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虚构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丽丝·门罗 本章: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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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里最愉快的事儿,就是结束胭脂河学校的音乐授课,开车在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城北的街道也许正在飘雪,而海岸边的大路上,噼噼啪啪的雨水打在汽车上。乔伊丝开过了城镇和森林的分界线。那里是真正的森林,遍地都是高大的黄杉和雪松,大约每隔四分之一英里,便有一户人家。这里的人家,通常都是经营菜园的,少数还养了羊和马。还有一些小业务,比如乔恩,他翻新家具,打家具。沿路的两边,还有各种特殊服务的广告,多半都是专门针对世界的这个角落的。解读塔罗牌,草药球香熏按摩,调解纠纷。有些人住在拖车里,有些人盖了自己的房子,边角都是木料的混搭的茅草屋。当然也有不一样的,比如乔恩和乔伊丝,就是翻新了老农舍。

    在回家的路上,就在快拐进自己家地产的地方,乔伊丝最喜欢看见的是,有些人,甚至有些还是住在稻草屋顶下的人,也在院子里装上了落地玻璃门,即便像乔恩和乔伊丝这样没有院子的人家。这些门,通常窗帘都没拉上,灯光从两块长方形里透出来,仿佛是某种舒适、安全以及休闲的象征。为什么相比普通窗户,它们更会让人有这样的感觉,乔伊丝也不是太明白。也许因为它们大部分的功能不光是往外看,而且直接通往森林的黑暗,于是便自然地展现了家给人的安全和温暖。人们在玻璃门内做饭或者看电视,这种景象深深地诱惑了她,虽然她心里明明知道,屋里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当她的车转到家门口泥泞的车道上时,进入她视线的,是乔恩装的玻璃门,勾勒出房间光闪闪的破败内景。活梯,没打好的厨房架子,裸露的楼梯。灯泡把木头照得暖洋洋的。乔恩在哪里干活,就把灯泡拉到哪里。他几乎整天都在他的工棚里干活,天黑的时候,他把徒弟送回家,就回家干活。只要听到她车的声音,他就会回头看着她的方向,用这种方式来迎接她。通常情况下,他的手全占着,没法挥手迎接她。停下车,熄了车灯,整理采购的日用品,查看信件,穿过黑暗的天色、阴冷的风雨,就差最后一个冲刺就能进门了。乔伊丝的感觉是那么愉快。她感觉仿佛白天的工作正从她的身上脱落。这样的工作,不确定,又折磨人,只不过是把音乐分发给一些热心的人,以及一些根本不关心的人。一个人工作,只和木头打交道,这样的工作好多了。她没有把学徒算进去——和那些莫明其妙难以预测的年轻人相比,学徒可不算什么。

    这些话,她从没有对乔恩说。他讨厌听人说什么和木头打交道很简单,很纯粹,很有尊严之类的话。

    他会说,废话。

    乔恩和乔伊丝是在安大略省一座工业城市的高中里认识的。在班上,乔伊丝的智商是全班第二,乔恩的智商是全校第一,有可能还是全城第一。本来,人们都认为她会是个优秀的小提琴手,直到后来,她改拉大提琴了。而他呢,大家觉得他会变成某类让人敬畏的科学家,这种工作远远不是普通人能了解的。

    不过,他们大学的第一年都退了学,一起跑掉了。他们在这里,或者那里工作,坐大巴士绕北美大陆旅行,他们在俄勒冈海岸生活了一年,距离遥遥地和父母重归于好。对他们的父母来说,这件事简直相当于世界熄灭了一盏灯。那年代,再说什么嬉皮士已经太晚了,但他们的父母就是这么叫他们的。可他们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想。他们不嗑药,虽然穿着确实破旧,但还算得上保守,乔恩的胡子必刮不可,而且还让乔伊丝帮他理发。这种低薪的临时工做了一段时间,他们就厌倦了,从他们失望的家里借来了钱,乔恩学了木工活儿,乔伊丝获得了音乐学位,以便能在学校里得到一个教音乐的职位。

    她在胭脂河学校找到了工作,而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几乎是分文不花就买下来了,从此之后开始了他们人生的一个新阶段。他们开辟了个菜园,还认识了邻居——有些还真是嬉皮士,他们在灌木丛深处种植少量大麻,做串珠项链和香料袋卖。

