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2)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高晓声 本章:觅(2)

    人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是很不平凡的。但过惯了。不平凡也就变得平凡了。所以不必夸大其辞、言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通常过的总是一连串平凡的日子:工作、学习、吃饭、睡觉、进行社交活动和料理家务,如此而已,很少值得一提。中学生天天记日记,最苦的就是找不着材料。这倒是实情。这才是正常的生活。如果经常发生剧烈的变化,掀起疯狂的激动,那么,地球就会吃不消,会像西瓜一样碎成几片。那可不甜,也不解渴。谁也不需要,还是让它自在地旋转吧。人们习惯于自然和平凡的生活,所以并没有每天都发生值得记下来的东西,只是过了若干时候,偶一回首,蓦地觉得起了大变化,竟是如此的不平凡。

    所以,写小说也总要跳过许多平凡的日子。

    这范家的情形,除了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孩子越来越长大,母亲越来越操劳,失去威信的父亲范焕荣越来越沉默,沉默得会多少天不说一句话,沉默得使别人习惯了不同他说话(因为他总不回答),只有偶然喝了过量的酒,才杂七夹八地胡扯个没完。解放以后,严禁吸毒贩毒,范焕荣这等人想吸也买不到了,以前总当戒毒要戒死人,现在都戒掉了,都没有戒死,有的成了响当当的劳动力。不过范焕荣并不曾重新硬起腰板来,他从前过分地消耗了自己,过早地衰老了。其他就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特别,也没有什么可被当作新闻。一直到一九六二年范浩泉向范浩林坚决要求重新分家,才引起了人们的某种注意,带出了一串的回忆。

    那一年,范浩林三十四岁,弟弟浩泉二十五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第十三个年头。这十三年里,范家村上的人,也和全国人民一样,虽然缺乏经验,但是勇敢地去走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确有许多可歌可泣的壮举。他们刚刚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萌发出复苏的苗头。道路虽然曲折,前途总是光明的。

    说也凑巧,这一年,刚巧也是范浩林和陆存秀结婚后的第十三个年头。假使当年国民党不跑,这个婚就结不成。因为,范浩林就得跑——跑壮了。他逃在上海做零工、打游吃。国民党跑了,范浩林就不用跑了,就回来成亲了。所以,他们倒也算是一对地道的解放夫妻。只可惜生儿育女,都必须有十月怀胎的阶段。他们的大儿子,虽然提个名字叫先来,也不曾在一九四九年就生下来。比那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龄人,小了一岁,未免英雄气短,少了一句可以说的豪言壮语。接着,先来便有了弟弟正来,正来又有了小弟再来。再来之后,又添了一个女娃叫好妹。男女齐全,真是人多议论多,热气高,一家子过得很热闹。不管锅子里烧的是稀是干,是荤是素,都能够趁热吃掉。尽多尽少,拿来就是。当时总觉得,一对夫妻,生下三男一女不算多,因为多惯了,不是叫“鱼龙多子”吗!况且,好妹生下来之后才开始大跃进,原可以再生几个放卫星的。遗憾的是负担太重,养不得了。而且房子也挺紧张,再养,要叠罗汉了。

    提到房子,在范全根时代是很宽敞的。范全根亲兄弟三人分开的时候,各人分到八间房。分开以后,范全根还陆陆续续造了几间,改建了几间。到焕荣和焕良分家时,好好坏坏,拼拼凑凑,折算起来,还能有六间一家。并不算紧张。焕荣的房子,一共是两间厅屋,一间楼屋,一间半平房和合并在一起共有八步的双侧厢。但是布局都极零乱,那间楼屋拖在两间厅屋东边一间的后屋,像一个生偏了的大尾巴,歪在一边。双侧厢的檐头朝东,横生在厅屋西间的前檐,小小的山墙,挡住了西边那间厅屋朝南天扇窗格中的四扇。至于做柴屋和畜舍的那一间半平房,则脱开厅屋二十多米,另外生在一处。这些房屋,除开那个双侧厢外,同别人家同墙合山头,穿了连裆裤似的,一家很难单独进行拆建改造。这种既零乱又粘结的状态,就是一代一代兄弟们分家分出来的毛病。虽然祖祖辈辈,想努力为儿孙造福,无不以造几间房子为光荣。人死了,房子留下来了。子孙住了,指着房子再告诉后代说,这是上代某某手里造的。不容易呀,光是做粥菜的黄豆,都吃掉三石呢!

