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碧华 本章:第三章

    ——“你知道我是谁?”……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眼内——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眼内。

    她过去峥嵘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作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错”?要认“罪”?

    芳子冷笑一声:

    “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真是啼笑皆非。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颏抬得高高的。

    向王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账。

    他出示一大沓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芳子眼前。他读出名字:

    “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

    半生经历过的男人,原来那么厚!

    她打断: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

    法官又取过一大沓文件:

    “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志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狡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大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儿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系”,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灰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关进来了,镇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芳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

    “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芳子大喜过望:

    “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璧辉,乃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

    芳子脸上神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望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

    “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颓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惟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宽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垂,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遗。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敌国,汉奸罪名成立,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还押回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戛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噜呼噜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

    “呀——”

    她陶醉在这温饱满足中。个人同国家一样,真正遭到失败了,才真正地无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后,常为她流泪难过。女人虽爱吵闹,脾气粗暴,而且杀害丈夫案件之多,简直令人吃惊,但她们本性还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处决,完全因为男人!

    “我讨厌男人!”芳子对自己一笑。

    见到她们在哭,不以为然地:

    “哭什么?一个人应该笑嘻嘻地过日子。欢乐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烦死了。”

    她自傍身的钱包中掏出一大沓金圆券,向狱吏换来一个小小的邮票:

    “二万五?”

    “不,”他道,“三万。”

    也罢,三万元换了邮票。她埋首写一封信。纸也很贵,在牢房中,什么也贵,她惟有把字体挤得密密麻麻。

    信是写给一个男人——她终于原谅了他。

    一开始:

    哦父亲大人。

    七岁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岁之后的养父,叫她一生改变了——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变了。

    前尘快尽,想也无益。

    芳子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

    我时日无多了。简直是秋风过后的枯草残花,但我还是一朵盛开过的花!一个人曾经有利用价值多好!

    这小小的牢房没风雨,是安全的乐园,人人不劳而得食,聪明地活着。

    我有些抗议,听说报纸建议将我当玩具让人欣赏,门票收入用来济贫。投机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剧,并无征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临死会变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宽了,也不在乎了。我横竖要死的,所以什么也说不知道,不认识,希望不给别人添麻烦,减轻他们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过是死!

    没人来探过我,也没给我送过东西。牢房中一些从前认识的人,都转脸走过,没打招呼——不要紧,薄情最好了,互不牵连又一生。

    落难时要保重身体,多说笑话呀。

    我总是梦见猴子,想起它从窗户歪着脑袋看外面来往的电车时,可爱的样子。没有人理解我爱它。

    可惜它死了,若我死了,不愿同人埋在一起,请把我的骨头和阿福的骨头同埋吧。

    写完以后,信纸还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给画了猴子的画像,漫画似的。

    然后在信封上写上收信人:

    恩仇已泯,可忘则忘。

    狱吏来向她喊道:

    “清查委员会有人要见你!”

    芳子没精打采,提不起劲:

    “什么都给清查净尽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个大大的呵欠,气味十分难闻。

    她已身无长物,前景孤绝,还能把她怎么样?

    表现十分不耐烦。头也不抬。

    来人开腔了,是官腔:

    “没收财产中有副凤凰项圈,由上千颗大小不等的钻石镶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要证实一下。”

    多熟悉的声音!

    冷淡的、不带半丝感情的声音。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马上抬起头来。

    她涣散的神经绷紧了,口舌打结,说不出半句话来。

    这个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装的“官”,云开!

    云开?

    她原以为今生已无缘相见。谁知相见于一个如此不堪的、可耻的境地。

    云开若无其事地:

    “我在会客室等你。”

    他一走,芳子慌乱得如爬了一身蚂蚁。

    自惭形秽!

    自己如此地落难,又老又丑,连自尊也给踩成泥巴,如何面对他?

    芳子手足无措,焦灼得团团乱转。

    怎么办怎么办?

    手忙脚乱地梳理好头发,又硬又脏,只好抹点花生油。牢房中没镜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贴上黑纸,便当镜子用,当下左顾右盼,把牙粉权充面粉,擦得白白的,点心盒子上有红纸,拿来抹抹嘴唇,代替口红,吐点唾沫星子匀开了……又在“镜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头再照一下。

    终于才下定决心到会客室去。

    深深吸一口气:不可丢脸!