    邻居们都喜欢乔恩。他仍然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明亮,以自我为中心,却愿意随时准备倾听。那正是大部分人刚刚开始接触电脑的时代,他懂电脑,而且愿意耐心地解释。乔伊丝就不如他受人欢迎了,大家都觉得她教音乐的方法太正式了。

    乔伊丝和乔恩一起做晚餐,喝他们自酿的酒。乔恩酿酒的办法很严格,也很成功。乔伊丝会谈谈这一天的麻烦和快活。乔恩不太说话,因为主要是他做饭。不过,吃饭的时候,他可能就会告诉乔伊丝哪些客户来了,或者谈论他的徒弟伊迪。他们取笑伊迪说的话。不是因为蔑视,而是因为伊迪像宠物,乔伊丝有时这么想。或者说像个孩子吧。尽管如果她真是个孩子,或者他们的孩子如果像她这样,他们大概会非常困惑,也许就笑不出来了。

    为什么呢?她是什么样的人呢?她不是笨蛋。她来学木工的时候,乔恩觉得她没有天赋,但是教她什么,她都能学会,能记住。关键是,她也不多嘴多舌。雇用一个饶舌的学徒是最可怕的事了。政府刚启动一项计划,他如果教徒弟,政府会支付他一笔钱,在学习期间,政府也支付学徒的生活费用。一开始他不愿意,不过乔伊丝说服了他。她觉得他们对社会应该尽些义务。

    伊迪不太说话,但只要一开口说话,就力量满满。

    “我戒了酒,戒了药物。”这是她第一次和他们见面时说的。“我加入匿名戒酒协会,现在正在恢复期。我们永远不会说我们已经完全戒掉了,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活着,就不可能永远戒掉。我女儿九岁了,她生来就没有爸爸,所以我得对她负全部责任。我的意思是,我得一个人好好带大她。我想学木工,这样才能养活我自己和女儿。”

    发表这番讲话之时,她坐在他们的对面,隔着厨房的桌子盯着他们看,从这张脸,到那张脸。她个子矮,看上去挺结实,还算年轻,看上去没有老到像那种被酒精毁掉的女人。她宽宽的肩膀,厚厚的刘海,扎了条马尾辫,脸上没有笑的迹象。

    “还有一件事。”她说。她解开扣子,脱掉了长袖上衣,只穿着背心。她的双臂,前胸,还有,她一转身,后背上方,全是纹身。她的皮肤看上去和衣服差不多,或者像是一本漫画,一张张既淫荡又温柔的脸,被龙、鲸鱼和火焰等乱七八糟的,难以理解的,或者是太恐怖了让人根本不想理解的东西包围着。

    看到这个,第一个念头是,是不是她的全身都被这么纹过了。

    “惊人。”乔伊丝说,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表现出好恶来。

    “好了,反正我不知道有多惊人。总之,要是让我付钱的话,这些纹身得花掉一堆票子。”伊迪回答说,“这就是以前的我。我告诉你们这一切,有些可能让你们反感。想到在工棚里热了还得穿着衬衫干活的话……”

    “我们无所谓。”乔伊丝看看乔恩,说。他耸耸肩。

    她问伊迪要不要来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伊迪重新穿上她的上衣,“匿名戒酒协会的人,有好多简直是靠咖啡活着。我和他们说,我说,你们是怎么戒的,只不过是换了个坏习惯而已。”

    “厉害。”乔伊丝后来说,“反正不管你说什么,她都能就这个话题来一段演讲。我不敢问她童贞女生子的问题。”

    乔恩回答说:“挺结实的。这个最重要。我看到她的胳膊了。”

    乔恩说的结实,就是结实。他的意思是,她扛得动木头。

    乔恩干活的时候会听加拿大广播电台。音乐,当然也有新闻,评论,热线接听。有时候,乔恩会告诉她伊迪的种种观点。

    伊迪不相信进化论。

    (一个热线接听节目,有人反对学校里教进化论。)

    为什么不相信?

