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老谭 本章: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黄巾起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直接导致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秦、汉大一统格局终被三国鼎立所取代。“苍天”的“死”与“黄天”的“立”,都不是宿命,而是若干偶然聚合成的必然。

    历来讲三国历史,都先讲黄巾起义。《三国志》开篇,《魏书·武帝纪》承题便写道:“光和末,黄巾起。拜骑都尉,讨颍川贼。”开宗明义地交代清楚,曹操登上历史舞台,起步就靠参与了镇压黄巾起义。由史学到文学,第一回回目也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并且是从张角、张宝、张梁三兄弟聚众首事,顺势引出了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金兰结拜。与曹、刘一样,后来割据东吴的开启人物孙坚,亦凭征讨黄巾起家。可以说,举凡三国形成之前、形成之初际会风云的弄涛儿们,莫不与黄巾起义存在着牵连关系,否则未必能够出头。假若未曾发生过黄巾起义,中国历史的演变进程上会不会冒出一个三国时期,不妨打个问号。

    黄巾起义爆发于东汉灵帝中平元年,时为干支甲子年,公元184年。较之于秦朝末年临危自救,振臂一呼,仓促起事的陈胜、吴广起义,新莽年间啸聚山林,结境以逞,依附刘氏的绿林、赤眉起义,黄巾起义的有组织,有计划,有舆论,明显别开先河,堪称历代农民起义里程碑式的第一次。早在起义前的十余年间,巨鹿(今属黄巾)起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直接导致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秦、汉大一统格局终被三国鼎立所取代。“苍天”的“死”与“黄天”的“立”,都不是宿命,而是若干偶然聚合成的必然。

    (河北)人张角便在冀州(今河北及河南北部)传播道教,号称“太平道”。利用这一个宗教组织形式,他分遣弟子“使于四方,以善道化教天下”,同时“符水咒说以疗病”(见《后汉书·皇甫嵩传》)。许多人将他信奉若神,信徒达到数十万,遍及青、徐、幽、冀、兖、豫、荆、扬八州(包括今山东、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浙江等省的广大地区)。张角把各地信徒编为三十六方,大方一万多人,小方六七千人,大小方都设渠帅统领,由他统揽指挥。又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令徒众广为散布,竟至神不知,鬼不觉,连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也让“太平道”徒用白土写上了“甲子”二字。荆州大方马元义还多次往来京师,联络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人作为内应,约定三月三日内外同时举事。但由于弟子唐周叛变泄密,马元义被车裂于洛阳,千余徒众也遭杀害,张角只好决定提前到二月起义。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其弟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诸方一时俱起,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起义军上下都头著黄巾,以作为标志,东汉官方谓之“黄巾贼”或者“蛾贼”。

    这其间,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张角提出的口号。毛泽东有一段名言:“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从张角来看,说他当时已经具备自觉的阶段斗争意识,适用这段名言的后一句,无疑过分拔高了。但“苍天”明指东汉政权,“黄天”确喻张角一方,一“死”一“立”的对举之间,已经成为一个以推翻现存政权为终极目标的舆论纲领和革命宣言。若拿先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羽所谓“彼可取而代之”,刘邦所谓“大丈夫当如此也”之类的个人抱负宣泄来作比较,这一舆论纲领和革命宣言显然已经触及古往今来阶级之间生死斗争的根本问题,即政权问题,在中国农民运动史上尚属于破天荒第一次。唯其如此,黄巾起义的勃然而兴,势若燎原,对于东汉统治势力所造成的震慑和冲击,从一开始就超过了四百年前陈胜、吴广起义之对于嬴秦政权,两百年前绿林、赤眉起义之对于新莽政权所造成的震慑和冲击。也唯其如此,原本阶级内部矛盾深沉、争斗残酷的东汉统治势力不同阶层、不同派系迅速纠合拢来,极力镇压威胁他们共同利益的黄巾部众。

    仅就舆论造势的策略选择而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天命”内涵,就具备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功效。“天命”说不始于汉,但自从汉代秦兴以降,刘姓汉室最高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们硬将“天命”推向极致。西汉大儒董仲舒所著的《春秋繁露》反复伸言:“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王者必受命而后王。”从西汉后期哀、平年间到东汉时期,汉儒们盛行“谶纬”之学,更附会先秦阴阳家的“五行”学说,用“五德终始”解释王朝更替。

