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研究家同时也是奎因密友的霍华德·海格拉夫在其推理史名著《为了娱乐而谋杀》(1941)中这样写道:“当被问及他们认为奎因小说何以广受赞誉、大获成功的关键时,作者谦虚地说是‘绝对逻辑的’公平推理的手法,这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他们作品的标志。”毫无疑问,“推理”正是奎因小说最具特色的元素之一。本文试图对奎因小说中的推理手法分析一二,以期展现出奎因作品(尤其是早期作品)的推理魅力所在。
埃勒里·奎因称得上是史上最标榜逻辑推理的作家之一,这点无论是在埃勒里·奎因系列还是在哲瑞·雷恩系列都表露无遗。中埃勒里如檄文般宣称:“擒获××先生的,乃是我那铁面无私的老战友,逻辑,希腊原文是logos,并且,我相信它将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
是埃勒里·奎因的第一部小说,它同样确立了奎因小说的调查、推理模式:开头警察式的穷举搜索;结尾处的推理演绎;对嫌疑者的逐个情况调查;解释了为什么有且只有一个人可以实施犯罪等等。这一主要的写作思路在30年代作品中贯穿始终,不过是富于变化的。奎因的名著还包含了一种层层递进、逐层深入的手法,它也经常出现在奎因作品中。正是这样,最终的真的解答给读者留下了更为深刻的印象,更加出乎意料。奎因的解答既合乎逻辑,也不像某些反推理小说追求多数解答的同时歪曲侦探能力。
奎因小说中出现的推理过程往往是一个推理方程。埃勒里自己说道:“纯粹的推理包含着当你穷尽了每个可能性,但有一个在一个给定的等式中,一个不管多么不可能,不管多么荒唐的可能性,它可能看起来未被证实,肯定是正确的那个。”()这种手法和福尔摩斯的消去法很接近:“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但是,奎因的手法更类似数学中求条件极值的方法。为了论证出真凶,在案情的基础上,用包含多个参数的约束方程获得唯一的解答。比如在中,埃勒里罗列出6个凶手必备的条件,也许会有其他人符合其中的若干条,但是有且只有凶手才能完全具备6个条件。不过,如安东尼·伯克莱在《毒巧克力命案》中所演示的那样,侦探之一的布拉德利罗列了凶手需要具备的十多项条件,最后却得出完全荒谬的结论。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方法上的错误,而是推理者约束方程参数的设置有误。埃勒里说:“如果结论和一系列前提条件结合得天衣无缝,那么结论的正确概率绝对很高。”(《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合理、全面的设置参数正是埃勒里作出正确推理的关键因素,反之就是读者挑战失败的根结。
不难发现,奎因的推理分析过程和科学发现的过程相当类似:从实际的观测或试验到成为定律或者经验公式到系统的解释规律的本质。奎因的小说中,先是进行调查、寻找线索,接着对线索进行分析,得出一些推论,最后再对推论本身进行分析,从中得出事件的真相和本质。比如在《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中奎因花费大量笔墨描写埃勒里在弗兰奇百货公司和弗兰奇公寓中收集线索的过程。埃勒里不放过任何微小的细节,无论是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还是相关人员提供的证词。接着,埃勒里对于纸牌、口红、香烟、帽子、鞋子、书档等推理出一些论断,其中既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既有阶段性的也有结论性的,甚至我们在解答部分会看到奎因大部分的推理是指向正确方向而非误导读者。最终,埃勒里对于推论本身分析,寻找到符合凶手身份所需要具备的一系列条件,得出真凶身份。
埃勒里不依靠直觉猜测。《红桃四》中波拉曾对埃勒里说:“你说过你也只是猜。只是你没有用‘猜’这个词罢了。你说是‘推理’,或者类似的什么词。”埃勒里回答道:“可是老天有眼,我确实不是靠猜。这是靠科学!”当然,他也不否认需要猜测,他承认:“适当的猜测是不可或缺的,但关键还是要运用逻辑和常识,只有它们才能为你带来更大的乐趣。”(《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实际上当埃勒里猜测的时候往往预示着他将迈出错误的一步。那么他所谓的科学推理到底是什么呢?