    “嗯,因为在这些圣经国家……”乔恩说着,改口学伊迪的腔调,那种没有音调变化的语气,“在这些圣经国家里,有很多猴子,猴子经常从树上荡下来,所以大家以为猴子下了树就变成了人。”

    “不过,首先……”乔伊丝说。

    “别管她。试也别试。你知道和伊迪讨论问题的第一原则是什么?别理她,闭上嘴。”

    伊迪还相信,大医药公司都有治愈癌症的药,不过他们必须先和医生讨价还价,配方保密,因为医药公司和医生都要赚钱。

    当广播里响起《欢乐颂》时,她叫乔恩关掉广播,因为太难听了,简直像葬礼进行曲。

    还有,她觉得乔恩和乔伊丝,哦,不,实际上是乔伊丝,不应该把还有酒的酒瓶子搁在那里,站在厨房桌子那儿就能看见。

    “这关她什么事儿?”乔伊丝问。

    “显然她觉得关她的事儿。”

    “她干吗跑到我们厨房桌子那儿?”

    “她经过厨房,上厕所。她总不能在树丛里撒尿。”

    “我真不知道这关她什么事儿?”

    “还有,有时候她去厨房,做三明治。”

    “那又怎么样?那是我们的厨房。我们的。”

    “哦,她只是感觉到,嗯,猛灌一通的威胁。她很脆弱。这不是你我能理解的事儿吧。”

    猛灌一通。威胁。脆弱。

    乔恩用的都是什么词儿?

    她早就该明白了。这时候就该明白了。甚至这时候,他自己大概都不明白。他坠入爱河了。

    坠入。这意味着有时间的跨度,渐渐下滑。不过,也可以是迅速的,瞬间的,也许只花了一秒钟,就掉进去了。现在,乔恩爱的并不是伊迪。滴答。好了,他爱上了伊迪。反正也不会看见,看不清楚的,除非你以为眼睛与眼睛之间会刮起风暴,突然之间灾难降临。命运瞬间会让一个健康的人腿瘸掉,一个缺德的玩笑能让明亮的眼睛变成盲目的石头。

    乔伊丝试图说服他,告诉他误会了。他对女人有什么经验可言。根本没有,除了她以外。他们以前一直认为,和各种各样的伴侣做试验,简直是孩子气。通奸既麻烦又有破坏性。现在,她开始想,是不是他应该多点体验,多点经历?

    现在,整整一个阴冷的冬天,他都关在工棚里,和那个浑身散发自信的伊迪关在一起。这简直相当于因为通风不良而得了病。

    伊迪会让他发疯的,要是他再这么对她认真下去。

    “我想过。”他说,“也许她已经认真了。”

    乔伊丝说这简直幼稚得像青春期对话,好像他被吓得七魂没了六魄,软弱无助。

    “你觉得自己是谁?圆桌骑士?有人给你吃了什么药了?”

    话一出口她就立刻说对不起。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这次谈话当成一段分享时光。河流上的阴影。只不过是某一天,他们的婚姻中,出现的一点小干扰。

    “我们能过去的。”她说。

    乔恩远远地看着她,甚至是亲切地。

    “已经没有‘我们’可言了。”他说。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乔伊丝问乔恩,问她自己,然后再问别人。那么一个脚步沉重、头脑笨拙的木工学徒,整个冬天全穿着松松垮垮的口袋裤、法兰绒上衣,就没见换过,暗淡的厚外套上永远沾满了木头屑。一个费半天劲也不过是从一句废话到另一句傻话的大脑,一个把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当成法律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让乔伊丝黯然失色,让她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身,乌丝般润滑的麻花辫,还有她的智慧,她的音乐,她全班第二的智商,失败了。

    “我告诉你,我想是这样。”后来,乔伊丝这样说。已经过去一段日子了,壕沟里的湿地百合如同火焰一般蔓延摇曳。她去上音乐课的时候,总是戴副浅色的眼镜,以掩饰她因为喝酒和抽泣深陷的眼眶,放学以后,她也不再是开车回家,而是去惠灵顿公园,她希望乔恩会因为担心她自杀来找她。(他确实来过,不过只来过一回。)

    “我觉得,她站过街。”她说,“站街的妓女为了揽客都纹身,男人看见标志就过来了。我的意思不是纹身都——嗯,可能也是,当然,纹身也会激起他们的欲望——我是说,出售的标志。可以卖,有经验。现在从良了。他妈的是个抹大拉的马利亚,就是这样。而他呢,在性方面简直是个婴儿,真让人恶心。”

    她现在有朋友了,这种话可以对朋友说。她们全是有故事的人,有些人之前她就认识,不过之前的关系和现在不一样。她们现在互相倾诉,大声说笑,直到大家都哭为止。她们说简直无法相信,无法相信。男人啊。他们都干了什么,这么恶心,这么愚蠢,简直没法相信啊。