    “五德”即“五行”:水、火、木、金、土。“五者流行而更转,顺则相生,递则相克,如是则各各为用,以成其道而已。”(《三命通会》卷一)相生的次序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先前西汉以秦为水德,自己为土德,解释为汉取代秦就是土德克水德。西汉末年改为用相生之说,把短祚的秦去掉不算,以周为木德,自己为火德,解释为继周灭秦就是木德生火德。张角提出的口号没有直接套用“五德”相生或者相克,而是混用了“五行”(水、火、木、金、土)与“五色”(青、赤、黄、白、黑)以及“五帝”(东方苍帝、南方赤帝、中央黄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之间的交错对应关系,暗取“水生木”的相生之义,赋予自己以代汉而立的“天命”合理性。尽管这样的牵强凑合比“汉德”的变来变去更难以自圆,但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天命”思想就是统治思想,用统治思想之矛攻统治思想之盾必然更具颠覆性。而且既然是舆论造势,要的就是简洁明快,煽惑人心,哪管那么多细枝末节?

    时隔1800多年,站在当代人的立场上扫描那段历史,可以毫不迟疑地说,张角作出的“苍天已死”的形势研判,十分切合东汉王朝的日暮途穷。虽然“岁在甲子”,并没有实现“天下大吉”,名义上的刘姓汉室政权在灵帝刘宏之后,还经历了少帝刘辩、献帝刘协,苟延残喘了36年,直至公元220年才被曹魏政权所正式取代,但自称“天命”所归的刘姓皇帝早已经成为行尸走肉,他们所代表的政权早已经沦于名存实亡。汉王朝死亡的丧钟的确由黄巾起义所敲响,但在丧钟敲响之前,政治腐败和人祸天灾早已经为它掘好坟墓。

    东汉政权与西汉政权尽管都姓刘,宗法血缘前后相继,政治基础却不完全一样。在前的西汉开国之君刘邦,以及他的开国功臣萧何、曹参、周勃、陈平等人都出身社会下层,经由夺取政权而跻身地主阶级,根本利益转换确有一个过程,对自耕农的剥削较之秦代真的有所减轻。西汉前期70余年间,“与民休息”,出现了无为而治局面,社会相对承平。继后的东汉“中兴”之主刘秀,以及他的“中兴”元勋邓晨、李通、邓禹、寇恂等人则不是“世吏二千石”,便是“乡闾著姓”,全都属于豪强大地主阶层,因而给东汉政权打下了始终代表豪强大地主阶层利益的鲜明胎记。一直以来,豪强大族依势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农民,社会上兼并现象空前严重。如仲长统《昌言》所述,各地的豪强大族不仅拥有大田庄,农、林、牧、副形成高度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形态,而且把掌控社会经济命脉的触爪伸进城市,达到了“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的程度。例如济南王刘康,田土多达800顷,奴仆多达1400人,政治上、经济上都俨然一方霸主。即便不做官,豪强大地主们也“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不少豪强大族还建立私家武装,纠集一部分宗族、宾客和佃农、雇农结为“部曲”,在大田庄里“警设守备”,平时为封建经济保驾护航,一旦发生非常之变,就迅即转为割据武力。政治、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又因各自为政而相当分散,对东汉政权就像一柄双刃剑,一刃是在维护它,一刃又会伤害它。少数人愈尊愈富,必然导致多数人愈贱愈贫,社会严重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另一极中,大量自耕农土地被兼并,地位亦随之下降,或降为佃农、雇农,或沦为奴隶;庶族小地主日子也不好过,随时可能变成横被“大鱼”吞食的“小鱼”。

