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世纪大讲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吴思 本章:《大红鹰·世纪大讲堂》

    ●对话者:王鲁湘 吴思

    吴思,1957年生于北京,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农民日报》,先后任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1993年,出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杂志社副社长兼中文版主编。1996年底至今,在《炎黄春秋》杂志,任执行主编,副社长。着有《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等作品,在国内引起广泛影响。

    为什么要杜撰这些概念

    我们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规则的社会里头,强盗有强盗的规则,黑帮有黑帮的规则,警察有警察的规则,我们无论是踢球还是下棋都有规则,如果没有规则,这盘游戏就根本没有办法玩下去。因此,我们说到玩游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到规则,因此,游戏规则成为这十几年来社会上非常流行的一个词,但是最近又有一个新词冒了出来,叫做“潜规则”。今天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发明潜规则这个名词的吴思先生。

    王鲁湘:我是很多年以前就知道吴思这个大名,我当时想到吴思的时候,我就想起另外一个人叫吴用。有些父母非常会取名字,吴用他父亲就特别会取名字。实际上梁山水泊一百零八将中间最有用的一个人,可他偏偏叫吴用。那么吴思先生也是一样,他实际上是一个很有思想,最有思想的一个人,可是他父母就偏偏给了起他一个名字叫吴思。

    我想,你小的时候,听说有一段时期老是被父母关在家里,只是管弟弟,不让出去,是不是他觉得你这个“无思”是假的,其实是“有思”,在那个时候思想会给家庭惹来祸害?

    吴 思:那会儿还没那么多思想。那会儿就在家看书,怕我惹祸吧。

    王鲁湘:那个时候主要读什么书呢?

    吴 思:大量的回忆录,还有小说,第一本看的是《欧阳海之歌》,然后是《星火燎原》,现在还看。

    王鲁湘:《星火燎原》,就是讲解放军军史的,是吧?

    吴 思:对。

    王鲁湘: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培养你对文史的一种兴趣?

    吴 思:好像是,读的第一部书,第一套书就是文史。

    王鲁湘:我想你在当《农民日报》记者的时候,我看了一下你的履历,我觉得一般的人衡量他在社会上成功不成功,总是台阶越上越高,职务越升越高,我看你好像是,至少在《农民日报》,你是职务越做越低。

    吴 思:好像是。我1984年就当了总编室副主任,然后第二年,就去当群工部副主任了,在报社的排位中… …

    王鲁湘:是中层干部了,从高层干部变成中层管理了。

    吴 思:对。又过了两年又当机动记者了,到机动记者组了。

    王鲁湘:那就到最基层了。

    吴 思:反正从“要害”来说,是离“要害”越来越远。

    王鲁湘:那你肯定得罪谁了。

    吴 思:没有,都是我主动要求的。

    王鲁湘:都是主动要求的,就是想接触真实的农村社会。

    吴 思:群工部每天接触大量的读者来信,直接看到的就是人们正在发生的,一点儿没有加工过的事情。机动记者组在各报社都有点儿“特权”似的,就是你爱写什么写什么,爱去哪儿去哪儿,那就更自由了。

    王鲁湘:那后来为什么又去了《炎黄春秋》呢?

    吴 思:《炎黄春秋》是1996年去的,那会儿我在家当时失业了,没事干,《农民日报》的老领导,说我们办《炎黄春秋》,你到这儿来,帮帮忙,一帮忙到现在,帮了七年了。

    王鲁湘:那么今天,我们就请吴思先生用讲故事的形式,来给我们讲一讲“潜规则——如何拆解真实的人间对局”。有请吴思先生!

    潜规则的诞生

    吴 思:我讲的这个故事大家也可以看作是一道社会生活经验的测试题,不妨各位设身处地替当事人想一想,换你们在那个位置怎么做。整个这个故事的来源是一个真实的历史记载,就这个《镜湖自撰年谱》,作者是段光清,他是安徽宿松县的举人,他写的这段事发生在1837年9月份。那年9月有一天,段家的一些佃户跑到他这儿来诉苦,说捕役,就是差役,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警察传唤他们,说他们家,有贼,说他们是窝赃了,这几个人大惊,就到这儿来求助。然后段光清就跟他的哥哥商量怎么对付。

