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梗 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茅盾 本章:第十六章 梗 概

    首言冯府兄妹谈婚事。(开头一句是“同是这中秋节,冯梅生与妻、妹也在家中小宴,却风光不同,无心赏天上团圆的明月,却在议论冯秋芳与王民治将来能否团圆。”)(以下见另页所记)。

    梅生想出了以黄府为二人相见的场所。于是先期约好。婉卿接待秋芳及其嫂。梅生找不到王民治,再回黄府,秋芳说不用找了,已知其何在(此用耳语)。梅生兄妹回家后,秋芳始说:婉小姐曾告诉她:王民治近来常到郭家打牌。但殊坦然不以为意。秋芳坚持不再与民治先晤,而梅生亦认为秋芳一定有办法一举俘虏民治,专心为秋芳办妆奁——从上海买来一套新房家具,柚木的,冯退庵的二姨太亲自选购的,价一千多元,也运到了。秋芳嫌太贵。梅生又出一小小檀香木盒,内有锦匣数只,启其一,乃钻石耳环一付,比黄豆还大;又有钻石胸针,则更大,周围绕以红宝石,作心形。又最新式瑞士名产女式金手表一。秋芳戏谓其兄:你哪里发了横财?梅生又谓其妹:他已问过朱竞新甚至郭琴仙本人,民治只是解闷,而且近来也不去了。婉小姐的判断是不错的。

    梅生夫人:现在离婚期只有半个月了,你们商定了结婚是新式呢,旧式。梅生:我打算新式,借商会礼堂行礼,宴会两家合办,在王府。因为我们住城外,这样才方便。明天同伯申说,大概他也赞成。

    梅生又说:听说钱良材来了,明天是重阳,我想请他来家小酌,有事和他商量。秋芳和嫂都说:真想见见这位钱大少爷,婉小姐是不大佩服人的,可就是佩服这位表哥。

    梅生等哪里料得到他们说这话时,良材正在黄府,第二天他却走了。

    王伯申与梅生虽系世交,但两家一在东门外,一在西门边,相距远。又梅生和夫人在县里的日子少,秋芳则除寒暑假外都在学校,而且寒暑假也常居上海冯退庵(买办)处或梅生之沪窝。因此王、冯两家内眷极少往来。现在因提婚期,梅生在县日子多,秋芳因不喜那教会女校,暑假后不去了,而因阳历十月中旬要结婚,所以在家。

    王民治不愿之风声传到冯家,梅生不以为意,说民治不敢反抗父命,妹子那样人材,敢说县里除了婉小姐,便算妹子,结婚后民治自然伏伏贴贴。梅生夫人以为最好乘此一个多月使二人先相认识,“制造爱情”,言之再三,梅生只好同意。但秋芳不愿上王门,而看来民治也不愿来冯家(因为梅生知道民治自尊心极强),只有在第三家会面。梅生想起黄和光家,秋芳极愿,因为极想结识婉卿。

    于是约期,秋芳与其嫂拜访婉卿,和光自然不避。梅生去约民治,不料民治到郭家打牌去了,梅生料想不到,如何能找到。此时有容已进省读书,父亲怒其多嘴,又考她的功课极糟,英文不会简短句子,甚怒,不让她回来吃哥哥的喜酒。民治闷极,故由宋少荣引其至郭家,此为第三、四次矣。

    次日,梅生从朱竞新口中知民治常往郭家,大疑。朱倒为民治辨白。梅生归告其妹,妹倒说:他这是学你。梅生愕然。

    (另一写法)秋芳与婉卿一见如故,婉已知民治误会而不乐此姻及近日出入郭家事,故当梅生找不到民治而来黄府发话时,婉即附耳告秋芳以民治必在郭家,并为民治辨白。秋芳深信婉,故即止其兄不必找了。回家后始将婉语告其兄,并谓自己倒不因此而生疑,理由是民治在上海读书,并无涉足花柳丛中,而且,这郭琴仙不是半开门,守身如玉(这是梅生也相信的);最后,民治、琴仙双方绝对不会发生做夫妻的妄想,因为门第等等,太悬殊了。民治如果想发泄性欲,则县中私娼如四宝、六宝之类,相貌也不坏,必到那里去而不到郭家了。于是梅生及其妻也释然,从此不再为秋、民二人会面设法。而秋芳与嫂倒常去黄府,遂与婉卿成为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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