    这就积聚成了不可化解的社会矛盾,不仅广大农民极端仇恨豪强大地主,而且庶族小地主也与豪强大地主存在不共戴天的利害冲突,蓄之既久,其发必速。

    对于豪强大地主势力的恣肆坐大,东汉最高统治者曾经力图加以控制,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章帝刘炟都曾采取措施强化专制皇权。除了不给“中兴”元勋以实职实权,并且剥夺他们的兵柄之外,在中央政府一级,还让位极人臣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权力虚化,把实际权力运作转移到中朝尚书台。尚书台设秩禄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以下设六朝尚书分掌庶政,由皇帝遴选亲信臣僚“录尚书事”,意在便于直接指挥。这样做,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一度稳定了东汉王朝统治秩序。但从和帝刘肇起,这一政治策略就走向反面,变成外戚、宦官交替倾斗专权。刘肇10岁即位,其母窦太后临朝称制,任用窦宪为侍中,窦氏家族把持朝政,连其家奴也敢于横行京师。和帝永元四年(92),靠宦官郑众率领禁军消灭了窦氏势力,郑众预政封侯,揭开了宦官专权序幕。安帝刘祜时,先是邓太后及其兄弟邓骘掌权,邓太后死后,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合谋除掉邓氏势力,又是李闰、江京与阎皇后的兄弟阎昱裹在一起,宦官与外戚共同掌权。延光四年(125)宦官孙程等19人杀掉阎昱,拥立11岁的济阴王刘保为帝,是为顺帝;孙程等19人皆封侯,不但可以在朝为官,还可以养子袭爵。顺帝稍长大,相继拜其后之父梁商,以及梁商之子梁冀为大将军,用外戚势力钳制宦官势力。刘保死后,梁太后和梁冀先后选立冲帝刘炳、质帝刘缵和桓帝刘志,专权近20年,亲戚、党羽“威行内外”。延熹二年(159)梁皇后死,桓帝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翦除梁氏势力,抄没梁冀的家产价值30多亿钱,竟相当于东汉政府一年赋税收入的一半。单超、具瑗、左悺、徐璜等五个宦官因功封侯,世称“五侯”,从此朝政大权主要落到了宦官手里。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后汉书·梁冀传》),贪残暴虐超过外戚。到灵帝刘宏时期(168—189),张让、赵忠、封谞、段珪、曹节、侯览、蹇硕、程旷、夏恽、郭胜等10个宦官号称“十常侍”,朋比为奸,无恶不作,灵帝竟事张让如“阿父”,赵忠如“阿母”。外戚、宦官实际上代替刘姓汉室掌控东汉皇权,长达百年之久,这在绵延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演变史上堪称一道独一无二的另类风景。尤其是宦官势力恶性膨胀(后来明代的魏忠贤阉党在程度上虽有过之,体制性和延续性却有所未及),极大地损害了东汉统治阶级内部其他势力集团的切身利益,从而也加剧了不同阶层、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黄巾起义爆发于灵帝年间毫不足怪。

    在统治阶级内部,切身利益遭到损害相对最大的一个阶层,是官僚士大夫及其后备军太学生。适应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需要,东汉的官僚队伍相当庞大,甚至产生了诸如汝南袁氏、弘农杨氏那样世代在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的世家望族。最高学府太学里,太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顺帝时即已增加到三万多人。宦官把持朝政,既阻碍了不少官僚的升迁,又堵塞了众多太学生的仕进,官僚中的“清议”派便时常议论朝政,抨击宦官,太学渐至成为“清议”的中心。他们既坐而论道,也起而振行,司隶校尉李膺严惩不法宦官及其党羽,致使“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官省”(《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宦官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延熹九年(166)指使党羽牢修诬告李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驰驱,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怂恿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收捕“党人”,牵连下狱者多达200余人。第二年虽然赦免出狱,但终身禁锢乡里,不得复仕,酿成了历史上有名的第一次“党锢”事件。灵帝12岁继位以后,建宁元年(168)太傅陈蕃与外戚大将军窦武合作,起用李膺以及其他同被禁锢的名士,共谋诛杀宦官,结果反而被宦官矫诏捕杀,宗亲、宾客遭收系残杀,门生、故吏亦免官禁锢。第二年又捕杜密、李膺等百余“党人”入狱,全都横死狱中,还对张俭大肆追捕。

