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饶雪漫 本章:第一章

    (1)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图图写给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书里的一句。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并非图图原创,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诗人的诗,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嘘。

    图图遇见我时,我们真的都在最美丽的时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灿烂夺目的青春年华。

    她是我的初恋。

    那时候,我还是电子系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每周都有几天扔下功课,去市中心一间酒吧卖唱。一把吉他,一把还过得去的嗓子,是我表演工具的全部。

    后来,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进来,先是张沐尔,后是怪兽。

    怪兽是贝斯手,张沐尔司鼓。

    我们组成一支叫“十二夜”的乐队。

    那不是一间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场所也很不专业。简单说,就是不可能每次都有鼓,也不是时刻要用到贝斯。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仍然是孤单一人,拨几个简单的和弦,唱一些或流行或过时的歌曲。

    其实酒吧唱歌收入并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钱,而是那种可以在黑暗处低吟浅唱的感觉。

    那种又喧嚣又孤单的感觉,无限接近自由。

    在那个所有人都各怀心事的地方,其实没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们听到的只是歌声。如果运气好,当然他们偶尔回忆其人生中的这一刻,会忽然想起,有个人在寂寞空旷的背景里这样歌唱;他们会想不起这个人的样子,但那遥远模糊的歌声,会让他们惆怅。

    这就是我心里的音乐,它或许永远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让人念念于心,却可以暗中记录人生的全部时光。至少,当我回忆起每一段光阴,都会有音乐作背景。人生是这么动荡不安的长路,只有歌声可以让人休憩——后来我会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乐声标志,好让自己不至于遗忘。

    比如,遇见图图的那天,在我的记忆里,标志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因为她的到来实在排山倒海,阴差阳错,命中注定的,我躲不了,当然,也不想躲。

    也可以说,她一直都在,她是这间小酒吧的常客。我以前也模糊看到过她,但当时她和一般喜欢泡酒吧的女生没什么两样,穿着入时,眼神浮华,总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厮混。

    我对这样的女生历来不感冒。那时候我二十一岁,对爱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执地认为我将来的女友会是那种古典型的女孩,黑头发、黑眼睛,开朗善良温柔,当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见图图那天以前,我对所谓命运,一无所知。

    我的工作时间从八点开始,断续唱三个小时。然后,酒吧老板请我喝上一杯,结给我当晚工钱。那天我低着头喝一杯橙汁,夜已经有点深了,酒吧里的音乐换成劲爆的舞曲,衬着灯光掩映下光怪陆离的人脸,我居然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声音,人声一下变得尖锐起来。有人打起来了!有人跑,有人拉架,总之混乱不堪。这在酒吧里是常事,我已经见惯不怪,第一反应是去找老板结工钱,当我好歹背着吉他冲到吧台,正听见一个男人尖声叫嚣:“你就这么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杀了你全家!”

    黑暗里不是特别看得清楚,不过我还是看到,他圆圆的脑袋被一杯来历不明的液体袭击,他所剩不多的头发被那些液体粘成一团,非常有趣。

    既然有趣,我当然是要笑的。

    吃了亏的家伙马上把矛头指向我:“你笑什么?你敢笑?你和她是一伙的?”他挥一挥短粗的胳膊,几个人向这边包抄过来,我看情形不对,顾不得多想,一记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个。

    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已经看到围过来的其中一个掏出弹簧刀。我推翻身旁的桌子,桌上的酒瓶碎了一地,酒吧里的客人开始尖叫。那人闪过,握着刀朝我扑过来,我握紧拳头已经做好火拼准备,可是这时有人拉住我的衣袖,声嘶力竭地在我耳边喊了一声:“快跑!”

    然后,她拉着我开始飞奔。那是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拉得我心里一激灵,我就这样背着我的吉它,笨手笨脚,脑子短路地被那只手牵跑了。那帮人骂骂咧咧地追出来,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乱作一团,身边的人喘着粗气一迭声地问:“跑不掉怎么办?”

    怎么可能跑不掉?