    所以才是真的。

    聊天的过程之中,乔伊丝觉得很不错。真的很不错。她说,甚至有时候,她对乔恩心存感激,因为她现在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像活着。是的,很糟糕,但是很精彩。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赤裸裸的真相。赤裸裸的生活。

    但是,当她凌晨三点,或者四点起来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再是他们的房子里。现在,伊迪住在那幢房子里。伊迪、她的孩子,以及乔恩。这是乔伊丝自己同意的,她以为这样能让乔恩恢复理智。她搬进了城里的一座公寓。这座公寓是一个正在休年假的老师的。夜晚时分醒来,她看见马路对过餐馆的粉红色灯光,颤抖着穿过她的窗户,闪闪烁烁,照在那个老师的墨西哥小饰品上。种了仙人掌的罐子,晃荡的猫眼,条纹毯子的颜色像干涸的血迹。那些醉酒后的洞见、兴奋,像呕吐物一样,全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且,连宿醉后的头痛也没有,仿佛她可以一气喝下几湖的酒精,一觉醒来,就会干燥得像块硬纸板。

    她的生活没了。一种日常的不幸。

    她还是醉的,尽管感觉是彻底清醒的。她有种强烈的冲动,想冲上车,开往那所房子。她不会冲到沟里,这种时候,她的速度很慢,很谨慎,不过,在黑漆漆的窗外停车,然后哭叫乔恩的名字——他们一定会叫她闭嘴。

    闭嘴。这样不对。叫她走开。

    记得我们在野外睡着又醒来吗?母牛在我们身边吃草,我们不知道这里还会有牛。记得在那冰冷的小溪里洗澡吗?那时候你妈妈病了,我们以为她快死了,我们在温哥华岛采蘑菇,然后飞回安大略省,把蘑菇卖掉付旅费。我们说,开什么玩笑,我们不是吸毒者,我们既孝顺又传统。

    太阳出来了。墨西哥的颜色开始在她身上闪烁。夸张丑陋的颜色。过了一会儿,她起身洗漱,用胭脂拍打双颊。她把咖啡煮得浓得像泥浆。一边喝咖啡,一边穿上新衣服。她买了几件薄薄的上衣,轻飘飘的裙子,还有用彩虹色的羽毛装饰的耳环。她去学校教音乐,穿得却像个吉卜赛歌舞女郎,或者鸡尾酒会女招待。她看见什么都笑,和谁都可以调情。楼下餐车给她做早餐的男人,给她的汽车加油的男孩儿,或者邮局里卖给她邮票的男职员。她总觉得乔恩会知道的,会知道她看起来多漂亮,多性感,多快乐,她多么简单地就打倒了所有的男人。她一出公寓的门,就像站上了舞台。而乔恩是那个必不可少的观众,纵然是二手的观众。哪怕乔恩从来没有为夸张的打扮,轻浮的举止所吸引,也不会认为这样能让她更有吸引力。他们一起旅行的时候,最惯常的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行头。厚厚的短袜,牛仔裤,深色衬衫,防风外套。

    还有一种变化。

    和学生在一起,哪怕是最年幼的或是最愚蠢的学生,她的语调也变得极其亲切,充斥了淘气的笑意,她的鼓励简直无法抵挡。她的学生要在年终总结会上表演,她要帮他们排练。之前几年,她对这个公开表演的晚会并不热心,觉得这类演出妨碍有天赋的学生进步,把他们推到了一种他们并没有心理准备的场合。所有的努力和紧张,招来的不过是错误的评价而已。但今年,她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这场演出的一切准备工作。编排,灯光,介绍,当然还有表演的全部过程。应该是件有意思的事儿。她说。对学生来说,有意思。对观众来说,也有意思。

    当然了,她算准了乔恩应该在场。伊迪的女儿也是演员之一。所以伊迪必然会在场。乔恩当然得陪着伊迪来。

    这是乔恩和伊迪,第一次以伴侣的身份在镇上公开亮相。他们的声明不可避免。大家还都没听说这样的变化,特别是住在小镇南边的人。不过,他们没有那么默默无闻。确实,这样的变化算不得什么丑闻,但不等于不会引起注意。肯定会有大家都感兴趣的阶段,直到大局已定,大家都习以为常。到这时候,人们就能看见在超市里,百货店里,更新换代的伴侣和被抛弃的人聊天,至少会打招呼。