    三年后,逐捕“党人”和太学生千余人,均遭死、徙、废、禁。到熹平五年(176),灵帝还诏令州郡,举凡“党人”的嫡亲、近戚和门生、故吏一概免官禁锢。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第二次“党锢”事件。两次“党锢”事件的继踵发生,标志着东汉统治集团内部以宦官势力为一方,以官僚士大夫阶层(时或联合外戚)为另一方的利害冲突,已经达到冰炭水火、你死我活的剧烈程度,刘姓汉室已经毫无能力调和或缓解。物之腐败必然见于自身的肌体,东汉政权正是这样由腐而败,自我覆亡走向历史坟墓的。黄巾起义爆发后,大批“党人”获得解禁,但他们已经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了。

    同一切腐败政权一样,东汉末年,朝廷上下贪渎枉法,横征暴敛,卖官买官,成了体制性痼疾。特别是灵帝刘宏,由侯而帝之后,竟把“天子”之位当作积聚“私藏”的便道,在西园开建一个“万金堂”,将国库积贮转化为私有。并且给朝廷内外各级官爵开出了明码实价,公开进行拍卖。朝廷内的“三公”之职开价1000万钱,“九卿”和“关内侯”开价500万钱;朝廷外的地方官比京官更好搜括民众,价码相应定得更高些,“二千石”卖2000万钱,“四百石”卖400万钱。这种“官价”还可以上下浮动,如名士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司徒,只付出半价500万钱,而宦官曹腾的养子曹嵩(曹操之父)取代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太尉,就比定价高出十倍,付出一亿钱。一般是现钱交易,暂时凑不够钱的则可以赊欠,待到任职后加倍支付。对那些没有花钱买官的地方官,又换了一个法子,以助军饷、修宫室为名,要求他们向西园缴纳多则数千万钱,少则数百万钱。所有这些钱都先输中署,名之为“导行费”。聚敛的“私藏”挥霍无方,灵帝又在后宫仿建商品街,命令采女乔装贩卖,并互相盗窃争斗,他本人也着商贾服饮宴作乐。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买官者趋之若鹜,投入的成本骇人听闻。按东汉俸例,大小官员都按月受俸,半钱半谷。在殇帝延平年间(106),相当于现今“省部级”的“二千石”官员的月俸为钱6500百,米36斛(一斛十斗);相当于现今“县处级”的“四百石”官员的月俸为钱2500,米15斛。如果灵帝年间官员没有“加薪水”,那就意味着,买一个“二千石”的官要投入等于3076个月“二千石”月钱的买官费,买一个“四百石”

    的官要投入等于1600个月“四百石”月钱的买官费,比现今的滥官污吏买官的投入成本高得多了。“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各种买官者及其靠山、党羽势必变本加厉地敲榨盘剥黎民百姓,“视民如寇仇,税之如豺虎”,让黎民百姓为他们“埋单”。贪浊之风甚嚣尘上,连中常侍吕强也看不过,一再上疏示警:“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今上无去奢之俭,下有纵欲之敝,至使禽兽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

    但灵帝哪里听得进去?待黄巾事起,吕强反被同为中常侍的赵忠、夏恽等诬为“贪秽”,被迫自杀。

    同卖官买官适成鲜明对照,东汉末年还实行了一个“三互法”,导致官员选用艰难,一些州、县的守、令较长时间虚悬若缺。

    据《后汉书·蔡邕传》所述,最初议定“三互法”,是为了消减日甚一日的“州郡相党,人情比周”,即地方势力结党营私,朋比为奸。因之而规定,凡有婚姻关系的家族人士,以及幽州(今河北北部及辽宁一带)、冀州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幽、冀二州为东汉军力主要基础,州、县的官员欠缺不补,非但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对结党营私、朋比为奸者有所制约或扼制,反而会加剧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权力争夺,造成实力空耗,地方不稳定。黄巾起义的主要策源地就出在冀州,冀州地区的黄巾军一举义便活捉了刘氏宗室安平王刘续和甘陵王刘忠,杀掉了幽州刺使郭勋,多少可算东汉政权自食“三互法”的恶果。所以蔡邕曾上疏切谏,不要“坐设三互,自生留阂”,“当越禁取能,以救时敝”。时在灵帝建宁四年(171),比黄巾起义只早13年,16岁的灵帝根本置若罔闻。对此,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中有一段评论:

    叔向有言:“国将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谨择忠贤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则赏,有罪则诛,无所阿私,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执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择人,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碍文不赏,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灵之时,刺史、二千石贪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今视之,岂不适足为笑,而深可为戒哉!

