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
第14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1)
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我失恋了。我其实早就失恋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当我在人潮拥挤的街头看到苏拉着别的女孩的手一晃而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已经失恋了。这时正是春天。春风渐入迷人眼。我刚失业,继而失恋,世事残酷得让人觉得滑稽。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或者,冲上前去扭住苏问个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没有,我花了很多的钱,到美容院剪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发型,化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妆,当我再乱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时候,苏和那女孩早就不见了踪影。我毫无选择地回了自己的小屋。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墙上一掷,到处都是水渍。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苏有洁癖,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着他来,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又胡乱地摔了一通东西,当我觉得自己像个无聊的怨妇的时候,我决定上网c.我是失业后才学会上网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苏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看漂亮妹妹给她寄妖艳的照片。我曾问过苏,你不会网恋吧。苏抱着我,吻着我的鼻尖说:“傻瑟瑟,谁会有你真实呢?”但是现在,真实的我也成为他爱的过去式。我在网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亲密的网友。我开始以为他是女的,他很惊讶地问我难道你没有玩过“大富翁”,小丹尼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性。我说没有,我不会玩电脑游戏。我顶多就是看苏玩,在很热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哦,苏。你竟然舍得离开我。我对小丹尼说:“我失恋了。”“好啊。”死没良心的小丹尼说:“这下你可以体会爱情最美妙的感觉了。”“我想跳楼。”“我在你楼下接着,你跳到我怀里?”
第15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2)
我无心理会小丹尼的暖味,其实我满心满脑都还是苏。于是我又下线来给苏打电话。我装做若无其事地问他在哪里,他装做若无其事地答我说忙着呢。我说忙着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说瑟瑟啊你真是的,对了,我朋友那里听说可以谋到一个职位,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来带你去面试。“好的。”我说:“苏,我爱你。”然后我泪流满面地挂了电话。挂了电话我又再上了网,我对小丹尼说:“我又回来了。”“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恋的女人无处可去。”“讨厌的小丹尼,”我骂他说:“你往我伤口上洒盐。”“呵呵,别这么说,痛在你身上还不是痛在我心里?”“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给你MAIL照片吧。”我说。于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苏的一张经典的合影,我放在电脑上做屏保的。苏搂着我的肩,我抱着他的腰,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小丹尼惊叹说:“好漂亮的瑟瑟!”“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叹息:“小丹尼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不全对,”小丹尼说:“玉女还勉强算得上,金童就欠点火候啦。”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过我爱听这样的话,让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黄昏还是让人瑟瑟发抖,我有些忧伤地对小丹尼说:“抱抱我吧。我冷。”“基本上是这样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着的瑟瑟。”“^_^”“口水都滴下来了,不过我喜欢。爱一个?”“不。小丹尼。”我说:“我不爱你。我只爱苏。”“讨厌的瑟瑟,”他骂我说:“往我伤口上撒盐。”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还能这样哈哈大笑。两天后苏果然来接我去面试,他看到我吓了一大跳说:“头发怎么这样了?快去弄清爽一点,不然怎么面试?”“我不够清爽吗?”我说:“是你不够清爽吧?”“说什么呢?我是特意请假来的,时间不多。”“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请假,告诉她要为旧女朋友找工作?”我恶作剧地说:“这场子你赶得过来吗?”“瑟瑟,”他拉下脸来:“你去还是不去?”“不去。”我说:“没事你可以走了。”他铁青着脸摔门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里嚎啕大哭。这不是我想像中的结局,我的本意不是要这样的,我还是希望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笨!”小丹尼骂我说:“你会有新的恋情,然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第16节: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3)
“怎么可能?”“怎么不可能,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你胡说八道。”“小丹尼就就算是极说八道,也是极有道理的。”“呸!”呸完小丹尼我下线,我又过了几天黑白颠倒的日子,然后我恢复乖乖女的模样,决定去找苏。苏在单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风,手机响个不停。见了我,苏说:“瑟瑟你瘦了。”“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没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来,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没问题的。”“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没有。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没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我没感动,但很安慰。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来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第17节:花雨夜(1)
