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甲本删的,那就还是续书人删的,因为他要写冯紫英与贾政这段对白。冯紫英转述贾珍的话,既然作者不是为了补叙贾蓉续弦妻姓氏,那么是什么目的?无非是表白贾珍以前确是赏识秦氏贤能,所以对这儿媳特别宠爱,并无别情。
旧本第一百十六回重游太虚幻境,宝玉远远看见凤姐,近看原来是秦氏,“宝玉只得立住脚,要问凤姐在那里。”哪像是为秦氏吐过血的?从以上两节看来,旧本的鸳鸯之死,想与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贯的代秦氏辟谣。
百廿回抄本宝蟾送酒一回是旧本,“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回末写柳五儿抱怨宝玉冷淡。“承错爱”一定也是原有的。宝蟾送酒,五儿承错爱,这两段公认为写得较好的文字,都出于原续书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删去柳五儿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儿母女,也是他的手笔。祭晴雯“我二人”一节,一定也是他删的,照顾后文对晴雯的贬词。
尤三姐改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为重游太虚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与贾珍有染,怎么有资格入太虚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还有一句传神之笔被删,想必也是他干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丧,听见二位姨娘来了,贾蓉“便向贾珍一笑”,改为“喜得笑容满面”。乍看似乎改得没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麀,相视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写贾琏:“每日与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麀之诮,因而乘机百般撩拨……”曰“贾珍贾蓉等”,还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们所知,可能包括贾蔷。第九回写贾蔷“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贾珍向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本已谣传父子同与贾蔷同性恋爱。至于二尤,贾珍固然不会愿意分润,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让年轻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门砖。
但是“素有聚麀之诮”,贾琏不过是听见人家这么说。而且二尤并提,续书者既已将尤三姐改为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谣言。即在原书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后才失身贾珍。那么尤二婚前的秽闻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声带累的。
同回又云:“贾蓉……素日同他两个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如今若是贾琏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又是二尤并提。是否贾蓉与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况是姐夫将他聘嫁,有何不肯?”这是从尤二姐本身的观点叙述,只说与贾珍有关系。作者常从不同的角度写得闪闪烁烁。但是续书人本着通俗小说家的观点,觉得尤二姐至多失身于贾珍,再有别人,以后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经他改造后,尤二姐的嫌疑减轻,只消改掉贾蓉向父亲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实聚麀了。
其实“一笑”也许还是无碍。不是看了下一回“聚麀之诮”,“向贾珍一笑”只是知道父亲的情妇来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极写贾蓉之怕贾珍,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对父亲笑。续书人想必就是这样想。
他处置二尤,不过是一般通俗小说的态度,但是与秦氏合看,显然也是代为掩饰,开脱宁府乱伦聚麀两项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写焦大,跑到荣府嚷闹,贾政查问:
“焦大见问,便号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二字程高本删),爷们倒拿我当作爹家。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吗?今儿弄到这个田地,珍大爷蓉哥儿都叫什么王爷拿了去了,里头女主儿们都被什么府里衙役抢得披头散发,圈在一处空房里,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所有的都抄出来搁着,木器钉的破烂,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删去“东西”二字,成为“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爹家”。原文“东西”指谁?程高想必以为指“爷们”,认为太失体统,故删。──以前焦大醉骂“畜牲”倒未删,也可见程高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们被抢劫,圈禁空屋内,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谁?
