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刺 -117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贝尔纳·韦尔贝尔 本章:第二部 刺 -117

    百科全书:美洲印第安人的乌托邦

    北美的印第安人,包括苏人、谢安人、阿帕施人、克劳人、阿瓦若人、科芒施人等等,有着同样的社会准则。

    首先,他们把自己当作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的主宰。他们的部落耗尽一个地区的猎物以后便迁徒,以使猎物能够恢复原状。这样,他们的抽取就不会使地球枯竭。

    在印第安的社会标准体制中,个人主义与其说是光荣的源泉,还不如说是耻辱的源泉。谋求自己的东西是猥亵的。大家都不拥有什么,也没有什么权力,在我们的今天,一个买了汽车的印第安人也知道应该把汽车借给第一个向他借的印第安人。

    他们的孩子并不会被迫接受教育。实际上,他们实行的是自我教育。

    他们发现了植物的嫁接,并能够利用,倒如进行麦子杂交。他们从橡胶液中发现了防水处理原理。他们懂得制造棉衣,纺织技巧在欧洲无与伦比。他们知道阿斯匹林(水杨酸)、奎宁酸……的有益功效。

    在北美印第安社会中,没有世袭的权力,也没有永久的权力。对每一个决定,每个人都在部落会议其间提出自已的观点。这是最早的议会制度(比欧洲的共和革命要早得多)。假若大多数人都不信任他们的首领了,那首领就自动退位。

    这是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当然会有一个首领,但只有自发地跟随你时你才是首领。对于部落会议接纳的建议,只有投票通过时大家才要遵从。有点像我们社会中一样,只有找到正确的法律才能实行!

    甚至在他们的显赫时代,美洲印第安人也从来没有过职业军队,但是战士首先是作为猎人、耕作者、一家之主而被社会认同的。

    在印第安的体制中,所育的生命,不管他外表如何,都值得尊重。所以他们爱惜敌人的生命,以使他们也这样做。永远是这种互利的想法:己所不敞,勿施于人。战争被当作是人们应该在那儿展示勇气的游戏。人们不希望给对手造成物质上的破坏。战士间战斗的目标之一是用圆形的棍棒末稍去触及敌人。这是一种比杀掉他还要强烈的光荣。他们计算着“触及”的次数,一旦流血,战斗就停止了。很少有人死亡,

    印第安人之间战争的主要目标在于偷敌人的马匹。从文化上讲,他们很难理解欧洲人所用的群众战争。当看到白人把所有人都杀掉,包括老人、妇女和小孩时,他们会惊讶万分。对他们来说,这不仅可怕,简直就是变态,不合逻辑,不可思议。但是,北美印第安人抵抗的时间相对较长。

    南美社会比较容易攻击。只要把首领斩首,整个社会就崩溃了。这是等级和集权管理制度的大弱点。用他们的君主就能够制服他们。在北美,社会有一个更光彩夺目的结构,那些牛仔们跟几百个移居部落打交道。没有一个不变的大国王,但却有几百个可变的首领。假若白人征服或破坏了一个有150人的部落,那他们必须再一次攻击第二个150人的部落。

    不管怎样,这都是一种大规模的屠杀。1492年,美洲印第安人有1000万。1890年,他们是15万,大部分都因西方人带来的疾病而死去。

    1876年6月25日,小大浩战争时,人们组成最大的印第安人联盟:1万到1.2万个人当中有三四千是士兵。北美印第安人的军队把居斯特将军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但是在这样一片小土地上很难供养这么多人。因此,胜利以后,印第安人就解散了。他们认为受到这样的侮辱以后,那些白人再也不敢不尊敬他们了。

    实际上,那些部落一个个地减少了。直到1900年,美国政府还企图消灭他们。1900年以后,政府认为美洲印第安人会像黑人、奇卡诺人、伊朗人、意大利人一样融合进多种族国家。但这只是一个短见而己。美国印第安人完全不明白他们能够从西方的政治社会制度中学到什么,他们认为这些制度明显没有他们的制度先进。

    ——埃德蒙·威尔斯

    《相对且绝对知识百科全书》第Ⅲ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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