    如果我们把刚才说的这个事想像成一局棋的话,现在大家看到有一个棋手是警察,一个棋手是佃户。警察向佃户将了一军,说你们窝赃了,这局棋现在开局了。这一将军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拱卒还是将军呢?按照《大明律例》每一个窝赃的人他应该受什么刑罚?这个幅度非常宽。最重的刑罚,如果你是这一次抢劫行为的发起者、组织者,而且还涉及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话。

    王鲁湘:首恶。

    吴 思:首恶,那这个人是可以斩立决的。最轻的,你只是听说这边有了赃款,你明知道是赃然后你还接了这个赃,最轻的,而且银子数量很小,也是六十板,杖六十。这六十板意味着什么?那六十板如果我很会打的话是可能致人死命的,不会打的话,这六十板挨起来也不舒服。另外,不管你是挨六十板也好,斩立决也好,当时就要拘留起来,这是跑不了的,一定要进班房,说不定还要进监狱。班房和监狱还是有区别的。

    这是中国民间的常规,如果遇到了大事,就要找读书明理的人拿个主意。现在你们的佃户找你们来了,说帮着出个主意。还不仅仅是主意的事,你们如果拿不出好主意来,你们最多是丢人,这书白读了,人家白信任你们了。你们注意这是佃户来找来了,你的佃户来找,如果你拿不出主意,他被人将军抽车,把那个车抽走了,倾家荡产,到年底你还好意思收人家租子吗?所以大家一定得帮着出好主意。有什么好主意吗?你们自己心里想,我估计未必能想出像段光清这么好的主意来。

    如果段光清想不出好主意,各位也出不了什么好主意,后边的事情,我可以讲这个事是发生在安徽宿松县。在那个同时期,在四川,就经常有这么一种惯例,常规或者叫陋规,我称之为潜规则,有这么一种东西,叫什么呢?叫“贼开花”。就是如果这一个地方发生了盗案,失主或者是这个贼,就在衙役、捕役,或者叫警察的吩咐下,说你开始咬周围的人,说这个是窝(主),那个是窝(主),或者接赃,咬到谁,谁就处于随时可以把他逮捕,关进去的危险之中,然后这个人怎么样不面临,怎么样摆脱这种困境呢?通常就掏笔钱给那个衙役,衙役接了这个钱。这个到处咬的术语叫做“贼开花”,那个掏钱把自己洗干净的叫“洗贼名”。这都是一旦发生了盗案,大家都可以预期贼要开花了,一会儿一帮人解脱自己了,大家知道,洗贼名了,洗干净了。这些事都形成一种惯例,一旦发生,人们就可以知道后面出现的事情。

    那段光清当时怎么办呢?他怎么能让人不抽掉这个车,或者怎么不用掏钱、洗贼名,就把这个危机给解了呢?他就跟他哥在一块,两个人首先回顾历史:他说,在嘉庆初年,也就是1795年左右,与这个事将近40年前,我们这一带安徽宿松有一种恶习、恶俗,一旦这一片地方有一个乞丐倒毙了,冻饿而死,当地就会有一些好事的人,一些恶少、恶棍、无赖,马上向县里举报,然后县地方官就带着法医叫忤作,这么一批人就要来验尸,浩浩荡荡一百多人就来验尸了。地方官验尸的锣声一响,当地人,被验的怀疑的那个人得多少钱呢?一般的一个中产之家上百亩地,就灰飞烟灭了,这个损失非常严重。

    面对这种恶习,当时段光清说,他的父亲就联络了当地的一批乡绅集体找到县太爷,向县太爷申请,说以后立一个规矩,再有乞丐倒毙了,只要没有明显的凶杀迹象,当地的地保、村长什么的,就可以报一下案,然后就把尸首掩埋了,无需再验尸。然后地方官就同意了,立了块碑,就把刚才这个规矩立在村口,以后就再没有这么一套东西了。他说,当时的这个恶习是用这个方式给打掉的,现在我们怎么办呢?说那些衙役无非是想敲点儿钱,干脆大家开一个会,大家每一个人掏点儿钱,咱们跟衙役去谈一次,说以后我们固定地每年给你一笔辛苦费,给你几千块钱,你也就别再来让贼开花了,也别再敲我们了,大家一致同意,都踊跃掏钱。这个具体操办的人,找到衙役一商量,这个事就妥了,就这么处理完毕。于是双方都找到了自己最佳的对策,然后一个惯例就形成了,一个默契,大家不说什么,但是以后就固定这么办了。这就是一个潜规则,我们看就在眼前,就这么诞生了。

