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梦三站在通往歌厅后台的一扇门外面焦急地等着。他成熟了,偏瘦又苍白,俊美却多愁善感,脸上几乎没有胡髯。他看到一个黑蒙蒙的形影渐渐走近,愈来愈清晰,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到哪里去了?快到你出场啦。”他温柔地对她说。
蓝月儿脸上陡然浮起一个微笑,说:“我到城里逛逛。”然后把一包东西塞在他手里说,“给你的。”
他打开来看看,是一双漂亮的小羊皮手套。
“天凉了。”她一边说一边穿过长廊曳到后台的化妆间,那里闹哄哄的。
但梦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只手套试试看,那只手的掌心上有一条旧的伤痕,一直到他死的时候还在那儿。
“你又花钱了?”他说。
“钱是用来花的。”蓝月儿回答说。她把帽兜褪下,脸凑到镜子前面,用一支由狐毛刷在脸上扫上胭脂。她的头发剪短了,烫成浪漫的波纹。她用手指在两片嘴唇擦上鲜红色的口红,唇上有一滴干了的血迹,她把它抹走了,咕哝道:“这酒不好喝。”
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脱下斗篷。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浪,脚下是一双白色缎布尖头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腰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腰带。然后,她在耳背插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压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压压的坐满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邪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吸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阴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色夜莺”的名字不胜而走。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她唱歌是为了忘记。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姊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她花钱也是为了忘记,像今天,在乐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铺里买东西时,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根本是个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华与物质的诱惑。
然而,这诡异的命运似乎有意开她的玩笑。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连自己都吃惊。她更发现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处,不论男女,都会回过头来痴痴地看她。那一刻,她心里竟会觉得快乐。难道她跟魔鬼交换了灵魂?
这个夜晚,她唱完最后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远方情人的思念。曲终人散,舞台上的灯火熄灭了,每次到了这一刻,她重又变回一个孤独的形影,怀念着血肉之躯的单纯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