“逻辑不同常理,它自成一个世界。”(《Y之悲剧》)奎因的小说世界也不等于现实世界,乃是自成一个世界。奎因的世界是极其理性的世界,特别是在早期作品中,人物的一举一动都是和案件息息相关的,都是遵循理性和逻辑的。奎因讨厌并排斥非逻辑的东西,他的推理前提是人物活动遵循理性逻辑,无论任何结果都有其理性之因。埃勒里对于早期的自己这样总结道:“我的工作基本上面对的是符号的推演,……而不是活生生的人……我选择无视人性成分,把它当成是个待解的数字难题,而把凶手的命运交付给那些真正思索人性的人来决定。”()这可以说是优点也是缺点,因为绝对理性的案件并不常见。奎因在中就曾引用费洛伦茨·巴赫曼教授的话:“犯罪行为只有模式,并无逻辑。”奎因前期小说中的人物因此也成为一种符号,是埃勒里推理的对象,他们没有任何感性的成分,都是一成不变按照逻辑运作的机器。奎因的推理是用来让读者脑力激荡而并非提供给犯罪学研究者作为案例素材。
后期的奎因推理手法整体与前期相似,不过也有些自身特色。丹奈提出将前期的“神化”埃勒里变成“人化”埃勒里,甚至想过人化后的埃勒里产生的变化即是放弃推理。在中我们看到埃勒里深陷霍华德的案件中,某种程度上,他对范霍恩家接触越多越是难以作出正确的推理,之前的符号推演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后期不少小说都是如此)。“那种引经据典地依靠纯粹推理来解决实际刑事犯罪问题的方法”并不是没有效力,而是作为侦探的埃勒里无法正确地掌握这种效力。此时“逻辑推断和心理观察”具备了同样的作用,对于凶手心理的观察和认知成为奎因后期推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在后期奎因作品中,我们发现埃勒里不仅需要解决杀人事件,同时也要面对家庭、社会、宗教等各方面复杂的问题。读者如果真正想完全掌握案件的动脉也变得越来越难。
纵观奎因小说,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手法有这样几个:消失的线索、挑战读者、多重解答、临终留言。尽管这些手法也存在于其他作家的作品中,但是不可否认奎因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消失的线索指某个事物原本应该出现的却没有出现。就运用了这一手法,原本应该戴在死者头上的礼帽却无端消失,其中必然和案件有所牵连。在中,埃勒里罗列了大量证据和一长串的衣服清单,尽管令读者迷惑不解,但是埃勒里却从中找到了那个消失的线索。消失的线索在奎因早期作品的推理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中消失的礼帽,中尸体身上消失的衣服,《X之悲剧》中消失的凶器等等。埃勒里在进行推理之时都将这些线索放在首位,思考它们之所以消失的原因。读者不难发现,一旦合理地解答了“消失的线索”这一问题,推断出正确的凶手也就显得轻松许多。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物理化线索(证据)在奎因前期作品中数量和地位都要大于心理线索(证据)。《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中的白色粉末,《Y之悲剧》中奇特的凶器,中的火柴等等。前期以物证为主的思想还是受到福尔摩斯的影响,后期奎因作品有所改变,将爱情、家庭、社会、宗教等因素作用下的心理证据作为物证的补充和外延,推理手段也更加丰富。
挑战读者不仅是奎因的原创,更是奎因最具影响力标榜公平竞争的标志。罗纳德·诺克斯在《1928-1929年最佳侦探小说选集》的序言中就提出公平竞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侦探小说是两个人之间的游戏,作者是一方,读者是另一方。如果读者不顾作者的误导在小说的一半处就指出正确的凶手或者推断出犯罪的正确手法,那么读者就得分了。如果作者成功地让读者在谁是罪犯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或者对于手法完全搞不清楚,这样一直持续到最后一章;并且作者告诉读者他应该如何通过已给的线索解开谜团,这样作者就获得了胜利。就像藏头诗或者纵横字谜竞赛一样,只有当线索公平时,胜利才是光荣的。因此,当我们说侦探小说是有法则的时候,我们不是指作诗律那样的法则,而是说公平竞争的法则。”尽管大部分黄金时代写解谜推理小说的作家都小心翼翼的遵守着公平原则,但是却没有哪个人愿意真正跳出来大张旗鼓地向读者挑战。1929年,初出茅庐的埃勒里·奎因在中首次加入“挑战读者”。
“让读者小心!”这是奎因化身J.J.马克向读者提出的警告。线索均已给出,读者诸君能指出凶手,并且做出正确推理吗?挑战读者不仅是对读者的挑战,也是对作家本人的挑战,因为这样做不仅需要勇气,更要求作品具有非常高的公平竞争性。我们看到,奎因的小说不仅不会隐瞒线索,甚至会给读者提供一些正确的阶段性的结论,可见奎因对自己作品信心之强。尽管奎因在1920年代就提出挑战读者,然而,这样的挑战状只有岛田庄司的、绫辻行人的《杀人方程式2———鸣风庄事件》等少数其他作家的作品中出现。
