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你的终点很遥远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笛安 本章:第二回 你的终点很遥远

    生活终究是在按部就班地滑行着。

    万恶的高三终于来临。夏天却还没有完全过去。郑东霓就在郑南音的房间里安营扎寨,晚睡晚起,悠闲自在,整日敷着面膜熬电话粥,气死了水深火热之中的郑小兔。

    至于我,因为工作时间不够长,没有资格去教高三,会在九月份的时候教高一新生。郑南音这家伙总算找到了打击我的理由:“我们现在的物理老师,讲课讲得比你好一百倍。”

    龙城的八月末,已经有了凉意。尤其是清早的时候。八点钟左右,我站在厨房里磨豆浆。心里因为什么都没有想而一片澄明。柔软清丽的阳光里面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萧条。站在这样的阳光里面,会有微风拂面的错觉。家里人上班的上班,公主殿下上学,大多数时候,只有还在假期中的我和郑东霓两个人。

    然后我就听见了郑东霓的歌声。“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郑东霓学王菲是可以乱真的。唱歌,曾经是她吃饭的家伙。

    她关上冰箱门,对我微笑:“早上吊一吊嗓子是好的。我自己都觉得我宝刀未老,完全不减当年。”

    “走过江湖的人就是不一样,”我说,“27岁就可以话当年。”

    “那当然。”她骄傲地把脖子一梗,“谁都像你,当年坐着学牛顿三定律,现在站着教牛顿三定律。无聊。”

    “你是怎么认识那个人的?”我犹豫了一下,比较迅速地转移了话题。

    她一愣:“偶然。去年夏天他放假回来,跟着什么熟人到我店里来。然后他就来约我了,后来他回美国去,我们保持联系。再后来,他说他想结婚,我说,我也想。”她有点狡猾地眨了一下眼睛。

    “你看上他什么?”

    “我从来没有看上他,我只是不讨厌他而已。”她静静地把豆浆倒满两只杯子,“最近我的品位变了,突然喜欢上学历高的男人。他很单纯,我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他就跟你一样,从来都没有从学校里出来。在国内的时候就是读书,去美国还是读书,读完书就留在学校的研究室——活了30年,念了二十多年的书。热带植物博士——”郑东霓笑了,“这世界上真的是什么人都有呀。”

    现在只剩下两种可能:第一,我的堂姐长得很像热带植物;第二,那个男人在美国小城里憋疯了,偶然看见了一个精明利落的城里女人,丝毫不能让他联想起原始的热带植物,于是决定非她不娶。

    “郑东霓,”我叹了口气,“跟你说,我也有同学出去留学或者陪读。辛苦得很,尤其是美国的那些小城市,一到节假日,大街上静得像坟场。你不是耐得住那种寂寞的人。他没有多少奖学金,粗活累活都是你的——我不是指洗衣服做饭,还包括搬个梯子刷公寓的天花板。去超市买十几公斤的东西回家,要么开车,要么像骆驼一样自己搬回来,你以为你还能像在家里那样挥手打辆的?做梦。”

    “你是说我吃不了苦?”她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是说没有必要。”

    “别小看我,郑西决。”她把头发全部握在掌心里,有点恶狠狠地扔到脑后去,“我又不是没出过远门。在新加坡唱歌的那几年,我有时候一晚上跑三个场子,白天还有别的工要打,和四个女孩子租一个房间,什么脸色都看过。你真的以为你姐姐回来开店的本钱是靠什么有钱的男人?我倒想,可是到哪去找那么傻的有钱人?你说对不对?”

    我突然发现我根本没有和她对话的资格。郑南音是对的,我只不过才做了一年的老师而已,我就以为自己天生适合规劝别人。我凭什么来说三道四呢?我甚至像所有无关痛痒的闲人一样,暗暗揣测过她的钱来自某个,或者某些男人。

    郑东霓是在18岁那年去新加坡的。她才大一,连第一个学期都没有读完。她在大学所在的南方城市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新加坡的酒吧经理,于是就下了南洋——多古老的说法。四年以后她回来了,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当她的大学同学苦苦地从一个招聘会奔赴另一个招聘会的时候,她成了服装店的老板娘。

    没错,我们的姐姐跟着她才认识几天的男人去做天涯歌女的时候,跟郑南音一样大。我奶奶早就精炼地总结过了,人是有命的。

    “郑西决,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她托着腮,无限神往。我知道她不是在跟我说话,她只不过是在回忆而已,“在新加坡的时候,有一回,有个客人一出手就给了1000美金的小费。要我给他们一桌人唱一个晚上。1000美金当然多,在新加坡也没有几个人能在一晚上赚到这么多。可是,当1000美金是塞在你的胸罩里面的时候,你才能真的明白,不全是钱的问题,这世上,真的有等级这回事。”

    她早就给我讲过的,但是她忘记了。

    “你想一雪前耻,所以想嫁给——学富五车的‘热带植物’?”