    规则的特征

    吴 思:这一局棋我刚才描述完了,一来一回,一个回合,现在我们就围绕着,刚才的这一局棋再深入分析,看看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些什么东西。我们把这一局棋放在这儿,看看可以从中引出一些什么概念,对中国历史可以有更深入的认识、更深入的了解。

    最明显的,就是刚才已经几次提到了,就是潜规则。这个潜规则的特征,刚才大家已经注意到了,首先它肯定不合法,它不是正式规则,正式规则是不许敲诈勒索的,但是它就敲诈勒索了。这是第一,它不合法。

    第二,它是一个规则,大家都认账,都遵循,甚至于被害方还主动地说,以后你别敲诈我,你这样收我一笔钱吧,收我一笔辛苦费吧,这是大家都认可的,是社会共同遵循的一个规矩。

    第三个特点是,这个规则是潜的,不能明说,叫辛苦费,不能叫做免于敲诈勒索费。因为这个东西是违反公认的这种正义观念,也违反正式的法律制度的,所以这等于是一个三方的博弈关系。我们之间,比如我,给我一笔辛苦费,我说行了,就这样吧,我不敲你了。但是咱们俩的这个交易,实际上都有一种隐含的前提,就是那儿有一个人盯着咱们呢,咱别让他知道,大家都认可,都接受这种,你也不主动,我也不主动。你主动了,虽然你可以免去这一次的损失,但是逮着机会我狠狠地收拾你,咱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这样的三方关系之中,就形成了一种潜规则。这是第三个特征。

    第四个特征,潜规则明显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本来我想方设法的要找一个机会敲你一笔,要找一个贼让他开花,还得费心的去吓唬你、诈你,现在这些事都不用了。于是我这个敲诈者的成本降低了,同时被敲诈者也不至于说警察,过来,召唤你来了,先吓你一跳,然后你还得托人找关系跟他说,行了,帮我洗清楚,再掏钱。这些交易费用全都免了,于是大家都照这个惯例行事,心理踏实多了,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于是各方都增加了一点儿利益。

    最后我们再看一个特征,这个潜规则的位置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什么都不作为,就是按照“贼开花”和“洗贼名”的那个位置,可以说将军抽车这个边界,我大军压境,你的权利边界被我压缩得最小,你损失最大。仍然你得有损失,但是这个损失要大得多,如果你们努力点儿,让乡绅替你们做一个交易,把大家组织起来,分担这个成本,然后跟衙役有一个谈判,弄得他也觉得合算,这个潜规则的边界,你这一方就能够顶住他一点儿,往后推他一点儿,他不至于敲你敲得那么狠,这个边界就有这么一个差别,都是潜规则,却不一样,如果你们更强大,你们几个是乡绅,联合起来了,找县太爷去了。如果你们这么强大,能够影响县太爷的身家性命,那他就立个碑,说以后咱们按规矩来,以后我们没人敲你,这个边界与你们自己的实力是有密切关系的,于是我们就发现潜规则的具体位置,随着双方实力对比均势的不同,而实际的位置不同。

    下面我们再说招数,最有用的招数,从刚才的故事之中我们能发现什么呢?衙役说怀疑各位是窝主。怀疑各位是窝主,他犯法了吗?办案、破案,这是衙役的权力,是他的责任。他怀疑谁谁谁是嫌疑犯,也是他的权力,把嫌疑犯给弄到班房里去关着,仍然是他的权力,他没有一点儿违法。但是对于被害的一方,对于老百姓来说,你怀疑我是窝主,然后要把我弄到监狱里关着,刚才说了,这是有可能出人命的,不出人命也要受尽皮肉之苦,最轻了你也要损失一大笔钱。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情景中,你发现对手他拿的那个东西,我给它起的名字叫“合法伤害权”。他伤害你没错吧?不违法吧?你没话说吧?最多,他说误认了,误认了知道错了,改了就好。你也不能说,以后我不办案了,不许怀疑人了,不许怀疑人怎么再破案啊。所以他这个合法伤害权非常厉害,这是警察手里的。

