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城,最容易结交朋友的地方就是Bad Blood酒吧42。这个酒吧座落在一个不起眼的街角,从外面看上去,它的粉红布帘和竹制推拉门都好像是一个典型的日本料理店,可是走进去就是完全的欧美风情了。Bad Blood常常放着各种时髦的techno舞曲,有时候也有黑人DJ在放着hip-hop音乐,印度阿三和俄罗斯舞娘在一起扭得欢快。
第一次我到这里来的时候,就认识了一个叫做克里斯的美国小伙子,他也喜欢摩托车,带我出去兜风,并且很快给我也搞来了一辆改装过的小摩托,就和我在柏林时里顿送我的那辆一样,三个排风管,诱人的血红色。
里顿,里顿,每次在Bad Blood有人朝我在远处举起酒杯,或者对我挑动眉毛,我都在心里默念着里顿的名字,希望他听到我的声音进而出现在我的身旁。为了早日找到离开水城的方法,我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红头发和迷人的身体,对于那些热情或者不怀好意的搭讪,我也从不拒绝。我相信自己的头脑就像我相信自己的外貌,而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我只是和这些男人进行简单的物物交换罢了,我得到我需要的信息,他们得到我的几句甜蜜话语。除此之外,他们又能从我这里指望什么呢?亲吻或者性爱,身体或者我的心?不,那些都留在里顿那里取不回来了。
一天清晨在我经过Bad Blood门口的时候,他们的招待正在往门口的墙上贴一张巨幅海报。“Jane’sAddiction水城巡演?!”
等我看清楚海报上的鲜红字体时我睁大了眼睛。Jane’sAddiction在水城?一定又是这些神经病男女在胡闹吧。要知道,在水城的这些日子,我把20年代到30年代的明星几乎都见全了。马龙·白兰度经常在水边逗一群小孩玩儿,给他们耍西部手枪,梦露装扮则是每个酒吧门口迎宾小姐的统一着装,埃尔顿·约翰天天在广场那儿架着一个电子琴弹着玩儿,比我原来电视里看到的他玩的那些曲子先锋多了,至于猫王和约翰·列侬打扮的人几乎随处可见。水城是这么奇怪的一个地方,每个时代的人,每个地方的人,各种肤色各种打扮在街上走来走去,时间长了谁也不觉得稀奇了,于是总有那么一些喜欢引人注意的家伙就把自己打扮成各种明星招摇过市,哪知道明星越来越多,我想即使有一天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的男影星伊万·迈克格雷格,我也不会惊讶的吧。
可这次是Jane’sAddiction在Bad Blood酒吧演出?这玩笑有点让我笑不出来了,要知道这可是我和里顿的最爱啊。不管是真是假,我决定晚上过来晃一下。
这天我很早就结束了在外面的调查工作,早早收工,回到房间还特意打扮了一番。虽然我心中半信半疑,但是如果真的能够见到派瑞·法瑞尔,我可不能一身尘土邋里邋遢。
来到Bad Blood的时候演出正要开始,酒吧里挤满了人,打扮肤色各不相同的人们聚集在一起,热闹非凡,好像在参加一次盛大的聚会。
“这次再看到派瑞·法瑞尔的话,我可要上去吻他啦。” 一个站在我身旁的老头儿说。
“我看接吻的事儿还是我比较在行。”她身旁的姑娘笑着跟他打趣。
酒吧里的灯渐渐暗了下来,舞台上亮起了雪白的镁光灯,几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跳上了舞台,领头的那个真的是派瑞·法瑞尔!
整个酒吧的人都疯了,许多姑娘大声尖叫着他的名字,男人们打着呼哨用拳头狠狠砸着吧台的桌子。如果这不是在做梦,又是什么呢?
“呼,这里可真热啊。”派瑞·法瑞尔走到话筒前,把大拇指抠进自己的腰带环里。“灯还挺亮。”他小声嘀咕着,然后清了清嗓子说,“孩子们我来了。我敢说这是我碰到过的最小的舞台了。”
大家都笑了,派瑞·法瑞尔也笑了,回头看了一眼乐队的人,吉他声响了起来。
“rue Nature》44。我曾在电台里,CD里,广播里,电视节目里听过无数次这首歌,却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站在派瑞·法瑞尔面前听到它。如果里顿在我身旁,他一定高兴疯了,一定会紧紧抓住我的手喊“他妈的太帅了!”