倘指贾珍姬妾,贾蓉曾说贾琏私通贾赦姬妾,但是贾赦将秋桐赏赐贾琏时,补写“素昔见贾赦姬妾丫鬟最多,贾琏每怀不轨之心,只未敢下手”,证明贾蓉的话不过是传闻。关于贾珍的流言虽多,倒没有说他戴绿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也绝对不能是内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诬蔑贾珍私通儿媳,诱奸小姨聚麀,父子同以堂侄为娈童。这些造谣言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抄家时奴仆是财产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样圈起来,准备充公发卖,或是皇上家赏人。
这里续书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骂,明言“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爬灰的爬灰……’”如果说焦大当时是酒后误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仆……诽谤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郁郁不得志。但是无论谁看了醉骂那一场,也会将焦大视为正面人物。续作者只好强词夺理,扭转这局面,倒过来叫他骂造谣生事的仆人。
续书人这样出力袒护贾珍,简直使人疑心他是贾珍那边的亲戚,或是门客幕友。但是近亲门客幕友应当熟悉他们家的事。
第一百十六回贾政叫贾琏设法挪借几千两,运贾母灵柩回南。“贾琏道:‘借是借不出来,住房是官盖的,不能动,只好拿外头几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贾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盖的,那里动得?”对白较活泼。
荣宁两府未云是赐第。“官盖的”似指官署。倘指曹俯的织造署,抄家前先免官,继任到后主持抄家,曹家自己迁出官署。当时“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曹寅的产业,在北京有“住房二所”,外城一所。抄家后发还的北京的房子也不是“官盖的”。续书人大概根本模糊,不过要点明藉家是在曹俯任上。写抄家完全虚构,也许不尽由于顾忌,而是知道得实在有限。即使不是亲戚或门客,仅是远房本家,对他们曹家最发达的一支也不至于这样隔膜。
合计续书中透露的事实有茍书中所写系满人;啕元春影射某王妃;咮王妃寿数;哖秦氏是自缢死的;咶任上抄家。
秦氏自缢可能从太虚幻境预言上看出来。满人可从某些仪节上测知。续书人对满化这样执着,大概是满人,这种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句,泄漏元妃是个王妃,但是续书人如果知道第三项,当然知道第一、第二项。
八十回抄本脍炙人口这些年,曹家亲友间一定不短提起,外人很可能间接听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赫的一员是一位姑奶奶,讷尔苏的福晋。续书人是满人,他们皇族金枝玉叶的多罗郡王,他当然不会不知道。问题是:如果他与曹家并不沾亲带故,代为掩饰宁府秽行,可能有些什么动机?
后四十回特点之一是实写教书场面之多,贾代儒给宝玉讲书,贾政教做八股,宝玉又给巧姐讲列女传,黛玉又给宝玉讲解琴理。看来这位续书人也教读为生,与多数落第秀才一样,包括中举前的高鹗。
抄家轻描淡写,除了因为政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写贾家暴落,没有原著可模仿。而写抄家后荣府照样有财有势,他口气学得有三分像。
贾珍的行为如果传闻属实,似乎邪恶得太离谱,这位学究有点像上海话所谓“弄不落”。如果从轻发落,不予追究,成了诲淫。如予严惩,又与他的抄家计画不合。
原著既然说过“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的话,续书人是没什么幽默感的,虽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实不客气接受了。本来对贾家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笔,暗示周瑞家的私通干儿子──他是戏文说书的观点,仆人只分忠仆刁仆。焦大经他纠正后,还不甚满意,又捏造一个忠仆包勇,像包公一样被呼为“黑炭头”,飞檐走壁,是个“憨侠”,有点使人想起儿女英雄传,时期也相仿,不过他没有文康那份写作天才。
后四十回只顾得个收拾残局,力求不扩大事件,所以替祸首贾珍设法弥缝。就连这样,这一二百年来还是有许多人说这部书是骂满人的,满人也这么说。续书者既然强调书中人物是满人,怎么能不代为洗刷?──还是出于种族观念。
凤姐求签得“衣锦还乡”诗。宝钗背后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俞平伯指出凤姐仅是临死胡言乱语,说要到金陵去,宝钗的话没有着落。
“衣锦还乡”四字,就是从十二钗册子上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脱化出来的。“哭向金陵”,本来也有人释为归葬。“衣锦”也就是寿衣。续书本来惯杀风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贾政谈运柩回南,向贾琏说:“我想好几口材都要带回去,我一个人怎么能够照应?想着把蓉哥儿带了去,况且有他媳妇的棺材也在里头,还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遗言,说跟着老太太一块儿回去的。”“好几口材”,此外还有赵姨娘,贾政口中当然不提。怎么不提“你媳妇”,第一百十四回刚死了的凤姐?续书人也不至于这样健忘。
