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亲夫什么的在十号酒馆不算轰动事件。老公喝得正美,猛然黄脸婆杀上门来,二话不说拿起瓶子在桌上一敲两半,扑上去就往要害处捅,那惨叫声能叫亮方圆一里地的声控路灯——这种事情常有。后来搞到我去喝酒都必带一医药包,里面别的可以没有,缝针工具得全套,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要派上用场。
但这些案例和大卫·迪唯一的区别是:黄脸婆砍完人心情好了,负伤老公回去还是有热炕头、洗脚水伺候,大卫呢?
“至少会把你的骨灰埋到八宝山吧?”
“放屁,八宝山是我首都人民的,关他们屁事!”
“那就国家公墓好了,你说呢?”
约伯问大卫·迪,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他对他太太做了一个简略介绍——该太太美艳惊人,当过超级模特,素有艳名,拿过硕士学位,聪明得很。
她曾对大卫说过:“亲爱的,如果有一天我要你死的话,我保证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是怎么死的——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男人听到这句话居然不心胆俱裂撒腿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一定是因为他当时处于没穿裤子的状态。
大卫对此表示同意。
他眼里那种猛虎般的光暗淡下去,我想那就是恺撒说出“你也在吗”那句话时的感觉。不知怎么我有点同情他,于是出言安慰:“其实我们都是瞎猜啦,也说不定是你某个仇家买通了你们家保姆!”
约伯冷冷地打断了我的滥好心发作:“别扯没用的,现在怎么办?”
我们三人围坐,商量下一步如何。这样的组合着实古怪,但老实说还蛮有效率的。
大卫·迪的身体需要至少三个月才能完全复原,要一个月才能下结论这条命是不是完全保住了。我建议大家窝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吃点榨菜馒头混过这段时间再图大计。一边说着话,我一边擅自检查了他的随身物品,将其中一卷绿油油的现金作为伙食费直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大卫·迪对此视而不见,约伯则用“孙子!被你抢了先手”的妒恨眼光瞄着我。出于纯粹的报复心理,他拨浪鼓一般摇着头:“不行,酒馆得尽快筹钱重建,老板下个月会回来,要是给他看到这一片断壁残垣,我唯一的下场就是魂归离恨天。”
他干脆利落地瞪着大卫·迪:“你,得给钱!”
我觉得这位一辈子也没被人逼债逼得这么惨过,但他很有涵养,既不窘迫,也不羞恼,只是诚恳地点点头,说出一句话就安了我们两人的心:“放心,你们要的东西,我一定会给。”
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们俩全套进去了:“根据你们刚才所说,现在我被看成是死人一个,名下所有财产,包括这张卡,理论上都已经不属于我,一旦动用,就会暴露我没死的事实,招来新一轮的追杀,你们也会被连累进去。”
“呃,我靠,没错。”
“事已至此,不如这样,既然你们有能力救活我,我相信你们也会有能力帮我找出我太太谋杀我的证据,事成之后我会付给你们一千万美金当报酬,成立小型基金会帮你们管理投资及收益。
“这个条件你们觉得如何?”
我一言不发地打开电脑做了一张模拟图,一千万美金凑一块儿那是多大一块绿砖啊,换算成越南盾什么的呢?就算泡NASA妞实力不够,长两条腿的应该都可以试试看了吧。
但约伯没有露出和我一样的星星眼。
他沉默地想了半天,看样子是在天人交战,因为他一时怒目圆睁,一时如丧考妣,最后他对我断然一摇头:“不行。”
“昨晚那把刀可是差点砍中了我的脖子!”他夸张地比画了一下,“大动脉!”
约伯站起来点点头:“你太太摆明了是要斩草除根的,买通了全世界最恐怖的专业杀手,你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她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我本来以为这一单只是单纯救人一命,换点现金,现在好像要变成救人一命搭进去老子全家的样子。
“这种生意太亏,我不做。”
他又拍拍我:“建酒馆的钱我找高利贷凑一凑,我们把他扔出去吧。”
我和大卫都吓了一跳,我赶紧说:“扔出去他就死了哦!”
