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二岁,而她十八岁……一想到这里,就觉得一切都很烦。
我才三十二岁,她已经十八岁……这样倒还好。
我们是不错的朋友,不比这多,也不比这少。我已经有太太,而她的男朋友至少也有六个。她在平常 weekday里跟六个男朋友约会,每个月只有一个星期天跟我约会。其他的星期天她在家里看电视,在看电视时的她就像海象一样可爱。
她生于一九六三年,那年甘乃迪总统被枪杀,而我则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流行的曲子好像是 Ciff Richard的(Sulnmrhoidcyg)?
其实是不是都无所谓。
总之她生在那样的年份。
跟那种年份出生的女孩子约会,那时候是想都没想到过。到现在还一直觉得不可思议,就像跑到月球背面去抽烟一样的感觉。
年经女孩子很无聊,这是我们这些伙伴们的一致见解。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有人跟年轻女孩子约会。那么他们是否终于找到不无聊的女孩子了?不,没这回事。简单地说,是她们的无聊吸引了他们,他们一面把满满一桶无聊之水从自己头上淋下来,一面让女孩子一滴水也没沾上,他们极纯粹地对这种麻烦的游戏乐在其中。
至少我是这样想。
事实上,年轻女孩子里面,十个有九个是无聊的化身。不过,当然她们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们年轻、漂亮,又充满了好奇心,她们觉得无聊是和自己无缘的存在。
唉呀,总算过去了。
我可不是在责备年轻女孩子,也并不讨厌她们,而且我还蛮喜欢她们的。她们使我想起,我还是个无聊青年时的事。这怎么说呢,可以说是一件极为美妙的一件事。
“你想不想再回到十八岁一次?”她问我。
“不。”我回答:“我可不想回去。”
她好像不太能理解我的答案似的。
“你说不想回去……真的吗?”
“那当然。”
“为什么?”
“因为现在这样子很好啊。”
她把手放在桌上托着下巴沉思起来,一面沉思一面用茶匙在咖啡杯里咋呼咋呼地绕着。
“我才不相信。”
“你最好是相信。”
“不过年轻不是比较美妙吗?”
“大概吧。”
“那你为什么说现在这样比较好?”
“因为一次已经足够了。”
“我可还不够哪。”
“因为你才十八岁呀。”
“是吗?”
我向女侍应生点了第二瓶啤酒。外面下着雨,从窗里看得见横滨港口。
“那,你十八岁的时候在想什么?”
“跟女孩子睡觉的事。”
“其他呢?”
“没有了。”
她咯咯咯地笑着,然后喝一口咖啡。
“那,进行顺利吗?”
“有时候顺利,有时候不顺利,当然是不顺利的时候比较多啊。”
“大概跟几个女孩子睡过觉?”
“没去算哪。”
“真的?”
“不想去算。”
“如果我是男孩子的话,一定会算的,因为那不是很愉快吗?”
再过一次十八岁倒也不坏啊,也曾经这样想过。可是一想到假如能回到十八岁的话,第一件事要做什么呢?我已经一件也想不起来了。
或许我会想和三十二岁而且具有魅力的女人约会也说不定呢?这倒是不坏。
“你有没有想过再度回到十八岁?”我这样问她。
“这个嘛。”她微微一笑然后装出略作考虑的样子。“大概没有吧。”
“真的吗?”
“咽”
“我不太懂。”我说:“大家都说年轻是一件美妙的事啊。”
“对呀,是一件美妙的事啊。”
“那你为什么不想再来一次呢?”
“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也会懂的。”
不过我终于也三十二岁了,只要一星期懒得跑步,肚子的赘肉就明显地凸出来。这种状况之下,已经回不了十八岁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早晨跑步完毕,喝一罐果菜汁,再躺在椅子上,放披头四的(Day triPPer)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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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那首曲子,就觉得好像坐在火车的座位上似的。电线杆、车站、隧道、铁桥、牛、马、烟囱和垃圾,都--一飞快地向后闪过而消失。到那里,风景都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虽然从前曾经认为是相当美妙的景色。
只是坐在旁边位子上的人经常更换,那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是十八岁的女孩子。我坐窗子边,她坐靠走道的一边。
“要不要我跟你换位子?”我说。
“谢谢。”她说:“你真亲切。”
并不是亲切,我苦笑着。只不过我比你更习惯于无聊罢了。
电线杆也已经数腻了。
三十二岁的----
Day triPPer。
醒来的时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