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清楚地知道国际市场上有新的需求迹象。他也认识到对于任何一家竞争者来说,制造他的简易生产仪器和产品都比较容易。他在爆炸油对撞击的敏感性方面,曾有过辛酸的教训,因而了解它在运输方面的困难。因此,他决定必须立即将爆炸油在国际上取得专利权,以便今后在尽可能靠近消费它的地方,或者至少是在使用它的那些国家里进行制造。为此,他在英国、挪威和芬兰取得专利后,又同其它几个欧洲国家和美国,开始了有希望的谈判。通过这些安排之后、加之温特维肯工厂有得力助手(他的哥哥罗伯特和阿拉里克·利德伯克)照料,他在一八六五年三月,接受了来自汉堡的一项有前途的关于联合生产的邀请。他迁居汉堡,从此开始了日益扩展的活动。
同年六月,在瑞典出生的商人威廉和西奥多·温克勒,以及同德国矿业和金融界有良好接触的汉堡律师班德曼博士的参与下,诺贝尔建立了他的第一座国外公司——“阿尔弗里德·诺贝尔公司。”
此后不久,所有条件苛刻的德国批准手续都办妥了,总共三万普鲁士塔勒①的资本,也足以使这家工厂在开张时,雇佣约五十名工人从事规模较大的生产。这家工厂建在易北河畔格斯塔赫特地段的克鲁梅尔,厂址选在一个地势很好的边远山谷里,北面不远就是当时欧洲大陆最大的进出口船运中心汉堡。从这里,硝化甘油(通常是装在洋铁桶里或者装箱的外面有柳条编护着的大玻璃瓶里),通过马车、铁路和船舶,不仅可以运送到德国各地、而且能够运抵奥地利、比利时,甚至还可运到远在美国、南美以及后来的澳大利亚等地的海外消费者手里——
①德国银币名,一个塔勒等于三马克。——编者注
英国早在一八六三年就给了爆炸油发明专利权,但兴趣不大;直到诺贝尔一再亲自进行示范表演及取得安全的储存场地后,这才开始进口爆炸油。看来,北威尔士的采石场对它有着最大的基本需要,在一八六九年的限制硝化甘油法案生效之前,仅那里的两家用户在一八六六年至一八六八年期间,就用了九吨进口的爆炸油。这还是在售价高昂的情况下进口的;当时一磅硝化甘油的价格是三先令三便士,而普通炸药则只有四个半便士。
由于考虑周到,在不同国家取得了极为满意的开始。回顾这一短暂时期,一切都是那么可喜地顺利和成功。但是,尽管有很多新的主顾并且取得一定发展,此后的几年却充满了忧虑和阴暗的前景。由于这种生意的冒险性、当局的不信任及缺乏贷款和原料,诺贝尔和他的助手们每天都处境狼狈地面对着大量艰苦的工作。
更坏的情况也接踵而来。由于消费者和运输者对爆炸油的特性缺少常识,他们对给予的说明书又往往漫不经心,当然也因为这种物质在储存或温度变化情况下的分解引起的不稳定性,于是,关于可怕的爆炸灾难的报告,很快便从世界各地传来。人员死亡,运输工具、仓库和工厂被毁。随之而来的是,诺贝尔的公司和新取得的市场遭到严重影响。即使爆炸油比它的对手黑色炸药,具有已在各地得到证明的优越性,但是,用户和公众的恐慌情绪增长了,用户所在国当局也采取了越来越多的限制。有几个国家颁布禁止进口它的命令,从而使在温特维肯和克鲁梅尔的生产有被窒息的危险,在挪威和芬兰的建厂计划也被迫搁浅。
阿尔弗里德·诺贝尔公司这家提供灾难产品的企业,遭到了抱怨的攻击和威胁,严重妨碍它取得贷款。这位发明家必须设法尽快驱散这块乌云。但是在这之前,特别是一八六六年春天事故的报告来得比以往更频繁的时候,诺贝尔把克鲁梅尔的生产安排妥当后,便动身到美国去进行第二次访问。
诺贝尔的战术始终是计划、鼓舞和行动,当看到一件计划实现之后,又立即投入新的任务,现在,他正是这样做的。
诺贝尔在美国取得的制造和使用硝化甘油的专利权(一八六六年八月十四日,注册第57175号),立即在纽约和旧金山一些有远见的人士中,引起了大量活动;通过代理人进行的示范表演,人们很快便认识到生产它的可能性。第二年,在紧张筹建这项不平常的企业时,出现了关于所有权的纠纷和诉讼。顺便说一下,爆炸油是在美国内战动乱后的混乱时期进入美国市场的,当时正处于狂热的恢复和发展时期,要建筑泛美铁路,向西部正在兴旺的黄金和石油产区扩展。因此,爆炸油在金矿、矿业公司和民用工程等方面的市场,估计几乎是无限的。但当时企业经营方法却非常松懈和不讲信誉,诺贝尔在美国所进行的接触,不幸也遇到了这种情况。
他在美国进行的三个月访问,主要是由于克鲁梅尔工厂需要资金,同时也是为了亲自去卫护他在美国的发明优先权。此外,也有一种发展的愿望,并且多少出自他那种坐不下来的天性。这场旅行,不过是为专利权和企业组织而漂泊奔走的一场序曲,这种萍踪生涯占去了他的大半生,并且在后来,使他成为一个所谓“欧洲最富有的流浪汉。”