    这就是这块色彩绮丽的江南平原上祖先们为自己创造的树碑立传的方式。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真是不错,祖辈的荫德,实在是不该忘记的。但后人之多,并非祖宗始料所及。往往弄得大家要去树下纳凉的时候,竟被挤出汗来,甚至打出血来。

    自然,范焕荣家还不至于弄到这步田地。他虽然败家当卖过田,但房子一点没有动,被妻子霸住了。大儿子范浩林结婚的时候,弟弟范浩泉还只有十二岁,人中上的鼻涕垢还没有揩干净,要做“皇帝”的话,坐在金銮殿上还要跌筋斗。多了一个嫂子,做母亲的也决不会替他们兄弟分家的。父亲没有用,母亲强煞也是女流之辈。做弟弟的总归要靠哥哥带领才会出头,自然应该在一起过日子。况且,娶亲是要花大钱的,浩林娶亲,是公内(即还没有分家时)的钱,那么,浩泉也应该娶过亲才分家,这才公平。

    当然,事情总是要起变化的,小孩子到了十二岁以后,就像树一样长得疯快。至于青年人结了婚繁殖后代,只要允许,那就比做衣服还容易。到了一九五三年,范浩泉就满了十六岁。老话总说:“男子十六,扛车捐轴。”最重最大的农具都能摆弄了,那就算已经能够独立。从外表看去,也确实像个男子汉了。而且活脱脱是一个小范浩林,不过嫩些,不大爱说话,走路喜欢低着头,一副沉思的样子,看上去不糊涂,是个会动脑筋会过日子的人。

    这时候,这个大家庭(所谓“公内”)已有了三代人马,七口人。第一代是范焕荣夫妇,第二代是范浩林夫妇和小叔浩泉,第三代就是先来和正来。先来毕竟还是先来,他赶上了土改,土地证上,在他名下有一亩六分田(这就是平均数)。正来就退生了三个月,没有了。他们家的士地,以前是超过人口平均数的,好在焕荣败掉了几亩,已经够不上平均数了。假如正来也能赶上分田的话,就可以补进,迟了,就只好落空。不但如此,眼看陆存秀的肚子又微微往外凸,分明不久就又要增加一个不带土地就出娘胎来的无产阶级,那就显得麻烦了。

    做小叔子的,因为自己年纪还小,童年的生活还靠得那么近,还十分亲切。看着一个个侄儿生下来,先是哇哇哇的不知所云,然后呀呀学语,然后摇摇摆摆如鸭子般学步,他觉得很有趣,很熟悉,就像他们在代替自己复习功课一样。倒也还不曾认真去想别的。但是范家村上,也有各种各样好事的人。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家的长短,既不存什么坏心眼,也并不想沾什么光,仅仅是一种发表欲。发表的内容也不涉及政治,又是私下口传,黑字不落在白纸上,所以是最百花齐放,创作自由的。这些议论,像微风一样,一阵一阵吹到了范焕荣一家人的耳里,引起了各人不同的思索。这很像是鼓吹分家的启蒙运动。为将来的行动做好舆论准备。范浩泉开始考虑“分开好还是不分好”,就是被那些舆论触动的。个人的得失,要比国家大事容易看清。哥哥到乡里的粮管所里去做事了,嫂嫂本来很能干活,经不起三年两头重身,生孩子带孩子就把她拖住了,田里的活再不能依靠她。现在家里是他和沉默的父亲两个劳动力,做当家母亲的台柱子。就他个人来说,明摆着是吃亏了。究竟吃多少亏,他还没有数。但是他是把钱看得很重的,母亲从小就教会他要看重钱。母亲同父亲吵架是为钱,看不起父亲是为钱,年底里债主来收帐,弄得母亲寻死上吊般折腾也是为了钱。他已经确定无疑把钱当成命根子了。在这上面他是不想马虎的。不过分家的事,他还想不清楚,还要靠母亲出主意。只是做生活不及从前起劲了。陆存秀因为自己拖累的确重了,不能像刚过门来的时候那样下田干活,有点对不起小叔。所以对小叙照顾得特别好,替他洗衣,做鞋,有好点的尽量留给他;没什么好的也尽量让他吃热的。除此以外,她这个做农民又不当家的嫂嫂也没有别的了。范浩林是个不肯沾光的人,但认为兄弟之间,重要的是互相体贴关心,互助互谅,不能在一时一事上考虑谁吃了亏,谁沾了光。他现在刚参加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也拿三十三元,值三百斤米,比做农民好多了。当然,自己在外面,花钱要比从前多些,他是尽量节省,包括伙食等一切费用,只留下十二元,其余都上缴给当家的母亲。他认为,家里边男女老少和和睦睦勤俭些,就能做到不亏吃穿;再有,自己这点钱拿回去补贴,就比别人家宽裕了。节下些钱来,也是为弟弟成家打算。因为,往后过下去,除了万一发生意外,家里边要花钱办第一件大事的,自然就是弟弟的婚事了。他的这种想法,有机会就常常正面说出来。这本来是很好的打算。可是好事也会被人误解,就弟弟浩泉看来,则是哥哥嫂嫂明显地不肯分家,原因自然是他们得益。他反而更想分开了。李玉媛的心,是一直偏向浩泉一边的。她有她偏的道理。从前是因为浩林享过公爹的福。现在又有新的理由,做长辈的,已经替大儿子成了家,就算尽过责任了。往后的日子,是要集中精力帮小儿子成家。在没有做完这件事之前,如果两个儿子之间有矛盾,她是只许小儿子沾大儿子的光,不许小儿子吃大儿子的亏。更何况,大儿子赚钱轻巧,小儿子赚钱吃力,自然应该让吃力的去沾轻巧的光。现在,陆存秀肚里一个个小孩滚下来,这些小孙孙虽然是李玉媛的亲骨肉,但供养他们并不是祖母的责任。祖母将来也吃不着孙儿的饭。她不会像从前公爹范全根那样把钱花在第三代身上。至于做叔叔的范浩泉,自然更不相干。如果睁着眼睛吃亏,为什么不分开!只不过浩林出去工作这件事,却使母亲动心。就她所知,他们这一家,四代以来,从不曾有人能够赤手空拳出门去赚工资的。而且共产党的饭,吃上了就是铁饭碗,不会失业的。本来浩林也不过是高小毕业生,有什么本领出去闯天下,就靠运气好,一解放大量要人工作,给了他机会,现在可能干了,进办公室帮着做会计工作呢。可惜浩泉当时年纪太小,现在高小毕了业,谁也用不着他了。相比之下,又吃了一层亏。所以,浩林每月拿回来的钱,母亲宁肯苦大家,也要存下一半来,准备贴给浩泉。浩林手里的铁饭碗不是祖传的,母亲没法子要他让给浩泉,但用这个办法,也是把那铁碗里的饭,挖一半出来给浩泉吃,补偿补偿。如果分家了,就不能这样做了。

