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漫天,世界仿佛一切皆苍白。
“谢谢老人家。”
一间雪地中的茅草屋里,一个衣着脏乱,满是暗红污垢,胡渣渣渣的青年,从一名老汉手中接过热汤后,感激的一笑道。
“唉,家里没有什么东西能招待公子的,只是一碗苦菜汤,还望公子莫要感觉寒酸了。”老汉长叹一声道。
“是我让老人家破费了,这可一点儿不寒酸!”青年淡然一笑,端碗就喝,也不管热汤过烫,咕噜噜的几大口下去,随后长出一口气,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听公子说话的口音,似乎是中原人士吧,怎么会跑到这荒凉的长白之地啊?”
老汉说到这,突然感觉自己这话有点儿打听人家底细的意思,便连忙改口道:“小老儿并非是想打听公子的来历,只是这里汉人不多,各族杂乱,而且还到处都是蒙古人,听说这蒙古人最近到处捉拿汉人,公子如果被发现,恐怕不妙啊!”
青年闻言不由一愣,旋即淡然一笑道:“我就是一个跑来高丽做小买卖的,也不是中原人士,只是以前读过两三年的书,会说一点儿中原官话罢了,我可是地地道道的幽州人士啊!本来这几年来高丽做买卖,虽然有些困难,但也没出过什么乱子,可谁知道这一次,就让歹人给劫了呢!”
“咳……现今的世道乱着呢,到处都闹匪患,公子没事还是别往外跑了。”
也不知老汉有没有信心,当他说完后,就一人坐到炕上,双手插袖,低眉不语。
而那青年,也没有再打搅,再次称谢过后,便离开了茅草屋,顺手关上门后,仰头看着屋外的漫天飞雪,不由长叹一声,呼出一口白气,也双手插袖的缩着脖子一步一脚印的向着西北走去。
这个青年,正是从高丽开城一路潜逃至此的沈玉嘉!
这一路,沈玉嘉可以说逃的极为极难,他从开城骑出来的马,也早在大半个月前就活活累死了,此后的路,他将面对的蒙古遍地的通缉令,所到一处城镇,他都不敢靠近,只能不断绕道。
但饶是如此,他还是被人给认了出来!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蒙古人开的悬赏金,可不仅仅是万金之巨,同时还能成为蒙古的大官!子子辈辈也都可世袭下去,除此之外,还能和蒙古的蒙哥可汗提出一个要求,而这要求,传闻哪怕你要娶她女儿,他也会不皱眉头的应下!这简直是史上最高的悬赏了!有人不心动吗?
在如此高的悬赏之下,从开城一路过来,沈玉嘉看到很多人都疯了!
许多人也不在屋子里待着了,天天就在外面瞎转悠,希望瞎猫碰上死耗子,因此,传闻似乎还有人被活活冻死了!由此可见,这人为财死的名言有多正确了。
也因此,沈玉嘉遇到了数之不尽的麻烦,甚至好几次也称得上是死里逃生了!
特别是上一次,他路过一个村子,饥肠辘辘下,无奈进入讨要一些食物,而那村民也很淳朴,竟然是好酒好菜的招待他!
一开始,沈玉嘉是格外的感动啊,几乎都落泪了,暗想终于遇到好人了!
可结果,他居然被人给算计了!
当村民好说歹说,把他灌得有些晕乎乎的时候,直接就把杀猪刀给亮了出来!
好在,沈玉嘉一直就留了一个心眼,平日里无论在哪儿,就算是荒野中,他睡觉都睁着半只眼,何况是在人多的地方呢!
保留了一份清醒意识的沈玉嘉,很快就杀了两名朝他挥刀的村民,一路逃出村子,但迎接他的不是无人的荒野,而是数以百计的铁骑!
他没想到,在他进村后,就被人给认出来了,在村民招待他时,已经有人去附近的城镇报官,如今这地界,到处都有蒙古人,随便就能拉来一队铁骑。
那次,沈玉嘉是借着酒劲,杀得天昏地暗,一连斩杀六十二名蒙军,这才冲出了包围,逃入一处树林中,在树林里到处乱跑,弄出遍地的脚印,让蒙军不知他究竟去往何处时,才躲在雪堆中,这一藏,一动不动过去了两天之久!靠着啃食雪地下的树根,以及直接用积雪充当清水饮用,才渡过此劫。
如今,沈玉嘉满身的暗红污垢,也几乎是那一战留下的,只是血迹早已变干,没了血腥味,加上他四处躲藏,粘到的泥土掩盖,这才没人让起疑,多是把他当成了落魄的乞丐。
故此,沈玉嘉现在是每到一处,也不敢久留,而且如果对方过于殷勤,他立即掉头便走。
不过如此一来,沈玉嘉距离幽州也就越来越远了,不过这不要紧,他知道,从这里过去,便是吉林,如今还是叫会宁府,之前被金国统治,虽几十年前就被蒙古攻下,不过哪里的人种也很乱,汉人,蒙古人,女真人也就是金人,和少许遗留下来的契丹人,也就是辽人了。
在这种极为复杂的名族汇集地,自然是沈玉嘉最好混入的地方!