花雨夜安然进了直播间,片头音乐响起的时候,她悄悄地拿出了一小瓶红酒,低低悄悄地啜了一口。然后,推上话筒,讲话。其实安然以前滴酒不沾,她是一个稍有洁癖的女生,容不得一点点的污浊。但自从遇到庄栋后一切都改变了,记得庄栋和她第二次约会就喝得烂醉,差不多吐得她一身都是,不过庄栋清醒的时候风度翩翩,又会说话哄她,所以安然对他死心塌地。她常常想,一个人注定是为另一个人存在的。她,也许就是为庄栋而存在。二年了,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庄栋却说要分手。他的理由很简单:你太优秀了,不该找我这样的凡人。每一个爱情分手时都需要借口,庄栋的借口无懈可击。安然不是没有哭过闹过,披头散发的时候,庄栋给她一面镜子说:“你自己看看,城市里最有名的主持人,像什么样?”庄栋的眼神近乎嘲弄,安然对爱情彻底绝望。爱也好,恨也好,一旦决心放手一切都成流水。流过之处,只映衬些旧日的影像,徒留一点岁月的残渣。比如喝酒。以前是不喜欢庄栋喝,后来是陪他喝,到现在是自己想喝,上节目前,如不喝上两口,仿佛就开不了嗓子一般。接进第一个热线,是那个熟悉的男声,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开始参与安然的节目,,总是执着地要点一首歌:《花雨夜。》。“今天还没有我要点的歌吗?”“没有,报歉。”安然说:“听首别的?”“那不要了。”他说:“等你放这首歌的时候我再点吧。”然后他就挂了电话。真傻!一定又是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吧。安然推上一首莫文蔚的《电台情歌》。心里浮上的却是“花雨夜”的旋律:昨夜梦里有个地方红叶森林的牧场隐约听见有人吹着一首歌叫雨夜花……山风溪水狗狗炊烟热汤木桌别喝醉就算醉有了我你更陶醉……不过她的节目里是再也不会放这首“花雨夜”了,有些过去能不触碰就别去触碰。记得和庄栋在爱里宿醉的日子,伴奏的多半是这首歌。不过少一首歌真的没什么关系,这个世上有无数伤感的情歌,像一贴贴失恋的解药,往都市人的伤口上猛贴。而自己就是那个发药的人,只是常常发到手酸,忘了留一贴药给自己。少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啊。早就不想庄栋了,不过是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而已。下班出了电台才发现下雨了,春雨蒙蒙不伤人,但打在脸上冰冰凉的。安然一眼就看见了那辆红夏利。车号是:91854。车主是安然的忠实听众,一个安静而略显苍白的男孩……每到刮风下雨,他总是准时地来接安然下班。安然的原则是不和听众走得太近,但这个男孩话不多,安然只知道他是才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学中文的,毕业后没找到工作,就做了的哥。他很喜欢音乐,车里永远放着电台的节目。还记得他对安然说,我的车号好记:“就要发五次的意思!其实哪要五次呀,一次我就够了!”说完了有些羞涩地笑,挺可爱的样子。而且从不拒收安然的车资,安然就乐得让他服务了。那天临下车的时候男孩递给她一样东西说:“给你一个小礼物,最近我发现你嗓子有点哑啊。”安然接过,竟是一盒绿色的“清嘴含片。”看车在细雨里欢乐地绝尘而去。忍不住淡淡地笑了。不知是谁造的成语:祸不单行。造得真好。安然在直播间里喝酒不慎被下来视查的局长看到。
第18节:花雨夜(2)
局长对台长发了很大的火:“你说你们这像什么?电台是酒吧?!”台长对安然发了很大的火:“再这样下去,节目主持得再好,你也给我下岗!”“下吧。”安然说:“我早就不想干了。”台长倒是先消了气:“好了,我放你半个月假,你出去散散心再回来。”“我不要放假,”安然近乎无理取闹地说:“你让我下岗。”台长叹口气说:“天天听你在电波里替人解忧,自己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呢,回家休息几天,节目我找人替你代。”呆在家里的几天,雨总是不停地下,打在窗玻璃上,让心烦的人更加地心烦意乱。邮递员送来一封特快,信封上写的是“安然”收,显然是听众。拆开来,竟是一叠厚厚的零钞和一封信。“安然:你好。这些天听不到你的声音。日子真难过啊。呵呵~~打电话到电台,他们说你病了。其实做一个主持人也挺不容易的对么?你以前常常放的那首”花雨夜“,我点了好多次你也不替我放,是不是有点不给面子呀。(电话里没听出是我吧?哈哈)。当你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谢谢你曾坐过我的车,这一叠钞票,都是你一张张亲手交到我手里的,我真舍不得把它们还给你。但我保存过,就足够了。希望我走之前,还能听你为我放一次那首叫”花雨夜“的歌。也许你不知道,一年前我失恋,正是你的节目和你的这首歌救了我。我还记得你对我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痛苦,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谢谢你啊安然,今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永远记得你的声音,你的声音让我相信,这世界充满了爱。以后有风有雨的日子,我不能再来接你下班了,愿你为了你的听众,好好地珍重自己。落款是:91854。雨还在下,打在窗玻璃上,静了心看上去,像一朵朵绽开的小花。安然想明天该回去上班了,希望还来得及,用一首叫”花雨夜“的歌,为一个不知名的朋友和自己的过去送行。
第19节:错了又错(1)
错了又错朱朱把小嫣带回家的时候,我正在接一个美术作者的电话,本来说好明日交封面稿,他却以出差为由硬要拖我一周,我火冒三丈,差点把手提电话扔上屋顶。回过头,两个女子看着我,一个是我女朋友朱朱,还有一个就是小嫣。朱朱指着我说:“罗明,编辑。”又指指小嫣说:“我好朋友小嫣。”朱朱热情万丈,层出不穷的新友出没于她的四周,生活永远不怕没有装点。可是这个小嫣有点与众不同,她穿一条素白的布裙,脸上不施粉黛,但唇红齿白,煞是好看。我目不转睛看她近五秒,这才艰难地把视线移开。她并没有不自在,手提包放到沙发上,自己坐了下来。朱朱这才说:“罗明,我和小嫣要来这里住几日。”“哦?”我扬扬眉毛:“美女双双离家出走?”“老土。”朱朱说,“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聊聊天。你这里清静,又可以不花钱。”“好的好的。”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面对美女,除了好的,我还能说什么?我跑到阳台上吸烟,朱朱一会儿溜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罗明你不会生气吧?”“看看我脸色呢?”我问她。她嘿嘿地笑:“我本来应该跟你先说一声的,可是事情比较突然。所以……”“好了,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婆?”“那我买菜去,”她喜滋滋地响亮地吻我,“晚上给你做糖醋鱼。”吃喝对我现在均无味,我脑子里全是封面的事,于是到客厅打电话转求另一个老友:“书市迫在眉睫,书在印刷厂等着发排,你无论如何要救火。”“我在西藏采风。”他无可奈何地说,“回来的时候书市都该结束了。”“那就在西藏做,完了快递给我。”