动吸盘。当初是从一家大厦外墙清洁公司买来的。它本来一副衰样,结果一进我们家,大大上前检测它性能,才摸一把,它就精神抖擞地站起来说:“哎呀,找到组织了。”

    今天就是它把我背上九楼的,一抖身把我甩进窗户后它说:“我去旁边的禁苑酒店看西洋景去了,走的时候让千千叫一声。”

    我有气无力地叮嘱它:“小心点,莫被人抓了现行。”

    楼道里没灯,黑黢黢的,不过城市霓虹闪烁,还是可以视物,何况我有备而来:特大号的手电筒跳出背包,神气活现地站在我头上叫嚣:“前进,前进,好不容易啊,我都多久没出过任务了。还是前两年你追蓝蓝的时候,半夜约她去公园表白那次。”

    无论是人是电器,憋久了就爱多说话,我两年前是约蓝蓝凌晨去公园没错,那不是时尚杂志教育我们要懂得制造浪漫吗?想想,夜半星辰,清风送爽,多美妙的二人世界……千千“嗤”地笑了一声,毫不客气地说:“老关,叫你制造浪漫,不是叫你制造惊悚。拿着手电筒往自己下巴上照,还叫蓝蓝仔细看,拜托,她只打你两个耳光算你运气好了。”

    我讪笑起来,说起来烦恼啊,都订婚了,有一天未婚妻若有所思地对我说:“老关,你长什么样子来着?以后来接我,能不能带个牌子?”于是我在下班六点的人流高峰期,举着一个巨大的牌子站在杀千刀的四海写字楼下,上面写着:“蓝蓝,这就是我。”

    这回忆是甜美是尴尬,不太好分辨,无论如何,总算使我无暇旁顾,顺利地走到了那间房子里。如此轻车熟路,要归功于阿BEN一流的情报工作,老早把相关的一切蓝图资料揭了底,其中最引人遐想的是官员收受贿赂案件的收缴物品存放区。据说阿BEN已经和千千详细讨论了如何去把那些金银珠宝大起底的完整计划,绝对是压倒十一罗汉,气死两杆烟枪的大手笔。

    到了,推开门,手电筒扫射过存放尸体的储藏冷柜。我硬起头皮,上前查找。

    空的,空的,空的,一溜儿都是空的。不对呀,难道尸体已经移走?在气温非常低的房间里我还是出了一身的汗,恨不得有人推开柜子门对我招招手说:“哎呀,不找了不找了,这里。”

    这念头刚刚转过,我肚子上便突然被什么一顶,硬硬的,把我往后推去。我战战兢兢低头一看,妈呀,得来全不费工夫,却吓得要我老命。在手电筒的光线直射下,一具脸色惨白,死不瞑目的女尸正直愣愣地看着我,眼神空洞,却仿佛仍有无限怨毒与不舍。

    我“哇”地怪叫一声跳开去,把我认识的各路神佛都招呼了个遍,尤其重点复习一下古人的教诲,比如“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既来之则安之”啊,诸如此类。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实在是一个相当经典的例子。

    强自镇定下来,我挥了一把汗,抓着千千走上去,把女尸身上的布单扯开,我忍着剧烈的头痛和反胃,开始检查她的身上。

    这应该就是五天前遇害的那位家庭妇女。遇害之时她在厨房为出差回来的丈夫准备食物,结果被乱刀斩到当场气绝,尸体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不出所料的是,我找到了她的背部靠近左侧腰的地方,也少了一块皮,面积虽然很小,却看得出来是被刻意小心切割走的,跟其他地方乱砍乱削的情况截然不同。

    不用看更多实证我已经可以得出结论,凶手杀害的这十几个人,一定人人身上都会少这么一处,现在问题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那些皮有何蹊跷?更重要的是,我的蓝蓝,甚至是历历,是不是也会被卷入其中?

    想到历历,我心里一紧。他八个月大,我亲手给他洗过无数次澡,小孩子长得非常像我,有时候不吭一声坐在浴缸里,泡得身上发白了,我们两口子还在外面发着呆,怎么也想不起来儿子在洗澡。历历的身上有什么地方特别不同吗?

    实在不放心,我决定去看看历历。

    到走廊的窗户边打了个呼哨,不出两分钟,电动吸盘就溜回来了,一路还在不断吃吃发笑,千千说:“你看你看,关太久发花痴了吧,以后还是要多出来走走。”

    吸盘把我绑牢,驳嘴说:“我才没发花痴呢,我是看到旁边那个酒店里有个女的在发花痴,而且你回去问问阿三,是它一天到晚给我们看的玉女明星。”看不出来电动吸盘有模仿秀的才能,最后那句话和阿三经常说的一模一样。

    我们家电视机一直认为自己是文化传播的重要从业者,经常转载一些名人警句以提升我们的生活素质,比如说:不用香水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然后被微波炉、手机和录音笔、数码相机等一帮时尚分子群殴,因为它们不能沾香水,否则就会短路。

    听着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斗嘴,我们溜下了九楼,外面居然下雨了,雨点一落,我的麻烦就来了。它们一群电器全部拥进了我的外套中,如临大敌地贴紧我避雨。无可奈何地走到街上去,路人经过,纷纷回头看我,窃窃私语:“啊,有男人怀孕啊。”或者说:“奇怪,啤酒肚是方的。”

    就这样冒着形象遭受毁灭性打击的危险我一路疾走,当我如此哀叹的时候,分明听到我家那些东家长西家短的家伙低声说道:“老关说会被破坏形象。”

    “什么形象?”

    “不晓得哦,对了,记不记得他十八岁的样子?”

    “不用说十八岁了,大大说,基本上他出生就是眼下这个德行。”

    我拼命清嗓子,示意这件外套的隔音效果没有它们想象中的好。结果被吸盘撞了一下腰,教训我:“非礼勿听知道不?”它还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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