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了两张×××的演唱会门票,到了我这个年纪已经不会再对这些明星产生任何崇拜的情绪,不过我不否认他的歌确实挺好听,而且能够和冉静一起去,听什么音乐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丫头,人家送我两张×××的演唱会门票,有兴趣吗?”我问冉静。
“真的?太好了,我最喜欢他了。”冉静兴奋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喂,别这么激动好不好,他有那么大魅力吗?”
“当然有了。”冉静从我手中抢过门票参详了一遍。
冉静对这个×××的喜爱还真不是假装的,整个演唱会的过程中都保持着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完全忽视我的存在,我心里还真吃了点不相干的醋。
演唱会结束,冉静还一脸的兴奋,我没好气地说道:“多大的人了,还迷偶像。”
“我这不是迷偶像,我是欣赏他的才华,喜欢他的歌。”
“他能有多大才华啊。”
“当然有了,他的歌都是自己写的,他还会那么多种乐器,当然算有才华了。”
“不就是写歌嘛,不就是乐器嘛,我以为多大能耐呢,是个人都会的东西。”
“那你会吗?”
“当然会,我在学校的时候就因为这招不知道迷倒多少少女。”我还真不是瞎吹,我还真会那么一点,在上高中的时候就特羡慕那些弹着吉他唱歌的男生,当时认为这绝对是一个俘获女孩芳心的致命武器之一,所以一进大学校门就迫不及待地去学了点手艺,并且在学习基本乐器吉他之外还学了点竹笛(这一点受了武侠小说的影响,总幻想自己在烟雾弥漫的场景里吹奏笛子,颇有大侠风范,不过幼稚了点),还经常将一些还算好听但是不很出名的曲子自己修改修改当作自己的作品,坐在大操场上和几个“同道中人”一起显摆,还真有不少围观的人,另外也有部分人送“有病”两个字给我们。
不过现在的我已经将这手艺放下了很多年了,离开了校园就再没有过这方面的举动了,估计现在剩下的技艺已经不足以弹(吹)奏出一曲完整的曲子了,要不是被冉静激到这份上,我也不好意思提这茬,可是现在赶鸭子上架无处可逃了。
回家从床底下拿出尘封已久的吉他,当年带它来上海完全是因为觉得背着它挺酷,来了之后它就一直躺在床底下。
冉静颇有兴趣地坐在我的对面,等候我的表演,她的眼光看得我有点头皮发麻。
“唱首原创的给你听啊。”我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打气,这首所谓的原创是改编自一个很不出名的校园民谣。
我很生疏地弹出第一个音符,然后用我自诩低沉(因为高音上不去)的声音表演完整首歌之后,我的汗都湿透了后背。
自始至终冉静都全神贯注地看着我,一点都没有因为这个极为不完整的表演而表现出其他的情绪,我非常地感激。
“怎么样,丫头,咱也有点才吧,下次别那么迷那小子了。”我这个人就这个毛病,说话不怕寒碜自己。
“我在想一个问题,”冉静很认真地说道,“你们学校难道是聋哑人学校?这样也能迷倒很多少女?”
“你……”我实在无话可说,也无法辨白,就今天的表现估计能吓着聋哑人。
“不过,你弹的和×××弹的,我更喜欢你的。”冉静给我一个醉人的微笑。
你觉得我现在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