    对这段评论稍加引申,就不难得出两点认知。其一为,像东汉末年那样,玩弄法制花招以阻遏腐败定势,连限制官员籍属的“三互法”也出笼了,实不过是“国将亡”的病重乱投医而已,纵能自欺亦难尽欺天下人。其二为,真正的以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执其本”,不能临时侥幸“执其末”,东汉政权待到“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才来乱用强心剂,根本不可能避免自取灭亡之灾,何况“三互法”并非好法令。张角作出“苍天已死”的形势研判,实可谓切中肯綮,石破天惊。

    东汉政权越走向灭亡,整个统治阶级———上自皇帝、皇室、外戚、宦官集团,下至豪强地主、地方官吏———对于以农民为主体的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越趋向苛酷,黎民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身家性命毫无保障。到桓帝年间,苛捐杂税变着法子地增加,例如“田税”一亩加十钱,“口赋”(人头税之一种)从七岁始征改为一岁始征,搜括几至敲骨吸髓。灵帝时,宦官王甫的养子王吉担任沛相,贪暴无已,杀人都“磔尸车上”,游行示众,夏天尸体腐烂了,还“绳连其骨,周遍一郡乃止”,五年间杀了万余人。又废弛水利,导致了水灾、旱灾频繁发生,桓灵之际全国大的水灾就有13次,占到整个东汉时期大水灾的二分之一,大的旱灾也有6次,占到整个东汉时期大旱灾的三分之一。虫灾、蝗灾、风灾、雹灾和地震灾害亦连年不断,人、畜疠疫交替发生,全国到处出现“地广而不得耕,民众而无所食”的凄惨境况,甚至落到人吃人。失去生计的农民辗转流亡,在桓帝永兴元年(153),流民竟达数十万户之众。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基本群众主要是流民,他们流离失所,走投无路,只好选择暴动造反来一博命运。从安帝永初三年(109)到灵帝中平元年(184)的近80年间,仅据史籍有记载的,以流民为基干的农民起义就将近百次。当时流传一首民谣:

    发如韭,剪复生。

    头如鸡,割复鸣。

    吏不必可畏,民不必可轻!

    民谣就是民心,就是民意,集中表现出起义民众视死如归、前仆后继的拼命气概。从东海到西凉,从冀北到岭南,从几百人、几千人到几万人、几十万人的流民暴动此起彼伏,有的还与羌人、蛮人的反汉斗争相互呼应,所谓“春饥草窃之寇”、“穷厄寒冻之寇”(《后汉书·杨震传附杨赐传》)令东汉政权穷于应付。起义首领或自称“将军”、“皇帝”,或披上宗教外衣自称“真人”、“黑帝”、“黄帝”,表明他们已经不屑于步新莽年间绿林、赤眉的后尘,要依托一个刘姓宗室来作号召,而是立志要革刘姓汉室的命,夺取政权改朝换代了。黄巾起义正是这些起义的继续和发展,“黄天当立”的舆论精蕴,同样也是这些起义终极目标的概括和升华。

    黄巾起义于中平元年(184)二月爆发,迅即以7州28郡同时俱起之势,形成了燎原大火。除了张角、张宝、张梁兄弟直接领导的巨鹿黄巾外,其中势力强大的,还有波才领导的颍川黄巾,张曼成、赵弘、韩忠、孙夏领导的南阳黄巾,彭脱领导的汝南、陈国黄巾,卜己领导的东郡黄巾。各部黄巾兵锋所向,杀郡守,虏宗室,烧官府,略聚邑,直指东汉都城洛阳。灵帝急忙任命外戚何进为大将军,聚兵屯守洛阳都亭,并设函各、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施力、小平津、孟津八关都尉以拱卫京师。又解除“党锢”,赦免“党人”,整合统治阶级内部的多种势力,然后“发天下精兵,博选将帅”,派遣北中郎将卢植、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等率军开赴各地讨伐黄巾军。在共同利害面前,原先长期争斗不已的多种势力暂时协同,“公卿出马、弩,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诣公车”(《后汉书·孝灵帝纪》),豪强地方武装也向起义军挥动屠刀。黄巾起义军奋勇作战,多次打败东汉政府军,一度把皇甫嵩围困在长社(今河南长葛东)城内,卢植、朱儁所部也一再溃逃。只可惜,以流民为基干的起义军将士缺乏军事素养,或依草结营而被火攻突袭,或麻痹大意而遭偷袭重创,或分散作战而致被围失利,经过大半年殊死搏杀,终被各个击破。当年十一月,随着张角病逝,张梁、张宝先后战死,其他起义军首领或被俘,或投降,一场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了。东汉王朝改元中平,皇甫嵩、朱儁等人因功封侯、增邑、拜将,甚至有歌谣称颂:“天下大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赖得皇甫兮复安居。”后来魏、蜀、吴三国的开启人物也因参与镇压黄巾起义而崭露头角,曹操由骑都尉而迁为济南相,刘备得任安喜尉,孙坚则拜为别部司马。