    对这里的每一条小巷我都熟悉。我拉着她迅速拐进一条人迹罕至的巷子,走到深处穿过一个废弃的门楼,往出一拐,就是车水马龙的大道,明亮喧哗,安全无比。

    我们停下来喘气。她弯着腰,双手按着膝盖,精疲力竭的样子。

    说实话我也累得够呛,不过,我终于有闲心打量她。首先,她是个女的。其次,她很扛冻,夏末的早晚已经有凉意,她却还穿着短裙,露出两条匀称好看的长腿。

    看在腿的份上我决定对她客气:“你还好吗?”我事务性地问。

    她不答。

    “你还好吗?”我提高声音。

    她忽然抬头瞪着我,是那种直愣愣的瞪,她的眼睛水波潋滟深不见底,我一下呆住。

    “真的安全了?”她问,怯生生地,带点试探的意思。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她呆了一两秒,开始扬声大笑。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生笑得那么放肆,她一边笑一边揉着自己的腿,一边还不忘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嘲弄:“哎,你觉得我给那个矬子设计的新发型酷不酷?”

    “喂,”我觉得我有必要弄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是谁?叫啥?干啥的?那群人为什么要找你麻烦?”

    她一下收敛了笑容,变得倍儿严肃。

    “你不认识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你确定?”

    我确定。

    她呆了一刹,判断我是不是在寻她开心。然后,总算搞清楚状况了的她一脸不解:“那你干吗去惹他们?你干吗救我?”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全部的错误只在于我太有幽默感,以至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命运早就给我刨好的陷阱。

    “我还以为你也看上我了啊,老天。”她白痴兮兮地感叹,“哪晓得你没有!”接下来她用力拍下我肩膀,“敢情,你是个好人啊!”

    我靠!

    我差点立刻转身把这个自我感觉超好的不良少女留在原地吹风,可阴差阳错地,我没有。相反,我和她开始沿着马路牙子慢慢走,她其实仍然没有从刚才夺命的奔跑里回过神来,我猜她是那种越紧张越多话的人,有些语序混乱,词不达意。

    然而尽管如此,我终于也慢慢弄清了,她叫什么,是干什么的,当然还有那群人为什么要收拾她。

    实在是有些戏剧,但她却是真实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叫啥?”我把好奇心按了又按,还是忍不住问道。

    “我叫图图,图画的图。我在市一职高读书,读会计,大概,因为实在我也搞不清楚我在读什么。”

    以上就是她的开场白,很迷糊,很有图图特色。但是她的确很漂亮,当我惊魂稍定,可以用一个男生看女生的眼光正确地衡量她时,不能不这么承认。她穿一身黑,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任何一个女孩把黑色穿得那么有型,她的腕上夸张地戴着一串黑曜石的长手链,她不断举起手把前额的头发拨开,样子真是明丽。

    “你也晓得的咯,职高有什么书好读?男生闲着没事就评什么‘四大美女’,我是其中一个,而且,”她有些得意地补充道,“也是最漂亮的。”

    “然后那些男生就会为了争我打架。其实他们也不见得有多喜欢我,但是就是喜欢争,争这些,好有面子么?不过,反正啦,我已经习惯男生们为我打架,他们一天不打我都觉得闲得慌,觉得人生特没意义,真的。”

    “虚荣。”我评价。

    “虚荣就虚荣咯!”她满不在乎,“人生不就来场虚的吗?”她昂着头在晚风里走,像一头骄傲的鹿,脸上是不屑于对任何人解释的淡然。“你觉得今天这样打架很可怕?其实呢,那帮流氓也是来虚的。我不就花了他几千块买了件吊带吗?花了他的钱他就以为可以把我怎么样?杀我全家,我都不知道我全家在哪里,真谢谢他哦。”

    “几千块的吊带!小姐!”我抓狂。

    她很敏感地转过脸:“小姐?你说我是小姐?你嘴巴放干净点!”大概是我无辜的表情使她马上意识到自己防卫过度,她抓住我衣襟,有些自豪,又有些怯生生地屈尊跟我解释,“其实他连我的手都没拉过,真的。那种男人,我见得多了。”

    我轻轻地把衣襟从她手心里抽出来。不管她多么漂亮,我们真的不是一路人。

    沙优啦啦,就此别过。

    (2)

    我背着我的吉他快步走,寻找62路站牌,我们学校在数十公里外郊区,公车就这一根独苗。可她牢牢地跟着我,我不得不回头建议她:“你自己回家好吗?”

