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岁至27岁,我的做媒历史足足已有十年。
第一次做媒的情形至今记忆犹新。
那年我读高三,母亲专门请了家庭教师为我补习英语。那老师二十出头,一表人材,最关键的,是尚未婚配。
姐姐那时尚待字闺中,正是春心萌动之际,看到送上门来之帅哥,焉有不动心之故?不过矜持尊重是女子必备美德,总不能让姐姐一个黄花闺女自动上前对老师说她妾本茑萝,愿附乔木吧。
而这番话对母亲说也是不便,怕被斥为轻浮,于是,她便只有在夜深难眠之时对我说了。现在还可以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月光份外明亮的晚上,我收拾了书本,刚刚准备上床睡觉,忽听姐姐细细一声长叹,然后开始了开场白:“小妹,你觉得方老师这个人怎么样?”
那会儿我早就怀疑老姐思春了,只是不敢说,见她主动问话,立刻回答:“好,做老师好,做姐夫更好!姐,要我帮你吗?”
姐姐一愣:“帮?你怎么帮我?”
“帮你做媒呀!”
我说做便做,第二天下课后盯劳方某眼睛问话:“你喜欢来我们家吗?”
方老师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仍老老实实回答:“喜欢啊,你父母人很好,你也挺好学。”
“但是我下个月就要高考了,那以后你是不是就不来了?”
“当然。”他回答,看到我一脸失望(而且是夸张了十倍的非常明显的失望)又赶紧改口说,“不过,我还会再来看你们的,都是朋友了吗。”
“可是,你不会这样天天来了吧?我希望能像现在这样,天天见到你,那怎么办呢?”
“琳琅,这,我……”他嗫嚅着,不知所措。
这时姐姐恰到好处地现身了,对我说:“琳琅,下课了吗?天这么热,去买瓶可乐好不好?”
我得令而去,再回来时,姐姐同方老师一起失踪了。
当晚,我同姐姐两个搂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姐姐说:“嘿,你不知道他多紧张,你一走他立刻同我说想与我出去谈谈。出了门,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便安慰他,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你还小,没有分清喜欢与爱的界限,答应他一定帮他好好开导你……”
开导我?我笑得更得意了。
我的卦再算得不错的。方老师误会我喜欢上了他,又不好同我父母说,必然找与他年龄相近的姐姐诉苦,寻求帮助,以期对我负责。那么,他便会有很多机会与姐姐接触了,哈哈哈,到底谁在开导谁呢?
那以后,姐姐每次约会回来都会对我讲些方某的笑话来听,但一个月后便不肯同我说得那么具体了。追问她,她只是笑着摇头:“管那么宽干吗?又不关你事。”
哼,不关我事,不要忘了这一段渊源还是自我而起的呢。
姐姐同方老师共交往了一年零三个月,最后无疾而终。但这已足可证明我的红娘天才。最瞧不起那些一板一眼的做媒人:张小姐好呀,模样好学历好家教好……嘿,就差没把人放到天秤上去卖,头上插朵红布花就是旧戏里活脱脱的丑角。
我才不会那么傻,我的手段与说辞都是第一流的。故此成功率也极高。
该种本领在我升入大学后表现得尤为登峰造极。
每晚熄灯以后是宿舍姐妹交流内心秘密的最佳时刻。黑暗中的人很容易流露真情,便有人不知不觉将自己的苦恼犹疑合盘拖出,最多的个案无非是暗恋上某一个人不知如何表白。
嘿,这个我拿手呀。我便为她们出谋划策:“问他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对我以下两个问题,你可以只用‘是’或‘不’来回答吗?好,第二个问题——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是否喜欢我,那么你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他答‘是’,上上大吉;如果他答‘不’,那么二、三问题的答案不一致,则第二个是‘不’,第三个便是‘是’。嘿,他死定了!”
姐妹们一齐大笑起来。最小的七妹说:“可是这种办法对我不适用,我可没那么大胆,这样子直截了当地问他。”
“那也简单,你不是喜欢班长吗?他是挺帅,而且很会穿衣服。不过他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套,这样好了,我帮你做参谋,明天买衣服去,存心同他穿情侣装。”
那以后,我们七姐妹七人一心,轮班每早一位守在男生楼下,一看到班长出来立刻飞奔回来报告他的当日穿着,然后我们便让七妹穿上提前准备好的情侣装去上课。
晨跑时,七妹有意无意跑在班长身旁,两个人一式一样的牛仔装,一个眼尖的男生率先喊出来:“哗,好般配的一对!”
