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易竹贤 本章: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1)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

    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①。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②。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③。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④。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奏调往台湾供职。到1893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2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呀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⑤。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2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⑥。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三子胡洪死。

    1905年父冯振爽死。

    1909年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长孙胡思明死。⑦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2)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不具体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⑧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6年3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⑨。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⑩,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

    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6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12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①据绩溪胡明近著《胡适传论》称,顺弟之后生的是妹妹桂芬,老三才是诚厚。想必有据,如此则前文应改为“第三胎生了个儿子,前后又生了两个女儿”,方才准确;而“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含意则大约还是不错的。(三版注)

    ②见《四十自述》“序幕我的母亲的订婚”,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2页。

    ③据胡传日记记载:

    “(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行50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见《四十自述》第13~14页所引)

    从订约到迎娶,仅20天,婚事进行得特别快。而据石原皋《闲话胡适》“胡适的母亲”一节说,“现在中屯村中,冯致远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铁花公出钱,给他的岳父母造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当重的,冯顺弟可以说是以身报父母了。

    ④胡适小时候的名字叫“嗣”,爱称“儿”,见于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亚东版,第17页,并注明“”字音门。他的哥哥分别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从“禾”。应该是不容易弄错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颂平先生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印行),“谱前”开卷就将“嗣”误作“嗣糜”,从“米”,读音也不对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可能是手民之误,然而所有“”字都错成“糜”,就难以理解了。

    ⑤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16页。

    ⑥见《先母行述》,《胡适文存》卷4,第238页。⑦据《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适评传》里,叙述到冯顺弟寡居经历的痛苦时,说她“经历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并注明根据亚东版《胡适文存》卷四中的《先母行述》。(台北远景版第37页)这就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先母行述》中并未说到顺弟的母亲死了。而且,在同卷中《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里,胡适叙述他母亲的丧事说:“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70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亚东9版卷4第132页)由此证明,顺弟的母亲不仅顺弟寡居时没有死,而且顺弟死时,这位老人家还活得健康,到了70多岁哩。

    ⑧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8页。

    ⑨胡适一生崇敬他的父亲,思想也颇受他父亲的影响。如儿时读的《学为人诗》,是他父亲自编手写的,胡适的母亲保藏了20多年,胡适又将它装裱成册,含泪珍藏之。又请罗尔纲帮助校编出版了他父亲胡传的著作《台湾纪录两种》。在他成名以后,又为他父亲当过地方官的台湾省台东县捐赠奖学金七千元,并亲去台东台南凭吊;不久台东县也就建起了“州官胡公铁花纪念碑”。

    ⑩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父亲在临死之前两个多月,写了几张遗嘱,我母亲和四个儿子每人各有一张,每张只有几句话,给我母亲的遗嘱上说儿(我的名字叫嗣,字音门)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给我的遗嘱也教我努力读书上进。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见《九年的家乡教育》一则。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2~23页。

    《藏晖室札记》卷四“二母之爱”(1914年3月12日)云:“得家书,叙贫状,老母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独此也,守焕兄家有《图书集成》一部,今以家贫,愿减价出售,至减至80元;吾母知余欲得此书,遂借贷为儿子购之。吾母遭此窘状,犹处处为儿子设想如此。”(上海亚东1936年版,第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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