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章鱼·1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蒂芬·金 本章:第四章 章鱼·1

    1

    诺曼是在星期日这天出发的,他走的那天罗西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下来,正在做着准备。诺曼也乘坐了11:05的大陆快运。他决定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省几个钱;而是为了不知不觉地溜进罗丝的大脑中。诺曼不愿意承认她突然出走对他是个多么沉重的打击。他试着说服自己,所有的烦恼和不安只是因为那张信用卡,和其他一切都无关。但是他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他至今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他甚至连一点儿预感都没有。

    结婚多年来,他熟悉罗丝的每个想法,甚至她所有的梦,这一切突然彻底改变,他简直要发疯了。他尽管没有公开承认,但也没有完全掩饰,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的计划已经酝酿了好几个星期或者好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了,他居然对此一无所知!假如他知道她出走的真实原因,换句话说,假如他知道床单上那滴血迹对她产生的影响有多大;他早就应该感到宽慰了。当然也有可能会更加不安。

    他曾经想把寻找失踪妻子的真实情况隐藏起来,以侦探的身份出面实施追踪计划,后来意识到这种冲动实在不明智。奥利佛·罗宾斯的电话使他清醒,他决定把这两种身份都隐藏起来,想象着自己就是罗丝,模仿着她的思维方式。一切就从踏上她所坐过的汽车开始。他提着短途旅行包,大步跨上汽车,站在司机身后往通道里看。

    “兄弟,能往里边走一点儿吗?”

    “你想尝尝鼻子被打断的滋味吗?”诺曼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后面那家伙再也没说一句话。

    他花了一会儿工夫考虑(她)他坐在哪个座位上。她不会一直坐在后排,过分挑剔的罗丝决不会选择靠近厕所的座位,除非其他座位都已经坐满;诺曼的好朋友奥利佛·罗宾斯(他和罗丝的车票都是从他那里买到的)向他保证说,11:05的车从来都坐不满。她也不会坐在车轮附近,因为太颠簸;更不会坐在前边,因为大引人注目。只有中间靠左的座位最适合她。她是个左撇子。人们往往错误地以为自己会随意地做出选择,其实任何选择都不是随意的,一般人们总是下意识地选择顺手的一边。

    在他当警察的这些年里,他开始相信心灵感应术。虽然有些难,但是有可能实现。关键是不要弄错了角色,否则就会失败。你必须像一只会打洞的小动物那样,找到一个能够进入猎物头脑中的方法,你还得仔细倾听脑波(而不是脉搏)的声音;精确地说,需要捕捉对方的思维方式,而不是她的思想。当你找到这种东西以后,你就可以走捷径——你可以沿着猎物的思维轨迹一路追寻下去,直到某个夜晚趁她毫无准备的时候,猛地推开后门……或者藏在床底下,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使劲儿往上捅一刀,随着床垫发出嘎吱吱的尖叫声,那个可怜虫气绝身亡。

    “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诺曼坐在她可能坐过的椅子上,低声地念叨着。他很欣赏自己的嗓音,因此当车缓缓开出狭窄的车道,驶向西部地区时,他又默默地自语道:“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

    这是一次漫长的旅行,但诺曼很喜欢。一路上他曾两次在休息点上厕所,其实他并不需要去,但他知道她一定会去,因为她不可能使用车里的厕所,她是一个爱挑剔的人,她的肾脏又那样虚弱。这毛病可能得自于她那过世的母亲的遗传,她认为诺曼是个永远等不及跑过了丁香花丛再大小便的杂种。

    当车开到第二个休息点时,他看到好几个人在围着站台一角的烟灰缸吸烟。他眼巴巴地看了一会儿,又离开了。他渴望吸一支,但罗丝没有这个嗜好。他找了几个绒毛填充动物,因为罗丝喜欢这一类的废物,然后从站台门口的货架上取了几本侦探小说,因为她有时爱读这种胡说八道的东西。他不知道跟她说过多少遍了,真正的警察绝对不是这种垃圾书上所描写的那种样子,她也总是同意他的话——既然他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是真的——但是她仍旧在读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罗丝很可能光顾过这个货架,拿起书,犹豫片刻又放了回去,不想花五元钱购买三个小时的娱乐,这并不奇怪,因为她带的钱太少,要解决的问题太多。

    他一边吃沙拉,一边强迫自己看书,然后回到汽车里。不久汽车又上路了,随着距离东部越来越远,田野在他眼前越来越开阔。这时司机提醒大家把表上的时间倒回去一小时,他照着做了,不是因为他让步(他不在乎时区的差异,在未来三十天里他将使用自己的时间),而是因为罗丝会这么做。他翻开书,当读到一个牧师在花园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后,厌倦地把书放下了。

    “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他说。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下了车,站在车门外,凝视着发出巨大回声的长途汽车站,尽量用罗丝而不是警察的标准评价那些妓女、拣烟头的孩子及叫花子的外表,他和她同样在人性处于最低潮的这一时刻,走下了同一辆汽车,进入同一座长途汽车站,看到了同样的场景。

    他站在那里观察着这座发出回声的巨大建筑,让它的外观、味道、嗅觉以及感觉完全淹没自己。

    我是谁?他问自己。

    罗丝·丹尼尔斯,他回答道。

    我现在感觉怎样?

    渺小。失落。恐惧。事情已经糟得不能再糟了,我害怕到了极点。

    一个可怕的想法涌上他的心头:她会不会出于恐惧和惊慌,接触了一个不该接触的人?这完全可能。这种地方对于一些坏人来说就像是个自由出入的边境地区,万一那家伙把她带到黑暗的角落里进行抢劫和谋杀怎么办?说不可能是无济于事的;他是警察,他知道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假如那个蠢货看见她手上那只树胶做的戒指……

    他深吸了几口气,聚精会神地考虑着:假设我是罗丝,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她真的被谋杀,也只好由她去,他无能为力。但是他最无法容忍的是,她竟以这种方式逃脱了他的追踪,让某个愚蠢的家伙拿走了本应属于他诺曼·丹尼尔斯的东西!

    没关系,他跟自己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从现在起,你要像罗丝那样走路、说话和思考。

    他手里拿着钱包(假想中罗丝的那只皮包),慢慢走出了长途汽车站。人群像潮水般涌动,或用手拉着皮箱,或肩上扛着纸箱,女士搂着男友的腰,男人将胳膊搭在女人的肩上……正在这时,一位男士向一个带小孩的女人跑了过去,那人抱起孩子就抛了起来,小男孩又惊又喜,缩成了一团。

    我真害怕——一切都是那样陌生,我简直吓坏了,诺曼对自己这样说。在这种地方我能做些什么,有什么人值得相信呢?