    “当然不是。”她大笑着过来揉我的头发,“我想赚钱呀。我现在的店生意再好也只是衣食无忧而已。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出去看看,看看我还能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你现在赚的不够多吗?似乎比我多很多。”

    “都跟你比,社会还用不用进步?”她冲我翻白眼,“胸无大志。”

    “我是胸无大志。”我自在地伸了个懒腰,“我只想平平安安地待在龙城,教一辈子书,然后照顾三叔三婶,小叔,当然还有你爸你妈。等你和郑南音都远走他乡,并且婚姻不幸的时候,帮你们支撑好这个大本营,好让你们随时回来养精蓄锐,再战江湖。”

    “贱嘴。”她的眼神明显有些意外,“我没想到,原来你也有志向,是继续做这个家里的‘三叔’。”

    “没错,就这么简单。要是我真的能做得像三叔一样好,是我的荣幸。”

    “为什么?”她问我。

    “郑东霓,”我说,“你不是孤儿,你永远不会明白。”

    “我和孤儿有什么区别?”她仓促地一笑。

    郑东霓的婚事,就这么成了定局。——我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准确点说,在全家人反对无效只好对她表示祝福的时候,她才宣布她和热带植物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她这次回家来只不过是来办签证需要的手续而已。大家恍然大悟,更加无话可说,只好团结一致地帮她准备所有申请签证的文件,以及行装。也不是全家人吧,不包括她自己的父母。小叔的点评最为幽默,当他听说了郑东霓老公的专业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说:“好。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热带植物,也是好的。”郑南音在一旁笑得差点断气。

    三叔只是对她说:“一切当心。别勉强自己,不习惯就回来。”我记得三叔在郑东霓执意要休学去新加坡的时候,也只是说了这么一句话。郑东霓在这个家里地位有点微妙,因为没有人把她完全当成孩子来镇压,她又不可能和长辈平起平坐。所以,有些时候,三叔跟她说话的语气异常尴尬,常常是连称呼都省了。这一切的源头怕是要追溯到很多年前吧,很多年前的郑东霓是个让大人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她的孩子。比如说,那个下午,那个我和郑南音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下午。

    那时候,我九岁,郑南音还不到四岁。那明明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三叔带着我们俩去大伯家,说是要拿什么东西。

    可是走在楼道里的时候我们就听见门里面有隐约的争吵声。三叔见怪不怪,还是敲了门。大伯来给我们开门,没有表情地扫了我们一眼,除了头发有点乱,看不出争斗的痕迹。他知道我们什么都听见了,我也知道他知道我们听见了。他毫不在意,对大妈说:“去倒茶。”大妈斜靠在沙发上,恶狠狠地看着他。那时候大妈还年轻,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他们总是这样,争斗的时候,旁若无人。大妈突然间微笑了,嘴里耳语一般地重复了一遍:“倒茶?”然后妖娆地站起身:“好,倒茶。”说时迟那时快,大妈举起暖瓶狠狠地砸在地上,“砰”地一声巨响,简直是董存瑞的炸药包。她一边微笑一边大喊,脸上的表情因此变得扭曲之至:“我他妈恨不能乱刀砍死你,你叫我倒茶?你叫我倒茶?我操你妈!”三叔扑上去拦住了大妈,就在这个时候,大伯不紧不慢地把地上的暖瓶捡起来,不紧不慢地把瓶塞打开,最后,把里面的东西就这么倾倒在地板上。热水,还有破碎的壶胆。像是一面镜子的碎片,清脆地坠落下来,一片炫目的银白色琳琳琅琅地铺满陈旧的地板,热水的白气开始缓慢蒸腾,让这屋子顿时鬼魅横生。

    然后,大伯就像魔术师那样,伸手往地下那么一抓,一把银色的壶胆碎片就像一尾银鱼那样被他牢牢抓在手心里。烫不烫,谁知道,反正他脸上的表情几乎是怡然自得。他轻而易举地就从三叔手里把大妈抢过来,驾轻就熟,然后,把那捧银色的碎片塞到她正在喊叫的嘴巴里。他几乎是兴奋地:“咽下去,我叫你咽下去。臭婊子我倒要看看是谁整死谁——”大妈闷在嗓子里的挣扎声变得沉闷而嘶哑,但是依然拼了死命地挣扎。

    我说过了,他们俩在折磨对方这件事情上,天赋异禀。

    郑南音“哇”地哭了。像只吓破了胆的小兔子那样瑟缩在我的身后,我紧紧地抓起她颤抖的小手,可是没有人知道我也胆战心惊。我低下头才发现,一股细细的水流顺着郑南音粉嘟嘟的小腿流下来,弄湿了她粉红色的小裙子。于是她哭得更加可怜——她不到四岁,可她比某些成年人懂得羞耻。

