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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谌容 本章:第一页

    倒霉就倒霉在那个星期天,要不是那个星期天,接到那个电话,跑到公园里去,怎么会陷入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境地?

    记者部的例会,照例热热闹闹。平常日子各路记者撒下去,跑机关的,跑工厂的,跑农村的,跑学校的,跑旮里旯栏儿的,各有使命,各显神通,难得见面。只有每星期一的例会,老、中、青记者们聚会一堂,传达领导意图,交流各方信息,畅议报导思想,共商重点选题,兼及小道消息,名人轶闻,歌星走穴,球场风波,香菜三块钱一斤。笔头上的功夫见诸于报端,嘴头上的才华显露于会上。与会者高谈阔论,东拉西扯,轻松活泼,人称“神仙会”。

    青年记者方芳是记者部最不起眼的小记者,又是最被人喜爱的女记者,谁让她长的那么招人呢?大伙儿都乐意跟她搭话。

    “湖南妹子,该你发布新闻了!”

    这是汇报,该汇报的汇报。也是逗乐,没啥汇报的就说点趣闻,凑个热闹。当然,更是表现,表现自己的机智、深刻、幽默、思想不同凡响。或语惊四座,或满堂大笑,全看你作何选择。

    方芳发布了一条新闻,当然是既不见报,也不登“内参”的,只供群众参考:

    “据调查:当代女青年择偶标准有了变化。在被调查的一百名女大学生中,讨厌奶油小生的占75%;认为英俊小生不过是‘玩儿深沉’其实内里空虚的占68%。而喜欢西部小生的占81%。”

    “什么叫西部小生呀?”

    “西部小生呀——”方芳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儿:“特点是小眼睛,厚嘴唇,大高个儿,黑脸黑胳膊黑腿,穿一件辨不出颜色的旧布褂子,领子和袖口油腻腻的,两条裤脚一个高来一个底。”

    众人哈哈大笑,挪揄之色溢于言表。

    还有高声叫嚷的:“这不是美男子,这是叫花子!”

    好像说了自己似的,方芳马上为女大学生们辩护了:

    “专家们认为:这是女性审美观念的突破。追求质朴、纯真、粗犷、豪迈,表现了女性审美主体意识的觉醒。”

    “你呢,方芳?这也是你的审美观念,择偶标准?”

    尽管不时有人给方芳提出类似的无礼问题,她总一笑置之。玩笑话嘛,何必认真。她是个豁达的姑娘。

    年轻的姑娘就有这样的魅力,谁都愿意接近她。她长得算不上画儿上的美人,然而,一白遮十丑,苗苗条条,清清秀秀,透着那么有人缘儿。胆儿大的,喜欢跟她开玩笑,说些无伤大雅的俏皮话,舞会上争着抢着跟她跳。有贼心没贼胆儿的,只用一双眼睛追逐着她俏丽的身影,餐几分秀色。她呢,活得挺自在,到汽车队要车,用不着主任签字,派车比谁都快。到食堂吃饭,付一份儿钱,得一份半菜,肉给瘦的,蛋给大的,饭菜凉了还管热,只要她开口。

    男人们在一起,叫她“女皇”,叫她“记者之花”,她都知道。

    然而,一转入制定选题,那就是大记者们的市场了。大题目分给大记者,理所当然。岗位责任制上订的有,专业职务聘任制条例上也写着呢。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要担负撰写重要稿件的任务。大题目都是重要的题目,不分给大记者分给谁?给你,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记者,行吗?