多重解答是推理小说数学化的一个标志,需要作者借助将同一案件经由不同的推理得出不相同的结论。这一手法很早就出现了,福尔摩斯小说中借华生口中说出的一些论断就具有多重解答的特点。E.C.本特利的名著《特伦特的最后一案》(1913)中提出了三重解答,安东尼·伯克莱的《毒巧克力命案》(tes Case,1929)更是提供了6种以上的独立解答。奎因的是此类型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小说随着案情的发展,对各种不断出现的线索做出演绎,逐渐拼接出犯罪的整个面貌,掀起一个又一个高潮,让读者的脑筋几乎难以跟上奎因数学分析的脚步。难能可贵的是,奎因不少多重解答仍然具有公平竞争的趣味,比如《非洲旅行者》,面对同样的线索,奎因安排三个人物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且都合理有据,然而真相到底只有一个。这些手法归根结底还是显示了奎因侧重推理分析,也正是无数奎因读者最津津乐道的奎因特质。
其实,在后期奎因作品中,多重解答也出现的相当频繁。此时的多重解答虽然手法和前期类似,但是目的却大不相同。前期的多重解答是逻辑推理游戏的产物,后期则是表现出埃勒里深陷案件之中的痛苦。埃勒里正是因为从神俯视案件的角色变成人深入案件之中,因而造成失败。不过埃勒里最终仍然寻找到正确的出路,抓住真正的凶手。
另一个奎因系列的标志是“临终留言”,即被害人在临死之前留下一些线索以指证凶手。因此侦探为了解决犯罪需要能够读懂被害人的意思。临终留言并不是奎因最早提出的,在柯南·道尔的《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1917)就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手法,甚至在哈梅特的《红色的收获》(1927)、比德斯的陈查理探案《帷幕后面》(1928)也有临终的留言。奎因最早运用它是在雷恩系列的《X之悲剧》中。雷恩这样解释临终留言:“在这件谋杀案中,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死者临死前所展现那种不可思议的精神力量。他没办法也没时间在那一刻像平常人一样思考、一样行动,而是面对死亡,某种特殊的力量引发他脑中一闪的灵光,让他能在那不容延迟的一刻,生死一搏,成功留下这个指明凶手身份的线索。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在生命结束那个弹指之时,人类心灵所爆发出的瞬间力量,多么神奇强大而几乎可说是无限的。”
埃勒里系列引入这一概念是在1933年的《孪生之谜》中。小说中的临终留言向读者揭示了这种手法的不确定性。死者被发现时在他的手中抓着一张被撕了一半的纸牌。这张牌是否在暗示什么,这是不是死者的临终留言,抑或这是凶手故布疑阵,甚至有可能这是第三者所为,那么这又是意欲何为。临终留言在几篇奎因的早期短篇小说中同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例如,在《有胡子的女人》中,被害人临死前在一个女人的肖像上画了胡子从而指证凶手。在《玻璃圆顶钟》里,受害人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留下来的线索更为巧妙而复杂。临终留言被引入早期小说后,直到五六十年代才再次出现,在中,死者的临终留言成为埃勒里分析的主体,将读者耍得团团转。
其实临终留言并不是谋杀案件所必需的元素之一,它很少会出现在真实犯罪中。临终留言经常会有很多种解释,变数也很多,诸如被害人写了一半就因为某些原因中断了,凶手或者第三者改写被害人留下的临终留言,埃勒里时而将推理看得很简单,他说:“逻辑能证明我的想法。当10是整个的时候,抛开2加3加4,就剩下1。”()然而读者会和理查德警官有相似的感觉:“在我看来如迷宫般复杂无望的一件事,对你而言简直就简单明朗得有如一条通天大道。这太可恨了,儿子!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怪物,让自己的晚年不得安宁。”(《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不过,埃勒里解释道:“我所说的轻易的,是指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事实上,并不是很容易做到。演绎推理是很自然的事情,不过需要很锐利而且百折不挠的思考。”()《X之悲剧》中德威特评价雷恩的推理时也说:“您谦称您的洞见只是最寻常最基本的推断,这我无法苟同,我以为,只有您了不起的才能和眼光,才能如此穿透事物的表象,直触真正的核心。”不妨讲个小插曲。某次在接受杂志访问时,丹奈说:“我们对读者绝对公平。”李戏谑地应和道:“除非那是个天才。”那我们就来分析奎因构建其坚固的推理城堡的手法以及读者应付其的策略。