也许凤姐之死里面还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旧本缺凤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补写,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虚幻境曲文预言妙玉“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落风尘向指为娼。妙玉被强盗抢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旧本,但是整个的看来,这件事大概与旧本无甚出入。被劫应卖入妓院,方应预言,但是只说贼众“分头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于含蓄中微带讽刺,因为刚写妙玉怀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旧本,写贾环贾蔷邢大舅等聚饮,谈起海疆贼寇被捕新闻。既然预备不了了之,为什么又提?因为写盗贼横行,犯了案投奔海盗,逍遥法外,又犯忌,必须写群盗落网。正说到“‘解到法司衙门审问去了,’邢大舅道:‘咱们别管这些,快吃饭罢,今夜做个大输赢,’”打断。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这里重提这案件。劫妙玉的贼应当正法,妙玉本人却应当“不知下落”才对。
至甲本业经另人补写──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纸缮写附黏──改为即席发落。“解到法司衙门”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颂德:“如今……朝里那些老爷们都是能文能武,出力报效,所到之处,早就消灭了。”至于妙玉:“恍惚有人说是有个内地里的人,城里犯了事,抢了一个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贼寇杀了。”这大概是卫道的甲本的手笔,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宁可不符堕落的预言。
续书人把秦氏与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个袭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击目标。脂本第六回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至甲本已改为“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入袭人于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原续书者是否已经改“强”为“与”。但是因为甲本对袭人始终异常注目,几乎可以断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觉得“强”比“与”较有刺激性,又改回来,加上个“拉”字,“强拉”比较轻松,也反映对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两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诛心之笔”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写宝钗想管束宝玉,袭人乘机排挤柳五儿麝月秋纹。此后陆续增加袭人对白、思想、回忆,又添了个梦,导向最后琵琶别抱。嫁时更予刻划。
旧本虽也讽刺袭人嫁蒋玉菡,写得简短。他的简略也是藏拙,但是因为过简,甲本添改大都在后四十回。有一两段还好,如黛玉嗓子里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余都是叠床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贾珍获赦,贾珍仍袭职。贾政第一○七回已袭贾赦职,隔了十二回后下旨,又着仍由贾政袭。旧本虽有“兰桂齐芳”的话,是将来的事,中兴没这么快,形同儿戏。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涂改与粘签,单看旧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剧收场的框子较明显。别钗赶考,辞父遥拜,这两场还有点催泪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续红楼梦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时候的人大都有的。至于特别迷信,笔下妖魔鬼怪层出不穷,占掉许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宝玉宝钗的八字没有合婚,因为后四十回算命测字卜卦扶乩无一不灵验如神,一合婚势必打散婚事。
写宝黛的场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无如大多数的时候写什么不像什么,满不是那么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谈巧姐说给外藩作妾:“……别说自己的侄孙女,就是亲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们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顺顺的过日子不好么?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听见说丰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并没出事,薛宝琴嫁过去自然衣食无忧。王夫人抄家没抄到她头上,贾政现是工部员外郎荣国公,一切照常,虽然入不敷出,并没过一天苦日子,何至于像穷怕了似的,开口就是衣食问题?