我蛮横地说。“猪头,我五年才放这一次假!”他挂了电话,我再打,关机了。我嘴里不能控制地滑出一句脏话。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我转头,是小嫣,她指指卫生间说:“不好意思,请你去看看水笼头。”我三步并做两步奔进卫生间,笼头果然是又坏了,水四处漫射,锐不可挡。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控制住,浑身都湿透了,小嫣递给我一张干毛巾:“真是对不起,我只是想洗一下手……”话没说完,她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她。“该我说对不起。”我说,“是我家的东西缺少教养,老欺生。”她并不理会我的幽默。轻笑一下走开了。朱朱大包小包的回来,一幅要大宴宾客的样子。我躲到厨房悄声问她:“这小嫣是何方神圣,劳你如此大驾?”“刚认识啊。”朱朱抱怨说,“这次泰国的旅游团,我和她分到一个房间,我们一见钟情。我在电话里跟你提起过的,可见你当时根本没听我说话。浪费我的国际长途费!”哦,对。朱朱刚从泰国回来,瞧我,忙得什么都忘了。她凑到我耳边来说:“你讲话的时候要注意些,她刚刚失恋。还不想回家,所以我带她来这里。”完了又说,“我和她甚是投机。”“晚上她睡客房?”“你睡。”朱朱说:“我和她在卧室聊天。”“是否过份?”我虎脸。朱朱埋头刺鱼,看也不看我:“不过份,两三天而已,我们要讲讲知心话。”
第20节:错了又错(2)
“三人讲也无妨啊,”我说,“让我来安慰你们的寂寞。”她把腥红色的鱼肚毫不客气地摔到我身上。吃饭的时候,小嫣很客气地称赞朱朱的手艺,夸我有福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夸我说:“罗明也很能干啊,他正在做一本书,很有希望畅销呢。”“莫提那本书。”我板脸说:“从头烦到尾。”“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说:“或者我可以试试?”“你?”“对呀,对呀!”朱朱拍手说:“小嫣是学设计的呢,她的画一流!”我将信将疑,在电脑里将书稿调给她看,照样骑着车出门去找别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时间,砍价钱,再将要求重复数次。烈日炎炎,神经错乱。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客厅里的灯开着,不过没有声响。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窝里呢呢喃喃。我刚走到浴室门口就和一个人撞个满怀,吓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换成了淡紫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对……对不起。”一向伶牙利齿的罗明竟然结巴,只因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眼睛。“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我随她到书房。一张美伦美奂的图已出现在我面前,线条简洁明快,颜色绚烂但一点也不显俗气,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封面!小嫣说:“明天中午可以交货。但愿你会满意。”“满意!”我搓着手,毫无原则地说:“傻瓜才会不满意。”完了又加上一句说:“明晚庆功,我请你和朱朱吃饭。”“不必,天太热。喝稀粥就可。”“那岂不是太便宜我?”“我只有一个要求,书上别署我的名。”“那署什么?玫瑰?”我绞尽脑汁拍她马屁,她却做出赶我的手势:“我要加班了。”我乖乖退出。朱朱回来,我把她拉到客房问小嫣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摇头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不明底细的人就往我家带,当心人家把你卖到东北!”“罗明你就是太俗气!”朱朱批评我说:“交朋友只要感觉。”我撵她出门,被子蒙起来睡大觉。翻来覆去,脑子里都是那双美得要命的眼睛。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第21节:错了又错(3)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她到底是做什么的?”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八九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我唏嘘。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第22节:错了又错(4)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我知道是她。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呵呵。”我笑。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找你。”简直是废话。“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第23节:错了又错(5)
“有。”我说。她奇怪地看我。“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因为你寂寞。”我说。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她不再与我说话。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多好的一个词。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不许笑!”我呵斥她。她不解地看我。“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为何?”“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她没拒绝。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还来得及后悔。”我说。“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第24节:错了又错(6)
“我也想知道。”我说。“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我忙。”我苍白地说。“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是是是。”我任由她骂。她夺门而出。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我会同她说。”小嫣说。“说什么?”我紧张。“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惆怅旧欢如梦。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这是哪里?”我问她。“我的家。”“我们可有……?”“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美国。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我苦涩地笑。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