    如果你要到县太爷那儿,在法律有一个词儿叫“自由裁量权”。一说我们判某某罪,判五至七年、三至七年。我判你三年和判你五年、判你七年,对我来说,是我的自由权力,我判你三年,我也没违法,我判你七年我还对。但对你们来说三年期和五年期,还有七年,这差距太大了。

    就是这种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东西,它能够带来,给当事的加害方,用招数的这方带来巨大收益,是有这种可能的。被害方也是很愿意掏这个钱来破财消灾的。当然有的时候合法伤害权不那么合法,像刚才说的那个,我嘱托一个贼说你咬这几个人,我让人家去诬陷别人、诬陷良民,这是不合法的。但是我让他这么做了,我的风险很小。我有一种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凭着这个可以伤害在座的任何一个。你说这个东西值钱不值钱?合法伤害权值钱,这个低成本伤害能力也值钱。我们就看到,一旦手中有了这种东西,你是什么感觉?中国古代民间的一句老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你手里有这个东西,揣着这个东西,你是很难老实的。

    王鲁湘:所以民间有一句话叫做“不要轻易练把式”,练把式,会两下武功以后,你动不动就想去试。

    吴 思:是。这么便宜的东西,这个衙役就凭着这种厉害的招数,想将谁的军就将谁的军,说砸哪儿就砸那儿,想抽谁的车就抽谁的车。于是这个潜规则、这个边界,真实的权利边界,我这方就要大幅扩张,各位那方面就大幅度压缩,这就是我们刚才从这局棋里看到的第二个概念,一个非常厉害的招数,叫合法伤害权。

    下面再讲第三个招数。合法伤害权有多种存在形式,刚才说到的敲诈、勒索是一些办法,低成本、伤害能力,这都是一个抽像的词儿,它具体体现在中国历史非常悠久的一个固定的形态,刚才那里提到了——班房。班房跟监狱大不一样。我原来就以为,在我的语感里,一直认为那个班房就是监狱,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词这么解释大有问题。

    我最早看那个班房,咱不说太远了,明朝就开始用了,指的是官府或者是私人府邸之中,家仆或者是衙役值班的地方,值班和休息的地方,这个用法一直到清朝,在里还能看到。第五十一回,大夫到大观园里看了病,然后出了园子就在那个班房里坐了,给小厮们开了药方,那时候那个班房还是非常清晰的指的是值班室。

    比再晚大约五十年左右,有一个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师爷,叫汪辉祖,他写过一本书,《学治臆说》,这是中国清朝一个著名师爷的著作。他那里再谈班房的时候,就不是里班房的意思了,他说班房,比如他这里提到的几个字,他就告诫官员,当官要注意什么呢?注意,你要建立一个“管押簿”,管人、押人的那个簿,在这个“管押簿”之中,要经常查看,查看里边有几个人,是不是该放了,他说“管押之名”,就在这个班房里定期的巡视班房,“管押之名,律所不着”,就是法律没有这么一说的,所以“万不得已而用之,随押随记”,你不得不用这个办法,法律没有允许的办法,你就要注意,押了人把他赶紧记一下,过一段去查查,看看是不是该放了。“律所不着”,注意这四个字,它不合法。法律不许你把人扣在这个值班房里,几天不让人回家,这就很有点儿像孙志刚案那个…

    王鲁湘:非法拘留。

    吴 思:我就不让你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经法院许可,公安局执行,是不能够剥夺,以各种形式剥夺公民的自由,这都是禁止的。可是我就给你弄到收容所里来了,你不想去,不想去不行,我没逮捕证,没有逮捕证我还可以留你。就像这样的方式,在古代已经源远流长了。这不是一个合法的,就是你不能说它“白”,但是你说它“黑”吗?它也不黑,这是官府的行为。