    为了这个,母亲犹豫着在拖。但是,陆存秀心里也有一本帐。丈夫每月把工资给了婆婆,自己袋里布叠布,要用一个小钱,得伸手向婆婆讨,她又不是小孩子,很不乐意,更何况婆婆还扣紧了不大肯给。那么,钱又用到哪儿去了?她也算出了婆婆的开支,是存心在积钱,积钱给谁,当然不是给她。是给小叙。给小叔是应该的,因为哥嫂有责任帮小叔成家。但是给多少?要有个数。应该给在明处,不要给在暗处。陆存秀也苦得来,也愿意咬咬牙齿让孩子们苦些,但是苦要苦得值得,婆婆的做法,陆存秀就觉得苦得没有名堂。因此也就有了意见。婆媳俩就用开了心思。村子上有小贩来卖糖的,卖水果、饼干的,卖儿童玩具的,往时孩子要买,陆存秀总不许。现在变了,凡孩子要,她就说自己没有钱,钱在婆婆身上,让孩子去纠缠婆婆。自己也开始发牢骚,有一次浩林回家,三言两语就说起了重话,宣称进了范家的大门近五年了,衬衣短裤没有做过一件,都穿娘家带来的嫁时衣……李玉媛一听,自然十分明白媳妇要当家了。眼看浩泉也有分的意思,只剩洗林不赞成,少数服从多数,那就分一分吧。

    这时候母亲已经有了主张,而且事前同浩泉说过了。后来分开,就完全是照着母亲的主意分的。全家虽然已经有七口人,但土地证上有名字的只六个,只能按六份分。浩林、存秀、先来共得三份。浩泉没有成家,按惯例分开后就同父母在一起过,所以也有三份。家具农具等什物也分了。另外则提出两个条件,一个是将来活泉结婚的时候。浩林要贴出一半费用;另一个则是儿子有供养父母的义务,既然两个人都跟着浩泉过日子,浩林就应该贴出一个人的粮钱给浩泉养老人。这条件似很有理,其实极不公平,因为父母都能劳动,他们跟着浩泉,并不是浩泉的负担,而是把自己的一份上地和劳力都贡献给了浩泉,这已经沾足光了,难道还要浩林供养着一个人替浩泉服务吗?陆存秀不能接受这一点。吵起来。但是被丈夫劝住了。浩林对存秀说:“我们做小辈的,总是继承了祖业,这么多年败落下来,能够剩下这些给我们,已经不容易了。你不要怪娘,如果没有她,这些房子田产也败光了,还要分点债你还还呢。现在算很好了,要想开点,比如替父母还债吧!”于是就答应下来了。

    出乎意外的是,住房却并没有计较。浩林结婚的时候,新房是做在厅屋后面的楼上的。现在这一间楼屋和楼屋前东面的一间厅屋,由浩林使用。哥东弟西,也是兄弟分房的惯例。西面一间厅屋、连同双侧厢和另开的一间半畜舍柴房,由浩泉使用。父母也住在浩泉的房子里。这种分法,浩林的房子好,沾了浩泉的光,但浩泉和李玉媛都没有提出意见。倒是浩林自觉说不过去,要再贴钱,他也贴不出。因此建议房子分了暂时住下再说,以后有了钱,造了新的再调整吧。对方也赞成了。

