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与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林太乙 本章:女王与我

    今夏英国女王伊莉沙白二世登基五十年,全球大英国协的国家举行庆祝大会,学校放假,女王坐着金黄色马车招摇过市,在白金汉宫举行音乐大会,天上有飞机以分列式飞行,地上有军队操演,世界杯足球比赛更配合庆典,同时开赛。

    我想起,在一九七五年我见过女王一面。那次女王莅临香港,要在港督府举行茶会招待新闻媒体人士。我在《读者文摘》任职,所以也收到一张请帖。同事们对我肃然起敬,女同事们与我纷纷议论要穿什么衣服,要遵守什么礼仪,我们的美籍总经理则大开恩典,让我借用他的奔驰轿车和司机,驶到港督府。

    我打听到,不必行屈膝礼,因为我不是英国臣民,也不必戴帽子,但必须戴手套。我到永安公司买了一双港币三元的白棉织手套。香港气候闷热,手套戴这么一次就派不上用场,不必破费。我订做了一袭褐色丝料印花旗袍和短外套。想到我真的要谒见女王,得以一亲风范,不觉喜上眉梢。

    与会那天下午,我坐着总经理的大奔驰轿车,大模大样地来到港督府。在大会客厅里来了约五十个客人,由政府高级官员招待。大家衣冠楚楚,客气地寒暄。后来有个人说,请大家在会客厅里排成一圈,女王和菲力浦亲王就要来到,大家便安静下来。不一会儿,果然进来了在报纸上、电视上看得面熟的两位,他们和印象中一模一样,我不觉感到休克,心想,果然真有其人!是立体的!女王由一位官员陪着,慢慢走过来,官员一一介绍客人,她与每人都讲一两句话。来到我面前时,官员介绍我的姓名之后说,她是《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我伸出戴着手套的右手与她握手,她微笑道,“大家都喜欢看《读者文摘》,不是吗?”

    她头上并没有戴皇冠,穿的是一套看来普普通通的服装,身材并不高,短发斑白,一副温文优雅的样子,并不给人高高在上,与世无涉的感觉。

    我又紧张又喜悦,心想,此时此刻不可再有。“陛下,幸会。”我向她点头笑笑。她便走到别人面前寒暄了。这就算是我被“引见”女王了,在英国社会是件很体面的事。被引见之后,客人可以随便活动,伺候女王的宫女们都穿得普普通通,跟在女王身后。

    我走到我认识的一些外国通讯记者那边,菲力浦亲王在和一位美联社的记者谈话。那记者一贯美国人的作风,向菲力浦眨眨眼说:“这茶会散了之后,我带你去逛湾仔。”湾仔是有名的风化区。菲力浦只当没有听见,那美国人又说一遍,真是无聊!但菲力浦应付得很好,只装没有听见,大概他领教惯美国式的幽默了。

    茶会散后我回家脱了手套、踢掉高跟鞋、换了衣服,问老公:“晚上要吃什么呀?”

    “你怎么粗声粗气,不高兴呀?”

    “我没有宫女伺候,什么都要自己操劳。听说女王没有去超市买过菜,也没有烧过一顿饭,都有人替她服务。那多惬意呀!”我从冰箱拿出一条鲫鱼,开始刮鳞,拖出内脏,冲洗,再洗一棵白菜。

    “她当然不必亲自下厨房。人家有数百名服务员,轿车成队,亲自买什么菜?烧什么饭?只要说声我想吃鱼,人家就替她买来煮好端上桌子伺候她吃。”

    我刮鳞洗菜弄得一身脏,怒气冲冲地说:“这条裙子要送出去干洗了。”

    “送去就送去,有什么可唆的?”他说。

    “钱呀,先生!三件衣服送去干洗可打八折,我要等再穿脏两件衣服才送出去洗。假使我是女王,就不必斤斤计较了。”

    “当然不必!哈哈哈,人家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妇女,你以为她会等凑够三件脏衣服打八折才送去干洗吗?别叫我笑断肚肠!”

    鲫鱼蒸好了,我端上桌子。“快吃,冷了不好吃。”

    “,我敢说这比白金汉宫能烧出来的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

    “哼!你就是嘴馋,所以对我谄媚阿谀!”

    日月如流,女王登基五十年。我们从香港搬到美国住,我也还在厨房里切菜烧饭。报上说,女王有九个皇宫,苑囿十几处,有专用火车、飞机,英国政府每年花三千二百余万英镑(五千万美元)照料她和她的家属。

    “他们根本不知道老百姓怎么过日子,”我说。“报上引菲力浦亲王说,‘如果不必坐那听了就怕人的什么“经济舱”,近来乘搭飞机舒服多了。’”

    我嗤之以鼻。“哼!他哪里知道有多可怕!坐在飞机的座位上,把身子缩成一块豆腐干以免碰到左右的乘客,像个囚犯被安全带捆在座位上十几个小时之后,到了目的地,整个身体都僵了,还要排长龙过移民局,在行李旋转盘前辨认箱子。那次你拉起箱子,差点儿扭伤脊椎!还要推行李排长龙过海关。女王和菲力浦哪里受过这种活罪!”

    “哈哈哈哈!女王的私人飞机一到,人家已经在梯子上铺好红地毯,下面跑道上站满军官政要,献花、行礼、放礼炮、奏国歌。排什么长龙?拉什么行李?过什么海关?”

    “我们结婚也五十年了,坐过多少次经济舱位的飞机?我烧过多少顿饭?就算一年三百天吧,一天烧一顿,五十年也烧了一万五千顿饭。有没有人为我开音乐大会、放烟火、鸣礼炮呀?你有没有看见飞机在上空分列式飞行?有没有人为我奏国歌,向我献花?”

    “你要花,我买一束送给你好了。”他说。

    我拍葱切姜,冲洗大虾,裹太白粉。在油锅里爆香葱姜,放下大虾,煎到两面发红,就撒盐和胡椒。端上桌子,香味洋溢,咬下去壳脆肉嫩。

    “呀!”他叫道。“这个真香!准比白金汉宫能烧出来的什么佳肴都好吃!我敢说女王没有做过椒盐虾给菲力浦吃。我的口福比他好。”

    “认定我是劳碌命。”我笑道。

    “那你不想做女王了?”他又夹一块大虾往嘴里送。

    “看你这么喜欢我做的菜,没有法子了。”我耸耸肩膀。“可是,偶尔当我烧饭烧得一头油烟的时候,我会想到被引见女王那光耀的时刻,那一面之缘,然后分道扬镳。”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你可真出口成章。”

    “不是我说的,是咱们伟大的智者,老子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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