    他走在大块瓷砖地板上,仔细地聆听自己脚步的回声,试着通过罗丝的眼睛观察事物,用她的皮肤感受环境。有一群孩子正在游戏厅里玩乐。她看了看自动收费电话亭,能打给谁呢?她既没有朋友,又没有家庭——甚至连德克萨斯州普罗维登斯的老姨妈也不在了。她看着通向外面的大门,也许她想离开这里,去街上找一个能过夜的地方,把这个充斥着危险的世界关在门外。多亏他的信用卡,她的钱足够找一个房间了,但她会这么做吗?

    不,他感到她不会这么做。我不想在凌晨三点钟去汽车旅馆开房间,中午便被赶出门外,因为这不值得。在必要的时候,我完全可以熬夜。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使我留下来: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还有两个小时天才亮。我看过许多电视剧,读过许多侦探小说,又嫁给了一个警察,所以知道一个女人深更半夜独自外出会发生些什么事情。我会等到天亮的。

    可是我该怎么打发这段时间?

    肚子里饥肠辘辘的感觉使他有了主意。

    是的,我得吃点东西,汽车最后一次休息是在晚上六点钟,现在我已经饿极了。

    距离售票窗口不远处有个自助餐厅,诺曼顺着那个方向走去,跨过流浪汉的身体,竭力克制住强烈的欲望,才没有将那些头上系发带的杂种一脚踢到离他最近的钢椅子腿上。最近他越来越频繁地需要克制住这种欲望。他痛恨无家可归的人,他们是猪狗不如的垃圾。他痛恨他们请求原谅的哀号和愚蠢透顶的借口。有人碰了他一下,问他有没有多余的零钱,诺曼克制住用传统印第安拳脚揍他一顿的强烈冲动。他成功了,并轻轻地说:“请离我远点儿。”因为她可能会这样说。

    他刚要拿烤肉和煎蛋,忽然想起来,她从来不吃这种玩意儿,除非他坚持要她吃(吃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谁在这场人生的游戏中说了算)。他只好点了些冷食,要了一杯令人作呕的咖啡和半只像是1620年搭乘五月花号远洋轮来美国的葡萄袖。食物使他清醒,立刻感觉到好多了。吃完饭,他下意识地摸出一支香烟,习惯地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刚要点着,突然又松开了手。罗丝不吸烟,所以不会受到这种欲望的支配。经过几分钟的沉思默想,强烈的渴望终于被压了下去,他知道他能做到。

    他走出自助餐厅,用没拿钱包的那只手塞着衬衣。这时他看见了一个很大的蓝白两色环形广告,上面写着“旅行救援处”几个字。

    顿时,诺曼的脑子里闪过了一道白光。

    我想去广告下面的那间小屋里看看,说不定会有适合我的东西。

    当然要去。此外你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他侧着身子走到了小屋门口,先悄悄走过去,又掉转头返回,从各个角度对里面的工作人员仔细观察了一番。这是一个细长脖子的犹太天真汉,年龄约五十岁左右,看上去和班比的一位外号叫做号手的朋友十分相似,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他正在读一份报纸(诺曼认出是《普拉达报》,不时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往汽车站里看一眼。假如诺曼现在仍是罗丝,“号手”应该已经看见他了。但现在诺曼又成为他自己,一位被派遣到外地执行监视任务,并与现场融为一体的探员丹尼尔斯。他一直在小屋后面不紧不慢地来回走着弧形(在这种地方,只要你不是静止不动地站在那里,就不会有人怀疑你),虽然远离号手的视线,但能听见他的声音。

    四点一刻,旅行救援处进来了一位哭哭啼啼的女人。她告诉号手,她乘大陆快运从纽约上车,睡觉时钱包被人偷走了。那女人唠唠叨叨说个没完,用掉号手的许多面巾纸,他最后帮她找了一家旅馆,让她先住一两个晚上,等她丈夫派人送钱来。

    女士,如果我是你丈夫,我会自己送钱来,诺曼一边想,一边继续在小屋后边晃来晃去。而且我会先在你屁股上猛踢几脚,看你以后还犯不犯病。

    号手给旅馆打电话时,告诉对方他叫彼得·斯洛维克。对诺曼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当犹太天真汉对那位女士解释去旅馆的路线时,诺曼离开了小屋,来到自动收费电话亭,这儿的两本电话簿既没有被玷污和撕破,也没有被人拿走,他本来可以给他所在的警察局打电话,索取他所需要的信息,但是他宁可不那样做。根据他对那位阅读《普拉达报》的犹太天真汉的观察,他认为打电话有一定危险,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查到了三个斯洛维克,只有一个名叫彼得。

    诺曼撕下有号手地址的那页纸,走出了这座高大的长途汽车站,来到出租汽车站。最前面是位白人司机,诺曼问他市内有没有既收现金又没有蟑螂的旅馆。司机想了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说:“只有白石旅馆。那儿既干净又便宜,还收现金,而且从不多问。”

    诺曼打开后门坐进车里。“就这么办吧。”他说。

    2

    星期一早上,当罗西跟随一名有着时装模特般长腿的红发小姐进入录音事务所C座录音棚时,拉比·利弗茨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在等候着她,他还像在街口劝她朗读时那样地和蔼慈祥。罗达·西蒙斯,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女人,对她也很和气,她将是她未来的导演。导演!这样一个陌生的词竟会和罗西·麦克兰登这个连课堂表演都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录音工程师科蒂斯·汉密尔顿尽管忙于调整控制台,只能简短而象征性地跟她握握手,也对她十分友好。在张帆待航(拉比用这个词比喻开始工作)之前,罗西加入到拉比和西蒙斯女士喝咖啡的行列中来,她干净利落地弄好了咖啡,显得神态自若。然而当她跨进双层隔音门,来到那间有着整整一面玻璃墙的小录音棚时,一种恐慌的感觉立刻控制了她,好像就要被某种雷霆万钧之力压得粉碎。她差点丢掉手里的一沓被罗达叫做台词的复印材料。她又感觉到当初在维斯莫兰看到一辆红色汽车,被错当成诺曼的红色桑德拉时的感觉。

    她看到他们正从玻璃的另一面看着她,甚至连那位严肃的小科蒂斯·汉密尔顿也正在看她——他们的脸隔着玻璃墙显得有些变形和飘忽不定,他们之间好像是隔着水,而不是隔着空气。她想,人们在鱼池边上弯下腰往里看时,金鱼从水里看到的人便是这副模样。她紧跟着便想到:我绝对不行。以上帝的名义,我究竟是怎么了,居然会认为自己干得了?