对于今天的商人来说,这种旅行既简单又迅速,但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尽管有很多方面的进步,旅行者却仍然处于原始时代。且不说由于携带炸药而增加的困难,就是只在手提行李里带着一点样品,在当时通过陆地和海洋进行这么一次旅行,也是不舒服的长途跋涉。任何一个想在外国发财的人都会觉得,无情的国际生意,就好象进出一片莽莽丛林那样困难;对于诺贝尔这样一位正直和谦虚的绅士来说,他所饱尝的这种颠沛之苦,自然就更加严重了。
这次旅行处理了很多事务,但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从他在克鲁梅尔的工厂出口硝化甘油到遥远的美国。无论如何也满足不了迅速增长的需要。通过从汉堡直达纽约的船只来运送商品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将这种敏感的爆炸油转运到旧金山或者中西部,则包含着很大的冒险。从汉堡到旧金山的海路,在当时还是遥远、困难、危险和昂贵的。那只有经大西洋南去,绕过合恩角;或者经过加勒比海,到达巴拿马地峡的东岸。由于当时那里还没有运河,船上的货物必须卸下后,再用马车或者挑夫队,经过颠簸不平的丛林道路运到西部,然后再从那里装船沿太平洋海岸北上。处理这种产品的各种临时工,对它的危险性一无所知,因此,运输中的事故就难免经常发生了。
对上述办法,或者那时处理硝化甘油的其它途径所进行的无数计算,简直要使后来的专家等毛骨悚然……曾经有过很多用硝化甘油来点灯、擦皮鞋和润滑马车轮的先例,但却几乎没有肯干第二次的。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曾讲过一个故事:有一次在处理一桶结了冰的硝化甘油时,他用木匠的锛子将它掘了出来。然而,“事后却严重地头痛”过。他说:“有一天,车站站长通知我们到火车站去看一个漏油的硝化甘油桶。我们告诉他将那个圆盖桶竖立起来,等第二天早晨再去看。当第二天我们到车站时,站长说:‘桶漏得太厉害了。我没法等到你们来,只好请一个管子工在桶上打了块补钉。’”
由于事故多,进口被卡在运输阶段。此外,这项产品还遭到美国大军火制造企业,如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市的杜邦·德奈穆尔等的激烈反对。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的固定市场,如果不是受到爆炸油的威胁,那将是一个兴隆时期。这家企业的头子亨利·杜邦将军在报刊宣传和讲话中,曾大肆宣称他的明确意见是:“谁使用硝化甘油,谁就必然丧命,只不过是早死晚死的问题。”
然而,阿尔弗里德·诺贝尔在美国进行大规模生产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他在一八六六年开设了一家大公司——“美国爆炸油公司”,入伙的是纽约的一些股东,计划股金资本为一百万美元。诺贝尔接受了他们提供的四分之一的免费股票,外加发明专利权的两万美元现金。但由于股票远未全部卖出去,加之长期来对能否保持垄断地位的疑虑,阻碍了这家公司在纽约完成建厂的首要任务,于是,他便将在整个美国的这项专利权转让给一家新的公司。这家设在旧金山的“大火药公司”,打算由当地的工厂供应有前途的加利福尼亚市场,而不需象从前那样从克鲁梅尔进口爆炸油,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来供应市场。公司的名字,取自加利福尼亚金矿工人给这种效能大的爆炸物起的绰号:“大火药”。
此后不久,又在旧金山西郊的里士满,即现在的“金门公园”,建立了另一座工厂。工人是些中国人,日产量为半吨左右,售价是每磅一点七五美元。生产是由几名从克鲁梅尔派来的瑞典工程师负责的;公司的管理和销售业务,则交给了精力充沛的商人朱利叶斯·班德曼;诺贝尔的这位商务代理人住在加利福尼亚,是他在汉堡那位同伙的弟兄。
诺贝尔的爆炸油在美国的首次爆炸,是于一八六五年七月十五日用进口材料进行的。那时他还没有在美国取得专利权,但是,对于这种产品几乎不可思议的威力,很快便成为有口皆碑和各种报纸均刊载的话题。几乎所有需要炸药的人,都在不择手段地寻求以尽可能低廉的代价掌握它的秘密,以便为他们的企业节省金钱和时间。因此,不久全国各地便程度不同地出现暗中制造的现象,而当时法律界的状况又长期混乱。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当硝化甘油在美国开拓市场时,人们需要有现在难以想象的勇气和胆量。他们必须以精力,信念和坚忍精神,来对付和克服各种抵抗。很多人在这场斗争中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故事是美国历史上一段阴抑有趣的篇章。