    西红柿跌价——“记者之花”坐冷板凳,“女皇”成了宫廷的女奴。她奉部主任之命担任记录。把大记者们承担的耀武扬威的题目记下来,汇总上报编委会。

    她想哭。年轻有什么用?长得好有什么用?不缺舞伴儿有什么用?被围着发布新闻开心一阵儿有什么用?她甚至后悔选择了新闻这个专业!无冕之王,那是大记者们的专利。他们在新闻的长河里畅游,仰泳、侧泳、划臂、蹬腿,今天一篇通讯,明天一篇特写,得心应手,挥洒自如。时不时掀起巨浪,搅得一片惊慌,赢得一片掌声。她呢?育苗池里的鱼苗苗,刚放入大河,胆怯,不自在,游不远。

    说什么谁都喜欢她,只因为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一个年轻的女人,仅此而已。没有人真正看重她,没有人认真地把她当作一名不缺胳膊不缺腿儿的记者看待。没有人分配她题目,没有人评价她的作品。她的价值好像就是她的性别,她的殊荣好像就是她的年龄。

    她真想哭。

    作品,作品,作品是她的一块心病。非但别人不把她的作品放在眼里,她自己瞧着也不顺眼,想起来就怪伤心。

    头一年见习期不用说。校对科、资料室、信访组,溜溜儿转了一大圈。好不容易得到一次采访机会,写了一条五百字的消息,够精练的,第二天见报,连标点符号,只剩下三十四个字。

    见习期满,分到记者部,应该说,时来运转,可以一显身手,有个出头之日了。偏偏见报的还是些豆腐干儿似的小稿子。她也试着写了两篇大通讯,都洋洋洒洒六、七千字。其中一篇,部主任审阅之后说了声“有基础”,提了八条意见。她兴致勃勃一一照改,改了再送上,就石沉大海了。过了半个月,她鼓足勇气去催问。部主任黑胖的脸上有难色,吞吞吐吐地只说“先放一放”,等于判处终身监禁。

    大的写不了,只好写小的。大记者们语重心长地说“写小消息是一门大学问”。她写来写去,学问不见长,把学校学的那点也差点忘记。昨天的一条消息更气人:

    本报讯记者方芳报道:西城区妇联昨天召开幼儿教育座谈会,四十多个孩子妈妈兴致勃勃地交流了幼儿教育的宝贵经验。

    唉!又是这种残次品。这是新闻吗?有可读性吗?没有。有指导性吗?没有。连新闻背景也没有交代。为什么要开这个会?有什么意义?交流了什么经验?统统没有。“兴致勃勃”表现在哪里?“宝贵经验”宝贵在何处?纯属虚词儿,装腔作势。更恼人的是,偏偏写上“记者方芳报道”,真够丢人的!其实原稿上全有啊?经验共四条,很有针对性。写法上有创新,反映了会上生动活泼的气氛。谁知掌握生杀之权的编辑,大笔一砍,把后边几段精彩的都一气儿删了,只留下光秃秃一段导语。活该你现眼去吧!

    她要突破,她要飞跃,她要脱颖而出,一炮打响!让那些无情无义的编辑再不敢小看她,再不敢乱删她的稿子。

    蓄谋已久。待到议论自选题时,方芳搁下为她人作嫁衣的笔,侃侃而谈:

    “最近我摸了一下离婚的问题,准备写一篇探讨离婚问题的通讯。离婚难,是当今社会一大弊病。据统计,在一百对提出离婚的夫妻中,一年内办成离婚手续的仅占2%,二年至三年办成的占8%;三年至五年办成的占12%,十年尚未办成的占60%,其中有一位工程师,二十五岁时提出离婚,现在年过半百,两鬓斑白,还没有离成。他说……”

    有根有据。有面上的材料,有典型的事例,又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可读性,这还不是一个好题目?

    “我看这个题目不行。”部主任表态了,“现在离婚率逐年上升,年轻人说离就离,这还行?到百货公司买双鞋,尺寸不合适,想退想换,还得费点口舌呢。离婚就不要费点时间?我看,报纸宣传要谨慎,不要赶时髦。”

    部主任是有权威的,他说不行就不行。

    “这样吧,方芳,”部主任也不愿挫伤部下的积极性,“既然你已经摸了这方面的问题,还是继续摸下去。题目嘛,我主张还是从积极方面考虑。与其写离婚难,不如写不离婚的可贵。夫妻嘛,互敬互爱,同甘共苦。多表彰这样的和睦家庭,可以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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