    她挺身出去了。

    狱吏领到云开跟前。她不愿意让他目睹自己的颓丧萎顿,装得很坚强,如此一来,更加辛酸。

    云开有点不忍。

    芳子只强撑着,坐他对面。她开口了,声音沙哑,自己也吓了一跳:

    “请问,找我什么事?”

    云开故意把项圈拎出来,放在桌面上。它闪着绚烂的光芒。但那凤凰飞不起了。

    他道:

    “我们希望你辨认一下,这东西是不是属于你的?你证实了,就拨入充公的财产。”

    芳子冷笑:

    “既然充公,自不属于我的了。”

    她交加两手环抱胸前,掩饰窘态,盖着怦怦乱跳的心。

    他挨近。

    芳子十分警惕地瞅着他。

    ——他来干什么?

    她满腹疑团。

    云开凑近一点道:

    “你认清楚?”

    然后,他往四下一看,高度警觉,急速地向芳子耳畔:

    “行刑时子弹是空的,没有火药,士兵不知道。在枪声一响时,你必须装作中枪,马上倒地,什么也别管,我会安排一切——我来是还你一条命!”

    还她一条命?当然,她的手枪对准过他要害,到底,只在他发丝掠过,她分明可以,但放他这一条生路。

    他在她的死路上,蓦地出现了。

    芳子久经历练,明白险境,此际需不动声色。听罢,心中了然,脸上木无表情,她用眼睛示意,凝视他一下。

    然后,垂眼一看项圈:

    “我跟政府合作吧。不过——”

    她非常隔膜地望着云开,也瞥了会客室外的狱吏一眼,只像公告:

    “你们把所有财产充公了,可不可以送我一件最后礼物?我要一件和服,白绸布做的——全部家当换一件衣服吧,可以吗大人?”

    芳子眼中满是感激的泪,她没有其他的话可说。五内翻腾起伏。

    云开暗中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枯黄苍老的手指,不再权重一时的死囚。一切将要烟消云散,再无觅处。

    云开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节都泛白了。握得她从手上痛到心上。

    双方没有说过那个“严重的字”,但他们都明白了,千言万语千丝万结,凝聚在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开了。

    似甜似酸的味儿灌满她,化作一眶泪水,但她强忍着,没让它淌下来,她不能这样地窝囊。云开点点头,然后公事公办地,收拾一切,最后一瞥——

    芳子嘴唇噏动,没发出任何声音,但他分明读到她的唇语,在唤:

    “阿福!”

    她一掉头,离开会客室。

    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愿意再目送男人远去。

    他的话是真的吗?

    ——芳子根本不打算怀疑。

    因为她绝望过。原本绝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捡来的便宜。

    她这样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下去,也是不可测的半生。她叱咤风云的时代结束后,面对的是沦落潦倒、人人唾弃,或像玩具似的被投以怪异的目光。身为总司令、军人,死在枪下是一项“壮举”吧。

    且与她交往的,尽是政治野心家、日本军官、特务……对战争负有罪责,双手染满鲜血,是联合国军“不欢迎的人物”,没多少个战犯能够逃得过去。

    一打开庭起,也许便是一出戏,到头来终要伏法,决难幸免。

    云开的出现,不过是最后的一局赌——芳子等待这个时刻:早点揭盅。迟点来,却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现,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时刻”到了。

    她毫无惧色,眉头也没皱一下,只摊开一件白绸布做的和服——她最后的礼物。

    抬头向着面目森然的狱吏:

    “我不想穿着囚衣死——”

    他木无表情地摇头。

    芳子没有多话,既无人情可言,只好作罢。她无限怜惜地,一再用手扫抹这凉薄的料子。白绸布,和服……

    那一年,她七岁。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点缅怀。

    她还哭喊着,企图扯开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锁呢。扯不掉,逼得爱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国人!”——她根本不愿意当日本人。但中国人处死她。

    那一年,她七岁。

    一个被命运和战争捉弄的女人,一个傀儡,像无主孤魂,被两个国家弃如敝屣。但她看开了,看透了,反而自嘲:

    “不准,也无所谓了。枪毙是我的光荣——像赴宴,可惜连穿上自己喜欢的晚装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狱吏提出:

    “可以写遗嘱吗?”