    分开后各开炉灶。但是不到一年,就都进了初级生产合作社。再霎了霎眼睛,初级社就转成了高级社,于是,分家时浩泉在上地方面占着的一点优势就没有了。进社以后,父母在社里劳动,都有工分帐,到决分的时候,口粮也有标准,做了多少,还缺多少,浩林应该拿出多少钱供养一个老人,都可以从合作社帐面上得到答案。范焕荣虽然照样是沉默着,但是人社以后,因为劳动有工分帐,就比单干时积极得多,倒不是觉悟提高了,他的心也是偏的。和老婆偏反了方向。是向着大儿子浩林的。他是为浩林出力,减轻浩林的负担。浩林对父亲是好的,但是不理解他,世界上大概谁也不理解他,只似为沉默是他的习性,不知道沉默是他的悲哀。他也有自尊心,但是他已无可自尊,只能够沉默着,少受些奚落。现在他工分多了,浩林几乎就不用贴钱了。浩泉也无话可说。这也不是哥哥亏待他,是时势造就的。哥哥现在已经是一个正式的干部了,分家以后对浩泉一直很友好。浩泉也觉得以后会有许多事情要仰仗哥哥,所以也乐意和好。哥哥不在家的时候,嫂嫂在劳动上有什么困难,也常主动过来帮忙。例如卖大猪、分口粮、轧米和加工饲料,他都豁出肩膀帮着挑担子。每次来,陆存秀必认真当一件事,如待匠般待,买菜、买烟酒、留饭。请小叙吃饱吃好才走。浩泉也从来不客气,明知哥嫂家不宽裕,自家就在隔壁,有母亲烧现成了给他吃,原不必破费哥嫂。可是他却认为出了力气,拿报酬虽然说不出,吃一顿就天经地义了。哪有吃了自家的饭替别人出力的呢!皇帝家都不差饿兵;哥嫂再大,总比不过皇帝呀!

    只要有空,只要有一点酬劳,范浩泉还是肯帮别人的忙的。但是讲到钱,就绝不通融,侄儿要做大刀,做手枪,只要拿木料来,他可以抽空做一把。剩下来的木料边子,当柴烧。侄儿嘴馋要买块糖吃,要他掏一分钱,那就办不到。能节约一分钱的地方,他绝对节约,甚至节约两分才舒服。积成了角就换角票,角票积成元就换元票,积成十元就换张大团结,换成了大团结就牢牢地团结着,非到万不得已,决不散开。他积聚钱财的毅力是惊人的,好像他活在这世界上就为了这个。他来到这个世界上,除了钱也没有见过什么好东西。也不相信还有比钱更好的东西能够吸引他。新民主主义也好,社会主义也好,集体富裕也好,个人富裕也好,在他看来极简单,总是要钱,否则什么都是空的,天上不会掉下来。小抽斗里多存一张大团结,倒是同社会主义又近点儿了。他母亲极称赞儿子这种格调,物极必反,有了个不把钱当钱的父亲,才有这把钱当磨盘的儿子。母亲总夸耀说:“我家浩泉是一分钱都要正面反面看了几次才舍得用的,为啥?那钱上面有他流的汗!”

    这都不假,都是真情实话。

    如果不是出于一种极其狭窄的务实心理,范浩泉十四岁高小毕业以后,原是可以继续升学的。关键在于母亲在影响他莫去读。那时候母亲当然还一点不懂新社会的事,也没把浩林去粮管所做临时工当一回事。认为是空串。在家不好吗?又不是没有吃,又不是没有穿,又不是没有住,到外面空串做什么!她更不愿心爱的小儿子离开她,她一再教他说:“种田钱,万万年,还是祖传的现成家当最牢靠。念书又怎么样?念上了,也不过是到外头去端别人家的饭碗,听别人家的吩咐,看别人家的脸色。哪里有在家里自由!要怎么就怎么。半夜三更饿了,要吃东西爬出来烧就是了。要面有面,要饼就饼,要蛋就蛋……再说你出去了,你该得的一份家当,倒挑了你哥哥,不是睁着眼睛吃亏吗?要是念来念去仍旧念不上,在外面立不住脚,回家呢,身体倒念书念懒了,种田也种不来了,倒反要苦一生。”这些话,像老和尚念经般不知念过多少遍。晨钟暮鼓,晓雾夕烟,平原上丰茂的田禾和古老的传统结合在一起,又实际,又坚固,不含一点水分,没有一点空隙,只有捏在手里的,踏在脚下的,含在嘴里的,才是实在可靠的。

    母亲传给浩泉的东西,竟是如此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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