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 top">一
孙丕扬于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5年)出任吏部尚书,时年62岁。他的职责是协助皇帝,选拔德才兼备的官员,将他们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孙丕扬的职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长,在明朝的地位高居中央六部尚书之首。明朝在名义上没有宰相,六部尚书之首在名义上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官了。
孙丕扬是个廉洁清正的人。《明史》卷二百二十四上说,“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遥想当年,这个陕西籍的倔老头整天板着脸端坐办公,成千上万善于钻营的官迷,居然没人敢打他的主意,真叫我们这些五百年后的晚生肃然起敬。意味深长的是,这位孙先生当了吏部尚书之后,创建了“掣签法”,明朝的干部安排方式从此一变,官员们无论贤愚清浊,一概要凭手气抽签上岗了。一个聪明正派的重臣,竟把皇上托付给自己的选贤任能的重大职责,转交给了一堆竹签。
按照现代管理学的原则,不同的职位对人员素质有不同的要求,要根据不同的职务要求选择人才,扬其所长避其所短。这个道理当然是不错的,当时的人完全明白。于慎行比孙丕扬年轻十来岁,当过礼部尚书,他就在《谷山笔尘》卷五中批评孙丕扬道:人的才能有长有短,各有所宜;资格有高有下,各有所便;地方事务有繁有简,各有所合;上任的路途有远有近,各有所准。而这一切差别都付之竹签,难道遮上了镜子还能照见面貌,折断了秤杆还可以秤出份量么?于慎行的这些批评很精当,简直就像是比照着管理学原理说出来的,而且他还考虑到了上任路途远近这个时代特点很强的问题。顺便提一句,那时候交通不便,千里赴任,通常要借一大笔债。在工资不高的条件下,还债的压力很容易转化为贪污的动力。因此,这个距离因素便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德”。赴任的官员到了千里之外,情况不熟,语言不通,办事便要依靠名声很坏的吏胥,领导和监督作用也就无从谈起。这又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才”。可见这个不起眼的距离因素也不容小看。
明朝大学者顾炎武对竹签当政的指责更加尖锐。他从孔圣人的教导的高度出发,迳直联系到天下兴亡,真是堂堂正正,义正词严。
顾炎武说:孔夫子对仲弓说“举尔所知。”如今科举取士,礼部要把名字糊上再取,这是“举其所不知”;吏部靠掣签安排干部,这是“用其所不知”。用这套办法的大臣在知人善任方面很笨拙,在躲避是非方面倒很巧妙。如此选出来的官员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宜,于是吏治就要变坏,吏治变坏则百姓造反,百姓造反则大动刀兵。(注1)
总之,孙丕扬创建的抽签法很危险——甄别使用人才的重任怎么能转交给没头没脑的竹签呢?这位正人君子既违反圣人的教导,又违背职责的规定,用现代的说法就是“违宪”地另搞一套,他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er h3">二
据《明史》记载,孙丕扬谁都不怕,惟独怕太监。千千万万的文官都不敢找孙丕扬走后门,但是宦官敢。宦官没完没了地托他给亲信安排肥缺,孙丕扬安排又不是,拒绝又不敢,于是就发明了抽签的办法,让那些宦官不要再来走后门。孙丕扬用心良苦。
宦官在名义上当然没有孙丕扬的官大。孙丕扬是正二品的高官,而宦官的头子,也就是担任太监的宦官,不过是个四品官,与孙丕扬差着四档。而且宦官是不许干预政事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宦官干预政事者斩。同样,明朝也是没有宰相的,开国初期的三个官居一品的宰相似乎都不可靠,朱元璋杀掉他们,然后就废除了宰相制度,并且在《皇明祖训》中写下一句严厉之极的话:后代有敢建议立宰相者,灭九族。如此说来,孙丕扬只需直接向皇上负责,除了皇帝本人之外不必再怕什么人。但是实际情形不然。
朱元璋废除宰相,就等于迫使他的子孙后代亲自出面管理国家。必须由所有者亲自出面管理一个大企业的制度,尚且不能叫好制度,更何况管理一个大国。这是个体户的思路。这个思路容不下专业分工的出现,不承认臣民之中有更善于管理而且乐于管理的专家人才。
这种制度禁止外人插手代理,它自己所提供的皇帝又如何呢?显然,生长在深宫内院的皇太子,对民间实际情况的了解必定是肤浅的,中国的儒家教育又是春秋笔法的隐恶扬善教育,告诉学生的都是理想的模式是什么样子,为什么说这是理想的等等。教的那一套与实际情形相去甚远。也就是说,一个满脑子教条和理想的书生,就是这种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的领导者。这不过是一个有德无能的最高管理者,而更大的可能是碰上一个无德又无能的管理者,一个既缺乏理想又没有头脑的败家子。这两种皇上都缺乏管理国家的能力,很需要一些助手协助他处理六部首脑提出的复杂问题。