    他又望定她,不语。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圆券都掏出来了,一大沓,价值却很少。她欷歔:

    “连个买纸的钱也不够。”

    狱吏递她一小片白纸。

    芳子在沉思。

    他道:

    “要快,没时间了!”

    她提笔,是远古的回忆,回忆中一首诗。来不及了,要快,没时间了,快。她写:

    芳子珍重地把纸条折叠好,对折两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狱吏道:

    “我死了,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国好,可惜看不见!”

    狱吏一看手表。

    她知道时辰已到,再无延宕的必要,也没这能力。生命当然可贵,但……

    脸上挂个不可思议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赌博开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还有点冷,犯人都冻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觉打个寒噤,但她视死如归,自觉高贵如王公出巡。

    几个人监押着她出去了,犯人们都特殊敏感,脊梁骨如浇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人哼着这样的歌,哽咽而凄厉,带了几分幽怨:

    中间有念白的声音:

    芳子缓缓地和唱着:

    颤抖的中国离愁,甜蜜但绝望的追问,每颗心辛酸地抽搐。

    芳子手中紧捏她的“绝命诗”。

    那白绸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还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监狱的刑场。

    她面壁而立。

    执行官宣判:

    “川岛芳子,满清肃亲王十四格格,原名显,字东珍,又名金璧辉,年四十二岁,因汉奸罪名成立,上诉驳回。被判处死刑,于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时四十分执行。”

    他们令她下跪。

    执行死刑的枪,保险掣拉开。

    “咔嚓”一声。

    芳子背向着枪,身子微动,紧捏纸条。

    处于生死关头,也有一刹的怀疑惊惧突如其来,叫她睫毛跳动,无法镇定,最豪气的人,最坚强的信念,在枪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躯。

    枪声此时一响!

    枪声令第一监狱紧闭的大门外,熙熙攘攘来采访的新闻记者不满——因为他们未能耳闻目睹。

    早一天,还盛传在德胜门外的第二监狱执行死刑,但临时又改变了地点和时间。

    新闻记者们早就作好行刑现场采访的准备,中央电影第三厂的摄影队,也计划将川岛芳子的一生摄制成胶片,可是最后一刻的行刑场面却落了空,“珍贵”的镜头,终于无法纪录下来?为什么有如此忙逼的安排?

    大门外,大家都在鼓噪。

    士兵严加把守,说是没有监狱长之令,绝对不能开门,不能作任何回答,即使记者们纷纷递上名片,也无人转报。

    一番交涉。

    ——直至一下沉闷的枪声传出。

    隔得老远,听不真切。

    枪决已经秘密进行了?

    没有人能够明白,里头发生什么事。

    太阳出来了。

    阳光与大地相会,对任何一个老百姓而言,是平凡一天的开始。对死囚来说,是生命的结束——她再也没有明天!

    狱吏领来一个人。

    他是一个日本和尚。

    古川长老随之到监狱的西门外,只见一张白色木板,上面放着一具尸体。

    一具女尸。

    这女尸面部盖着一块旧席子,上面压了两块破砖头,以防被风吹掉。

    死者身穿灰色囚衣,脚穿一双蓝布鞋。

    古川长老上前认尸。

    他是谁?

    他是一个芳子不认识的人,日籍德高望重的名僧,原是临济宗妙心寺的总管,又是华北中国佛教联合会会长,为了传教,东奔西走劳碌半生,现已七十八高龄。

    他一直关心芳子的消息,也知道她的兄弟、亲戚、朋友、部属,全都害怕受汉奸罪名牵连,没有一个敢或肯去认领遗体。古川长老以佛教“憎罪不憎人”的大乘精神出发,纵与她毫无渊源,也向法院提出这要求。

    老和尚上前掀开盖面的旧席子一瞧——

    子弹从后脑打进,从右脸穿出,近距离发射,所以炸得脸部血肉模糊,枪口处还有紫黑色的血污。

    他喃喃地念了一些经文,便用脱脂棉把一塌胡涂的血污擦掉。

    不过完全不能辨认生前的眉目。

    他以白毛毯把尸体裹起来。

    就在此时,记者们都赶来了。他们匆匆地忙于拍照、吵嚷,大家挤逼一处,企图看个清楚——到底这是一个传奇的人物!