    王鲁湘:一个灰色空间。

    吴 思:一个灰色空间,我给它起个名字就叫“灰牢”,灰色的监狱。它是非正式的监狱,但是你又不能说它是一个黑帮随便押人的地方,它又半合法。这样一个固定的形式“灰牢”,是合法伤害权非常密集的地方,特别充分地体现了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和合法伤害权的地方。它在实际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比监狱还大,那里发生的灰色处决比正式处决还多,所以最后老百姓用来用去,“班房”的这俩字,人们都感觉到,真正影响他们生活的,在实际社会中,发挥真实的控制效力的,倒不是正式监狱了,倒不是正式处决了,而是这个地方。于是“班房”这个词渐渐取代了“监狱”的意思,在人们的口语中流传起来,反而喧宾夺主了。这个词的演化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加害手段的兴起和繁荣,它对于正式的社会控制手段的一种替代。有了这种手段,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下棋的时候,真正的规则要发生变化,你的权利边界要被大幅度压缩。

    吴 思:说完了这个灰牢,我们再往下说。

    如果我作为一个棋手,我可以拿出合法伤害权来对付你,我可以用潜规则来压缩你的权利边界,我可以扩张我的边界。原来比如说我是父母官,大家是子民,这个子民的边界原来在这儿,我给压到这儿来了,我的边界在这儿,我给扩张到这儿来了,我还是父母吗?被压缩的那个还是子民吗?他本来是十平方公里给压缩到一平方公里了,原来是儿子现在成孙子了,然后再压缩,压缩成了奴婢了,原来我是父母,我这么扩张扩张,我成爷爷了,我再扩张扩张,我还成了祖宗了呢,再大,成皇上了。随着这个真实的权利边界的移动,当事人的身份也开始发生变化了。

    比如说,刚才谈到,最初的那局棋之中,这个衙役名义上是什么人啊?衙役名义上是保护平民的人,是抓盗贼的人。但是他把这棋往这一拍,将军抽车,他到底是抓盗贼的人,还是盗贼自己啊?他的行为比盗贼还厉害呢。所以他的真实身份也随着刚才发生的这些悄然变化而变化,他的真实身份已经成了一种隐蔽的身份,我用的词叫“隐身份”。

    下面我们再追究一下,这个隐身份,我们都发现可以加害人的这一方,风险很小,收入很高,按照人们趋利避害的这个本性,自然就有大批人向这个集团挤进来,你挡都挡不住,于是这个集团迅速膨胀。比如说刚才那里说到地方官在验尸的时候锣声一响,浩浩荡荡一百人去验尸去了,那一百人都是国家正式编制人员吗?在那里提到的比如说,长随、家人、门印,那些都是县太爷自己带来的,长随、家人,他肯定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更像这个人各种私人的助手,包括这师爷,他都不是国家正式的编制人员,而是私人助手。但是他吃的这个饭肯定是官家的饭,这是一大批人。

    另外还有说那三班衙役。三班衙役,一般地来说,这一个役,比如说明朝的非常著名的一个思想家顾炎武,他就在那里,他就说到过,他说每一个县之中,“食利于官者”,就是靠官家吃饭的人总有好几百人。他说靠着“恃讼烦刑苛”,就是诉讼烦多刑罚苛,这些人就“得以吓射人钱”,得以敲诈勒索,于是每一个役,就这一个正式编制的位置上,“恒六七人共之”,经常有六七人在这一个编制上。诸位起个名字,这一个正式编制的人我们可以叫他衙役,多出来的那五六个人应该叫什么?古代给它起的名字叫冗员,现在常规的叫法叫超编人员。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集团,而且它似乎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这个庞大的集团,它没有自己的独特利益,没有自己的脑袋,就是一堆赘肉。实际上这个集团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固定的收入来源,有谋生之策,按照这顾炎武的说法是“恃讼烦刑苛”,就是敲诈勒索。他用合法伤害权去生存,他有固定的社会位置,大家对他都有一些固定的叫法,具体的某个角色都有叫法,但是没有一个整体的对这个集团的称呼,我就借用一个具体的角色,比如衙役,这个人是编制外的衙役,是一个位置上那六七个人,是属于非正式的,那五六个的,大家老百姓怎么叫?老百姓叫他们“白役”,白丁的白,白干的白,但是白身白丁,同时又干着官家的事,于是叫白役。同时他也不从官家挣任何钱,他白干,白给政府服务,但是他通过那些别的路,敲诈勒索就够他吃的了,比如说刚才谈到那个辛苦钱,每天他们主动的给一笔费,这一点那一点,最后我的收入比一般的人收入高得多,他们有自己的固定收入,这些人叫白役。