    张角宣传的“黄天当立”,并没有如其预期,实现“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然而,黄巾起义军主力各部相继失败,并不意味着这次起义已经全部烟消云散,归于沉寂,更不意味着“苍天”并未“死”,“黄天”不“当立”。史籍记载得明白,还在起义军主力攻击方炽的时候,当年七月,道教另一支“五斗米道”的首领巴郡人张修也在汉中发动起义,东汉官方称之为“米贼”。与张修同入汉中的张鲁后来自号“师君”,建立政教合一的割据政权,保据汉中达20多年,直至献帝建安二十年(215)方为曹操所灭。黄巾主力失败后,“复有黑山、黄龙、白波、左校、郭大贤、于氐根、青牛角、张白骑、刘石、左髭丈八、平汉、大计、司隶、掾哉、雷公、浮云、飞燕、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眭固、苦哂之徒并起山谷间,不可胜数”。其“大者二三万,小者六七千”。以常山人张燕(张飞燕)所部最为壮大,“众至百万,号曰‘黑山贼’”,“河北诸郡县并被其害,朝廷不能讨”。(《后汉书·朱儁传》)至中平五年(188),各地起义军重新相继以“黄巾”为号,活跃于西河、汝南、青徐、益州等地,连江南地区也有波及。直到初平四年(193),张燕“黑山军”以及刘石、青牛角、黄龙、左校、高大贤、李大目、于氐根等部才被时任冀州牧的袁绍剿灭,余众被袁绍收编,使袁绍成了拥众数十万的最大割据势力。而在此前一年,青州黄巾军也因中了曹操埋伏,遭致失败,曹操因而获得降卒三十余万,取其精锐编为“青州兵”,成为继续扩张的依靠力量。

    从农民起义战士,到割据武装部从,角色的转换固然包含性质的转换,却至少能体现两点:一、大规模的持续性的黄巾起义,直接冲击了风雨飘摇的东汉政权,加速了这个腐朽政权的最终解体;二、流离失所的农民被迫成为打仗卖命的士兵,无论归属哪一种政治势力,他们都是实现改朝换代,促进历史变动的根本群众基础,黄巾起义充分起了组织作用。更重要的是,“黄天当立”的舆论诉求起自社会底层,影响社会上下各个阶级和阶层,连董卓、袁绍、袁术、刘表那样的政治势力代表人物都不再把刘姓汉室当作“天命”所在的玩意儿,认为可以把玩于股掌,随时可以取而代之了,足见那“苍天”的确“已死”了,代之的“黄天”的确“当立”了。尽管这“黄天”不是张角等人,不是董卓、袁绍之流,而是镇压黄巾之时犹自混迹军旅中、下层的曹操、刘备、孙坚家族后来所建立的魏、蜀、吴三国,黄巾起义的终极目标终究是以异化的历史形态达到了。个例深寓共性,当一个专制政权已经腐朽没落,连普通民众都相信它“苍天已死”的时候,它必死无疑就注定了,无非是来早与来迟而已。由什么力量充当“黄天”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力量或早或迟总会出现。这其间决然没有什么宿命存在,而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偶然因素交相为用,共同造就了历史的必然。


如果您喜欢,请把《三国十八扯》,方便以后阅读三国十八扯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三国十八扯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并对三国十八扯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