    咔哒一声,几乎使她跳了起来。

    “麦克兰登女士?”是录音工程师的声音,“请你坐在麦克风前,我来调整一下声音好吗?”

    她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她就像长在地上一样,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挪动脚步。她觉得面前那只麦克风很像是一条未来世界中可怕的毒蛇。即使她挣扎着走过去,等她坐好以后,她会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罗西似乎看到她精心建立的一切都从此垮掉了;她看到当她那笔小小的积蓄花光以后,她搬出那座仅住了四天的舒适小屋;她受到姐妹之家全体女友的冷淡,甚至包括安娜本人。

    我不能为你保留原来的工作,她听到安娜在她心里说,你很清楚,姐妹之家总有新人进来,大家不停地出出进进,只有新来者才有优先权。罗西,你为什么这样傻?身处如此低下的位置,你凭什么认为自己将会成为一名终身艺术家?她似乎看到自己在市中心咖啡店里应聘女招待时同样遭到了拒绝,不是因为她的模样看起来不怎么样,而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味闻起来不怎么样——她被打垮,被羞辱,彻底失去了一切希望。

    “罗西?”这是拉比·利弗茨的声音,“请你坐下,科特需要调整声音。”

    他并不知道,所有那些男人都不知道,只有罗达·西蒙斯知道,至少她对她产生了怀疑。她把插在头发里的一支铅笔拔出来,在她面前一张卡片上心不在焉地乱写着。她眼睛并没有看卡片,而是看着罗西。她眉头紧锁着。

    就像一个快要淹死的人在水面极力搜寻一切可以支撑的物体那样,罗西突然发现自己在回忆着那幅油画。她真的把它挂在安娜建议的那个地方——起居室的窗户旁边,原来的房客居然在那儿留下了一个挂画的铁钩。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地方,特别是到了晚上,当太阳在布莱茵特公园的满园绿色中徐徐落下时,你可以向外观望一会儿,然后回到画前,然后再重新观赏公园的景色,这两样东西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般完美,但它的确如此。假如她失去这所房子,那幅油画也将不复存在。

    不可能,它必须挂在那儿,她想。它本来就应该挂在那里!

    至少现在她能挪动脚步了。她慢慢地走到桌旁,把台词放在桌子上,坐了下来。台词是1951年出版的小说放大件。她感到自己即将倒下去,好像原来有人用钉子将她的膝盖钉住,现在又拔掉了似的。

    罗西,你能做好,一个深沉的声音在安慰着她。你在租赁店门口的街角那儿读得那么好,在这里你当然也能读好它。

    她毫不吃惊地发现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被这个声音说服。令她惊讶的其实是她的另一个想法:画上的女人不会害怕,身穿玫瑰红短裙的女人绝对不会害怕这种微不足道的玩意儿。

    当然这种想法十分荒谬可笑,假如画上的女人真有其人,她应该生活在古代,在那个时代彗星被认为是厄兆;诸神在山顶上游玩嬉戏;大多数人活一辈子从来不知道书为何物。假如那个女人活到现在,走进这间有玻璃墙和冷光灯、钢蛇从惟一的一个抽屉里伸出头来的房间,她会尖叫着往外跑,或者立刻晕死过去。

    但是罗西有一种感觉,穿玫瑰红短裙的金发女人一生中从来没有晕倒过,微不足道的录音棚决不至于让她尖叫起来。

    她内心那个深沉的声音又说,你好像认为她真正存在似的,那声音听上去有些神经质。你肯定你的办法明智吗?

    假如这样做能让我渡过难关,暂且只能这样了。她回答那个声音。

    “罗西?”罗达的声音通过话筒传了过来,“你感觉怎么样?”

    “我很好。”她说。她宽慰地发现,自己的声音还是老样子,只是略有些嘶哑,“我就是有点儿口渴,而且很害怕。”

    “桌子左边的冷水器中有水和果汁。”罗达说,”有点儿害怕属于正常情况,总会过去的。”

    “罗西,说点儿什么好吗?”科蒂斯说,他戴着一副耳机,正在调整一排刻度盘上的读数。

    多谢穿玫瑰红短裙的同名女人——罗丝·麦德,恐怖和慌乱总算过去了。从效果来看,只要回忆一下那幅油画就超过以前在摇椅上摇晃十五分钟。

    不,不是她起的作用,而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她内心的声音在告诉她。你赢了,至少暂时如此,小姐妹,你做到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你千万记住,在这里谁是真正的罗西,谁是罗西本人。

    科蒂斯告诉她说:“请说点儿什么,无论什么都可以。”

    她真有点儿不知所措了。她的目光转移到摆在面前的台词上。第一页是封面的复印件,画面是一个笨重的男人用刀子威胁着一个正在穿衣服的瘦弱女人,那个男人留着胡子。

    “下面我将要朗读的一本书名叫《章鱼》。”她以她所希望的正常声音说,“此书出版于1951年,由狮子公司,一家不大的出版公司出版发行。虽然书的封面写着作者的姓名是……这么多够了吗?”

    “暂时没问题了,”科蒂斯说,一边将电源从他的工作台上接到他的转椅上,“再来一次好吗,我需要调整一下音频。顺便说一句,你的声音非常不错。”

    罗达说:“是的,好极了。”罗西认为她宽慰自己的语调不像是一位导演的声音。

    罗西受到了鼓励,又对着麦克风说了起来。

    “封面上说,这本书是理查德·拉辛写的,但是利弗茨先生,也就是拉比,他说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位叫做克里斯蒂娜·贝尔的女士写的。这是一套完整的系列有声读物,书名叫做《善于乔装的女人》,我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朗读克里斯蒂娜·贝尔小说的那位女士在另一本书中得到了一个……”

    “可以了。”科蒂斯·汉密尔顿说。

    “我的天,她的声音听起来真像巴特非尔德第八集中莉兹·泰勒的声音。”罗达·西蒙斯一边说,一边鼓起掌来。

    拉比点了点头。他显得很高兴,咧着嘴笑了。“罗达始终会帮助你的,不过如果你能像在自由之城商店外面为我读《黑暗通道》时那样出色,我们会更加高兴。”

    为了避免脑袋撞在桌角上,罗西弯下腰,从冷水器中倒了一杯水。她在拧开关时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我会尽最大努力的,我向你保证。”