寻找表面看起来不符合逻辑的细节。不符合逻辑之果必然有其符合逻辑之因。奎因小说是崇尚理性的,小说中每一个人的任何举动都是符合理性的。即使表面上不符合逻辑,其必然有符合逻辑的原因。《凶镇》中罗斯玛丽·海特之死从表面上看是极其不符合逻辑的,因为一切证据都表明被杀的应该是诺拉而不是罗斯玛丽。那么,为什么罗斯玛丽被杀,为什么诺拉之前会有几次险象环生的下毒事件,这就是读者需要解答的问题。一旦能够圆满地解决了这些问题,自然就解决了案件。中枪凭空消失是不可能的,一定有什么方法使枪在警方大规模搜查之下仍然不被发现,解答了这个问题那么凶杀的难题也就解决了大半。
奎因小说中,读者应该试着跟上侦探的思路,努力回答侦探提出的问题。这与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不同,波洛提出的问题往往是在将读者导向错误的歧路,而埃勒里或者雷恩提出的问题往往是逻辑推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中,如果读者找到正确的思路,也就能在挑战读者之前,回答出埃勒里从医院用品柜中拿了什么东西以及向哈伯询问什么问题。
识破逻辑陷阱。面对逻辑上合理的现象我们可以掉以轻心么?也不可以,要知道奎因是多重解答的高手。往往表面上看似合乎逻辑的结论,其实在其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真相。《凶镇》中一切不利的因素都指向吉姆,他似乎就是莱特镇悲剧的始作俑者,但是真相确实如此么?埃勒里本人也在这样的逻辑陷阱之中落马。中,埃勒里甚至三番两次得出近乎合理的结论,可是在真相面前都土崩瓦解了。中,埃勒里几乎让凶手牵着鼻子走。个中原因正是埃勒里(同时也会是读者)被其符合逻辑的外在现象所迷惑。而读者往往会犯下和《非洲旅行者》中三个应用犯罪学学生同样的错误。他们掌握了一些线索,并且追寻这些线索得到一个看似合理的解答。然而,却没有注意到这些线索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即使他们在某些方面可以符合逻辑的解释,却不能就此解决所有疑问。
奎因擅长抓住读者逻辑上的盲区或思维上的漏洞。在短篇小说《一便士》中,奎因演示一种借助读者既用思维模式迷惑读者的方法。这篇小说表面看来似乎是沿袭柯南·道尔的《六个拿破仑半身像》的手法,然后意想不到的是后半部分峰回路转,将读者原先的理论四分五裂。
“人人有嫌疑,个个不可能。”这是黄金时代众多作家最常用的手法。典型的有“最隐蔽的凶手策略”,读者想象不到的人或者最不可能的人作为凶手。嫌疑犯都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小镇、孤岛等),每个人的·场、露面都被小心地安排,每个人在小说中都占相同的比重,并且都有一些看似令人怀疑的迹象。读者往往要面对数个甚至十多个嫌疑犯,作者正是依靠在这些疑犯身上故布疑阵,留下正确的或者误导的线索,借以迷惑读者。奎因的小说中也会出现这样的设置。在中,出场的嫌疑犯是卡吉士一家以及和卡吉士、格林肖有关的人物。他们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令人怀疑的地方,想获得遗产的家人,想继续拥有名画的百万富翁等等。直到最后,读者才发现,凶手是那个隐蔽最深的人。
另一个策略是与之相反的“最有嫌疑的人”。既然读者都熟悉了作者故意不去多加着墨的人就是凶手,那么干脆将最有嫌疑的人安排为真正的凶手。当然,这样的设置同时也要包含一些看上去对凶手有利的线索。这样的例子在奎因作品中也时有出现,鉴于会立刻暴露凶手的身份,在此不加举例。
侦探小说中,往往出现大量的线索,包括虚假的和正确的线索,读者需要从一团乱麻中理清头绪,找到能够指向真正凶手的线头,然而这谈何容易。奎因小说往往给读者指出正确的推理方向,中帽子丢失之谜正是最终解答的关键线索,中裸体尸体之谜也是抓住真凶的杀手锏。正如J.J.马克在序言中所声称的那样:“具有敏锐推理能力的埃勒里以及能利用每一个微小细节的奎因父子。”奎因会注意到那些微小细节,并且运用推理能力将线索变成推论。在中,在众目睽睽下发生的离奇凶杀。正是埃勒里注意到一些不为人所注重的细节推理出匪夷所思的真相。在《玻璃圆顶钟》中奎因从一大堆证词中找出“不起眼”而又十分简单的证据,整个过程“简单得就像5减4等于1”。
奎因小说还通过一些巧妙而独创性的诡计令读者挑战失败。奎因并不是黄金时代最擅长诡计的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约翰·狄克森·卡尔在诡计方面要高于奎因。但是奎因也确曾写出过一些优秀的诡计为亮点的小说。比如《X之悲剧》,这部小说融合密室杀人、死亡留言、无面尸等诸多经典的诡计元素。在这样华丽的作品面前,读者只有惊讶、赞叹的份。
奎因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将真相保持到最后,这也是他的小说之所以复杂、费脑筋、不可思议却令人着迷的重要原因。喜欢解谜的读者也是以将奎因的推理城堡摧毁为乐。于是,他们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然而,对于读者来说,“不管(推理)成败与否,这样的过程必然是美好的经验,所有的艰辛顿挫都会得到高度快乐的回报。”()这便是奎因作品推理艺术的最大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