派瑞·法瑞尔把腿架在台前的大灯上,向台下探出身子放声歌唱着,台下伸出无数双舞动的手想去抓住他,哪怕碰他一下也好,离台远的地方人们跳着,大声合唱这首人人熟知的老歌。Bad Blood好像再也不是那个拥挤狭窄的小酒吧,而是一个挤满了数万观众的盛大音乐节现场,连派瑞·法瑞尔也被眼前这种热情感染了,他丝毫不再保留,像在“94oodstock45”那样唱得欢畅,虽然没有了喷火女郎的热辣表演,可所有人都感到尽兴极了,这火爆的气氛一直持续到Jane’sAddiction演完了所有的歌,人们还是不肯放他们走,一遍又一遍在台下喊着派瑞·法瑞尔的名字,声音恐怕整个水城都听得到。
派瑞·法瑞尔不停向台下挥手鞠躬,准备离开,“宝贝儿们我必须得走了。你们把我煽动得都要发狂了,哦,这太完美了。”他最后说了几句话就要离开,一个前台的姑娘却突然跳上舞台迅速冲到派瑞·法瑞尔的身边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的嘴巴上狠狠亲了一口。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过了好半天,派瑞自己才反应过来,摸了摸嘴巴说:“Good kisser!”那姑娘转过身来对着台下甜甜地笑着,是兔子。
台下的姑娘开始尖叫,许多姑娘冲上台拉扯兔子的头发,形势越来越混乱,酒吧维持秩序的招待也被那些发了疯的姑娘挤到了一旁,派瑞·法瑞尔站在台边看到这些疯狂的女人不停地涌上舞台,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开了。可是没有人注意到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刚才被他夸奖为“Good kisser”的兔子身上。
很快我已经看不到兔子的身影,我看到越来越多的女孩跳到那个圆圈里去,一个挤着一个,有的还因为不小心的拉扯互相打了起来。兔子的尖叫声渐渐地被她们的怒吼淹没了。看着这阵势,我也趁乱跳上了舞台,揪着一个姑娘的头发就往后拽,她伸出手想要抓我的脸,可这太没有经验了,我朝着她腹部露出的空当就是一脚。里顿帮我买的这双马丁靴的鞋头是包钢的,踢断一条马的腿都没有问题。接着是另外一个穿着红色纱裙的胖姑娘,拽开她可费了我不小的力气,她的手死死抓住兔子在人墙当中露出的一个裙角不放。
我像码头搬运工那样把这群张牙舞爪的姑娘一个个扔开,“你们的派瑞·法瑞尔已经跑了,快去追啊。”
可她们完全忘情于对兔子的妒忌当中,完全听不到我的喊叫。有时候女人真是可怕,她们因为狭窄的心胸就能丢掉一切自尊心,扔掉名牌皮包、甩掉皮鞋,在她们的偶像面前像饿急了的狼一样打成一团,翘着屁股露出内裤也不管,胸罩带子被扒断了也不顾,头发更是乱成一团抓来抓去。如果派瑞·法瑞尔还那样待在台边看下去,他会得女人恐惧症的吧。
我终于能够看到兔子了,她的衣服快要被人撕成碎片遮不住身体,头发也被抓乱了,嘴角流着血,坐在地上用力正踢着一个大脸姑娘的脑袋:“不要啊!”我把她迅速拽到我身边,她已经吓坏了,躲在我身后不住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些姑娘迅速把目标转向了我,可她们这些文静惯了的女孩哪里是我的对手,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姑娘的金头发已经散了一脸,可她仍从头发的缝隙中凶狠地盯着我,紧握着拳头朝我冲过来,“小妞,你的拳头握法不对头,容易伤到手指啊。”我一把抓住她那软绵绵打过来的拳头把她的手连同胳膊扭到了一边去,她痛得哇哇直叫,那美丽的脸也变了形。之后又有一个块头大一点的姑娘挑战我,从远处出人意料地跳过来一把拽住我的头发。“我最恨别人抓我的头发了!”我狠狠地把拳头打在她的脸上,有十秒钟的时间,她盯着我一动不动,然后血从她的鼻孔流了出来,眼泪也流了出来,她一下子摔倒在地大声哭了起来。可其他的姑娘一点也不懂得闻风而动,丝毫不吸取这两个勇敢者的教训,还是一个接一个扑上来。我烦透她们了,干脆从腿上拔出小手枪来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所有疯狂的女人都安静下来,兔子趴在我的肩膀上也不再发抖了。一个女人尖叫起来拾起高跟鞋跳下舞台跑了,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枪!”她们像刚才冲上舞台那样迅速勇猛,推搡着跑出了Bad Blood的大门。
“V,谢谢你救我。”兔子整理着她被抓乱的头发对我说,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血痕,胳膊和腿上也是被抓伤的印记。
我帮她把鞋子从舞台另一边捡过来递给她,“谢谢。”她还是低着头不敢看我。
“派瑞·法瑞尔的嘴唇怎么样?”我拍着她肩膀上的尘土问她。
“哦,棒极了!”她一下来了精神,在原地跳了起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见到真人啊!”