    “我知道你一定会。”他说。

    罗西对自己说,想想小山顶上那位同名的女郎。想一想,她天不怕地不怕地站在那里,既不害怕她那个世界中正在临近的危险,也不怕面对我这个世界中不可知的一切。虽然她的手中没有一件武器,却毫不畏惧,这一点不用看她的表情,只要看她背后的姿势就能够知道。她已经……

    “一切准备就绪。”罗西低声地说,她的脸上挂着微笑。

    拉比靠在他这一面的玻璃上,说:“请原谅,我没听清。”

    “我是说都准备好了。”她说。

    “音高很好。”科蒂斯说,他转向罗达,她正在把小说的复印本放在一沓白纸旁边。“教授,你准备好了就可以开始了。”

    “好的,罗西,让我们给他们看看,怎样漂亮地干完它。”罗达说,“本书是克里斯蒂娜·贝尔所写的小说《章鱼》,委托人是音响新概念公司,导演是罗达·西蒙斯,朗读者是罗西·麦克兰登。现在已经走带,录音即将开始……”

    哦,我的天,我不行,罗西又一次想到,她把想象中出现的那个形象缩小到一个极其明亮的光环上,当同名女人戴在胳膊上的臂环变得越来越清楚时,她肌肉上一阵阵的痉挛也在逐渐平息下来。

    “第一章。”

    “奈拉一直走到红绿灯和倒满垃圾的路口之间时,才意识到她正在被一个身穿灰色旧外套的男人跟踪。一条小路在她左边张开了大口,就像一位濒临死亡的老人嘴里被塞满了食物。这时天色已经很晚,她听见身后有钢鞋掌敲打地面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近。一只巨大的积满灰尘的手伸向了黑暗中的夜空……”

    3

    那天晚上七点一刻,罗西用她的钥匙打开了春藤大街一间位于二楼的小房间。这个城市今年夏天来得早了一些,她又累又热,但是非常快乐。她胳膊上挎着一篮青菜,一卷黄色的广告纸露在篮子外面,那是有关姐妹之家举办消夏聚餐音乐会的广告。罗西路过姐妹之家,进去告诉大家自己今天的工作是怎样进行的(她心中充盈着的全都是和今天的工作有关的新鲜内容),当她离开时,罗宾·圣詹姆斯问她能不能顺便带走一些广告,放在隔壁店主那里。罗西极力控制住自己,不至于因为拥有了一位邻居而显得过分激动,答应说尽可能多带去一些。

    “你真是救命恩人。”罗宾说。今年她负责票务,售票情况不太好,她对此并不想隐瞒,“如果有人问你,罗西,你就告诉他们,这里没有逃学少年,我们也不是什么女子同性恋者。票不好卖多半是因为这个原因。行吗?”

    “没问题。”罗西虽然回答了她,心里却想,我绝对做不了这种事情。她不能想象给一位从不相识的店主上一堂有关姐妹之家的课。

    但是她想,我可以这样说,她们都是漂亮的女人,她打开了墙角的电扇,又打开冰箱放进去几样东西。做完之后,她大声说:“不,我要说的是女士,她们都是漂亮的女士。”

    是的,这样说要好听得多。对于男人们,特别是那些年过四十的男人来说,由于某种原因,“女士”这个词比起“女人”听起来要舒眼得多。以罗西的观点来看,一些女人在用词上面大惊小怪、斤斤计较,显得十分愚蠢。但是这种想法立刻勾起了她的回忆:诺曼怎样谈论他抓过的那些妓女;他从不称她们女士(这个词他只用于谈论同事的妻子,例如:“比尔的妻子是位漂亮女士”)。他也从来不叫她们女人。他把她们叫做女孩儿,女孩儿这样,女孩儿那样。直到现在她才意识到自己对这个从喉咙后部读出来的词有多么痛恨。女孩儿,好像你在努力控制着,使自己不要呕吐出来。

    忘掉他,罗西,他不在这里。他将来也不会找到这里。

    这个简单的想法使她充满了快乐、惊奇和感激。曾经有人告诉过她——很可能是在治疗室里——这种欣快的感觉迟早会过去,但是她很难相信。她已经独自一人了,她逃离了魔掌,她自由了。

    罗西关上冰箱门,转过身来,在她的房间里看了个够。家具并不多,除了她的油画以外,没有任何装饰物,但是这里没有一样东西不值得她洋洋自得地吹嘘和夸耀。墙壁上漂亮的奶油色是诺曼·丹尼尔斯从来没有见过的;诺曼·丹尼尔斯从来没有从这把椅子上将她推开过,以使她“保持健美”;诺曼·丹尼尔斯从来没有用这台电视机看过新闻,也不可能嘲笑它,或为家庭录像节目的重播而欢呼。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她不用坐在任何一个墙角里哭着提醒自己,如果胃里感到恶心想吐的话,一定要吐在围裙里。这一切只因为他现在不在这里。他将来也不会在这里。

    “我是独自一人……”罗西喃喃地说,然后紧紧地拥抱着自己,心中充满了快乐。

    她穿过房间走到油画前,金发女人的玫瑰红短裙好像在晚春的日光中闪闪发亮。因为她是个女人,罗西想。她不是女士,而且更不是女孩儿。她高傲地站在小山顶上,毫无畏惧地看着山下神庙的废墟和坍塌的众神雕像……

    众神?可是那上面只有一尊雕像……难道不是吗?

    不对,她看见了两尊——一尊在安详地遥望着万里晴空中即将来临的雷雨,另一尊注视着长满青草的小路,你甚至能看见石雕像上的眉毛、一只眼眶及一只耳垂的白色曲线,除此以外看不到别的东西。她以前没有注意到另外的这一尊雕像,但这幅画里可能还有许多东西是她还没有注意到的,许多微小的细节……

    ……这些全都是废话!这幅作品的风格其实非常简洁明快。

    “是的,正是如此。”罗西低声说。

    她发现自己又想起了辛西亚讲过的故事,在她生活过的那间教区牧师住宅里,有一幅叫做迪索托遥望西方的油画。怎么解释她像看电视一样欣赏那幅油画,而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这种事情?而且她还看到了河水在流动?