第二天,两个人都穿白;第三天,都穿蓝;第四天,都穿运动服……
每天总有人对他们说:天生一对嘛,心有灵犀呀,一对璧人乎……
说得多了,当事人也糊涂起来,一个月后,班长递给七妹一张条子:“每个人都说我同你是天生一对,你认为呢?”
哈,我的妙计又大获全胜!
那以后,我成了恋爱锦囊,姐妹们只要有了疑难杂症必向我请教,而我总是绞尽脑汁提供馊而有效的点子给她,代价是一只香蕉船并一套某某全集。我书橱里的那些古龙、金庸、亦舒都是这么来的。而那些书,又不断给我新的灵感。
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我的百发百中与姐妹们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她们的一半。
比如寝室老大爱上了同桌发哥,但是她生性拙于言辞,近水楼台不见月,相处一年了也没同发哥说上几句话,只觉说多错多,总是不了解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喜欢谈些什么。
于是我又为她专门设计了一个高招,找到一个发哥上聊天室的机会,让宿舍七姐妹也都揣上上机卡一齐进入聊天室,各自化名同时与发哥开聊。结果我们发现,三五个回合之后,发哥便将其他网友自动淘汰,只与我和三姐聊个不亦乐乎。而我们的话题是篮球与狗。
下了网,我们立刻给大姐恶补有关迈克尔乔丹和所有狗趣新闻。
第二天下午刚进自习室,我们便发现大姐同发哥正谈笑风生,话题正是乔丹的空中三跨步……
大概是做媒做得太不亦乐乎,我自己对恋爱倒是不大有兴趣,总觉天下情事都尽在我掌握之中,实在没必要同红尘男女一般为爱繁忙。
但是,就在我正得意忘形的时候,我的红娘角色被自己大大地演砸了一次。
那是毕业后第二年,我在一家外企做推销主管。对桌的阿琴悄悄告诉我她颇喜欢新来的宏仔,希望我能代修栈道,助架鹊桥。
这本是我平生乐事,自然义不容辞。当日中午,我约宏仔午饭,远兜远转:“有这么三个女孩子,一个貌若天仙,倾国倾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会在第一眼爱上她;一个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恶梦,看两眼要呕吐,看三眼再也不愿做人;还有一个中人之姿,出了门不至于吓坏人,也不会被导演追着跑。你会喜欢哪一个?”
宏仔笑嘻嘻看我一眼:“女孩子,不必太漂亮,自己看着好就是好了。我当然选第三个。”
我再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富可敌国,豪门千金,位高权重;一个出身贫寒,身世可怜,就差没有饿死;还有一个小康之家,买不起劳斯莱斯,也不至于安步当车而已,你选哪一个?”
“还是第三个。”
“第三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大智大勇,女诸葛再世,能力出众,典型现代女强人;一个只比弱智好一点,什么也不会做,二十多岁了还要父母陪着应聘工作;还有一个没什么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选哪一个?”
宏仔笑得更欢了:“不用再问了,第三个,还是第三个。你不必再套我的话,我一进公司就注意到你了,我爱的,正是你的普通!”
我大惊,为之结舌:“什么,我?”
“不是你吗?相貌平平却有独特气质,出身平凡但自力更生……”
“不不不,不是我,是……”我不敢说了,只觉头大如斗,嗫嚅半晌,终于霍然站起,推开餐具抱头鼠窜。
那天晚上,我发誓再也不给人做媒。
但是,不到半年,我便故态重萌了,理由很简单:事实证明我的媒做得还是成功的,只不过主角略有更动——宏仔彼时已经成了我的男朋友!
这之前,我曾向他提出条件,在没有令阿琴改变初衷之前,不可暴露我们两人的关系,免得伤及我与阿琴之友谊。宏仔说,这个简单,他自会搞掂。
隔了几日他替阿琴看手相,煞有介事地说:“你的白马王子,不久便会出现,从今日起你要留意下雨天,那天你不必带伞,也不要找人陪,一个人走在街上,会有一位穿黑衣的绅士为你打伞——那便是真命天子!”
阿琴信以为真,自此便天天等待下雨。结果还真的让她等着了——对方也是我们同事,姓程,正是宏仔同事,据宏仔说,老程已经暗恋阿琴多日。原来他也是在替人做媒。
那好,咱俩既是志同道合,便更要联手并进,将做媒事业进行到底。
儿子满岁生日那天,我代吹蜡烛,宏仔问我,可许了什么愿望。
我答:今生宏愿是可以促成99对鸳鸯,果然如是,那么第100次机会仍要留给自己,来个潇洒第二春。
哈,那时只怕我已有99岁高龄了吧,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