约伯表示他不关心大卫的死活,而且如果我不支持他的决定,他很快也会不关心我的死活。老实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我的眼神跟看死人完全一样,半点主客之间的感情都没有。
他说完这句话,头也没回就走了,就算我在后面代替大卫喊出“最多一人一千万”,他也去如流星,竟然没有诈和的意思。
我和大卫·迪面面相觑,他风度不失,只是微微一笑,说:“人各有志。”又问我,“你一个人行不行?”这纯粹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啊。
我摇摇头不答话,心中痛惜与那一千万美金的有缘无分。我治病可以,惹杀手就不够料,所谓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古人绝对不会欺骗我。
我给他换了药回到书房,正要把这事的前因后果再想想明白,忽然秘密神医咪咪兄在Skype上叫我。
“怎么,帮我查到J是谁了吗?”
“还在查,我找你说另外一件事。”
“收钱。”
“操!”
“你会有什么事来问我啊,号码百事咪先生?”
“昨天晚上出了一个多人遇袭事件,受害人一共十一个,全部是被重物撞击后脑打成植物人,现在有法医私下联系我要会诊。你对植物人有研究,我就说转给你赚个外快算了。”
“全部植物人?凶手喜欢码清一色是吧,哪儿的事?”
“你们那儿。”
这四个字一出来,我心里就一紧,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浮上心头,一刹那,我声音都变了:“昨晚?什么……什么时候?”
“我看看,嗯,十二点半到夜里两点之间,时间段很密集。”
我把耳机往桌上一摔,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在门口摸出电话来刚要打给约伯,他的电话已经进来了:“我操!出大事了。”
我马上知道自己的预感应验了。
我上街买了今天全部的本地报纸,每一份的社会新闻版都登了这件事,受害人在不同的街区遇袭,出身、背景、性别、年龄、经历都无近似之处,不但自己有口难言,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警方初步调查得到的就是一头雾水。
但我和约伯当然能一眼看出,这些都是十号酒馆的熟客。
就是天天都见到,但从来彼此不打招呼的那些人。
大个子的胖二哥开出租车,他每天来酒馆坐着,不喝酒,而是等着把那些喝得差不多的单身客人拉回家去。他不爱拉陌生人,有陌生人来找他打车,他能跟人家打起来,然后再无可奈何地拉人家去医院。
帅哥小保爱喝波本,喝得差不多就会到酒吧中心的小乐池唱歌,嗓子烂得不行,不管唱什么都是一个调调,还以为自己是绝世名伶。这个习惯让他没法在其他地方生存,只有十号酒馆的人抱着一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坚韧态度任他胡闹下去。
花爷是最穷的酒客,年纪大了,干些力气活,一打啤酒能喝一个多月,常常要求存半瓶酒,约伯给他存了,第二天就换瓶整的给他。他爱喝酒,更爱攒钱,攒到一个整数就买成吃的穿的送去东城孤儿院。他以后要是死了,肯定有一大群孝子贤孙披麻戴孝,虽然没半个是他亲生的。
有钱的是乔乔,特腼腆的一个孩子,刚会喝酒就扎到了十号酒馆,从没挪过窝。他老帮人买单,还买得很羞涩,生怕人家不好意思,买完就溜了。要坑他不用别的办法,只要站在桌子上指着他逃跑的身影大喊“是乔乔给的钱啊,十二号桌,记住了哦”,他就会恨你一辈子。
十号酒馆烧了,我没觉得有多严重,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一开始你觉得去的地方很重要,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去并待在那个地方的人。
就是这些人。
一夜之间,都瘫在床上,眼睛闭上了,不能再喝酒了,不会再笑了,不会再来十号酒馆了。
见不到他们了。
如果我不是运气好,住得又近,我今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约伯不是突然想去偷鸡摸狗,他已经葬身火海,成了一块焦炭。
我整个心,都掉到屁眼儿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