    “这一定是假的,她绝对看不到河水在流动,”罗西说着,打开了窗户,让春风吹进来,充盈着整个房间。从公园游乐场上传来小小孩儿们微弱的声音,大一些的孩子们在玩棒球。“对了,那一定是假的,这是小孩儿的骗人把戏,我小时候也玩过。”

    她在窗缝里放了一根棍子,用它撑住了窗户。如果不这样做,它只能开一小会儿,然后好地一声又关上。她又开始观察那幅画。她惊愕地发现,而且完全可以断定,玫瑰红短裙上的折皱发生了变化,它们改变了位置。这些折皱其所以改变了位置,是因为穿短裙的女人变换了角度。

    “你要是这样想,那你一定是疯了,”罗西对自己说,她的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纯粹是白日做梦。你知道这事不可能发生。”

    她知道,但是她仍然弯下腰仔细地观察了起来。她的目光在短裙下边的那个位置上停留了大约三十秒钟,屏住呼吸,使油画不至于被玻璃上的雾气挡住。最后,她宽慰地呼出一口气,让肺里的空气舒心地吐个干净。她可以肯定,玫瑰红紧身短裙上的折皱一点儿都没有发生变化。经过了奇妙而又可怕。紧张而又漫长的一天以后,她的想象力制造出这种恶作剧来捉弄她。

    “是呵,不过我总算通过了这一关。”她告诉穿古典式紧身短裙的同名女郎。她已经习惯于高声和她谈话了。这可能是一种古怪的行为,不过这又怎么样?它伤害了任何人吗?没有人能知道。那女郎背对着观众,更使人相信她真的在倾听。

    罗西走到窗口,双手放在窗台上往外看。大街对面,兴高采烈的孩子们在比赛棒球,他们专心致志地打出每一个球。就在她的窗口下面,有一辆汽车正在开进车道。曾经有一段时间,只要有汽车开过来她就害怕,就会感到诺曼的拳头和警校指环朝她迎面挥来,指环上的“忠诚,服务,公众利益”几个字越变越大,直到装满了整个世界……那段日子总算过去了。感谢上帝。

    “其实我感到我所做的不仅仅是完成了一项工作,”她对油画说。“我觉得我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拉比也这样认为。但我必须说服罗达。我刚去时她并不喜欢我,因为我是拉比找来的,你明白吗?”她又一次回过头,像注视着一位朋友那样注视着画像上的人物,想从她脸上判断出这些想法是否具有说服力,但是画像上的女郎仍然在观望着山下的神庙,继续将自己的后背留给人们做判断。

    “你知道吗,我们这些小姐妹们有时候变得很坏,”罗西笑着说道。“不过我认为是我的魅力最终征眼了她、我们只做完了五十页,我的感觉越来越好,而且所有那些老书都不太厚。我肯定能在星期三下午做完这一本书,你想知道什么是最奇妙的事情吗?我一天差不多挣了一百二十元——不是一个星期,而是一天——还有三本克里斯蒂娜的小说,如果拉比和罗达都给我的话,我——”

    她突然闭上了嘴,睁大眼睛看着画像,既听不见街对面孩子们微弱的喊叫声,也听不见楼梯上传来的一阵脚步声。她在观察画像右侧较远处的一些物体——眉毛的曲线没有发生变化,眼睛里没有眼球,耳朵的轮廓也看不见了。她突然顿悟。刚才自己的判断并不完全正确——以前确实没有出现过第二尊石雕,在去公司录制《章鱼》之前,画上并没有出现那尊石雕像,同名女人裙子上的折皱改变了位置也是她的潜意识为了支持错误印象而创造出来的幻觉。不过那种幻觉毕竟对她发生了作用。

    “画像变大了一点,”罗西说。

    不,并不完全如此。

    她举起手,在空中比划着镜框的尺寸,断定它同原来一样,仍然占据着三英尺高两英尺宽的墙面。她还在镜框里面看到了同样的白色衬垫物。究竟什么是最重要的?

    第二尊石雕像从来就不在那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大概就是如此。

    罗西突然觉得头晕,胃里一阵恶心。她紧紧闭上双眼,按摩着额角即将爆发头痛的那个部位。当她睁开双眼时,眼前仍是她最初看到的那幅画像,而不是孤立的几个部分:神庙遗址,倒在地上的雕像,玫瑰红短裙,举起的左手,它们用一个整体的内在的声音召唤着她。

    现在她看到了更多的东西。她几乎肯定这决不是幻觉,而是不折不扣的现实。油画不仅仅是变大了一点,她看见每一边都大了许多……上边和下边的尺寸都增大了。而且好像电影放映师发现用错了焦距,正在从三十五毫米的窄银幕调整到七十毫米的宽银幕上。现在你不仅能够看到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还能看到他周围的牛仔。

    你这个傻瓜,罗西。油画并没有变大。

    没有吗?那你怎么解释第二尊石雕像?她断定它一直存在,其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到它,那是因为……

    “因为现在右边多出了一些东西,”她咕哝着,眼睛睁得滚圆,不知道这其中包含着灾难还是奇迹。“左边也多了一点,还有——”

    突然,身后响起一阵紧张的敲门声,那声音又急又轻,似乎连成了一片。罗西匆匆转过身,感到自己似乎是在水底作业,或者在做慢动作。

    她没有锁门。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她想起刚才在窗口看到一辆小巧玲珑的汽车开进了车道,是单身旅行者从赫斯或艾维斯公司租到的那种汽车。她脑海中所有那些和油画有关的想象都被绝望和服从的黑色基调取代了。诺曼终于找到了她。虽然花了一点时间,但是他终于办到了。

    她回忆起上次和安娜谈话的内容。安娜问她假如诺曼真的出现她该么办。她说,锁好门,拨打911。可是她忘了锁门,也没有安电话。多么可怕而又富有讽刺意味。起居室的墙角有一个可以使用的电话插座,她今天中午刚刚去了一趟电话公司,交纳了预付金。负责接待她的女士给她一张白卡片,上面写着她的电话号码,罗西将它塞进皮包就离开了。其实她还经过了一个电话机专卖店,但是仍然打算抽时间去湖滨市场买一台,这样就可以省下十块钱。现在,都怪那该死的十块钱……

    门外沉默下来了。但是当她从底下的门缝往外看时,看见了皮鞋的形状,黑色发亮的皮鞋。他不再穿警服了,但仍穿那种坚硬的黑皮鞋。她能够证明它的坚硬程度,因为在他们共同的岁月中,它曾经多次在她的小腿、腹部和臀部,留下过伤痕。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敲了三次,每次三下:砰砰砰,停顿;砰砰砰,停顿;砰砰砰。

    这天早晨在录音棚里由于过度惊慌面差点儿窒息时,她想起了油画上的同名女人,她站在郁郁葱葱的小山顶上,不畏惧近在咫尺的暴风骤雨,不害怕荒凉废墟中出没的鬼魂、侏儒或者四处游荡的流氓恶棍,她丝毫没有惊慌失措。从她的背后,从她若无其事举起的左手,甚至(罗西确信不疑)从她若隐若现的胸部,都可以看出这样的自信。

