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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点都不会喝烈酒。
可是我小时候就会认烈酒的价钱。
并不是我有去酒吧打过工,而是因为小时候家里老是会收到别人送来的洋酒,根本不必喝,光用眼睛看就看熟了——
普通一点的场合,像家里没事请吃饭这类的,客人带来的就是最起码的酒,爸爸他们惯称为“红方”、“黑方”这个等级。
通常收到这类酒,连包装纸都不用拆掉,只要掀开顶端部分,确认一下,就立刻“归档”,唯一会被拆下来的,是送酒人的名片,方便“登录在簿子上”。
大概一个星期之内,这些送进来的酒又会被贴上爸爸的名片,连包装纸都不用换,就再度被送出去了。
我小时候就常常怀疑爸爸跟朋友之间,老是这样送过来又送过去的一批酒,到底有没有被打开来喝掉过?还是像戏台上的龙套一样,这一场穿红的扮我军、下一场穿绿的扮敌军,打死了再爬起来,来来去去永远是同一批人?
如果遇上了考究一点的场合,像生日宴这类的请客,送来的洋酒就比较有变化,爸爸多半会在请客后的第二天,把这些酒拆开来“过滤”一番,在过滤以及登录的过程当中,我就大概知道了“黑方”以上的几个重要等级的价钱。
这些酒在“礼库”就会待比较久,一直要到相称的场合,才会被再送出去。
我知道不少人家里都把洋酒当“筹码”用,送出手即省事,价码又清楚。我有些同学零用钱不够的时候,就会从家里摸几瓶酒出来换现金。
爸爸那个年代,男人最常收到的礼就是洋酒、领带、西装料,对小孩来讲,全部都是最乏味的东西。洋酒最容易辨认,丝毫引不起我们拆看的兴致;领带呢,“偶有佳作”,大部分时候是很无聊的花色。至于西装料,最是莫名其妙,拿在手里重甸甸的一盒,打开来全部灰扑扑,十盒摆在一起,通通灰成一片;就算有些分别,也无非就是干的水泥墙壁,和湿的水泥墙壁这种差别。虽然大伯和爸爸会稍微抖开料子、摸摸磅数、对某些名厂货也会啧啧称奇一番,但看在姊姊和我的眼里,实在觉得不可思议,不能想象有人花这么大的价钱,从那么远的英国,买进来一疋一疋这么黯淡沮丧的“粗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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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之下,妈妈收到的礼就有趣多了,最普遍的当然是香水和衣料,都是花稍的东西,我们小孩虽然用不上,看看还是很高兴。
我对女人爱用的几个欧洲老名牌,像香奈尔、圣罗兰这些的第一印象,都建立在他们各家的香水气味上。
至于女人们互相送来送去的衣料,讲起来就比较伤感情了——
在妈妈那个年代,买衣料自己去裁成旗袍,依然是太太们最主要的服装。
伤感情的地方就在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包括妈妈在内,是绝对不会把自己中意的衣料拱手送给另一个女人的!
她们宁可再多花钱买块更贵的、可是“自己比较没有感情”的料子去送礼,也要留住他们看对了眼的那块衣料。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却大大增加了太太们“礼物流通”的困难——
李家太太不喜欢的料子,送到王家娘娘的手里,一切正常的话,王家娘娘也不会喜欢这块料子,再转送到妈妈手里,妈妈恐怕也不会喜欢,于是这样转来转去,最后又很无辜的被送回到“肇事者”的手里,这是常有的事。一个傻样子,谁也不认得谁,女人的衣料可各有特色,越是不喜欢的花色,越记得清楚,看见第二次绝对“指认无误”,所以更不能大意乱送,万一忘了是王太太送来的,过两个月又送还给王太太,那简直是“当面退货”,太伤情面。
于是每隔一阵子,“礼库”就会囤积几件妈妈既不想做来穿,又送不出手的衣料,渐渐越积越多,就很有那么点“碍眼又占位子,幽怨在后宫”的味道了。
其实,这些“棘手”的旗袍料,在我们小孩的眼中,常常是像天方夜谭里的珍贵织棉般迷人。往往盒盖一打开,姊姊跟我就“哗”的赞叹不已,而妈妈却立刻皱起眉头,宣判这块衣料“出局”。原因很简单,我们小孩会觉得目眩神移的,当然都是些金光闪亮的货色,给电影里的阿拉伯公主当肚兜绝对适合,要给妈妈做一身旗袍可就再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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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爸爸妈妈那一辈的礼尚往来里,我明白了一件残酷的事情——
要好的先生们是很乐意彼此分享一瓶美酒的;要好的太太们却绝不可能分享同一块美美的衣料。
从小有这么多阿姨伯母们进出我的记忆,竟然从来没有两位女士是穿这同样花色的旗袍一起出现的!