为了供应纽约和东部几个州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创造条件,一八六八年在纽约成立了另一个公司——“大西洋大火药公司”。这家公司后来接管了“美国爆炸油公司”的全部股票,并且接受加利福尼亚的“大火药公司”作为合伙人。这两家“大火药公司”分别在落矶山脉两边从事活动,并且取得了很多初步成功。但是,在“美国爆炸油公司”由于逐渐被一些无耻的股票经纪人控制,从而变成一家诈骗性的企业之后;以及在许多不讲信用的竞争对手公司,通过各种狡猾手段取得了大批不爱挑拣的顾客之后,依靠法律途径与它们进行斗争的前景看来是非常可疑的。因此,只好成立一个由各家公司参加的合作与利润均摊的卡特尔。“大西洋大火药公司”的股金这时已增加到三百万美元,其中三分之一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转让给各联合公司,其余的则由原股东按比例持有。
值得在这里顺便一提的是,“大西洋大火药公司”曾有过长期成功的历史,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合并到“杜邦·德奈穆尔公司”。前面已经说过,这家公司在一八六五年曾激烈反对诺贝尔和他的爆炸油,但这时已经突破了最初的规模,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军火企业。长期以来,杜邦公司一直是美国最大的化工企业,生产各种炸药和尼龙等产品。一九五六年,这家公司有七万五千名职工,其中一千五百人是科学研究者,并且把“大西洋大火药公司”,说成是“我们在烈性炸药方面大发展的主要原因,这种烈性炸药,是以诺贝尔首先引进美国的硝化甘油为基础的”。通过改进现代产品的质量及逐步提高生产能力,杜邦公司继续发扬诺贝尔的传统,为美国和全世界取得了巨大的利益。
然而,这只是目前情况的一瞥。当九十年前诺贝尔为建立公司而进行斗争时,情况却就大大不同了。由于某些海盗似的股东的诈骗行径,诺贝尔和他的几名可靠助手,对第一家大型企业的组织和经济所进行的整顿,很快证明是无法实现的。仅以奥托·伯斯宾德、谢夫纳和卡尔·迪特马这三个臭名昭著的股东为例,他们用欺骗狡诈的手段来巧取豪夺的冒险勾当,就曾导致没完没了的官司。根据诺贝尔的配方略加变动而冠以新名称的炸药(例如高效炸药、硝基剂、双硝炸药、劈石粉、大力士、铁路炸药等)竞相进入市场。它们也有买主,从而不仅抢走了诺贝尔有利可图的市场,而且威胁到他原来的发明专利权。这种行为在他后来发明的黄色炸药进入美国之后,变得更加明显。
此外,各卡特尔公司之间的纠纷,使得诺贝尔这位习惯以正派方法处事的人,对于美国的状况越来越感到支持不下去了。带着装满全无价值的“爆炸油公司”的股票,以及这时价值尚未分晓的“大火药公司”股票的公文包,然而经验却比美元更富有的诺贝尔离开了这个国家,并且从此没有再去那里,对于美国,他经常以批评和尖刻讥讽的语调来提到它。
在写给他在纽约的一位律师的信里,可以看出他不愿将自己淹没在那种冒险、暧昧的“美国方式”交易里。信中写道:“我不愿巴纳姆来此访问,并且作为一个骗子死乞白赖地与我握手。”
他对这个国家的意见,在给他的一位工程师的信里写得清清楚楚:“我终于发现美国的生活决不是愉快的。对金钱的过分追求,是一种破坏人间交往乐趣,以及为了那些想象的需要,而毁掉廉耻心的玄学。”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那种或者成功,或者毁灭的环境中,诺贝尔为正义与进步,而同狡猾的金融鲨鱼、冒险家、骗子及他们无耻的“律师”进行的顽强和不妥协的战斗情况,在诺贝尔基金会保存的档案文件中,有着极为详细的描述,他的这些文件可以成为一部冒险材料,而其真实的故事比虚构更有力量。
直到一八八五年,他才知道自己在“美国大火药公司”里所有的股票,只有二万美元。在这之前,我们发现诺贝尔是一位仅仅表示怀疑但却默不作声的股东。
的确,这位欧洲商人在纽约被这个“新世界”的不正当方法暂时击败,但这位发明家在一八六六年赶回克鲁梅尔的路上,已经有了克服他所面临的困难的新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