    借用白役这个词,白役单讲的是役,职工给注意到了,干部呢?他忽略了干部,于是我们把干部、职工、蓝领、白领都加在一起,我给他起名叫“白员”,固定人员的员,叫白员集团,刚才说的这局棋里,白员集团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集团。对于中国社会历朝历代都有巨大的影响,而且实际上,由于在这个统治集团的位置,由于合法伤害权的存在,越到王朝晚期,白员集团越庞大,最后就形成“十羊九牧”之局,十羊九牧就是十只羊有九个放羊的,九个牧人,这个词是隋朝人创造出来的。十羊九牧,那羊养活不了牧人了,肯定这个局就维持不下去了,一定要崩溃的,这就是我们在对局分析中、拆解中看到的又一个潜在的、逐渐的在对局中形成的一个庞大的社会集团,白员集团。

    好,现在我们这局棋已经看得比较清楚了,那这个局势会怎么走呢?基本的发展趋势什么样的?由于白员集团、合法伤害权、隐身份的这些人他要活,他要改变规则,在资源分配规则中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且他不断地膨胀,不断地要扩大收益,于是潜规则的边界就不断地向生产者、向老百姓那方面压缩。这就出现一个非常常见的,不断地一次一次出现的局面。

    在明末清初一个著名的文人,叫侯朝宗,侯方域,复社的一个名士。他在明朝亡了之后,眼看着明朝的崩溃,然后在清朝写了一篇文章。他就说,他描述的这个规律、这个现象,我给它起的名字叫“淘汰良民定律”。他说,明朝的老百姓,这一个老百姓“税加之”,税收加在他头上,“兵加之”,所有的军费或者是临时的抓差,压在他头上,“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七重负担,七座大山压到老百姓身上,老百姓做什么反应了?他说老百姓有两条路:第一条路是,我去当白役去,混入那个队伍里,我就成了敲诈勒索的人了,我不会被人敲诈勒索。第二个办法,想办法有钱的人家买一个秀才的身份,上大学,上了大学,有了干部身份了,没人敢敲了。

    于是,本来十个人,现在有两个人出来了,一个当了白员,一个上了大学,十个里剩八个。但是那些人还得吃啊,于是原来十个人的负担就加到这八个人的负担,然后里边又有更强的动力往外跑,又跑了两个,还剩六个。这新增的四个人还得吃他们啊,就这么如此恶性循环,他说最后百姓两条路:一条路,当土匪,造反。这回你压不着我了吧。第二条路,死于沟壑,就是逃荒、要饭,死在路沟里了。他说,天下怎能不乱啊?然后天下大乱,然后再出现人打江山,打天下、坐江山,一轮新的王朝开始,又一轮新的轮回,然后这局棋再重下。这就是我们历史上非常熟悉地看到王朝循环的故事。

    这局棋分析完了,最后我总结一下,在这个对局中我们看到了双方遵循的潜规则,而且追踪了一条潜规则形成的全过程。

    第二,我们看到了,在对局中有一方掌握了致命的武器,也就是合法伤害权,或者拥有一种低成本的伤害能力。

    第三个,这个合法伤害权有一种固定的,非常常见的形式就是灰牢,还有相应的灰色处决。

    第四,就是由于拥有合法伤害权的这一方,他带来的收益很高,于是他就不段地吸引人加入进来,然后一个白员集团形成了,越来越庞大,原来的那些人也渐渐的身份也发生悄然变化,拥有一种隐身份,而不再是原有的、开局时候的正式身份。于是在这个更大的背景上我们看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一切的变化都导致了这一局最后的崩溃。

    王鲁湘:崩盘。

    吴 思:崩盘。刚才我反覆地说这个局、对局,这是在中国历史上一种源远流长的看待历史的方式,从李鸿章说“数千年之未有之大变局”;比李鸿章再早一百年,清朝一个著名的史学家赵翼,他也用这个局的方式来分析历史,他说“秦汉一大变局”;再往早,比如宋诗,有那么一句很有名的诗叫“世事如棋局局新,年光似鸟翩翩过”。每一年的时光就像鸟一样翩翩飞过,也是用博弈的、这种局的方式去看待历史;然后,再往早还有,杜甫的诗里就有“闻道长安似弈棋”,也是用一种局的这种角度,把局作为一个单位去分析历史,这可以说是一种源远流长,“局观历史”的,在我们传统中就存在的一种看法,用这种方法去分析历史、去讨论历史,就像咱们刚才这样,可以看到很多很精彩的东西。