即使奢华如好莱坞的奥斯卡颁奖典礼,都还免不了发生女明星穿了同款衣服“撞衫”、立刻脸色惨白如“撞山”的惨事,而妈妈她们竟能这么多年不撞衫,当然是高度自觉的努力成果。
观赏这些女士的旗袍,也让我见识到即使是旗袍这么规矩严明的衣服,也能随着主角个性的不同,而展现出这么多的变化。
旗袍裁剪得宽些长些,就很从容有致,真要绷紧了穿的话,则“斤斤计较”,让看的人坐立不安——
像有一位上海过来的纺织大亨,他它来我们家应酬,带的都是宠爱的偏房夫人。照我们家的习惯,“正宫夫人”我们一定称之为“某伯母”、“某妈妈”;“偏房夫人”则一律不冠夫姓,只用她本人的名字,称之为“某某阿姨”。
这套“某妈妈”与“某某阿姨”的叫法,像王母娘娘用头簪画下的天河一样,简单明了的现出了社交界的“婚姻坐标”。大人们只要一听,自然心里有数,不需进一步探问,以免尴尬,倒是我们这些负责“叫人”的小鬼,叫了好几年,一旦搞清楚其中奥秘,才赫然醒悟自己也早已加入了“阶级歧视”的仪队。
怪不得小时候姊姊和我常会看着来应酬的客人,进行“比对”,困惑的研究着为什么“徐伯伯”老是陪伴“陶妈妈”出现?为什么“王妈妈”一定跟在“王伯伯”身边,而“翁伯伯”身边却总是配了“宝爱阿姨”?
原來,在无限延伸的婚姻坐标上,他们各自正处于小孩搞不清楚的某个点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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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这些位阿姨伯母当中,“阿姨”普通都比“伯母”年轻漂亮,这本是不必怀疑的大自然残酷法则。
而众家阿姨之中,又以这位纺织大亨的偏房夫人,最是艳冠群芳,其人眼睛之水汪、红唇之樱桃、身段之玲珑、旗袍之紧绷,连不到十岁的我,都常觉得“神光离合”,为她的旗袍扣子暗暗担心。
她是极少数以“某个状态”,而不是以“某种花色”被我记得的人。
什么“状态”呢?四个字——“剑拔弩张”!
还好我妈妈非常漂亮,在“伯母队”中是肯定第一、胜之不武了,即使晋级到“阿姨队”去较量,也是数一数二,不用客气。
这才保障了姊姊和我的仪态,不会像有些小朋友,初次被女人的艳光“射到”时,常常张大了嘴,像被点了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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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旗袍的创意上,我也要给妈妈打第一名,这当然是不公平的印象分数,因为妈妈的每套旗袍,从无到有,我都长期观察,对于旗袍外套与旗袍本身的搭配,我渐渐摸索出了一些原则——
太花的旗袍,就用纱外套蒙住;太素的旗袍,外套的领子袖子就要嚣张些;什么时候适合滚道边;什么时候可用金扣子,看多了,也就大概知道。
我所佩服的,是妈妈的花样层出不穷,也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也有“狐狸头绕颈、狐狸尾围腰”的,每套都是“只此一套、绝不撞衫”。
裁剪完成之后,效果如何,倒还在其次。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种锲而不舍、再接再厉、自得其乐、自求多福的精神,让我深切体会“美丽既是天生,也是勤劳”的道理。
我小时候偶尔会趁妈妈出去的时候,打开她的衣柜,把脸埋进“旗袍海”里面,嗅着旗袍上沾染的香水,感受一下不同布料窸窸窣窣拂在脸上的、甜腻又窒息的耽溺之乐。
美国人曾有本最爱的小说,是费滋杰罗所写的《大亨小传》,其中有一段讲女主角把各种颜色的丝衬衫全部摊在大床上,整个人扑上去埋头温存一番。
我最记得的就是这一段,现在想到,也依然会微微点头:“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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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也许会再流行,可是一大群女人暗中较劲、在设计上各出奇招、各找独家巧手裁缝的局面,大概不会再出现了。
文明,本来就因为容易消失,才值得珍宝。
我想着一套一套独一无二的旗袍,默默地以各种方式消失,直到全部不见为止……
我也只能微微点头——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