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东陆密使五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江南 本章:第二章 东陆密使五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草原上泛着碎金一样的颜色。

    阿摩敕一头钻出帐篷,舒展双臂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仰头看见瓦蓝瓦蓝的天空,一丝流云在半空悠悠地飘着,他顿时清醒了许多。一股奶香味飘来,女奴们正在火堆上热着奶粥,铜锅里面是洁白的羊奶,里面混着煮烂的碎肉和莜麦,草原蛮族不避腥膻,阿摩敕闻得浑身暖呼呼的,三步两步蹿了过去,摩拳擦掌地等着奶粥煮好。一侧头看见年轻女奴脸上的两片轻红,略带羞涩地拧着头不看他。

    昨夜老头子故弄玄虚的故事和女奴们遮遮掩掩的神情顿时被他抛到了脑后。阿摩敕开心起来,从女奴手里拿过铜勺子帮她搅着粥,仰头看见一只白头的大鹞正好抓了鱼在不高的地方掠过。这才是他习惯的日子,草原骏马獭子肉,星辰和天神其实跟他远远地隔了一层,没什么关系,反正他的星辰算学也不是顶好。

    他正舀了一勺粥尝着,忽然听见帐篷帘子掀动的声音。转过头来,披着白色大袖的孩子踏出帐篷外,微微眯起眼睛对着初升的太阳。

    周围静了一下,所有人都跪了下去。

    “大家都起来吧。”孩子淡淡的声音响起在众人头顶,“以后不用跪我。”

    阿摩敕抬起头,对上了孩子的眼睛。

    和第一次看到的略有不同,他的眼睛像是一片沉静的湖水,那些忧郁的神色沉淀在湖底,并不显露出来。觉察出阿摩敕在观察自己,孩子轻轻地对他笑了笑。他笑起来非常的温和好看,却没有一点欢愉的意思。

    “谷玄?”阿摩敕想起来那个传闻。

    “阿苏勒!”

    “世子!”

    英氏夫人和大合萨都被惊动了。老头子蹿出来的时候只拿腰带系着裤子,露着胸膛,麻布袍子飘飘洒洒地披在身上,很有一匹长鬃野马奔驰的不羁之风。他蹲在孩子面前,满脸热切地死盯着他,一言不发。

    “大合萨。”孩子轻轻地笑了。

    “好了好了,我们的阿苏勒又回来了。”老头子扯着孩子的一只手,抓耳挠腮地,欢喜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英氏夫人则握着他另一只手,轻轻抚摩着他的脸儿,不知怎么地,手竟然有些抖。

    孩子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动了动嘴唇:“姆……妈。”

    英氏夫人愣了一瞬,把他的头抱在怀里,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孩子温顺地靠在她身上,那只手还被老头子紧紧抓着不肯放。阿摩敕眨巴着眼睛,忽然捂住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不敢笑得大声,兜转身跑到女奴后面去藏着。老头子发觉了,讶异地看着他。

    “外面风大,去帐篷里歇着,姆妈把奶粥熬好了端进去。”英氏夫人牵着世子的手转回帐篷。

    老头子分明是很想跟进去,却又觉得不太方便,只好讪讪地止步,从女奴群里抓出了阿摩敕:“笑什么?”

    阿摩敕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合萨你和夫人一人牵着一只手,倒像是世子的阿爸阿妈一样……”

    老头子愣了一下,跳起来从火堆里抽了一根点燃的柴火。阿摩敕笑着绕帐篷飞跑,老头子气喘吁吁地追在后面,女奴们偷偷地比着眼色,终于有一个小女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然后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年纪大的女人们脸上的阴霾也散去了许多。

    阿苏勒默默地回头,目光追逐着被大合萨和阿摩敕惊起的鸟儿飞向天空。他握紧了英氏夫人的手:“姆妈,我在南边的时候,也很想家。”

    英氏夫人看着他的眼睛,不知说什么好。

    “木犁!”她眼角的余光忽然扫到帐篷边持刀而立的武士。

    武士已经年老,没戴头盔,花白的头发在晨风里起落。他磨毛的牛皮筒铠上满是暗黑的污迹,颈上悬挂了象征他铁牙武士地位的生铁豹牙,沉重可怕的狼锋刀挎在腰间,刀柄上的狼首大张着嘴,含着一颗铁骷髅。

    阿苏勒微微退了一步。

    夫人急忙闪在他前面隔开了两人:“木犁……你怎么来了?”