    毕竟我和她不同,我害怕他——如此地害怕,以至于差点尿在了裤子里——但是我不会就这样等着你来抓我的,诺曼。对上帝起誓,我决不。

    她试着回忆格特,肯肖曾经给她做过示范的摔跤术,抓住凶猛对手的上臂,然后突然转身。她焦急地回忆着具体的动作要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脑海中只有诺曼龇牙咧嘴地一步步逼近,紧挨着她谈一谈的情景。

    紧紧地挨着她。

    那只菜篮仍然在厨房的柜台上放着,上面露出了黄色的野餐会广告。她已经将容易变质的食品放进了冰箱,篮子里还有几样精心挑选的罐头食品。她挪动着像木头一样毫无知觉的双腿,走到厨房柜台前,把手伸进了菜篮。

    三声更加急促的敲门声;砰砰砰。

    “来了。”罗西说。她听到自己的声音惊人地冷静。她从菜篮里挑出了一样最大的家伙:一个两磅重的调味外罐头。她紧紧地抓住它,迈开僵硬的双腿,往门口走去。“来了,请等一下,我这就开门。”

    4

    罗西在市场上购物时,诺曼·丹尼尔斯吸着香烟,身穿内衣躺在白石旅馆的床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天花板。

    他曾像许多男孩一样偷着吸父亲的蓓尔美尔牌香烟,抓住了便挨一顿打,吸烟的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如果在位于闹市区的州立49号公路拐弯处偷着吸烟,就不会遭此待遇。你可以弯腰靠在奥布瑞维尔杂货店和邮局门外的电话亭上,竖起夹克衫的领子,把香烟挂在下嘴唇上。“够帅的,宝贝儿,你是一堆最酷的垃圾4”当你的朋友开着他们的旧车驶过你身边时,他们怎能知道你经常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对你老爸的食品柜来一番彻底的清扫,否则你就得有足够的勇气,去杂货店买一盒自己的香烟,老格里高利会哼着鼻子说,回家吧,等你长出了胡子再来。

    吸烟在他十五岁时变成了一项重要的活动,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它足以弥补所有那些他想要而又没有的东西(例如汽车,甚至一辆像他朋友开的那种旧捷洛普车,引擎安在仪表盘上,车灯包了一圈白色塑料钢,减震器用一卷破铁丝固定住)。十六岁时他摆脱了控制,一天吸两包,每天早上发出只有真正的烟民才会发出的干咳声。

    在他和罗丝结婚三年后,她的全家——父亲,母亲,十六岁的弟弟,被同时撞死在49号公路上。当天下午他们刚从飞乐采石俱乐部游泳回来,一辆运砂车掉头时,像捻死窗户上的苍蝇一样撞倒了他们。后来在离撞车现场三十码外的一个下水道里找到了老麦克兰登的脑袋,他的嘴大张着,一只眼睛里溅满了脏东西(当时丹尼尔斯是个警察,一般来说警察会经常听到这类事情)。丹尼尔斯一点也没有为他们感到难过,事实上,他反而在事故发生后感到幸灾乐祸。像老麦克兰登这种爱管闲事的杂种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麦克兰登经常爱问他女儿一些不该问的问题。至少罗西已经不再是麦克兰登的女儿了。从法律上讲,她是诺曼·丹尼尔斯的妻子。

    他猛吸了一口香烟,吐出三个烟圈,看着它们向天花板上慢慢飘去,变成了一团烟雾。窗外,汽车喇叭声响个不停。他来到这个城市还只有半天,已经开始讨厌它了。它太大了,有那么多藏身之处。不过这算不了什么。由于事情进展顺利,要不了多久,克雷格·麦克兰登那位刚愎自用的小女儿罗丝的头就会被挤进坚硬的墙壁之中。

    奥布瑞维尔几乎所有的人都出席了麦克兰登的葬礼。从一开始丹尼尔斯就咳个不停,他非常讨厌人们回头注视的目光,那比任何实际的谴责还要糟糕。丹尼尔斯由于难堪而面红耳赤,恼羞成怒(但仍然在不停地咳嗽),他用一只手捂着嘴,推走仍在哭泣的妻子,匆匆忙忙离开了教堂。

    走出大门以后,他咳嗽得更凶了,以至于不得不弯下腰来,用双手撑着膝盖等待着这场发作过去。他通过水汪汪的眼睛看见,有三另两女甚至等不到短短半小时葬礼结束就急于出来吸一支,他突然决定,该告别吸烟生涯了。他知道这种阵发性咳嗽可能是夏季过敏症引起的。不过这并不重要。吸烟毕竟是个该死的习惯,是宇宙间最愚蠢的习惯。

    当他回到家,发现信用卡失踪,接着又发现罗丝出走了以后,那一天,实际上是当天晚上,他不再强迫自己做任何不愿意做的事情。他到山下的24商店里买了十一年来的第一盒香烟,他就像杀人犯回到犯罪现场一样,又找回了自己所熟悉的老牌子。

    最初几口令他头晕,吸到只剩烟蒂时,他觉得马上就要呕吐,晕倒,甚至发作一场心脏病,也许三种病同时爆发。直到现在,他已经恢复到一天两盒的烟量,早上起床时又发出了那种撕心裂肺的干咳声,就像他从来没有中断过一样。

    没有关系,他正在经历着一种紧张的生活。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容易恢复过去的老习惯。人们都说,一种习惯——特别是吸烟喝酒这类坏习惯——就像是一根拐杖。假如你是个瘤子,用拐杖又有什么不好?如果让他照顾罗西(注意,如果非正式离婚,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她),他会扔掉所有的拐杖。

    这一次他将永远照顾她了。

    诺曼掉头看着窗外。天正在黑下来,但是还没有完全黑透。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了,他不想在约会中迟到。他在电话机旁那只已经很满的烟灰缸上捏碎了香烟之后,把腿搭在床边,开始穿衣服。

    不用太着急,这种工作太惬意了。他用掉了所有的倒休日,当他去请假时,哈德威中尉很痛快地答应了。诺曼猜测这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报纸和电视台都选他为本月风云人物;第二,哈德威中尉不喜欢他,他曾经两次唆使纪律警察以过度使用武力追究他的责任。毫无疑问如果他能离开一段时间,他将会十分乐意。