    他们好奇地七嘴八舌:

    “枪决了?”

    “只拍尸体的相片,有什么意思?”

    “作好的准备都白费了。”

    “是谁临时通知你们的。”

    “真是川岛芳子吗?”

    “不对呀,这是她吗?满脸的血污,看不清面孔。”

    “奇怪!不准记者到刑场采访?”

    “她不是短发的吗?怎么尸体头发那么长?”

    “死的真是芳子吗?”

    ……

    古川长老没有跟任何人交谈半字,在一片混乱中,他有条不紊地裹好尸体,再盖上新被罩,再在被罩上盖一块五色花样的布。这便是她五彩斑斓的一生结语。

    他沉沉吟吟地诵了好一阵的哀悼经文,血污染红和尚的袈裟。

    两个小和尚帮忙把“它”搬上卡车去。

    扑了个空的记者们不肯走,议论纷纷。

    卡车已开往火化场了。

    报馆突接到一通意外的电话:

    “我要投诉!”

    不过,卡车已开往火化场了。

    日莲宗总寺院妙法寺和尚,曾同火化场上的工作人员,把尸体移放到室内。

    整个过程中,动作并不珍惜。工作人员惯见生死,一切都是例行公事。

    不管躺在那儿的是谁,都已经是不能呼吸没有作为的死物,这里没有贫富贵贱忠奸美丑之分,因为,不消一刻,都化作尘土。

    尸体在被搬抬时,手软垂。手心捏着的一张纸条,遗落在一个无人发觉的角落。

    再也没有人记起了。

    和尚念着经文送葬。

    柴薪准备好了。

    众人退出。

    两三小时之后,烈焰叫一切化成灰烬。

    下午一点半左右,火化完毕,古川长老等人把骨灰移出来,拣成两份——一份准备送回日本川岛浪速那儿供奉;一份埋葬。

    火化场的墓地,挖有一个坑,在超度亡魂之后,一部分的骨灰便装在盒子里头,掩埋了。

    和尚给芳子起了法名:“爱新璧苔妙芳大姐”——她没有夫家,养父又在异国,本家无人相认,所以只落得一个“大姐”的名号。

    在墓地附近,有许多人围观,不过并无哀悼之意。

    只生前毫不相干的出家人,焚着香火,风冷冷地吹来,她去得非常凄寂。

    爱新璧苔妙芳大姐。

    生于一九○七。卒于一九四八。

    一生。

    但那通抗议的电话没有死心。

    监察院也接到控告信了:

    被枪决的不是川岛芳子!

    死者是我姐姐刘凤玲!

    此事一经揭露,社会舆论及法院方面,为之哗然。

    这位女子刘凤贞道出的“真相”是——

    她姐姐刘凤玲,容貌与川岛芳子相似,也是死囚,而且得了重病,在狱中,有人肯出十根金条的代价,买一个替身。她母亲和姐夫受了劝诱,答应了。但事后,她们只领得四根金条,便被赶了回来,还有六根,迄未兑现,连去追讨的母亲,竟也一去不复返……

    事情闹得很大,报纸大肆渲染,官方也下令彻查。

    扰攘数月,谣传没有停过。

    “川岛芳子还活着吗?”

    报上都作了大字标题的报道了。

    监察院展开调查。可是由于控告人没有写明住址,也未能提出被告人的名字,芳子生死之谜,一直是个疑团。

    年老的和尚,出面否认那是一个“替身”,因为是他亲自认尸的。是否基于大而化之的一点善心呢?