    这种装束草原上只有一个人,青阳的名将木犁、英氏夫人的丈夫。狼锋刀砍下过无数敌人的头颅,他随身那件牛皮筒铠还是当年追随大君出征时候的甲具,多年来从未更换,每一片污迹都是由不知多少敌人的血泼成的。木犁一手拨开了妻子,微微眯起眼睛盯着孩子,眼缝里的目光似光刀一样慑人。

    阿苏勒没有闪避,点了点头:“木犁将军。”

    木犁收回了目光,似乎满意于世子的表现:“大君传合萨和世子入金帐宫议事,我怕奴隶们丢了话,自己来看看。”

    “是。”夫人还没说话,阿苏勒先低低地答应了。

    一阵高风卷起金帐前的九旄,猎猎作响。远方传来骏马的嘶鸣,夹着隐隐的笛声,北都城周围的牧人正吹着竹笛带领马群出城放牧。

    侍从武士们夹道而立,大合萨拉了阿苏勒的手,踩上了金帐前大红的绒毯。羯鼓声不知从哪里传来,低低的,却丝毫不乱。站在这座金帐前,即使是拥有几万户奴隶的大贵族,也不能不油然而生敬畏。

    东陆称蛮族为金帐国,源于大君居住在金帐之中的传统。蛮族逐水草而生,居无定所,所以居住在竹木和羊毡搭成的帐篷里。大君所居的金帐比普通帐篷大了数十倍,制作这顶大帐的时候,曾经用去两千块整牛皮,外表涂着黄金,天晴的日子远在数里外就能看见金光。

    “能够见到合萨,真是好运。”一旁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

    大合萨转过身,三王子旭达罕正按着胸口行礼。旭达罕长得极像父亲,乍一看就是大君年轻的时候,可是他却总是带着笑容,做什么事都绝不着急。人们都说王子们若是出猎看见一头鹿,旭达罕总是最后一个抽出弓来的,可是鹿却总是让他射到。

    “三王子。”大合萨也急忙按着胸口行礼。他对于贵族们从来不太理睬,不过收了旭达罕太多的礼物,见他就有些拘谨。

    “阿苏勒,终于回到北都了。”旭达罕转向弟弟。

    “哥哥。”阿苏勒扬起头打了招呼。

    远处比莫干和铁由两个王子也带着伴当候在帐篷前,却因为旭达罕而不愿过来,只对着大合萨遥遥地点头。

    “带世子下去休息。”旭达罕传来一个伴当。

    “几位大汗王和将军们在金帐里议事,父亲令我们几个兄弟等在外面,但是大合萨一来,就请立即进帐。”他侧身为大合萨掀开帘子。

    踏进帐篷的瞬间,大合萨愣了一下,本该正在议事的帐篷里却静得出奇。

    金帐从里面看去远比漆金的外表更加奢华,顶上装饰着成匹的金色绸缎,围绕帐篷的是长三十丈的一幅生丝织锦,描绘蛮族最有名的故事《逊王传》。此时向西的毛毡掀开了一扇,阳光照得帐篷里暖洋洋的。为除腥膻,金质的螭兽炉里飘着袅袅的香烟,阳光在烟雾中变幻莫测。大君端坐在香烟中的貂皮坐床上,像是罩着一个纱笼,面目看不清楚。

    四位大汗王和掌握兵权的将军们静悄悄地站着,分作了两边。三王、六王和七王坐在左侧的垫子上,眼睛一排瞅着左边,将军们站在右侧,斜斜看着右边。两群人就这么僵持着,金帐里似乎绷紧了一根随时会断的弦。倒是跟将军们站在一起的九王,看见大合萨进来,远远地按着胸口行了礼。

    大合萨既没站左边,也没站右边,跑到金帐角落里掀开的毛毡下站着,暖洋洋地晒着太阳,打了一个哈欠。依旧没人说话,他歪了歪脖子,耷拉着脑袋,眼皮渐渐就支不起来了。九王看见他早起发困的模样,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并不言语。

    左边右边,就是比莫干王子和旭达罕王子的势力分界,大合萨虽然好酒,却从来没有因为喝醉而站错了。

    “大合萨来晚了,大家如今争的是真颜部剩下的女人和孩子怎么处置。我的哥哥们想把他们送到北方去开荒,巢氏的将军们和厄鲁要把他们安置在北都附近,大合萨可有什么看法?”大君的声音从烟雾里透了出来。

    “这件事伟大的盘鞑天神没有开示给我,还是大君和贵族们决定吧。”大合萨的回答干净利索。

    “大合萨倒是一如往日,逃得最快啊。”大君的声音冷冷的,带着几分嘲弄,

    三王台戈尔大汗王忍不住了,起身上前:“都已经说了,作乱的叛贼,用作奴隶也不配!不杀已经是宽仁,都送去北方开荒,有什么不可以?”