晚清诸评家都捧后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说“卖巧姐一节,似出情理之外……”是因为续书人只顾盲从太虚幻境预言,不顾环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后惨到那么个地步。
赵冈指出后四十回有两处不接笋,如果是高鹗写的,怎么会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旧本也已经是这样,不过较简。第八十八回贾珍代理荣府事,应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后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释:花名册上没有鲍二,众人回贾政:“他是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甲本加上两句:“自从老爷衙门里有事,老太太们爷们往陵上去,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这里漏掉两个“太”字,应作“老太太太太们爷们”。再不然,就是太熟读红楼梦,记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众老祖母”、“贾母一辈的两三位妯娌”出现,故云“老太太们”。但是不会略去二位太太,还是“老太太太太们”对。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为“老太太太太们和爷们”。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们”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爷们。”
其实元妃丧事不仅是荣府的事,两府有职衔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参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丧。续书根本错了。
甲本作“老太太们”,错得很明显,谁都知道贾府上朝没有第二个老太太,而乙本没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鹗的手笔,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时添写的,自己的字句不会两次校对都看不出排错了。这一段似是别人补写的,在高鹗前,可能是程伟元。
第一百十八回赖尚荣未借路费给贾政,赖家不安,托贾蔷贾芸求王夫人让赖大赎身,贾蔷知道不行,假说王夫人不肯。接下文“那贾芸听见贾蔷的假话,心里便没想头,连日又输了两场,便和贾环借贷。贾环道:‘你们年纪又大,放着弄银钱的事又不敢办,倒和我没有钱的人商量。’”随即建议卖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释── 全抄本未照添──:
贾环本是一个钱没有的,虽说赵姨娘积蓄些微,早被他弄光了,那能照应人家?便想起凤姐待他刻薄,要趁贾琏不在家,要摆布巧姐出气。遂把这个当叫贾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贾芸道:“你们年纪又大……”
这两个不接笋处既经加工,怎么会没看出不接笋?实在不可思议。唯一的解释是加工者也没看清楚情节,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都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除上述两处,我也发现了个漏洞,鲍二与何三的纠葛。
来旺本有一个坏蛋儿子,“在外吃酒赌钱,无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续书不予利用,另外创造了一个周瑞的干儿子何三,与鲍二打架,“被撵在外头,终日在赌场过日”。也许续书人没注意来旺的儿子,也许因为来旺强娶彩霞为媳,涉及贾环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实这都是我过虑,他哪管到这许多?用周瑞的干儿子,是因为周瑞有个儿子,在凤姐生日酗酒谩骂,失手把寿礼的馒头撒了一院子,经赖嬷嬷求情,才没被逐,只打了四十棍(第四十五回)。那么为什么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怀恨在心,串通外贼来偷窃,报那四十棍之仇?为什么倒又造出个干儿子?因为续书人一贯的模糊影响,仿佛记得有这么回事,也懒得查。万一周瑞没儿子呢?说是干儿子总没错。
窃案发生之夜,何三当场被包勇打死,窃去贾母财宝,向系鸳鸯经管,贾母死后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乱猜想,虚拟了一张失单”(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云:
“衙门拿住了鲍二,身边出了失单上的东西,现在夹讯,要在他身上要这一伙贼呢。”
虚拟的失单上的东西,竟找到了,已属奇闻。鲍二与何三不打不成相识,竟成为同党。两次实写众贼,都没有鲍二,想有佚文。
赵冈与王佩璋发现高鹗补过两次漏洞。第九十二回回目“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文不对题,只有讲列女传,玩母珠,没有慕贤良,参聚散。乙本补上巧姐的反应,及贾政谈母珠与聚散之理。
第九十三回水月庵闹出风月案,赖大点醒贾芹必是有人和他不对。“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下回不提了,没有交代。乙本改为“贾芹想了一会子,并无不对的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即原刻乙本,这两处都没改。高鹗并没有补漏洞,是今乙本补的。
此外如“五儿承错爱,”以为宝玉调戏她,“因微微的笑着道,”原刻乙本同甲本。今乙本改为“因拿眼一溜,抿着嘴儿笑道,”变成五儿向宝玉挑逗。
第一○一回凤姐园中遇鬼,回家贾琏“见他脸上颜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问。”甲乙本同。今乙本始误作“凤姐见他脸上颜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问。”
乾隆百廿回抄本第七十八回朱批“兰墅阅过”四字。杨继振相信是高鹗的稿本,题为“兰墅太史红楼梦稿”。俞平伯吴世昌都认为不是。自己的稿子上怎么会批“阅过”?俞平伯倾向于乙本出版后,据以抄配校改旧抄本。吴世昌的分析,大意如下:
前八十回──底本:早期脂本。
改文:高氏修改过的另一脂本抄本。
后四十回──底本:高氏续书旧本。
改文:高氏续书改本之一──先后改过不止一次。
“可以定为乾隆辛亥(一七九一)以前的本子,亦即程伟元在这一年付排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全书以前的钞本。”(“红楼梦稿的成分及其时代””
这就是说,是甲本出版前的一个抄本。既非高氏稿本,当然也不是他叫人代抄的,而是拿来给他鉴定或作参考的。想必他这个较早的后四十回改本也与后四十回旧本一样流传。我看了这百廿回抄本的影印本,发现第九十二、九十三回的漏洞已经补上──“慕贤良”、“参聚散”、贾芹“并无不对的人”。第一○九回柳五儿也“拿眼一溜,抿着嘴笑”,第一○一回凤姐遇鬼,贾琏变色,凤姐不敢相问,俱同今乙本。
第一○六回补叙贾珍代理荣府事,作“老太太太太﹝们﹞和爷们”,也是照今乙本涂改的,前面已经提过,此外不能多引了。据此,这抄本的年代不能早于壬子(一七九二),原刻乙本出版的那年。
但是在“金玉姻缘”、“金石姻缘”的问题上,全抄本又都作“金石”(第九十五、九十八回),同原刻乙本,与今乙本异。
此外当然还有俞平伯举出的“未改从乙﹝即今乙﹞之例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二回“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同甲乙本。今乙本“老太太”作“大太太”。
这种地方是酌采,还是因为是百衲本──像俞平伯说的──须俟进一步研究。这本子本来有许多独立之处,也有些是妄改,俞平伯分析较详,但是声明他没有仔细校勘后四十回。所以他认为改文是乙﹝即今乙﹞本。吴世昌则含糊的称为“程本”或“高氏修订后的续书本子”,不言甲乙,一定是在后四十回发现有些地方又像甲本──因为原刻乙本未改甲本。好在他说高氏续书“正如他的前辈曹雪芹一样,也是屡次增删修订而成”,这不过是改本之一。
高氏在乙本出版后还活了二十三年,但是如果又第三次修订红楼梦,不会完全没有记载。今乙本一定与他无关。但是根据吴世昌,今乙本是高氏较早的改本,流传在外,怎见得不是别人在乙本出版后掺合擅印的?
倘是高氏早期改本,修改时手边显然已无后四十回旧稿,就着个残缺的过录本改,竟没看出至少有两处被人接错了。佚文未补,补了两个漏洞,出甲乙本的时候又挖去,留着五个漏洞,这都在情理之外。
距今十一年前,王佩璋已经疑心“程乙本﹝即今乙本﹞是别人冒充程高修改牟利的,所以改得那么坏。”但又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
灱甲本与﹝今﹞乙本相隔不足三月,高鹗健在,此后还中进士,做御史,他人未便冒名。
牞﹝今﹞乙本前的引言,确是参考各本的人才写得出。
犴都是苏州萃文书屋印的。甲、﹝今﹞乙本每页的行款、字数、版口等全同。文字尽管不同,到页终总是取齐成一个字,故每页起讫之字绝大多数相同。第一百十九回第五页,两个本子完全相同,简直就是一个版,不可能是别人冒名顶替。
现在我们知道中间另有个乙本,也是萃文书屋印的。三个本子自甲至乙、至今乙,修改程序分明。今乙本袭用乙本引言,距甲本决不止三个月。究竟隔了多久?