    “回家?”她笑起来。“你说我爸家还是我妈家?我爸家在沈阳,我妈家在重庆。”她手插腰,居然带点挑衅的味道,“或者你说宿舍?对不起,我的室友刚刚把我的东西扔出来,因为她的男朋友在追我。”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她带着一脸嘲弄的表情看着我。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痕迹,我有点怀疑她在说谎。

    “咳,”我说,“我很抱歉,可是……”

    “可是你要错过末班车了!”她轻快地说,“原来是个乖娃娃啊,错过末班车回不了家了,我要妈妈……”她挤着眉毛,做出一脸哭相。

    我又不是小孩子,被你用激将法?正好过来一辆62,我连招呼也懒得再跟她打,脚一迈就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她在我背后喊,“你真不够朋友!”

    谁和你是朋友?抱歉啊抱歉,我认识那个人吗?我的一只脚已经上了公车,此刻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我一个重心不稳倒摔下去,接连几个趔趄,靠着路边的一棵树才没摔个仰八叉。

    再看看她,她笑容满面,对公车售票员做着“go go go”的手势。

    公车开走了。我欲哭无泪。她依旧是那样,似笑非笑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我,好像是在问:“现在,怎么办?”

    我懊恼:“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救了我,你必须负责到底。”

    “我不该救你,我错了,我改行不行?”

    “为时已晚。”

    我懒得理她,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开始检查我的吉他。这可是我的宝贝兼吃饭家伙,刚才撞了树撞了人还撞了墙,不知道有没有伤筋动骨。我顺手拨了一个前奏,还好,一切正常。

    “我听过你唱歌,嗓子破点,感情还是有的。”她流里流气地在我身边坐下,我挪开一点,跟她保持距离。

    “你刚才弹的那是什么来着?听着挺耳熟。”她没话找话。

    “挪威的森林。”我尽量礼貌。

    “哦,这个我知道,那个什么伍佰嘛!”她马上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哼起来,“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著将它慢慢溶化……”

    “打住打住!”我忍无可忍,“这是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ood,你有点文化行不行?”

    “你有文化,你倒是唱啊!”她不甘示弱。

    唱就唱,怕你怎的。我拉开嗓门,第一句“I once had a girl”就把她震住。我暗暗得意。嘿嘿说实话,我弹吉他唱歌的样子还是蛮帅的,被公认为“十二夜”乐队里最有女生缘的一个,小半年里收到的情书也有好几十封。

    她在黑暗里看着我,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臭屁地问她:“服不服?”

    “服个屁,”她居然说脏话,“唱这些世界上没有三个人听过的歌算什么本事?要把别人的歌唱成你自己的,或者干脆自己写,那才高明!”

    “你这是明目张胆的嫉妒。”我说,“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happy,少陪了。”

    “末班车几点?”她笑眯眯地问。

    “十一点半。”我看看表,还有五分钟。

    “其实你不如给我再唱一首。”她提议。

    “为什么?”

    “因为你的表坏了。”

    我这才仔细打量手腕上的老爷表,它跟了我已经三个年头,虽然进过几次水,可总体来说还算运转良好。但是现在,可怜的它,表面玻璃裂成几块,指针一动不动——看来是刚才那记勾拳的副产品。

    现在的回想起来,当时我居然不是很懊恼,相反,有一丝丝庆幸的感觉。那天就是这样,我遇见图图,然后所有的事情便成为我们的相遇而准备,有点巧合,有点诡异,可是都只是甜蜜的铺垫。

    表坏了,时间就此停住。于是她留在我生命里。

    像我这样一个文艺青年,注定要为这样的小资感觉付出些什么。当我敏感地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有些没出息地感到不安,所以我决定往前走,走回家。

    她当然还是跟上来。

    我继续走,她继续跟。

    到第二个街角的拐弯处,我站住了。转回头,她歪头,冲我嘿嘿地笑。看来,这姑娘今天是铁了心要粘上我了。

    “你跟着我干吗?”我问出一句废话。

    “再唱一首?”她走上前来晃晃我的胳膊,“可以点歌吗?”