在实际情形中,皇上批阅的章奏,譬如孙丕扬的什么奏疏,首先要由内阁大学士——皇上的秘书——看一遍,替皇上草拟一个处理意见,用小纸条贴在奏疏的前面,这叫拟票。现在的官场用语譬如“拟同意”之类,大概就是从这里来的。票拟过的章奏呈到皇上手里,皇上便参考大学士的意见口授旨意,秉笔太监持红笔记录,这叫批红。无论名义上如何规定,呈送章奏的人,总不如阅读章奏并提出处理建议的人权力大;提建议的拟票人,总不如拿着红笔写批示的人权力大——特别是在皇上又懒又好糊弄的条件下。譬如正德皇帝贪玩,太监刘谨便把章奏拿回家与亲戚和哥们商量着批,首辅李东阳也难以辨别真假。于是,就在这个并不违背常识和情理的过程中,行政权力的重心悄然转移。
《明史·职官志》总结明朝的行政权归属,说: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之后,天下事就由各部尚书负责处理。大学士当顾问,皇帝自己做决定。这时候的大学士很少能参与决策。到了第五代的宣德年间,大学士因为有太子的老师的资格,威望隆盛,地位和作用已经在六部尚书的地位之上了,内阁权力也从此超过了六部。到了第十二代的嘉靖中期,夏言、严嵩用事,其地位已经赫然为真宰相。不过,内阁的拟票权,不得不决于内监的批红权,于是,宰相权实际就到了宦官手里。
不知不觉中,朝廷决策、官员进退,都把持在宦官之手了。不许干政云云,早就成了一纸空文。
(明)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卷八讲了一个宦官对这种权势变化的亲身体会。嘉靖年间的一位宦官说:“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几复矣。昔日张先生(引者注:内阁大学士中的首辅张璁)进朝,我们多要打个躬。后至夏先生(首辅夏言),我们只平着眼看望。今严先生(首辅严嵩)与我们拱拱手,方始进去。”
这套体现在鞠躬拱手上的礼节变迁,实际上标出了明朝行政权力的变迁。名义上权力在皇帝手里,但是皇帝不能干、不肯干,这时候,在没有合法的代理制度如宰相制度的条件下,行政大权就悄悄落在皇帝的私人顾问和随从手里了。这是潜在的规矩,却是真正管用的规矩,不懂这个规矩的人将在官场上碰得头破血流。究竟是公开代理的宰相制度好,还是明朝的悄悄代理好呢?公开代理好歹还有个公开推选宰相的过程,悄悄代理则全凭个人的私下手段,譬如刘谨那种引导皇上玩鹰玩狗讨皇上欢心的手段。
话扯远了。简单地说,就是明朝必定出现一个灰色的权势集团,一个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的权势集团。这个集团有能力让正式制度的维护者给他们让路。孙丕扬不愿意让路,又不敢得罪宦官,不能不让路。双方较量的结果,就是孙丕扬带头放弃自己手里的安排干部的权力,放弃肥缺的分配权,同时也就取消了灰色权势集团的肥缺索取权,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标准安排干部,一切由竹签和当事人的手气决定。这个抽签制度建立后,吏部的后门果然堵住不少,当时的人们便盛赞孙丕扬公正无私。在这种盛赞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人事安排或者叫肥缺分配方面徇私舞弊的严重程度。
<er h3">三
顾炎武在里考察了论资排辈的由来。论资排辈制度和抽签制度一样,都是舍弃了选贤任能功能的官员选择制度,都是蒙上眼睛碰运气的肥缺分配制度。这两种制度还可以配合使用:首先要够资格,够年头,然后才轮得上你抽签。有意思的是:在论资排辈制度的源头,顾炎武看到了我们在抽签制度的源头看到的景象。
顾炎武说,如今谈到论资排辈制度,都说起源于北魏的崔亮。读读崔亮的本传,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注2)。
据《魏书》卷六十六崔亮传记载,崔亮当吏部尚书的时候,正赶上武官得势,太后下令要选拔武官在中央和地方的政府中做官。但是官位少,应选的人太多,前任吏部尚书李韶按照老办法提拔人,众人都心怀怨恨。于是崔亮上奏,建议采用新办法,不问贤愚,完全根据年头任用官员。年头不对,即使这个职位需要这个人,也不能任命他。庸才下品,年头够长就先提拔任用。于是久滞官场的人都称赞崔亮能干。
崔亮的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对舅舅的做法很不满,就写了封信规劝崔亮,大意是说:古往今来,选用官员一直由各级政府推荐,虽然不能尽善尽美,十分人才也收了六七分。而现在朝廷选拔官员的方式有很多问题,选拔标准片面,途径狭窄,淘汰不精,舅舅现在负责此事,应该改弦更张,怎么反而搞起了论资排辈呢?这样一来,天下之士谁还去修厉名行呢!
