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语气也变得如寒冰样冷,“但谁允许你穿绯红衣服了?”
王森记的人穿绀,王芳斋的人穿湛蓝,这是王怜当年定的规矩。
“我......”王方刚声就觉得喉咙痛,接着只听空传来“刺啦”声,他颈间的衣料便裂开许多细细小小的子,王方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先是阵寒意,后又有阵湿热的刺痛间断地从颈传来。
但王方却敢低头去看。他在江湖上明明也算是个流手,可如站在沈清盛面前,王方甚至连动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沈清盛现在并没有在看他。
这觉令他无比憎恶,又无比熟悉。他了几乎半生的时间想要摆脱,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此刻却瞬间被沈清盛打回原形。
终于,沈清盛声了:“衣服既然破了,就赶紧去换件,店里毕竟还有很多贵客在等着你亲自招待。”
“让我等要紧,”沈清盛转过身,视线从王方的双手慢慢移到他的眼睛,见到他眼底流的惧意后忽然了声,接着道,“但要让客人们等,后果可比这个严重多了。”
说完,他也等王方的反应,只是叫了陆小凤声:“我们走吧。”
陆小凤看看王方,又看看沈清盛,什么也没问,便跟着沈清盛起走了王芳斋。
等伙计报了句“公子已经离开甜水巷”后王方才敢将双手从脖子上拿开。指间滑滑腻腻,入眼是片刺目的红,王方忽然把抓过身边的伙计,双手停地往他身上拭,形态已近乎疯鬩:“什么破规矩,难道就许他王怜个人穿红衣服?真愧是王怜的徒弟啊哈哈哈,师父当年就讲道理,徒弟现在也跟着学......”
施文清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王方,看了会儿后,他又转身慢慢走回柜台,边走,边忍住摇头叹:“托公子的福,天又学到新颜。”锈红,正是自王方身体里流来的血的颜。
走甜水巷后,沈清盛忽然停了来。
陆小凤只好跟着起停,问道:“你怎么了?”
沈清盛先是咳了两声,旋即又好意思地说道:“你在京城里呆的时间比我,你知道骑云巷怎么走吗?”
“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忍住发阵大。
过后,他却是严肃地答道:“我也知道。”
“啊,”沈清盛迟疑道,“但现在再回王芳斋找人带路的话似乎大好?”
“用。”陆小凤得意地甩身后大红披风,接着叉腰道,“我这个人有样天赋,只要听过条路的名字,我就定能找在哪儿。”
“好厉害的天赋。”沈清盛由衷地赞叹了句,语气忽然又变得很阴森,“你以为我有这么好骗?”
“哈哈哈哈,”陆小凤的身形子掠去好远,等到了个分叉路的时候,他才停来转身向着沈清盛招手道,“跟着我走准没错,接来我们走右边。”
沈清盛了,又在原地低咳了几声后才提步跟上。
*
王怜的宅子就坐落在骑云巷巷尾,当来到大宅正门时,陆小凤反而比沈清盛更为兴奋,他已经闻到了阵酒香,正是他最的女儿红。
陆小凤的这股酒兴因风而起,但很快又像风样过就散了,他甚至暗发誓自己未来天都绝碰滴女儿红。
只因这座宅子实在太红了。
凡是能挂东西的地方都被挂上了盏盏大红灯笼,同时还有红的绸带、红的剪纸,院子里更是摆了红的和红的树,树上甚至结着个个红的果实。
“要是知道你是孤家寡人个,我还以为你要成亲了。”这路看来,陆小凤忽然对沈清盛的审美产生了好奇,“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快问,”沈清盛皱了皱眉,“我会儿还要去洗澡。”
“你觉得上官飞燕得怎么样?”
沈清盛假思索地答道:“还行。”
陆小凤果然问得很快:“刚刚在王芳斋里见到的个女人呢?”
沈清盛了头:“也还行。”
陆小凤忽然也皱起了眉:“最后个问题。”
他又看了圈府里的布置,言难尽地问道:“你觉得这宅子弄成红彤彤的片,好看吗?”
“很好看啊,这样才有过年的味道吧?”沈清盛反而觉得陆小凤很莫名其妙,“我还准备了身红的衣裳等着过年天穿呢。”
“你要要?我叫人给你也准备?”
陆小凤沉思了会儿后,忽然大声地应道:“要!”
陆小凤从未有过穿着红衣服在红宅子里和朋友起过年的经历,所以他十分好奇地想体验回沈清盛所说的年味。而且知为什么,他此刻竟也觉得眼前这成片的红突然变得好看了起来,大俗即大雅,这或许就是美的最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