    我假谦虚:“我这破嗓子,算了。”

    “假谦虚。”她哼哼。

    哼完后,她自己开始唱。我们百无聊赖地在路边且走且停,她也就断断续续哼了一路,一开始,只是些零乱不成调的乐句,从这首跳到那一首,上一句还是我的太阳下句马上变成周杰伦,七拉八扯的能力让人叹为观止。

    她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地唱一首歌,我已经记不清了。很可能,她只会唱高潮部分,但是看得出她喜欢这首歌,所以唱的时候有种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注。那种专注吸引我偷偷看她,她微微仰着脸,白皙的皮肤浸透着月光,眼睛里居然有种圣洁的光芒。对,就是这个词,圣洁,虽然今天看来无比夸张,但那千真万确就是我当时的感受。我真心庆幸自己打出那一拳,因为,谁敢侵犯这样一个美好的姑娘,简直十恶不赦,不可原谅。

    在我记忆里,那一刻简直万籁俱寂,我的天地里只有图图的歌声,她认认真真地唱:“啊,如果不能够永远都在一起,也至少给我们怀念的勇气,拥抱的权利,好让你明白我心动的痕迹……”

    后来想起来,我就是输在这首歌里。那是林晓培的《心动》,可是被她一唱,马上打上图图的标签。那一刻我才发现她的声音无与伦比,低音浓烈高音飘渺,有些微的喑哑,听上去有些紧张,却丝毫不损其魅力。

    感觉到我在用心听,她的歌声戛然而止。她偷偷瞟我一眼,甚至显得有点尴尬,可嘴上还是一如既往地强硬:“怎么样,我随便哼哼都比你强吧?”

    “你喜欢这首歌?”我岔开话题。

    她想了想。“其实,我是喜欢那个电影。里面的人都好可怜,明明相爱,可是不停地误会误会,犹豫犹豫,不小心一辈子就过去了,帅哥变成老头子,害我在电影院里哭死。”

    我沉默。我也看过《心动》,还记得影片的最后,张艾嘉在飞机上看着往日照片,过去一片云蒸霞蔚,模糊了青春含笑的脸。很久以后我重看这部电影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痛苦是人生必经之旅,失去也可以作如是观。

    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告诉图图,《心动》也是我喜欢的电影。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清楚,可能我是怕说自己喜欢有些刻意讨好的意思,也可能是害怕她会认为一个喜欢看文艺片的男生缺乏男人味,总之当你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那样患得患失,不可理喻。

    等她唱完,我有些爱怜地问她:“你累不累?”

    “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她把头昂起来,“难道你想泡我吗?难道你忘了我们今天晚上才认识的吗?”

    天下最臭屁的女生!

    不过,我怎么看她越来越可爱的样子呢?

    “这样吧。”她好像很努力地想了想,然后说:“你今晚救了我,我怎么也要表示一下感谢才对,虽然我是个美女,虽然你救我纯属自愿,虽然我不算是很有钱,虽然今天晚上我已经很累了,但是,我还是打算请你去喝豆浆!”

    喝……豆浆?

    这个感谢实在有点新奇。

    “怎么?”她很奇怪地说,“难道没有人请你喝过豆浆吗?”

    “没有。”我老实巴交地摇摇头。

    “所以说,”她重重地拍我肩头一下,“尝试一下喽!”

    她下力很重,我的肩被她拍地塌下去一块,迟迟起不来,却有些疼痛的甜酸感。体验着这种莫名其妙的滋味,一向酷酷的我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反对,就跟着她去了。她拉着我的衣袖,虎虎生风地走在前面,长长的头发在脑后随意地挽成一只好看的髻,露出光滑的脖颈。那时候我也算学校里的名人,凭借吉他赢来过好些女生的关注,但我毕竟、真的,还从来没有恋爱过。这样被她一拉,我好像被拉进了梦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梦着,我猜我的样子看上去一定傻得够呛。

    不出一站地我们果然看见了一座城隍庙小吃,看来她还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轻车熟路。她继续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对女服务员说:“两杯豆浆。”神情就像她是要的两杯燕窝那样大方自如。

    我已经找了个尽量偏僻的桌子坐定,她端着豆浆走到我面前:“这可是我今年第一次花钱请客呢。”

    “谢谢。”我一本正经。

    “你呢,歌唱得不错,就是有点放不开。”她端起豆浆吸了一口,开始老三老四地对我指手画脚,“你这样,将来怎么能当明星呢?”

    “我从来就没想过当明星。”我不得不告诉她。

    “咦?”她睁圆眼睛,“那你唱歌是为什么?”

    “唱歌,就是为的唱歌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跟刚认识的人谈“音乐”,拜托,我还没有那么肉麻。

    她饶有兴味地看着我,用吸管搅着豆浆:“其实呢,我是很想当明星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当明星纯粹是种浪费,每天都是些长得还不如我的人成天在电视上跳来跳去,你不难受,我还难受呢!”