“我也没想到。”我笑了,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第一次在柏林看到戴曼达?格拉斯46的演出时,我也像她这样的兴奋,看着她这样带着伤又蹦又跳,我感到自己好像回到了那些疯狂迷乱的日子,我留着尼可一样的齐刘海,像她在《翠西女孩》里那样戴着长长的假睫毛,参加各种摇滚演出,身上挂满尖钉和小朋克们打架,装模作样地抽烟。
“V,你也喜欢Jane’sAddiction呀?”兔子用面纸擦着嘴边的血,擦不干净还用舌头舔湿了再擦,一点也不喊疼,挺勇敢的小姑娘。
“最爱。在柏林的时候,每天起床我都要听他们的歌。”我点了一根香烟,悠悠地跟她说。柏林的那些日子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是,我也是啊。可惜我的爸爸喜欢鲍勃·马利,总要在店里放鲍勃·马利的歌。”就这样我骑摩托带着她,一路聊着回到了郁金香旅馆。我发现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有许多我未曾发现的可爱之处,她的内八字也不再那么令我讨厌了。
“你的爸爸在札幌吗?”兔子正把托马斯从床上赶下去。
“不,我爸爸去了牙买加,他去那儿找鲍勃·马利。”
“鲍勃·马利死了好些年了吧。”
“是啊……也不知道爸爸在牙买加怎么样了。”她低下眼睛,玩着自己的手指。
我很不善于和这样的小姑娘交流,不懂得如何去让她们打开心扉,可能是因为我除了那些和里顿在一起的暴脾气男孩之外,就很少和别的孩子接触的关系吧,但其实我想,是我根本没想过去打开像兔子这样小姑娘的心罢了。
“你想离开水城吗?”兔子打破沉默问我。
“想啊。我想回柏林去。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柏林。”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直视兔子的目光,她的眼睛总是特别勇敢地望向我的眼睛,好像什么都不会隐藏,也期待我像她一样的真诚。我只好把视线挪向托马斯,托马斯正蹲在窗台上仰望着夜空,在这个喧闹过后的晚上,每个人的心里都空落落的。托马斯的背影像一个忧伤的孩子,低垂的云朵从它眼前飘过,我仿佛能听到托马斯轻轻叹了一口气。
“托马斯,到这边来。”兔子拍了拍床叫它。那猫转过头来,看着她摇了摇头,又转过身去继续盯着窗外。
“它好像能听懂你说话啊。我还一直觉得这猫很蠢。”
“其实……”兔子看看我,又看看托马斯,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好说出口。
我挑了挑眉毛看着她。
“其实,托马斯会说话。”她看了看窗台上的托马斯,声音压得很低,好像生怕被它听到似的。
“你又耍我,亲爱的。”我笑了,冲着兔子摇了摇手里的墨镜。
“是真的啊,我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嘛。”兔子好像还生气了。
“这么说那些青蛙是认真的咯?不是开玩笑啊?”
“那是另外一回事……”
“她不相信就算了”,托马斯突然从窗台上跳下来走到门口,用爪子扒开门缝走了出去。
我待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到水城见过了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奇怪的人,可我始终是把这里当成一个稍微古怪一点的地方罢了,但一只猫张口说话,这就太夸张了点吧。
“刚才是不是你说话?”
兔子摊开双手,“我的声音是那样的吗?”
