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真是巧得很。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在同一座城市下车,住在同一个宾馆。办完住宿手续后,我匆匆为公司跑一笔业务,临近吃饭时才一脸疲惫地返回宾馆。
他来敲门,约我陪他去看一位女朋友。
我说:“我累得饭都不想吃,哪有心思陪你去看女朋友?”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上去他的岁数不会超过六十岁。
他有些难为情,说:“小伙子,往少里说我也比你大好几十岁,我不是个坏人。我坐了一天一宿的火车就是想来看她一眼的。怕他老伴误解,陪我去一趟吧。”
他像个孩子般紧张而又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惟恐我拒绝。他一再表白,这一生很少像这样求过人。
走在路上,他一直目不斜视走在我的前面。
默默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来到一个路口。问个信儿,站在一栋宿舍楼前,他跑进传达室,又兴奋地跑出来告诉我:“她就住在三单元四楼。”
他简直是个让人抓摸不透的怪人。
路上他一直催我快走,可上到二楼时他却有些犹豫。上到三楼时,他的步子乱得一塌糊涂。上到四楼,敲门时他的手抖得像风中的树叶。如同一块棉花落在那扇古铜色防盗门上,没有发出丝毫的响声。我正要过去帮他敲门,他颤抖的手快速离开了那扇门,仿佛那一扇门是一大块烧红的烙铁。他拉着我头也不回地向楼下跑去,一直跑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才气喘吁吁地停下了步子。
大概他被我嘲讽的眼神刺痛,他竟一迭声地说:“你不懂。我们毕竟不是一代人啊。”
“你害怕他老伴?”
“他老伴三年前就去世了。”
“你为什么要骗我?”
“不骗你,你会陪我来?陪我走走吧。”
他眼睛一直凝视着前方。
我陪他走了一段路程。前方是个菜场。他围着菜场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一定是从她住的位置,知道她每天都要来这里买菜。怪不得刚才他坚持不坐出租车,非要走着来呢,他是因为这座城市里弥漫着她的气息,他是这样留恋这座城市的每一条马路。我佯装不知。有些事埋藏在心中会变成浓香四溢的美酒,说出来就变成寡淡无味的白开水。
天快黑的时候他站在路边,使劲摇了下头,像是要驱赶脑子里的某种念头,说:“今晚就走!必须得走!不然和她同住在一个城市我会发疯的。”
道过谢,他匆匆离我而去。
我站在陌生的大街上茫然四顾。
一位瘦削的老太太向我走来。
她说:“小伙子,谢谢你陪他来这里看我。三年前老伴去世时他就来过一回。那时候正是夏天,我家住在一个胡同里。我从窗户里望着他在月光下走来走去,一直到天明。我就一直在窗户前望到天明。他没有勇气敲门,我更没有勇气开门。”
爱情真是一种伟大的东西,正是因为有了爱的存在,两个孤寂的心才能彼此牵挂着,生存着,同时又彼此远离尊重。因此,无论它是以何种姿态出现,都应该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为爱做一回帮手,也是幸福的。(萧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