    鉴于她说的其实没错,我很给面子地没有反驳。“可是,你打算怎么当明星呢?”我问。

    “我可以去参加模仿秀,”她毫不羞涩地搔首弄姿了下,“你觉得我像不像徐若瑄?就是比她高了点。”

    “你比她漂亮。”

    “这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我倒。然后窘迫,只好埋头喝豆浆。本来就不大的杯子很快被吸得见了底。这让我更加窘迫,因为我一直觉得不吃不喝霸住餐厅的桌子是种罪恶。更可恨的是图图马上发现我的空杯子,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天呐,喝那么快?拜托,你以为你是尼斯湖水怪吗?”

    快餐店里人不多,她这么石破天惊地一喊,所有人目光都聚集在我们身上。

    “这样,我教你一个方法,可以用剩下的豆浆撑到天亮。”看我这样,她有些过意不去。“就这样,你看,”她轻轻地嘬了一下吸管,“一次只喝一点点。美好的东西,你要好好保护它,才不会消失得太快。我就是这样的哦!所以每次到天亮我的豆浆还有一大杯,可以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然后走出去,感觉空气真清新,生活可爱极了!”

    “要是下雨呢?”我煞风景地问。

    “不可能总是下雨。”她肯定地说,“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南一。”

    “解释一下?”

    “林,树林的林,南,南方的南,一,”我看了看桌子说,“一杯豆浆的一。”

    “哈哈哈哈哈,像文艺片男主角。”她皱皱鼻子。然后她举起豆浆杯,兴高采烈:“好吧,南方树林里的一杯豆浆,为了我们的相遇,cheers。”

    那天晚上,也许本该发生点什么的。

    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我和图图都困得七荤八素,趴在快餐店的桌子上,睡得像两头死猪。中间我有醒来过一次,图图年轻美好的脸几乎紧挨着我,她睡得那么安宁,像一个小小的婴儿,有一刻我几乎忍不住想伸手触触她吹弹可破的脸颊,但终究没有。

    六点多的时候我被窗户里照进来的阳光惊醒,她也一样,惬意地伸着懒腰。我有些不好意思,她倒是落落大方:“早上好啊。昨晚休息得还好?”

    我点头。

    “你撒谎啦,这种地方,怎么可能睡得好?”捉住我的小辫子,她洋洋得意。

    我却不想为自己辩解,只懂得呆呆看她。刚刚睡醒的她脸孔皱皱的,但是眼神澄澈像四月的湖,在我的记忆中,那是她最美的一刻。

    “哎,你傻了吗?没什么要说的?”她提醒我,“我就要走了啊!”

    “再见。”我说,心里却募地涌上来悲伤。也许我应该说的是另外一个词,可是天晓得,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再见或许就是永远不见,这个在我生命里只有一天时限的美丽女孩。

    然而她忽然伸出胳膊,狠狠地拥抱了我。

    “谢谢你,林南一。”她连珠炮似地开了口,好像生怕被我打断,“谢谢你救我,谢谢你陪我一整个晚上,你不知道一个人在快餐店的早晨醒来这种感觉有多可怕,醒来第一眼看见你,感觉就像……就像……总之,就是感觉很好很好,从没这么好过,你知不知道?”

    她松开我的时候眼睛似乎有些湿润,紧接着她果然将面前的大半杯豆浆一饮而尽。然后,她整理着自己的表情,竭力要做出“世界真美妙”的样子,因为,假使不如此,简直没有勇气把生活继续。

    我很不争气地偷偷掐了我自己一下。

    是梦?不是梦?

    “再见,林南一!”她高高地举起双手和我告别。

    以后的日子里我知道,这是图图特有的一个姿势。她告别的时候是这样兴高采烈,仿佛下一秒钟等待她的不是分离而是更加甜蜜的相聚。

    而那天,在微熹的晨光中,她高高扬起的手臂像一对翅膀,在早晨清新的风里,好像就要飞起来那样的轻盈。

    就在那一刻,我确定我爱上了她。

    可我还是那么没出息地,连电话号码都没敢问她要,就眼睁睁看着她,从一个暗一点的光影走进一个明亮一点的光影,最终,走出了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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