“哦别开玩笑了。”我挥了挥手。
“你自己听到的哦。”
是啊,那声音的确是从猫的身体里发出来的啊……
直到很久以后回想起来,那晚兔子告诉我的一切仍是那么恍惚荒谬:会说话的猫不是一只猫,托马斯是一个千年的魂,古代的中国,宫闱之中的女子……甚至在小的时候,也没有人向我讲过这样离奇凄美的爱情故事。
我只记得在我离开兔子房间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个纸盒,打开纸盒,我看到那只断了底的鞋子被兔子一针一线缝补了起来,粉色的针脚均匀认真,虽然和黑色的鞋皮并不相称,却显得那么真诚动人。
兔子站在床边笑着对我说:“那么,晚安了,V。”
如果说里顿教会了我怎么用枪,怎么躲避危险,怎么保护自己,勇敢和坚强,那么兔子这个从日本来的柔弱姑娘,却像一块水果糖,渐渐在我的心里融化了,像糖那么甜,像糖那么软。
我仍然每天出门搜集信息,但不管回来多晚,我都会到兔子的房间和她一起听Jane’sAddiction,聊天,说我们喜欢的明星和摇滚乐队。兔子做饭的手艺越来越好,我有时候甚至想,回到德国以后希望兔子还能和我住在一起,还能像这样每天甜甜地笑着对我说:“那么,晚安,V。”
皮特走进Bad Blood的时候,像所有初来乍到者那样局促,他到吧台买了瓶啤酒,手里握着瓶子就迷失了方向:所有的桌子都满着。他环视四周,最后看到独自坐在一个小角落的我,便笔直朝我走来,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点了根香烟,自顾自地抽起来。
我扶下墨镜看着他,这个留着一头乱发穿着红色皮夹克的小伙子便很自然地坐了下来,好像我刚才说了什么邀请他的话一样。
“那么,我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说些什么?”看我又戴上墨镜望着舞池不做声响,他喝了口酒,重重放下瓶子说。
“嗯哼。”我对这样外表轻浮的人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来。
“哇哦,看起来这里的阳光很刺眼吗。”他也从夹克里掏出一副时髦的蛤蟆镜戴上,和我一样抱着双臂坐着,“你知道吗?在英国,红头发的姑娘并不少见。她们经常在街上的玻璃窗前停下来趴在上面观察它的颜色,哦上帝,这些红色并不是什么财富,猴子的屁股也是红色的,不是吗?”
我甩了甩头发,干咳几声。他的幽默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哦哦,当然我不是说你。我喜欢你的红头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丝毫没有难堪的表情,眼睛反而狡黠地眨着。
“那么你是英国人。”我喝了一口酒说。
“哦不,我不属于任何国家。在坐飞机的时候,他们习惯给你的签证上啪地扣上一个章,表示你是从这出发的,那么还一定要回到这儿来。哦不,他们才不这么认为,他们只是认为敲图章的声音,那啪的一声,很有快感罢了。不不,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生活在英国,仅此而已。”
这种神经质的啰嗦和敏感只能属于英国人。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给每个人身上印一个条码就足够了。杀人,强奸,赌博,贩毒,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随身携带记录在条码上,可你本人却对此无能为力。别人谁也看不透你的条码中隐藏着什么样的过去,可是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知道得很清楚,那些过去就静静躺在那黑白条文中折磨着你,一点点咬着你的皮肤,毛孔,咬着你的心。相爱和分离,每一次哭泣,你生了一个三胞胎,嘀嘀嘀,只要拿那发红光的机器轻轻一扫,所有的一切都被显示在那该死的电脑屏幕上了。人人都应该有秘密,可是没有人能够有秘密。哦真可悲,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我被人打上了条码,就在我的脖子上。”
他翻开衣领,把脖颈后面的纹身给我看,是一个十分精细的条码纹身,还像一切真正的条码一样有编号:125092671270。
“这是按照我的生日生成的,125092671270。也就是说一旦出生,这一切都确定了不容一丁点儿更改。”我之所以把这个号码记得如此清楚,是我开始意识到这个大话连篇的英国小伙子,很有价值——在他的条码纹身旁边,还有一个细小的圆形图案,这图案那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睡觉之前我记录下了这天晚上发生的所有细节:皮特,英国,24岁,code:125092671270,条码人生,他说他不属于任何国家。人人都不能有秘密。
因为他脖子上那个细小的圆形图案和里顿交给我那盒子上的图案,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