    好,今天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王鲁湘:你刚才说到潜规则、潜规则,我过去没有仔细地、认真地想过“规则”这两个字,从汉字造字上头,说文解字去解一下这个字,听您这么一说以后,我倒想解一下这个字。规,什么叫做规?规,是一个设定半径和范围的工具。把他拿到我们社会学的领域里边来,实际上讲的是我们人的行为的半径和范围。你刚才其实已经涉及到这一点,我到底划多大的半径,然后在多大的范围之内来做这个事情,这就是规。

    则的话,则这个字,就是宝贝的贝,一个刀字,实际上指的是一种利益分配。则这个字我没有仔细地去考证过它,它肯定是和货币的分割有关系,实际上也就是说,通俗一点、抽像一点,是一个利益分配原则。但是这个规则如果前面再加上一个潜的话,你刚才说,实际在你说的几点中间,所有参与潜规则这个游戏,这个局里头的人,无非都在怎么样的从这个半径范围跳到那个半径范围,把自己的半径扩张,把别人的半径缩小,最后在这个行为,最终的过程中,无非是利益分配原则。

    那么我们现在有时候,在这个法制社会的里头,我们经常会进入一些圈子,比如演艺圈、文化圈,或者是艺术圈,反正会进入一个一个的圈子。我们经常会发现,你一旦进入圈子以后,你会发现圈子里头有圈子里头的潜规则,当然在您发明潜规则这个词之前,大家不会用这个词,大家有一个词叫规矩,动不动就说,你进入这个行业以后,你假如没有按行里头的,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定办事的时候,就会有老一辈的人跟你说,小子,懂不懂规矩?这个规矩它又没写在字面上,咱们读书人就认字嘛,你没有在字上写着我当然就不懂。所谓这种行里头的规矩,实际上是在老一辈的言传身教中间,以及在混事中间你慢慢的通过教训而得来的。

    比如说,像前一短时期报纸上炒得热热闹闹的,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想进演艺圈必须要和导演“上床”这个事,您觉得这也算是属于你说的潜规则的事情吗?

    吴 思:是。

    王鲁湘:这个导演和演员之间是怎么博弈的,这个过程?

    吴 思:首先它是潜规则,就是大家都当个规则来做,都预期我这么做就会有什么什么结果,如果你要违反这个,上了床了你却不用我,那我可要告你了,这事就闹起来了。我专门有一篇文章,叫《惩罚违规者》,惩罚——摆平违规者,就是清朝的官员也有这个事,我该做的我都做了,反过来你该给我的也没给,那我就要给你告状,我要揭发了。潜呢,是因为它不合乎主流规范,一说起来,这事不道德吧,不合适吧,所以它就叫潜。但是实际内部又都遵循,成了一个惯例,所以它是一个潜规则。

    这个潜规则我觉得,它这里的利害计算的核心就是,如果我用谁都行,用你也行,用他(也行),如果水平都差不多,我这儿有类似一种合法伤害权或者合法恩惠权。我不用你就伤害了你,我用他就恩惠他了,我实际在拿这个在做交易。但是我这个权也不是我的,比如给老板打工,所以这事我还最好瞒着老板,我要选一个稍微水平弱一点的,那个水平高但是她不跟我上床,那我不选她,我选这个。这事是害了老板,害了投资者,也害了观众,这事就变得代理人的利益在其中起了作用,他买卖其他人的东西,为自己谋取私利,就成了这么一个利害计算。

    王鲁湘:好,下面我想把问题开放给现场的同学。

    与观众对话

    观 众:吴老师,您好!刚才我听了您的演讲之后,我就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会有潜规则?潜规则滋生的渊源到底是些什么?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问题是,潜规则它到底意味着的是人们心理道德上的一种腐败,还是一种法制上的不健全或者是腐败呢?