    台戈尔大汗王是大君还活着的哥哥中最年长的一人,论起牛羊和土地,也是最大的一家。他说话,六王七王都跟着点头。

    “那为什么可以呢?”木犁站在右边,冷冷地反问,“大汗王们在北方有牧场,所以要送人去北方开荒,七万人,就为了三王爷的牧场送去开荒,要死多少人呢?”

    “我在北方的家奴都不只七万,我会在意这七万人?”台戈尔大汗王看也不看木犁一眼,“我要送这些叛贼去开荒,不过是惩罚这些真颜部的贱种!”

    “就算罚做苦工,都罚在三王爷的牧场,也没有先例。”

    说话的将军和木犁比肩站着,是巴夯的哥哥巴赫,他算是铁姓,东陆名字是铁晋巴赫,也掌握了一帐的骑兵。巴赫矮小瘦削,肤色真的像是铁的,年纪不算很大,却像个风霜里衰老的牧民,一身铁甲不贴身,走路晃得当当作响。他言辞很不流利,每一句话都要想很久才能说出来,弟弟巴夯也不细想,立刻跟着点头。

    “是,哥哥说得对,没有先例!”

    巴夯魁梧健硕,更像个真正的蛮族武士,也喜欢说话,可是从小觉得每一句话都没有哥哥说的那样有道理,于是在金帐里总是不肯多说。

    他点着头就看见对面三位大汗王的目光投过来,仿佛刀子在他脸上狠狠地剜了一下。

    “那就平均分给各家!”六王苏哈大汗王站起来大声说,“我该得的一部,送给哥哥去北方开荒!”

    “几位大汗王没有出征,可是说来说去就是要分奴隶,”木犁还是冷冷的,“祖宗也没有这种规矩。”

    台戈尔瞪着眼睛猛地站起来,一脚踢飞了坐垫:“柳亥木犁!你这个奴隶崽子,爬到我们吕氏的头上来撒尿么,这个帐篷里你有什么身份说话?”

    “我说的都是吕氏祖宗的规矩!”木犁毫不退避,“这些规矩,台戈尔大汗王本就该比我这个奴隶崽子清楚!”

    “好了!”威严的声音从烟雾中传出。

    大君的声音不高,却震散了喧哗,人们愣了一下,一齐拜了下去。帐篷里一片肃静,静得令人有些不安。

    “都起来吧。”大君从坐床上起身,缓步从烟雾中走了出来。

    他拍了拍桌上那只朱漆木匣,并没有立即说话。沉默中带着令众人恐惧的压力,尊贵的汗王和将军们也屏着气不敢大声呼吸。

    大君伸手掀开了木匣的盖子。

    一颗苍白的头颅躺在红锦上,那是真颜部龙格氏龙格真煌的头颅。从南方遥遥地带回来,头颅始终埋藏在石灰中保存,肌肉和皮肤都已经干瘪,乍一看,谁也分不出部落之主的人头和一颗普通的战士人头有什么区别。只是那神情看起来如此的平静,全不像是死在战场上的人。

    “是草原上狮子的头。”大君低声道,“厄鲁带回来给我看。其实我倒宁可不看它,就当作从来不曾有过这么一个甥儿……我要给你们讲个故事。”

    帐篷里的人都有些不安,大君的性格有些喜怒无常,谁也猜不透他话里的意思。

    “都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大君眯缝着眼睛,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我当世子那时候,哥哥们势大,没人看得上我,那时候我才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只懂得跨马舞刀,哪里懂得别的?我母亲是东陆人,你们都知道的,我一半的血是东陆血,哥哥们不信我,挑了我的错处,把我和母亲贬黜出去,去火雷原北边的银子寨。银子寨你们都知道吧,过去是个大草场,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了……父亲误会我,不肯见我,说是永远不再认我,只给我十匹马、两个伴当和一副弓箭。”

    三个老王爷的神色有些变了,坐着似乎也不安稳。这些事情他们当然比谁都清楚,可是大君即位至今,并没有提起过,时间流逝,几个哥哥也渐渐疏忽了。大君今天忽然在众人面前说起,往事历历在目,他们这才惊觉其实大君根本不曾忘。

