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者,吃吃喝喝也,凡得其食则必有其饮,日常生活经验使我们可以对孔子作出这样的餐桌解读:吃而不喝则罔,喝而不吃则殆。
饮、食与学、思具有高度的同构性。光吃不喝,难免口腔苦涩、胃肠滞闷进而精神迷惘,一个只喝不吃的人,不消数日就会身陷危殆状态。而学习/吸收以及思考/消化,亦各具固体和流体的特征。饮、食虽独立存在,但终归要做了一处,此乃饮食者难以克服的本能和冲动。我不知道杀人者是否必须放火,拥抱者是否一定接吻,惟吃吃而不喝喝者,难矣哉!
李渔言:“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饭尤舟也,羹尤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下饭的确是汤的基本功能。政府屡屡下令限制公款吃喝,但每一次不管对菜数和人数作何种程度的压缩,规定“八菜一汤”或“四菜一汤”, 被限制的是菜,汤则不在此例,永远被列在“保护过关”的名单之上。至于汤在粤菜和西餐上的程序倒错,其疏浚航道的工作同样也是为了避免搁浅,便于行舟。
汤可首发也可替补,能前置宜拖后,又能在中场活动,在餐桌以及进餐程序上的位置十分自由,惟酒及饮料与进食是完全同步的,边吃边喝,亦步亦趋,全场紧逼盯人,功能上亦非口腔及肠道的润滑,而主要用于气氛的调剂和营造。不过,中西餐饮在这一方面仍有区别,除 了搞气氛,后者尤重视酒、菜在味觉上的搭配。换言之,配对了头的酒、菜,有助于促成双方的升华,是互惠互利的,是1+1=3的。以中国之外地球上最为精膳的法国人为例,其精膳一半体现在酒菜的严格搭配:进餐前,以威士忌或马提尼与空口调情,进餐时,遇白肉 (海产、鸡肉等)以白葡萄酒佐之,逢红肉(牛、羊等)则以红葡萄酒谐之,若是红、白之肉杂陈,就用玫瑰红酒(vin gris)中和。饱餐之后,送给味蕾的最好的睡前故事,莫过于葡萄牙的钵酒(porto),干邑只是次选。
这还是最公式化的配衬,事实上,要向国人解释彼邦的酒菜搭配,复杂程度绝不亚于向法国人解释一个中国国营企业在改制前的领导班子的布局。中国的餐桌上,除了偏安江南局部的黄酒,千秋万代永远是白酒的一统江山。浓烈刺激的白酒,似乎能与任何菜肴速配成功。一 桌子吃吃喝喝者对于白酒的品牌和价格(包括真伪)的兴致,似乎远在酒与菜肴的搭配之上。你听听,“喝完了这杯,再吃点小菜”,音阶的辗转下行是如此自然地带出了饮、食关系的界定:喝酒是主导的、压迫性的,吃只是顺带的、善后的下酒小菜一碟。中式宴席上,只 提供白酒的主人还算是晓事的,至为恐怖的是托盘里那些林立的饮料,铁甲兵团列阵而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将菜味彻底剿灭于萌芽状态。
食而时饮之,不亦说乎?搭配上,法式饮食更有学思互补的意味,筵席上的中国酒充其量只是营造了一种浓厚的学习气氛。身为中国白酒的爱好者,我曾尝试这样说服自己:中国菜肴本身的搭配已够复杂,够好吃了,实在无需酒助,抑或,中国白酒太好喝,太有个性,用以 佐餐大不敬也。但转念一想,既如此,各自精彩就好,又何苦要形影不离地互相摧残,令人徒兴“既生瑜,何生亮”之长叹?算了,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