崔亮写信回答说:你讲的道理很深,我侥幸当了吏部尚书,经常考虑选贤任能,报答明主的恩情,这是我的本意。而论资排辈,实在有其缘故。今天已经被你责备了,千载之后,谁还知道我的苦心呢?
崔亮说,过去天下众多的贤人共同选拔人才,你还说十收六七。今日所有选拔的任务专归吏部尚书,以一人的镜子照察天下,了解天下人物,这与以管窥天有什么区别呢?如今在战争中立下功勋的人甚多,又有羽林军入选,武夫得势,却不识字,更不会计算,只懂得举着弓弩冲锋,追随踪迹抓人。这样的人怎么能治理好天下?再说武人太多,而官员的名额太少,即使让十人共一官,官职也不够用,更何况每个人都希望得一个官职了,这怎么能不引起怨恨呢!我与上边当面争执,说不宜使武人入选,请求赐给他们爵位,多发他们俸禄。但是上边不接受。所以用了这个权宜之策,用年头限制一下。这就是我的本意,但愿将来的君子能够明白我的心。
顾炎武评论说,北魏失去人才就是从崔亮开始的。不过看他回信的意思,考察当时的形势,羽林之变并不是他姑息的,武人封官也不是他滥给的,崔亮用这个规矩也是不得已。奇怪的是,现在上边没有那些立下功勋的人压着,下边没有鼓噪的叛党逼着,究竟怕的是什么,还用这论资排辈的办法呢?
顾炎武说得很清楚,崔亮的办法是用来安抚上上下下的压力集团的,是被迫的让步。我们也从孙丕扬的故事中看到,顾炎武所说的“现在”——明朝末年,也同样面对着权势集团的压力。抽签等等也是不得已。孙丕扬和崔亮这两位吏部尚书相隔一千余年,但是选官规则的形成法则相同,形成的情势相近,形成的结果自然也差不多。一个很明白的问题竟然用一千年也解决不了,真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er h3">四
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层次的选任官员的方式。表层是理论上冠冕堂皇的“选贤任能”,中层是论资排辈和抽签,底层是权势集团的私下请托,或者叫走后门。
明朝小说卷三十六介绍了一种在吏部走后门当官的规矩,名字叫“飞过海”。明朝沿袭元朝制度,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考满的吏就可以去吏部候选当官。“吏”是不入流的国家工作人员,并不是官。用当代语言打个比方说,他们没有干部身份,只能算国家正式职工。如果想工转干,就要苦熬九年,通过三次考察,这才有了“工转干”的资格,可以混个三把手四把手干干。但是有了资格并不一定能当上干部,人多位置少,什么时候能上岗是很难说的。于是就有人发明了一种抢先的办法,这便是“飞过海”。
中说:“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都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做‘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前面,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合做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赃。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叨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五钱。……所以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绍兴。”
当然这也不能怨绍兴人。绍兴地少人多,生活不下去,总要谋一条出路。(明)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人口繁多,本地的房屋耕地连一半的人口也供养不起,于是聪明敏捷的人,就进京当了都办,从要害部门到闲曹细局,到处都是这一带的人。——全中国的大小衙门里充满了绍兴人,原来是生存环境逼的。而从绍兴人的角度看,“飞过海”不过是激烈的生存竞争的一种手段。民间的生存压力,就是这样转化为官场内部的“请托制”的运行动力。