    大君的脸上却看不出喜怒来,他娓娓说了下去:“我们走到半路就没了粮食,都靠打猎和喝马奶过活。我又生了寒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冬天快来了,眼看就是死路,两个伴当也不愿跟我,夜里悄悄地逃跑,还把产奶的三匹母马都拉走了。母亲知道我没有马奶活不下去,只能自己骑着马去追他们,恳求他们至少留下一匹马。两个伴当垂涎我母亲的美丽,糟蹋了她,留下了一匹母马。母亲牵着那匹母马回来给我,第二天就自己割了喉咙。我恨不得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可是我连动都动不得,全身一时冷一时热,缩在帐篷里,只在饿得要死的时候挣扎过去喝几口马奶。”

    众人心里微微生寒。大君即位之后,找到当初的两个伴当,以马革将这两个人卷起来,亲自带领骑兵纵马轮番践踏,直到将两人踩成肉泥。

    “这样过了十几日,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母马出去吃草,再也没回来。帐篷破了,我睡在里面,夜里周围都是风声,外面石头被吹得乱跑,好像整个世上就我一个人那样。那时候我想我就要死了,盘鞑天神就要来接我了……”大君微微顿了一下,“我醒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天神,看见的是我姐姐苏达玛尔的脸,我正躺在她怀里,她用自己的奶水喂我。”

    “姐姐就是我的神女,我要死了,只有她来救我。她比我大十二岁,那时候已经嫁给了真颜部的老主君。她知道我被贬黜的消息,从真颜部带着自己的儿子,自己跨着马一路来找我。找到我的时候我只剩半条命,嘴烂得连乳酪都吞不下。”

    “后来我就去了真颜部,在那里住了十二年。第二年,我的姐姐就死了。她染上了我的寒病,却没有挺下来。临死的时候她把我和她儿子的手拉在一起,说你要照顾舅舅,然后她就死了。她的儿子叫伯鲁哈,东陆名字你们都知道,是龙格真煌。那一年只有八岁。”

    “伯鲁哈是真颜部的世子,像个大人一样,说是要照顾我。他七岁的时候就和我的姐姐一起骑着马来找我,马鞍上带着一副小弓箭,路上射死了一头大狼。那时候我已经被贬黜,什么都不是,真颜部的人也不在乎我,我很受冷眼。伯鲁哈就把他的腰刀送给我,说是带了这柄刀,谁再敢欺侮我,就是他的敌人。他的办法也简单,谁若是对我无礼,他就和那人摔跤。他小时候力气就大,把人举起来摔下地,瘦弱一点的爬都爬不起来。于是没有人再敢欺侮我。”

    “再后来是阿依翰的爹爹要选女婿,送信给四方开叼狼大会,你们都是知道的了。”

    “是。”众人都恭敬地回答。

    阿依翰是大君第一个阏氏的蛮族名字。她的巢氏家族是青阳部有名的大族,靠着巢氏的支持,大君才得以继承了现在的地位。迄今大将中的铁氏兄弟和木犁,都是巢氏原来的家奴。

    “伯鲁哈说,若是我可以娶得阿依翰,那么回北都就有希望。可是阿依翰那时候是有名的美人,又是巢氏惟一的女儿,草原上的好汉子都想娶她回去,凭我的实力,又怎么能在叼狼会上轻松胜出?不过伯鲁哈却说没事,他保证阿依托定然是我的。”

    “那天叼狼会的时候,我才发现伯鲁哈也骑着马来了。我当时很是吃惊,除了厄鲁,你们不曾和伯鲁哈当敌手,若说骑马打仗,他是我知道的仅次于父亲的英雄。纵然是木犁,也接不住他的刀。我想若是伯鲁哈也要争,我自然赢不了,我受了他很大恩惠,也就准备让给他。伯鲁哈却不跟我说话,只在人群中冲我眨眼……”

    大君忽然沉默起来,许久,他唇边微微露出一丝笑,仿佛那一幕还在眼前。

    “叼狼开始后,伯鲁哈装作抢到了狼,把年轻的男人们都引到山坳里,然后一个一个都捉下战马来。他还是老办法,和那些人摔跤,有摔得过他的,就可以出山继续去叼狼。摔不过的,就只好留下。结果谁也摔不过他,跟我竞争的人少了一大半,我轻松就夺下了狼,娶了阿依托。那天直到晚上伯鲁哈才带着那些人回来,然后他们一起坐在火堆边喝酒,喝着喝着他身上的伤口裂开,就昏了过去……其实他也不是铁人。”

    “我离开真颜部的时候,从东陆的商人那里买来一块净玉,请人雕琢成一粒玉玲珑送给伯鲁哈。那年我二十四,他二十岁,我说这次我若是回到北都能当上大君,就许他永守铁线河以南的牧场,那粒玉玲珑就是我那时给他的信物。”