    三叔放开了大妈跟大伯,飞奔了过来,把郑南音一把抱起来。时隔多年,我都没有忘记三叔的眼睛扫过他们俩时,脸上那种彻头彻尾的嫌恶。三叔拍着郑南音小小的脊背,几乎是慌乱地说:“南南,乖乖,不怕,不怕。”然后三叔腾出一只手,捏了一下我的肩膀,对我说:“咱们走。咱们现在就走。不管了,谁想死就让谁去死。”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激动,几乎是推搡着我到了门口。就在这个时候,郑东霓打开她小屋的门,走了出来。

    她那时候才十二岁,可是已经有了种说不出的端庄。她高傲地仰着脸,踩着一地晶莹的碎片,站在她的父母面前,一言不发。我不会忘记她那时候的眼神,若无其事,冷若冰霜,就好像眼前那对厮打嚎叫着的男女是样没有生命的东西,比方说,一个指示牌,一个路标。我的大伯大妈却顿时安静了。大伯气喘吁吁地,颓然松开了他手上的女人。大妈一边哭,一边把嘴里的碎片吐出来。有一抹刺眼的血迹挂在她的嘴角,是战败了的,肮脏难看的旌旗。

    接着,郑东霓慢慢地走向了我们。那个时候三叔已经站在了门外,一只手抱着郑南音,一只手拖着倒霉的,还有一只脚在门里面的我。郑东霓使劲地推了我一把,把我踉跄地推到了门外面。然后紧紧地握着门把手,深深地看了三叔一眼。

    我清楚,她听见了三叔那句充满了愤怒甚至是蔑视的“谁想死就让谁去死”。

    郑东霓也清楚,三叔知道她听见了。

    三叔放开了我,抓住了她的胳膊,三叔几乎是迟疑地说:“东霓,跟三叔走,三叔带你们去看电影。”

    郑东霓只是专注地看着他,摇头。固执地后退着,想要挣脱三叔的手,尽管那不大可能。

    她的眼睛是漆黑的。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她的瞳仁似乎是要比一般人大上几号。别人的眼睛里面只不过是两个小小的黑点,她不一样。她的目光深处有两个凌晨一点的夜晚。万籁俱寂,没有任何声息。

    三叔继续抓着她的手臂,她继续挣脱。而我,就在旁观着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僵持的那短短几秒钟之间,看懂了很多直到我长大成人之后都难以用语言描述的东西。

    比如难以启齿的歉意,比如无地自容的倔强,比如无法化解却可以忍让的温柔,比如一起经历过羞耻和仇恨之后的才会出现的,脆弱的,朝露一般的同盟。

    最终,是三叔先放弃了,三叔放下了他的大手,长叹一声:“东霓,你这个孩子。”郑东霓没有表情,她只是说:“三叔,你们走吧。别管我们家的事情了。小兔子的裙子湿了,赶紧给她换,不然会感冒的。”

    印象中,从那一天起,在这个家里,郑东霓不再是个孩子。似乎没有人像大人训斥孩子那样训斥过她,哪怕是在她闯祸的时候。

    如今,在我静静地回忆童年往事的时候,许多的画面纷至沓来,清晰得一如清晨就要醒来时候的梦境。然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从那个时候起就开始管郑南音叫小兔或者小兔子了,原来郑南音的ID是我们大家的集体创作。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这么无关紧要的事情来。不过有时候,回忆就是这样的,一点逻辑也不讲。

    在那之后的很多年,我,郑东霓,还有郑南音,我们三个人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我们心照不宣,就像是这件事情从未曾存在过。我还以为,郑南音应该早已忘记了,她那个时候毕竟只有三岁零五个月。可是有一天,那是郑南音初中毕业那年的暑假,我们俩待在家里的时候,听见楼上不小心把什么东西从阳台上弄掉了,摔在楼底下的水泥地上,一声沉闷的巨响。郑南音顿时跳了起来,藏在我的身后,她清澈地,但是慌乱地看着我,她说:“哥哥,他们把热水瓶的壶胆弄碎了吗?”

    于是我就知道,她没忘,一天也没有。

    仇恨,是种类似于某些中药材的东西,性寒,微苦,沉淀在人体中,散发着植物的清香,可是天长日久,却总是能催生一场又一场血肉横飞的爆炸。核武器,手榴弹,炸药包,当然还有被用来当作武器的暖水瓶,都是由仇恨赠送的礼品盒,打开它们,轰隆一声,火花四溅,浓烟滚滚,生命以一种迅捷的方式分崩离析。别忘了,那是个仪式,仇恨祝愿你们每个带着恨意生存的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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