    “今天晚上,你这婊子……”诺曼乘电梯下楼时低声地说。除了那面疲劳过度的旧镜子里反射出来的影像以外,电梯里只有他自己。“就在今天晚上,假如我走运的话。我感到运气不错。”

    一辆出租车开上了车道,诺曼超过了它们。出租车司机保持着良好记录,他们能记住违章者的面孔。不行,还是搭汽车保险一些。他打算乘公共汽车。他疾步向十字路口的汽车站走去,很想知道所谓的“运气不错”是不是自欺欺人。他发现并非如此。他知道他正在逐步靠近,他知道这一点。因为他找到了进入她头脑里的方法。

    走绿色路线的那种公共汽车拐过十字路口,开到诺曼身边。他上了车,付了车费,坐在靠后面的座位上——今晚他不必充当罗丝,真开心!他从窗口上欣赏着一闪而过的街边景色、啤酒广告、餐厅广告、山谷啤酒、比萨薄饼、性感女孩。

    你不属于这里,罗丝,当汽车开过一个叫做“大众厨房”的餐厅时诺曼想到。“地道堪萨斯城牛排”,橱窗里血红色的霓虹灯上这样写着。你不属于这里,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来了,我来带你回家。无论如何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

    错综复杂的霓虹灯和深天鹅绒色的天空使他回想起过去的好时光,那时他的妻子还没有变得这样古怪和不可思议,她还有点幽闭恐怖症,例如觉得四面的墙壁正在变得越来越小,要把她囚禁起来等等。当霓虹灯亮了的时候,娱乐便开始了,这是他在二十多岁时过的一种比较简单的生活。你找到一处亮着霓虹灯的地方,悄悄溜进去。那些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但是大多数警察——大多数好警察,都知道如何在天黑以后人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去。怎样溜进霓虹灯后面,以及如何收取街头贿赂,一个警察如果不懂得这些,他就干不长。

    他一直在观察街上闪亮的广告,判断自己现在是不是已经接近卡罗来纳大街。他站起身,走到汽车前边,并抓紧了车顶的扶手。汽车终于停在了一个路口,门打开后,他走下了汽车,一言不发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从旅馆的书架上买了一份市内交通图,六元五角钱。这价钱简直蛮横无理,不过问路可能会付出更高的代价。有人总是能够记住问路者的面孔,有时能记五年以上,他们有着十分惊人的记忆力。这都是真的,所以最好不要问路,除非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也许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不过你最好遵守游戏规则。

    按照地图所示,卡罗来纳大街与汽车站西边四个街区远的比奥迪区相交。想想看,在温暖的夜晚享受一次美妙的步行乐趣!比奥迪区是旅行救援处的犹太男孩居住的地方。

    丹尼尔斯慢慢地走着,双手放在裤兜里,真正悠闲自得地在马路上闲逛。他表情茫然,反应迟钝,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黄色警告牌上。他把过去的每辆汽车和每个行人都分了类,尤其是那些对他特别留意或正在注意着他的人。幸运的是没有这样的人,好极了。

    当他接近号手的房间后,从门口走过去两次,仔细观察车道里面的汽车以及正面窗户里的灯光。窗帘拉开了,但透明窗纱是关着的。透过窗纱他看见柔和的彩色亮点,那应该是电视机。号手在上面,他在家看一台小小的电视机,也许在去汽车站之前正在用力嚼着一两根胡萝卜,去那里帮助更多愚蠢得不值得帮助的女人,或者糟糕得不值得帮助的女人。

    号手没有戴结婚戒指,他的长相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壁橱,诺曼觉得很奇怪,但与其看起来顺眼,不如更安全些好。他慢慢走上车道,往号手那辆四五年车龄的福特车里看了看,想找到任何能够说明他不是一个人单身生活的证明。他没有发现任何这样的东西。

    非常满意。他又往住宅区的路上前后看了一遍,没有看见一个人。

    你没有面具,他想。你甚至连套在脸上的尼龙长丝袜都没有,诺米,什么都没有,是吗?

    是的,都没有。

    你忘记了,对吗?

    哦……实际上,他并没有忘记。他有个想法,明天早上当太阳升起时,这个世界上会少了一个犹太天真汉,因为有时甚至在这样美好的住宅区里也会有肮脏的垃圾。人们破门而入,大多数时间是举行老式舞会,跳那种摇摇摆摆的舞,很难对付,但他们真的如此。脏事因此而发生。脏事发生在所谓的好人身上,而不是坏人身上,这似乎很难令人相信。例如,读《普拉达报》的犹太天真汉帮助女人离开她们的丈夫。你怎能容忍这类垃圾,用这种办法管理一个社会可不行。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事,社会便无法存在。

    这是一种无法控制的行为。虽然多数心灵痛苦的人并没有犯过帮助罗丝的错误,但是……这个人帮助了她,诺曼就像知道自己叫诺曼一样对此十分肯定。这个人帮助了他的妻子。

    他数着步子,迅速地朝周围看了看,然后按响了门铃。他等候了一会儿,又按了一次门铃。已经训练得能够抓住任何一点杂音的耳朵终于听到了正在逼近的脚步声。不是啪嗒啪嗒地,而是扑通扑通地走来。号手只穿了袜子,没有穿鞋。好惬意。

    “来了,来了。”号手喊道。

    门开了。号手伸着头向门外看,他的大眼睛在角质镜架后面游动。“请问有事吗?”他问。他的外衣没有系上衣扣,他让它敞着,露出里面的条纹体恤衫,和诺曼的体恤衫款式相同。突然他觉得这太过分了,它好像是压断了老骆驼细长脊梁骨的最后那根稻草,他愤怒得要发疯了。这个人居然穿了一件和他一样的衬衫!一件白人穿的衬衫!

    “是的。”诺曼说。一定是他的脸上或是声音里,或者两者都可能泄露了什么,使斯洛维克警觉起来。他睁大了棕色的眼睛,开始往后退,并伸手去拉门,打算把他关在门外。如果他真这样想的话,那就太晚了。诺曼迅速进屋,一把抓住斯洛维克的衬衣,将他推到房子里面。诺曼抬起一只脚,从身后一脚踢上了大门,其优雅的程度不亚于金·凯利在一个叫做MGM的音乐剧中的表演。

    “是的,我想我是有事。”他又说了一遍。“希望和你有关,蠢货。我要问你几个问题,几个非常不错的问题,你最好向你的大鼻子犹太上帝祈祷,让你想出能让我满意的回答。”

    “滚出去!”斯洛维克喊道,“要不我喊警察了!”