    大君不再说了,他转身,目光在将军和王爷们脸上扫过。目光所到的地方,众人都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一片死寂。龙格真煌叛出库里格大会,王爷和将军们都赞成诛杀,大君沉默了很久,最终也同意了。人人都知道大君曾在真颜部住过,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大君和龙格真煌间曾有这样的情分,而即便这样,龙格真煌还是死在了青阳的铁骑手中。

    大君幼年眼睛里就有一片白翳,哥哥们都叫他白眼鹰,一是说他锋锐,二是说他阴冷记仇,此时几个老王爷心里都不期然地记起了这个绰号来。

    “台戈尔大汗王,还想要什么么?你的妹妹苏达玛尔已经死了,我连她惟一的儿子也杀了,你真的还要什么别的么?”大君忽然间像是老了,“你有很多奴隶了,再多七万人开荒,也不算什么大数字。”

    这一次桀骜的台戈尔大汗王也没有出声,金帐里静悄悄的。

    “龙格真煌叛出库里格大会,是坏了祖宗的规矩。厄鲁杀了他,我很是欣慰。我和龙格真煌之间,再亲亲不过祖宗的规矩。不过叛乱的是龙格真煌,哥哥们却要把七万多人送到北地去,那七万人里,总也不都是存心要反库里格大会的。一个牧民,首领造反也只有跟着反,不是他们的本意。我不能报答龙格真煌,就报答给他的族人吧,七万女人和小孩,木犁安排他们在北都附近另辟草场居住,收缴他们的武器。这事我再也不要听到有人提起。”

    “心硬的时候就想想你们帐篷里的亲人,现在大家都知道读东陆人的书,东陆人的书什么样的都有。”大君低声道,“但是读出了宽仁两个字,才算读懂了。都退下去吧,大合萨,你去带阿苏勒进来见我。”

    贵族们都散去了,只有九王留下了。

    “厄鲁,还有什么事么?”大君用力按了按额角,“这些天你得胜归来,事情真是多,哥哥也有些累了。”

    九王跪了下去,磕了一个头:“弟弟……弟弟做错了,应该把龙格真煌给哥哥带回来的!哥哥原谅弟弟的无知,弟弟实在不知道……”

    大君双手扶起了他:“厄鲁,你误会哥哥了。伯鲁哈死了,不错,我是很心痛。可是我心痛又有什么用?就算你把他擒回北都来,我又能不杀他么?我是库里格大会的君主,我不杀他,五部会逼我杀他。伯鲁哈不能不死,你为我杀他,让我手上不沾他的血,我心里也好过一些。”

    大君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世上的人心变得快,去年,我杀了澜马部的达德里大汗王,今年,我杀了伯鲁哈。厄鲁,草原那么大,真正支持我这个大君的人,越来越少了。你是我青阳的弓箭,要助我杀掉青阳的敌人。哥哥对你,很是期望。虎豹骑你不必交还,从今天起,虎豹骑就是你帐下的战士。”

    九王愣了一下,急忙又要跪下。

    大君扶住他:“这又是怎么了?”

    “虎豹骑是我们青阳第一的强兵,是拱卫北都的根本,哥哥怎么能把虎豹骑调到亲王的帐下?弟弟不敢接收。”

    “怕有人说闲话?怕人说厄鲁新封了大汗王,就霸占兵权?也许还有人说厄鲁大汗王掌握强兵,就要造反?”大君拍了拍九王的手背,用力握住他的手,“厄鲁,草原上的英雄不怕别人说闲话,我们是靠宝剑和战功来建立名声的。我给你虎豹骑,因为我看这支强兵被你指挥自如,能驾驭虎豹骑的将军,我们青阳可不多。哥哥要你带领这支骑兵保护北都。无论别人怎么说,哥哥是相信你的!”

    九王深深吸了一口气,挣脱大君的手,跪下来用力叩头:“弟弟如果这样还辜负了哥哥,也不必再活着做人了!”

    “起来起来。”大君挽起他,“厄鲁,你虽然不是我的亲弟弟。可是这些年你帮我打胜的仗,远比我的几个亲哥哥多。我们之间有些话,不必说出来。对了,你在龙格真煌身上,没有找到我送他的那枚玉么?”

    “没有,弟弟搜过的。”

    “哦……那么他有没有说什么?”

    “他只说一定要把他的人头带回北都,让大君好好看看。”

    “是么?伯鲁哈,你临死还想要见我一面么?”大君沉默了片刻,挥挥手,“你先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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