因为现在那里被蒙古统治,而蒙古人正在打压异族,但蒙古人的人数毕竟不如其他各族各部落的多吧,于是乎,就形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蒙古不敢过于托大,否则这里造反了,对他们东北统治会照成极大影响,所以只要老老实实的,蒙古人也不会没事就拉个一族刨根问底,更不会动不动就揍你一顿。
故此,沈玉嘉只要到了那里,混入汉人的圈子中,便可以避过别人的耳目了!
如今沈玉嘉的处境何时很尴尬的啊,在这里他不敢说汉语,一路都装成哑巴,但人家不笨啊,而且蒙古的通缉令上写得清清楚楚,此人是一个说汉语的人!
一个独行者,还是说汉语,这在异国他乡要掩人耳目,可能吗?
在没能和汉人成群结队的情况下,沈玉嘉要逃过蒙古人的视野,简直是难如登天,否则他这一路也不会逃的这般艰辛了。
“嗯?”
突然,沈玉嘉看到前面的林间,有一个黑影在穿梭,这一幕把他吓得不轻,可随后他的双眼立即放光了。
“我靠,这可是绝品的美味啊!”
沈玉嘉看着那头顶盯着一根如枯树枝般的雄鹿,是兴奋的直接冲过去。
这头雄鹿明显受了伤,头上一角已经断了,沈玉嘉上辈子可看过动物世界的,知道这鹿是群居动物,落单的基本上都是雄鹿,而雄鹿要想拥有自己的族群,则必须要战胜那个族群的鹿王,而从这受伤的鹿看来,似乎是一个战败的老鹿王!
沈玉嘉虽然前不久喝了一碗蔬菜汤,可那要能饱他岂不是神仙般的存在了!
为了活着,沈玉嘉也只能痛打落水狗,丝毫没有因为这头老鹿的遭遇和他一样凄惨!
“反正你也没几年活头了,倒不是成全了我吧!”
沈玉嘉嘀嘀咕咕的说着,一路奋起追击,虽然这老鹿精明无比,借着地势,好几次都把沈玉嘉给甩脱了,奈何它的脚印根本抹不掉啊!加之身上有伤,没跑多久,便倒在雪地上哈着白气。
沈玉嘉看到这一幕,心情却没有多好,同为天涯沦落人……哦不,是动物,他怎么可能没有惺惺相惜之感呢,只是,如今两者只能活一个!
“唉,鹿兄,感谢你的赠予,有你的帮助,我或许能多活几年!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他会把你的皮穿在身上,如果能回去,定要世世代代的供上!”
沈玉嘉说完,甩手使出墨沉刀,直接给老鹿一个痛快。
这已经不是沈玉嘉头一次吃野味了,之前他就捕杀了一些野味,不过都是小型的,最大的也就兔子而已,但这不妨碍他对这些野味的处理。
就地弄了干柴,拿出火折子点燃,随后切下一块鹿肉,慢慢的烤熟,就这积雪一起服用,也算别有一番风味了。
待沈玉嘉吃饱后,才开始慢慢处理老鹿的尸体,他可不会浪费一丁点,只把老鹿剥成了骨头架子,他这才用扒下的鹿皮装着一块块鹿肉,继续向着北面走去。
可是沈玉嘉不知道,就在他离开不久,突然,一行人来到他之前杀鹿烤鹿肉的地方,这些人都是身穿甲胄,背背强弓,并且还都牵着一匹马!
一个看似为首的将领,蹲下来摸了摸地上温热的灰迹,看了一眼旁边的鹿骨,发现鹿角和内脏都在,而且鹿头还是完好无损的,他的脸上顿时浮现一丝笑意!
“不是当地的猎人做的!”将领起身拍拍手,说出了一句蒙语。
“当然了,如果是猎人做的,不可能将这些都浪费掉,而且鹿角可是最值钱的,况且这头鹿还是一头鹿王!其鹿角的珍贵,别说猎人,就算是普通人也不可能错过!”另一名甲胄颜色明显要鲜亮一些的蒙军也笑道。
“嗯,除了沈玉嘉完,应该没有别人了!”
“怎么办?要不要现在就追上去?”
“不,这沈玉嘉武艺高强,上次我们四百多人包围他,还被他逃了,而且杀了我吗六十多人,这一次我们必须要想好对策,保证万无一失!先把消息传给将军吧!”
“可是万一让他又跑了呢?”
“不怕,这个人虽然厉害,也足够精明,可有些痕迹他忽略了,如此只要我们明白,他的逃亡路线,也不用担心他能飞出我们的掌控,不过以防万一,还是多准备一些手段吧,否则让他杀来杀去,我们不知要死多少勇士才能杀了他啊!”
如果沈玉嘉知道,只是因为一具尸体,就把自己的行踪暴露出来,恐怕他再也不敢吃野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