    世上没有人知悉真相了。

    后来古川长老把骨灰送到日本去。

    七十八岁的他,抱着骨灰盒子,来至信州野尻湖畔黑姬山庄,见过八十五岁的川岛浪速。两个垂垂老矣的衰翁,合力把芳子的头发和骨灰,掩埋在山庄,还加上一张她生前盖过的羽绒被、用过的暖瓶、没穿过的白绸布和服。

    川岛浪速道:

    “即便是替身也要供奉——万一是她本人呢?”

    这个谜一直没被打破。

    川岛浪速在接到骨灰之后九个月,某一天的傍晚,当看护他的女人如常把体温计挟在他腋下时,发觉他悄悄地停止了呼吸。

    他过不到冬天。

    他再也看不到漫天飞雪的美景。高朋满座的热闹澎湃,成为永远的回忆。

    法名“澄相院速通风外大居士”。他死去的妻子福子,他死去的义女芳子,三块方角的灰色石碑并列在川岛家墓地上,沉默不语。

    同年,战犯一一被处决,据说有一天,犯人被带上卡车,在北平市内游街,之后,送往市郊刑场。他们倒背手捆着,背后插上木牌子,卡车两侧贴着罪状,都大字写上他们血腥统治、肆意屠杀,坑害国人……的暴行。

    群众奔走呼号,手拿石块砖块投掷,一边大喊:

    “打倒东洋鬼!”

    “血债血偿!”

    “死有余辜!”

    还没送达刑场,很多早已死过去了。

    受尽痛苦,奄奄一息的,到底也还上一条命——其中有一个,便是宇野骏吉。

    看来他死得比芳子还要惨。

    中国人永远忘不了惨痛的历史教训。

    云开对国民政府失望了,他投身延安去。他不是云开,不是阿福——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满洲国的“皇帝”溥仪,已于一九四六年在沈阳机场被俘,苏联红军押送至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讯。后来,他在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写交待材料……

    违抗了绝密暗杀令,又违抗了命运的安排,把芳子放走的山家亨呢,他在事后被召回日本去,一到司令部,马上被捕,拘留审讯,不久被判监禁。

    停战前一直藏匿着,没敢露面,也怕作为战犯,被送回中国。他潦倒、欠债……当年英挺轩昂,一身中国长袍,戴毡帽,拎着文明棍,讲一口流利北京话的名士派,穿着破衣,到处借贷。

    后来失踪了。

    一九五○年一月份的《周刊朝日》有这样的一则花边:

    ……一只野狗在猪圈粪堆里吃一个男人的头!脑袋右边有几处还有头发,脸和脖子则被啃得没什么肉了。

    这是山梨县西山村这小村子中的大事件。

    人们赶紧找尸体,终于在松树林中发现了:一具用麻绳捆在树干上的无头男尸,尸体旁放着黑皮包、安眠药、一些文件和六封遗书……

    山家亨,死时五十三岁。

    他不相信某一天,道出他命运的乩语:“戌年生,王侯之相。十年后将因女人而惨死,自杀身故,遗尸荒原,为野犬所食。”

    乩语指引过他:

    “若过此劫,则时来运转,飞黄腾达。”

    ——冥冥中,应了前一段。

    他因女人,命该如此吧?

    那个女人呢?

    她是生?是死?

    岁月流曳,没有一个人是重要的。一切都像虚贴于风中的剪影。

    一切得失成败是非爱恨功过。三千世界,众生黩武。花魂成灰,白骨化雾。河水自流,红叶乱舞……

    过了很多很多年——

    日本战败,忍辱负重,竟然在举世羡妒的目光底下跃为强国。

    东京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便是银座。这里现代建筑物林立。东京金融贸易中心、银行,还有著名的百货公司:三越、松坂屋、西武、东急……

    星期日,银座闹区的几条马路,辟作“步行者天国”,洋溢着节日气氛。富饶的大城市,总充塞着欢快而兴致高昂的游人,熙来攘往,吃喝玩乐。

    只见一个老妇的背影。她穿白绸布和服,肩上蹲了头可爱的小猴子呢。

    背影一闪而过,平静而又荒凉,没入热闹喧嚣人丛里,不知所踪。她是谁?

    她是谁?

    她是谁?

    没瞧仔细。也许是幽幽的前尘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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