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年初,香港有人向廉政公署举报了一个“以权谋私”的个案,涉案者不是一般的公职人员,而是香港回归祖国后政府的第二任“财爷”,董建华班底的当家“算盘”——财政司司长梁锦松。
举报者投诉梁锦松什么罪过?
“偷步买车,有逃税之嫌。”
“偷步”?什么是“偷步”?
提前知道政府有可能要增加车辆购置税,打了个“时间差”,税前买车。
就为了此事,以后一连数月,梁锦松成为香港媒体争相报道的热门人物,最后风吹雨来,不日之后梁锦松竟然主动请辞,香港一位难得的理财干将“折”在了自己行为的“不检点”上,因小失大,不仅被迫下台,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程。
2003年3月香港媒体对“梁锦松事件”的追踪调查我们先看看是怎样的紧锣密鼓:
3月5日,有报章报道:香港政府二月决定加车税,目前政府财政预算案已公布:汽车首次登记税要大幅度增加;
3月9日,香港《苹果日报》首次披露了梁锦松今年一月预先买车,有逃税之嫌;梁锦松随后会见记者,解释一月份他买车时政府还未决定加税,并宣布要捐出自己买车所值税款的约两倍——10万港币给慈善机构;
3月10日,香港汽车业人士揭发梁锦松需要补交的税款差额(不是10万),应该是19万,随后梁锦松把捐款数目改为了38万;
3月11日,有车行职员在电台节目中回忆:一月中梁锦松夫妇确实曾到他们车行来要求购买现货的“平治”房车,当车行向其夫妇说明“未有现货”时,他们便离开(证明梁锦松有心急于购买现货),当车行职员问他港府是否会在近期内加征车税时,他“笑而不答”;
3月15日,梁锦松“会见记者,向市民致歉”;
3月16日,被停职的警务处高级督察向廉政公署投诉梁锦松,说明其在政府宣布加税前买车,此种行为已经涉嫌官员“以权谋私”……
“以权谋私”?就为了“偷步买车”,就为这么一点点事情,梁锦松头上就戴起了“以权谋私”的帽子,被迫下台,“此种行为”在其他地方算个什么?后面的话,我都无法再多说。
提起梁锦松,内地人可能并不熟悉,我对梁锦松也不熟悉,因为2004年我到香港,政府的“财爷”已经易主,但是如果说前几年香港的一位高官娶走了我们内地的一位跳水名将——“国宝”级人物伏明霞,很多内地人就会说:“哦,这件事可是知道。”当时香港的大小媒体曾经为此事炒得惊天动地,梁锦松几乎是刚一上任,他同伏明霞的恋情就被曝光,之后便是追踪二人如何拍拖,如何证实伏明霞已怀有身孕,再往后还有结婚、生女,总之“新闻”不断。
按照梁锦松的资历,1973年他从香港大学毕业,获得了“社会科学”的学士学位,1982年进修美国哈佛商学院,1999年又在同一间全球精英的摇篮完成了高级管理学业;1994年获“香港杰出管理奖”,199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勋章;2001年5月1日出任香港财政司司长以前,曾在香港多间大规模的国际银行担任过高层管理,那时候香港人都知道,梁锦松同意“屈就”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一职,人家可是放弃了美资“大通银行亚太区主席”的高位,那个职位年薪怎么也得2000万!
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不做美国“大通银行”的高级职员,纡富降贵在香港做了一任“财爷”,一年怎么也能挣到港币数百万,可是他为什么还要“偷步买车”,引来“逃税之嫌”,戴上“以权谋私”的帽子呢?
2002年梁锦松和伏明霞结婚后,2月26日在香港产下一名千金,香港媒体对此曾经热烈追捧,细致报道。第二天新闻喜洋洋地就介绍:刚刚当上了爸爸的财爷昨晚一脸喜悦,向外界透露母女平安。当被记者追问他们夫妇是否真的是“奉女成婚”时,梁锦松一直报以“哈哈哈”的笑声,并没有“予以否认”……
“奉女成婚”,那不就是“未婚先孕”?
在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中,这种事不要说一介高官,就是一个普通人,面子上也应该多少有些不好看,但是香港社会对司长大人的这种生活“不检点”根本不见有任何的微词,但是“偷步避税”人们就容忍不了,逼得董建华不得不启动“高官问责制”,逼得梁锦松只好赶紧向市民“赔罪”、“捐款”,甚至“下台”。
一位政府官员“以权谋私”,不管行为是轻是重,都应该受到舆论和法律的监督、制裁,这一点我非常赞成。但是“奉女成婚”,“未婚先孕”,梁锦松的脸上没有“灰溜溜”,只有“哈哈哈”的笑声,这是为什么?如果追寻原因,我私下揣度,也许前者伤害了香港市民的实际利益,使他们受到了欺骗和愚弄,全社会当然要群起诛之、伐之;然而后者呢?因为没有伤害,也没有妨碍到任何人,所以大家就不必深究,甚至认为中国的传统习俗、陈旧礼教,那本身早已是一种迂腐,市民为什么不陪着“财爷”欢天喜地,乐见其成?
这就是香港,一件事一个标准,方方面面都把人压得很紧,还不把官员和老百姓都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