绍兴人在北京托人走后门花的钱,只是推动请托方式运行的一小部分费用,因为它只涉及到吏员“工转干”这一条途径,不过是明朝选官的数条途径之一,并且还是很小很不重要的途径。至于推动整个“请托制”运行的费用总额有多大,当时没有正式统计,我现在也很难估计。但我们知道,在孙丕扬上任前的嘉靖年间,也就是中写到的“飞过海”的流行年代,吏部的一个吏员的肥缺就价值上千两银子,相当于当时一个县太爷二十年的名义工资。权贵们收了人家的厚礼,经常点著名安排某个人到某个位置。另外,在孙丕扬生活的万历年间,如果某人从官员的位置上退下来,你想让他推荐你接任,即使你的学历资格年头全够,这笔推荐费也要五六百两银子(注3),大概相当于一户自耕农二十年的收入。上边这两个例子不过是群豹身上的两块斑点,明朝文职官员的“岗”在两万个以上,吏员超过五万五,武职更超过十万,这两块斑点的大小,可以帮助我们管窥和推测请托费用的整体规模。
这笔官场上的巨额投资,最终自然要从老百姓身上一钱一两地捞本取利,已经介绍得很清楚了。
请托盛行,意味着谁有路子谁当官。这又大体相当于谁有银子谁当官,谁会巴结谁当官。谁有银子谁当官的道理还可以再推进一步,因为明朝的官员工资甚低,不应该有很多银子,银子多恐怕也就是灰色收入多,贪赃枉法的嫌疑大。这就意味着溜须拍马高手和贪赃枉法的嫌疑犯最有可能当官。当然也可以像中说的那样,大家先凑钱买个官当,按入股的比例分赃——这就意味着贪污准备最充分、贪污压力最大的人最可能当官。这显然是一幅很糟糕的前景:衙门里充满了贪官污吏和结伙打劫的强盗,动辄敲诈一二两银子,如此用不了多久,天下就只能看见穷山恶水贪官刁民了。
在上述情景之下,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替孙丕扬想一想,就会发现他胆识过人。
掣签法一出,请托无处容身了,那些权贵,包括孙丕扬的那些花大钱钻营进来的部下,都断了一条财路。没有过人的胆量,或者头上有许多小辫子被人家攥在手里,谁还敢做这种得罪人的事情?自己先断了自己的财路,谁又肯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此外,论资排辈和抽签本身堪称极其高明的流线型设计。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的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恐怕那就是论资排辈加抽签。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格外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至于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下抽签抓阄,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
最后还有一条好处,一旦开始了论资排辈,再要废除就不太容易,代价会很高,因为耐心等待多年的编织了坚实的关系网的人们会群起围攻,说他的坏话,造他的谣言,保护自己即将到手的利益。
事实上权贵们也犯不上去招惹众怒,因为请托的道路并没有被孙丕扬彻底堵死,他只是在自己领导的吏部堵住了这条路,而吏部的考选只是官员升迁的途径之一。另外还有一条途径叫做保举。为了弥补吏部考选的不足,京官五品以上和州县正官以上,都有权保举官员。被保举者的升迁调用不论年头和资格,也不用抽签。崇祯年间的刑科给事中李清在《三垣笔记》中记载,曾有一个人求他保举,开口就要送他三千两银子,由此可以想见保举的行情。在保举的道路上,权贵们的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络绎不绝,从来就没有断过。这条溢洪道虽然不那么干净,但也起到了稳固大堤的作用——权贵们可以绕开抽签制度,无须推翻它。
到了明朝的最后几年,崇祯皇上觉得抽签选上来的官员实在不好用,又提倡保举。第一批保举出来的人果然不错,但接下来便一塌糊涂了。经皇上的倡导,保举的口子越开越大,请托方式也逐渐取代了抽签方式,溢洪道豁成了主渠道。作为主渠道的吏部也同流合污,挤入捞一把的行列,于是形势大坏。忧国忧民的人又呼吁恢复抽签制度,却发现这东西也成了可望不可及的梦想。李自成破陕西,京都大震,明王朝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这时吏部仍然在选官的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崇祯听到了报告,就把祖宗牌位摆在朝廷上,让官员们在神圣的气氛中抽签定岗。当时许多地方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有的地方危机四伏,险地和肥缺全在一个箱子里装着。崇祯规定,不管是什么地方,一旦抽签抽中了,立刻就要上路,限期到任。有的官员规避不出,就令排在他前边的人替他抽签,不能让他溜了。(注4)这就是说,在明朝灭亡前的最后关头,抽签制度再获新生,而主持恢复这个制度的竟是励精图治、与朝廷共命运的崇祯皇帝。皇帝本人也和孙丕扬一样让步了。皇上有权,但是找不准打击或提拔的对象,分不清敌我友,贪官污吏用信息战打败了他。