    诺曼·丹尼尔斯暗自发笑,把斯洛维克转过去,攥住他的左手往后面抬起,一直扭到能够着疲骨伶仃的右肩胛骨为止。斯洛维克开始尖叫。诺曼摸到他的两腿中间,捏住了睾丸。

    “住口,”他说,“马上给我住口,否则我会像揪葡萄一样把它揪下来。你还能听见掉下来的声音。”

    号手不喊了。他喘着气,偶尔露出一两声强压着的啜泣声,不过诺曼容忍了。他将他赶进了起居室里,看样子他是用终端桌上放着的那个遥控器打开电视机的。

    他像推手推车一样把他的新朋友推到厨房,然后松开手放下他。“靠着冰箱站起来。”他说,“我想把你的屁股和肩胛骨打个稀巴烂,如果你敢离开一寸,我会撕破你的嘴。听明白了吗?”

    “听……听……听明白了。”号手说,“你……你……你是谁?”他看上去仍然很像班比的朋友号手,但是现在他听上去活像树林里一只该死的猫头鹰。

    “艾尔文·瑞·利文,国家广播公司新闻社记者。”诺曼说,“我休假日就是用这种方式消遣。”他拉开柜台上的抽屉,一边找东西一边用眼角盯着号手。他想他不会逃跑的,但必须估计到一切可能性。一旦这个人的恐惧超过了一定程度,他会变得像龙卷风一样难以预料。

    “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什么都没必要知道。”诺曼说,“这件事的乐趣就在于此,号手。你除了回答几个简单问题以外,什么该死的事情也没必要知道。所有的事都由我来处理。我是专家。只要你把我当成专家就行了。”

    他在第五个和最下面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两只印花的微波炉手套,很可爱。正是那个穿着讲究的犹太天真汉从犹太微波炉里取出犹太清洁食品时所希望戴的那种。诺曼戴上手套,匆匆回到抽屉拉手那里,擦掉所有可能留下的指纹。然后将号手带回起居室,拿起遥控器,在衬衣上来回地擦了几下。

    “我们面对面地谈一谈,号手。”诺曼边说边行动起来。他的嗓音变得模糊了,听起来更像人的声音。诺曼发现自己由于愤怒而变硬起来,他并不惊讶。他把遥控器扔到沙发上,转过身面对着斯洛维克。他穿着白人穿的那种衬衣站在那里,低垂着肩膀,眼泪在角质镜架后面哗哗地流个不停。“我想紧挨着跟你谈谈,过来,离近点儿。你不相信我吗?最好相信,号手。你他妈的最好还是相信我。”

    “求求你,”斯洛维克悲哀地呻吟着,向诺曼伸出发抖的双手,“请你不要伤害我。你找错人了——无论你想找谁,你找的那个人不是我。我帮不了你。”

    后来斯洛维克却帮了他很大的忙,那是当他们来到地下室以后。诺曼开始咬人了,为了压过他的尖叫声,诺曼不得不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不管是在斯洛维克尖叫的时候还是不尖叫的时候,它都帮了不少忙。

    消遣结束了,诺曼在厨房洗涤槽下面找到了垃圾袋。他把微波炉手套和他自己的衬衣放进其中一只垃圾袋里,因为公开场合已经不能再穿了。他要拿走垃圾袋,找个地方扔掉它。

    楼上号手的卧室里,他只找到一件能包住尸体的大号衣服,那是一件褪了色的芝加哥公牛队大汗衫。诺曼把它放在床上,然后走进号手的浴室,打开号手的淋浴开关。在等待凉水变热时,他看了看号手的药品柜,发现里面有一瓶止疼片,便倒出了四片。他感到牙齿和下巴疼得厉害,整个脸的下半部粘满了血浆、毛发和小块皮肉。

    他走进浴盆,拿起号手的爱尔兰喷头,提醒自己这玩意儿也得扔进垃圾袋内。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种预防措施到底有没有用,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楼下会客室里留下了多少法庭证据。他变得阴郁起来。

    他洗着头,唱了起来:“青藤缠绕玫瑰……青藤缠绕玫瑰……你游荡在何方……如今无家可归……谁在缠绕着你……丰满野性的玫瑰?”

    他关上淋浴开关,走出了浴室,在洗涤池上雾气蒸腾的镜子里照了照那张憔悴的。魔鬼般的脸。

    “我行,”他无精打采地说,“我当然行,我就是那个说到做到的人。”

    5

    比尔·史丹纳举起空出来的那只手,继续在门上敲着。他在心里谴责自己过分紧张了——他通常对女人并不那么紧张——这时听见她回答了一声:“来了,我就来,请稍等一下,这就开门。”听不出有厌倦的声音,感谢上帝,他并没有把她从浴室里弄出来。

    不过,我究竟到这儿来干吗?当脚步声逐渐离近时,他又一次问自己。这很像那一类甚至连汤姆·汉克斯都不怎么演的思想肤浅的爱情喜剧。

    这很有可能。但是它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上个星期来过商店的那位女士的形象已经牢牢地留在了他的心里。随着时间流逝,她给他留下的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有两件事可以确定: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向一位不相识的女人献花;自打十六岁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在跟人约会时感到这样紧张过。

    当脚步声从门的另一边传来时,比尔发现手中的雏菊花束中有一朵高出了许多,便匆忙调整,这时门开了。在抬头的一刹那间,他看见那位想用假钻石换劣制艺术品的女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大桶类似调味计一类的重磅罐头举在头顶,目光里充满了杀机。她看起来一触即发,打算先发制人,在意识到这不是她期望的那个人以后,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完全僵住了。比尔后来想到,这是他一生中最不寻常的时刻。

    他们两人在春藤大街二层楼上罗西的房门口遥遥相望:他怀抱着从海琴斯大街附近商店里买来的一大束春天的花朵,她在头顶上高举着两磅重的调味汁罐头,虽然僵持的时间顶多只有短暂的两三秒,对他来说却显得那样长久。它足以使他体验到了苦恼、沮丧、不安、惊讶,甚至相当奇妙的感受。看到她的姿势没有如他所料发生任何改变,使本来就烦恼的事情变得更糟。她并不算漂亮,连中等也算不上,但是在他的眼里却非常美丽。她嘴唇的模样和下巴的线条能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灰蓝色眼睛上长长的眼睫毛使他眩晕。他血压升高,脸颊滚烫。他太清楚这些感觉象征着什么,既感到着迷,又不太满意。

    他满怀希望地笑着向她递上了鲜花,眼睛仍然留意着那只举过头顶的罐头。

    “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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