今乙本与甲本每页起讫之字几乎全部相同,是就着甲排本或校样改的,根本没有原稿。杨继振藏百廿回抄本当是今乙本出版后,据以校改抄配,酌采他本,预备付抄,注有“另一行写”、“另抬写”等语。不过是物主心目中最好的本子,不见得预备付印传世。
“兰墅阅过”批语在第七十八回回末,或者只看过前八十回脂本原底。第八十回回末残缺,故批在较早的一回末页。还有一个可能,是这抄本落到别人手里,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本子,请专家鉴定。批“兰墅阅过”,自必在今乙本出版后若干年。
封面秦次游题“佛眉尊兄藏”。影印本范宁作跋,云不闻杨继振有“佛眉”之号,疑杨氏前还有人收藏。道光乙丑年(一八二九),这本子到了杨氏手里,连纸色较新的誊清各回也都有损坏残缺。抄配今乙本各回既已都这样破旧,今乙本应当出版很早,不在乾隆末年,也是嘉庆初年。
“……甲乙两本,从辛亥冬至到壬子花朝,不过两个多月,而改动文字据说全部百二十回有二万一千五百余字之多,即后四十回较少,也有五九六七字,这在‘红楼梦’版本上是一个谜。”(俞平伯“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不全是程高二人改的,也不都在两个月内。
汪原放记胡适先生所藏乙本的本子大小,──米突想系“仙提米突”误──分订册数,都与原刻乙本不同。但是初版今乙本一定与甲乙本完全相同,页数也应与乙本相同,比甲本多四页,始能冒充。乙本几乎失传,想必没有销路,初版即绝版,所以书坊中人秘密加工,改成今乙本。目的如为牟利,私自多印多销甲本,不是一样的吗?还省下一笔排工。鉴于当时对此书兴趣之高与普遍,似乎也是一片热心“整理”红楼梦。
剩下唯一的一个谜,是萃文书屋怎么敢冒名擅改。前文企图证明今乙本出版距乙本不远,高鹗此后中进士,入内阁,这二十多年内难道没有发觉这件事?
汪原放、赵冈、王佩璋三人举出的甲本与﹝今﹞乙本不同处,共有二十七个例子,内中二十一个在前八十回。前八十回大都是乙本改的,后四十回全都是今乙本改的。今乙本改前八十回,只有两个例子。照一般抽查测验法,这比例如果相当正确的话,今乙本改的大都在后四十回。
萃文书屋的护身符,也许就是后四十回特有的障眼法,使人视而不见,没有印象。高鹗重订红楼梦后,不见得又去重读一部后出的乙本,更不会细看后四十回。也不会有朋友发现了告诉他。后四十回谁都有点看不进去,不过看个大概。
高鹗续书唯一的证据,是他作主考那年张船山赠诗:“艳情人自说红楼”,句下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在那时代,以一个热中仕进的人而写艳情小说,虽然不一定有碍,当然是否认为妥。程高序中只说整理修订、“截长补短”,后人不信,当时一定也有好些人以为是高氏自己续成。这部书这样享盛名,也许他后来也并不坚决否认。
山西发现的甲辰(一七八四年)本,未完的第二十二回已补成,同程甲本而较简。吴世昌认为是高鹗修改过的前八十回,作序的梦觉主人也是高氏化名。
高氏一七八五年续娶张船山妹,倘在甲辰前续书,当在续弦前好几年。张妹嫁二年即死,无出,在程高本出版四年前已故,距赠诗已有十四年之久。张认为妹妹被虐待,对高非常不满,这些年来不知道有没有来往,也未必清楚红楼梦整理经过。但既然赠诗,岂有不捧句场之理?这也是从前文人积习。
此外还有高鹗“重订小说既竣题”一诗: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吴世昌自首句推知高氏昔年续作后四十回,现在老了,“只能做些重订的工夫”;否则光是修辑红楼梦,怎么需要这些年,“昔年”也在做?这样解释,近似穿凿。乙本引言作于“壬子花朝后一日”,诗中次句想指花朝。上两句都是说老了,没有兴致。下两句写昨夜校订完毕的心情,反映书中人最后的解脱。“抱嫦娥月”是蟾宫折桂,由宝玉中举出家,联想到自己三四年前中举后,迄未中进士,年纪已大,自分此生已矣,但是中了举,毕竟内心获得一种平静满足,也是一种解脱。看高氏传记材料,大都会觉得这是他在这一阶段必有的感想。他是“晚发”的。砚香词中屡次咏中举事,也用过“嫦娥佳信”一辞。
后四十回旧本一定在流行前就已经残缺了,不然怎么没法子从别的本子补上?我们知道程高与今乙本的编辑手边都有后四十回旧本,因为屡次改了又照旧本改回来。程高序中说:“更无他本可考”,是否实话?会不会另有个甲本抄本,由程高采用?还是甲乙本同是统由高鹗修改补写的?
