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雷宇 本章:第四十四章

    “你上班就干这个?”礼拜一的上午,我正浏览着新浪网的新闻,陈浩的声音从我背后冒了出来。

    陈浩最近有些客户在我所在的这栋写字楼里,拜访完客户之后,陈浩偶尔也会跑到我这里来聊聊天什么的。

    “别说我,你上班还跑我这儿偷懒呢。”

    “给你看样东西,绝对不错。”陈浩压低声音,一脸神秘地看着我说。

    “什么东西这么神秘?别告诉我是安利啊。”

    “Look。”

    陈浩从包里抽出一本杂志,扔到我桌上。

    那是一本英文杂志,封面是一个穿着很暴露的白种女人,女人的头上很醒目地写着PLAYBOY。

    “怎么样?不错吧。”陈浩带着一丝炫耀的口气说,“这可是最新的一期,我专门要求我同事从美国给带回来的。”

    真是无聊,这年头要看色情杂志还用得着去美国买吗?而且还是《花花公子》这种很无聊的色情杂志,这可是方海睡不着的时候才看的东西。

    这时候有同事从旁边经过,我赶紧抓起一份文档盖在上面。

    “你怎么可以把这种东西带到我公司里来?被人看见怎么办?”

    陈浩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怎么办,邀请他们一起看就是了。对你的人际关系会有好处的。”

    “给我拿走。”我拿起杂志递还给陈浩,“晚上我再去你那里看。”

    “那,那就是何雅的姐姐吗?也太像了,根本没有区别啊。”陈浩接过杂志,看着我身后说。

    我扭头看了一眼,何艺正朝这边走过来。

    “废话,要不还叫双胞胎吗?”

    说话这会儿,何艺已经走到我旁边了。

    “你朋友吗?”何艺笑着问我。

    “是,这是我朋友陈浩,这是Emma。”我做着介绍。

    “你好。”何艺冲陈浩点了点头,目光落在了陈浩拿的杂志上。

    “你……你好。”

    陈浩有些紧张地笑了一下,一甩手把那本杂志扔给了我:“算了,你自己留着吧,我先走了,再见。”

    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

    我手忙脚乱地抓起那本杂志,想要把它塞到抽屉里。

    一抬头,何艺已经看着我了。

    我有些尴尬地拿着《花花公子》,很无力地解释说:“这其实是陈浩的。”

    还能有比这更苍白无力的解释吗?我自己都不相信是真的。

    “没关系,员工的私生活我不干涉,而且我完全理解。”何艺笑了笑,离开了。

    陈浩这个混蛋,下次我一定要带上一书包的黄盘,跑到他公司里,然后一股脑倒在他桌子上,再大声地说:“先给你一部分,剩下的我隔几天给你。”

    礼拜五是我的生日,不过何雅并不知道,我还从来没告诉过她。而且前两天她发短信说有事去美国了,要到下周三才会回来,所以就更没有必要了。

    冯颖倒是在那天给我来了电话,想想已经有好久没跟冯颖联系过了,没想到她居然还记得我的生日,这才是朋友。哪像陈浩那小子,不要说生日,连我多大岁数他都不一定能说出来,其实我就比他小……小多少来着?

    “生日快乐。”冯颖在电话那头说,“好久不见了,今天晚上出来聚聚吧,一起吃顿饭。”

    吃饭的人一共就四个,陈浩和我再加冯颖小两口。

    一见面,我就看见冯颖的无名指上闪着光。

    “你们已经结婚了!恭喜恭喜啊。”

    冯颖和汪博文恋爱长跑都六年了,早该结婚了。当初我还很担心谈这么长的时间,爱情都该没了。不过后来我明白了,爱情没了才该结婚,要不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呢,爱情死了,当然得给它找个葬身之地不是。

    冯颖和汪博文只是刚领了结婚证,还没有举行婚礼。所以吃饭的时候我们的话题就始终围绕着他们的婚礼应该办成什么样,婚纱照该去哪里拍?我敢打赌没人还记得我们一起吃饭的真正目的。

    聊了半天,吃完饭都快十点了。我们又跑到钱柜去唱歌。

    估计是好不容易修成正果,冯颖和汪博文特别兴奋,一直都把着麦克风,从《明明白白我的心》唱到《纤夫的爱》再到《我不够爱你》,再到《那一年,这一天》,两个人几乎把所有的男女对唱都来了一遍,陈浩和我很配合地在旁边当着听众,还跑去买了纸筒礼花回来庆祝他俩即将到来的婚礼。

    唉,我可怜的生日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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