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象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做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