甲辰本的第二十二回已补,将原定宝钗制谜改派给黛玉,此后贾政看了宝玉的谜,“ 往下再看道是:‘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打一物。贾政看到此谜,明知是竹夫人,今值元宵,语句不吉,便佯作不知,不往下看了。”未说是谁做的,是补写者聪明处。除有神秘感外,也还有点可能性,同回贾环的谜也既俗又不通。甲辰本批:“此宝钗金玉成空”。似是原意。宝钗怎么会编出这样粗俗的词句,而且给贾政看?联想到第七十九回香菱说“我们姑娘的学问,连我们姨老爷时常还夸呢!”令人失笑。
到了程甲本,当然已经指明是宝钗的谜。是甲本改的还是续书人改的?还是本来是续书人代补的?后四十回的诗词虽幼稚,写宝钗的口吻始终相当稳重大方,似乎不会把这民间流行的谜语派给她,怎么着也要替她另诌一个。但是如果书中原有,他也决不会代换一个。
一七九○年左右,百廿回抄本与八十回抄本并行,可见有一部份读者不接受后四十回。如果并行的时期较早,甲辰本或者是酌采续书人改动前文处,第二十二回那就是他补的。但是一七八四年还没有百廿回本之说。
竹夫人谜似乎目光直射后四十回结局,难道除了续书人还有第二个人设想到同一个明净的悲剧收场──宝玉遗弃宝钗──不像所谓“旧时真本”宝钗嫁后早卒,宝玉作更夫,续娶沦为乞丐的湘云;与另一个补本的钗黛落教坊。这是单就书中恋爱故事而言,后四十回的抄家根本敷衍了事,而另外两个本子想都极写抄家之惨,落教坊也是抄没人口发卖,包括家属。
这两种补本似乎也是悲剧。最早的三部续红楼梦倒都是悲剧,不像后来续的统统大团圆。这是当时的人对此书比较认真,知道大势无法挽回。所以补第二十二回的人预知宝玉娶宝钗、出家,也许并不是独特的见解。
大概不是续书人补的。那么在他以前已经有一个人插手,在他以后至少也有一人──后四十回有个接错的地方,似是程高前另人加工,添了一段。还添了别处没有?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记一七九○年有人在浙买到百廿回抄本,这本子的后四十回是简短的旧本,还是扩充的,如程甲本?前八十回有没有甲本的特征?
周汝昌说“乡屯”戚本改“乡”,俗本均作“村”,想必是指后出的坊本。甲本直到光绪年间,乙本与今乙本都简称“屯”。东北的屯最多。高鹗原籍辽宁。如果甲本的编辑是南人──北人也或者是东北、河北最熟悉这名词──一定会把第三十九回这个“屯”字与后四十回的许多“屯”字都改了,高氏重订乙本时已经看不到,不及保留。甲本不但没改,添写部份还也用“屯”字,如前引“差人下屯。”
乙本引言对后四十回显然不满:“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可见程高并不是完全没有鉴别力。但是高鹗重订乙本,所改的全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似乎分毫未动。为什么他们俩赞扬的反而要改,贬抑的反而不改?理由很明显:甲本前八十回改得极少──大部份是原续书人改的──而后四十回甲本大段添改。是高氏自己刚改完的,当然不再改。因此甲本也是高氏手笔。
至少我们现在比较知道后四十回是怎样形成的。至于有没有曹雪芹的残稿在内,也许已经间接的答覆了这问题。当然这问题不免涉及原著八十回后事的推测,一言难尽,改日再谈。正是: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