    吴 思:如果你不用潜规则的话,刚才说了,将军抽车。

    王鲁湘:代价更大。

    吴 思:你不想被我将死吧?那你就把一个车垫过来,最后你说我车我也不想给,那你总得给我一个卒子吃吧?人们心里做的是一种利害权衡、利害计算。这里有没有道德问题?被害一方是没有道德问题的,你害我我总得避害嘛。人家敲诈勒索,问我要钱要命,我说要命,那你把钱掏出来,这没有什么道德。你说抢劫的人他有没有道德问题,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首先他肯定算的是利害计算,有的时候他是讲道德的,他想当一个清官,但是他发现这个清官当不下去,那有一种道德困境。比如说我想当一个好官,对老百姓很好,但是我要是不做这个乱收费,我周围的这些同事,他们奖金就发不出来。然后同事们都纷纷说,咱们编个茬,过年了,收点儿钱去,他们去了,收回来一千,一个人分一百,给我一百,我说不要,因为我要想对老百姓好,那我肯定不是一个好同事,我无形地在指责同事,说他们做得不道德,但是我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正当来路的东西。于是我成为好同事、成为好朋友、成为一个好的合作者,就意味着我对老百姓不好,我对老百姓好,我就意味着我对同事不好,这种道德困境经常出现。遇到这种道德困境,我想它是没解,它就是困境,一个非常现实的,扎扎实实的困境。

    只要我的乌纱帽是上级官员的,同事要都到上面替我说好话,我就升上去了,一搞民意调查,周围人全都说我坏话,组织部来(调查),十个人有八个人说我不称职,那我大概就升不上去了。这时候,第一,对我重要的是领导,第二,对我重要的是同事,我就得按这个路走,你说我缺德吗?我肯定对老百姓不好,我非常难过,但是我也得养家糊口,我还得政治进步呢,那我就这么走了,很难受,但是无可奈何。

    如果我的乌纱帽在各位手里,我一旦害了各位,我就掉帽子了,那时候我的利害计算就改变了,反过来同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敢敲我,他敲了我就耽误我的前程,你这害我不是,大家彼此都知道,不能太过分地去害别人,你要害我,就成了你不够哥们儿了,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道德困境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才能使这个困境消除。

    观 众:吴先生,您好!在我听您阐释潜规则的产生与它的发展,以及各种情况的那种论述过程中,我觉得一直是在讲多方博弈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怎样多方的不均势的情况下达到一种最后均衡,或者在这种均衡被打破以后,会得到一种什么样的惩罚?我想问的问题就是,您觉得您的那种“潜规则”的学说跟“博弈论”的学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有多大程度上的统一性?谢谢!

    吴 思:博弈论我略知一二,看过两本小册子,博弈论还有制度经济学提到的这个博弈论的方式对我有很多启发。但是我的数学不好,所以我博弈论研究得不透彻,它经常给我带来的是启发,而很难非常详细地,比如我怎么算均衡,我知道一个基本的理论。更多的启发,比如我围棋下得不错,我经常用围棋比方,刚才说棋手、定式、规则,还有那个策略等等,我用围棋的这个比喻、这个类比,而且我觉得也是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的一种认识方式,跟我略知一二的博弈论结合起来,作为一种方法论去看待这个社会。那博弈论对我的帮助就是,它能够更清楚的,比如在它纳什均衡的时候,更清楚地告诉我双方都找到了自己的最佳策略,然后达成了均衡,这个规则就可以生成了,就稳定了,像这些表述都非常清晰,而且非常有力量,它给我带来的启发很多,更多的东西可能就是中国古典的那种思维方式和下围棋那个实际经验带来的类比的那种影响。

    王鲁湘:吴思先生,你今天已经说了很长时间了,但是现在想考您一下,用一句话把您今天的精彩的演讲概括出来。

    吴 思:让受害者拥有得心称手的武器。

    王鲁湘:好,非常感谢吴思先生的精彩演讲,因为吴思先生今天在演讲中间把潜规则这个坏逻辑的来龙去脉给我们说得很清楚,而且也传达给了我们这样一种感受,就是人不能生活在这样的潜规则中间,生活在这样的潜规则中间,人实在没有自在、自由和幸福可言。

    好,再一次感谢吴思先生,和在座的中国人民大学的同学们,也感谢电视机前的观众。欢迎下周同一时间收看《大红鹰·世纪大讲堂》,再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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