抽签当然不好,但考虑到这许多复杂情况,《明史》的作者最后还是说了许多体谅孙丕扬的话。这位史官前辈说得十分到位,我只能老老实实地转述如下:孙丕扬创建掣签法,虽然不能辨才任官,关键是制止了放任营私的弊病。如果不是他,说不定情况更糟。这也是因地制宜,不可援引古代圣贤的话去责难他。(注5)
<er h3">五
说了半天,官场上的各种关系都摆平了,大家都没牢骚了,老百姓又如何呢?老百姓缴了皇粮国税,养了千千万万的文武官员,自然期望上边派来一个贤能的领导,否则很应该大发牢骚。不过发牢骚也白发,他们的嗓门不够大,掌权者听不见。这个比喻是嘉靖和万历年间著名的清官海瑞说的,原话是:“百姓口小,有公议不能自致于上。”(注6)海瑞这句话说得异常简洁精确,后人很难超越。但是这话的背后隐藏了一个可疑的前提:上边知道了老百姓的不满一定会替他们作主么?事实上,大量的官办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了官员的服务对像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这条信息通道并没有堵塞,但是那些工部和户部的官吏很少因此丢官,除非他们在官场上瞎了眼。海瑞的假定显然不能得到历史经验的证实。老百姓的嗓门确实有问题,但是加害于人或者造福于人的实际能力更成问题。
这就是说,在进行官场谋划,努力摆平各种利害关系的时候,无须考虑老百姓的压力,他们根本就不能构成一个压力集团,甚至连一个舆论集团也不是,不过是一盘散沙。那时候又没有“海选”的手段,难道某粒沙子还能跑到吏部去为你争肥缺或者砸饭碗么?如果不能,考虑他们岂不是多余?
作为整个政权的根基,老百姓在理论和原则上非常重要,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因此才有了“选贤任能”、“为民父母”、“爱民如子”之类的大原则和正式规则,以免洪水泛滥,大家遭殃。如果真能做到这一套,老百姓也会感到十分幸福,当牛作马虽然免不了,皇亲贵族的三宫六院和伺候他们的万千宦官也要好好养活着伺候着,但身边毕竟有了一个好牧人。只要他早出晚归,兢兢业业地替天子放牧,屠宰的季节和数量掌握得比较有分寸,老百姓也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暂时做稳了奴隶。
但是在现实的制度运作中,老百姓什么也不是,无论是压力还是牢骚,什么也传不上去,这就难免“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因此就培养出了敲诈勒索,勾引出了官场请托,豺狼饿虎们一个个地混进了牧人的队伍,吃得牛羊们纷纷断子绝孙,这便是最黑的潜规则。按照鲁迅的比喻,这就进入了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论资排辈和抽签法可以算作灰色规则,位于白色的正式规则和黑色的潜规则之间。沿着这条灰色道路上来的放牧者则是个大杂烩,勤狗懒狗好人坏人豺狼虎豹都有,老百姓赶上谁是谁。这条灰色规则能够大体通行,已经很不容易了。在老百姓什么也不是的情况下,孙丕扬等有觉悟有勇气的好干部,运筹帷幄,建立各种同盟,巧妙地动员官场上的各种力量,经过努力才给牛羊们争取到这个政治成果。这个成果的取得,既可以称之为成功,也可以称之为失败,这大概也是各朝代总能够维持二百多年,最后却终于难免灭亡的道理之一。
注1:(明)顾炎武:卷八·选补
注2:(明)顾炎武:卷八·停年格
注3:《万历野获编》卷十二
注4:《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注5:《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赞
注6:《海瑞集》上编,《淳安县政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