    但是,在公演的夜晚,当乔恩和伊迪,哦不,其实只是乔恩看着自己的时候,这并不是乔伊丝看到的自己扮演的角色。

    她看见了什么?上帝才知道。清醒的时候,她从不会指望自己获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就能让乔恩感动得立刻恢复理智;不会认为因为他看见她很快乐,光芒四射,仪态万千,而没有忧郁自杀,就会立刻放弃他的荒唐。但是总之离此也不远——她盼望的,她也说不清楚,她还是忍不住抱有希望。

    那确实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场演出。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说更有气势,气氛更欢快,更热烈。孩子们的服装也和演奏的音乐非常相衬。他们脸上的妆让人看不出来他们的恐惧,像搁在台上的祭品。

    乔伊丝最后出场,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丝裙,一走动,便闪出一道道的银光。她蓬松的头发之间,也镶嵌了银色的环饰和亮片。掌声中,夹杂了口哨声。

    乔恩和伊迪并不在观众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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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伊丝和马特在他们位于北温哥华的房子里举办酒会,这回是为了庆祝马特六十五岁的生日。马特是一个神经心理学家,但同时也是位业余小提琴手。这是他认识乔伊丝的原因。乔伊丝,现在是一位职业大提琴手,也是他的第三任妻子。

    乔伊丝一直在说:“看看这里的人啊,绝对是一个生命的故事。”

    她是个瘦弱的表情热切的女人,有一头锡白色的蓬松头发,后背微微有些弯曲,也许是长期拉琴的缘故,也有可能是有随时倾听交流的习惯。

    在场的人,当然有马特大学的同事,那些被他视为朋友的同事。马特是个慷慨的人,但同时也是个直言不讳的人,所以不会把所有同事都当成朋友。他的第一任妻子莎莉也来了,陪着她的是护理师。莎莉二十几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车祸,把大脑撞伤了。所以,她可能不知道马特是谁,也不认识自己三个已经长大的儿子,当然也不记得当她还是一位年轻的妻子时,就住在这幢房子里。不过,她的快活天性倒是毫发无伤,她喜欢认识人,即使她可能十五分钟前已经和他们认识过了。她的护理师,一个整洁的小个子苏格兰女人,忙着和人解释说她不太习惯这类大型酒会,而且她自己是在工作时间,也不能喝酒。

    马特的第二任妻子,多丽丝,和他生活在一起未满一年,虽然她和他结婚一共三年。她和比她年轻很多的伴侣露易斯一起来的。她们还有个小女儿,露易斯几个月之前刚生的。多丽丝和马特一直保持朋友关系,和马特、莎莉的小儿子托米关系特别亲密。马特和多丽丝结婚的时候,托米还很小,还需要她的照顾。马特的另外两个儿子,现在正和他们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妈妈在一起。虽然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已经和孩子的爸爸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个孩子的爸爸,是和现在的伴侣以及她的儿子一起来的,她的儿子和他嫡亲的儿子,为了轮流荡秋千闹了起来。

    这也是托米第一次把他的情人杰伊带回家。杰伊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托米告诉乔伊丝说,杰伊不习惯大家庭。

    “我很同情他。”乔伊丝说,“有一段时间我也不太习惯。”她笑,向人解释这个家庭正式成员的情况,还有被马特称为宗族的外围成员的情况时,她总是忍不住笑。她自己没有孩子。她只有一个前夫,乔恩。乔恩如今快乐地生活在一个破落的沿海工业小镇上。她请他来参加酒会,但是他不能来,今天正好是他的第三任太太的孙子的受洗日。当然了,乔伊丝也邀请了他太太,她的名字叫沙琳,她开了一家面包房。

    为了受洗的事儿,沙琳写了一封友善的短信给她。乔伊丝还特意对马特说,简直不敢相信,乔恩竟然也会信教。

    “我真希望他们能来。”她对所有的邻居都这么说。(他们把所有的邻居也都请来了,以免屋里的声音吵到他们,惹出麻烦来。)“要是他们来了,我也能分享这种生活的复杂性了。他还有第二任太太,不过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估计他也不知道。”

    马特和乔伊丝做了很多吃的,大家也都带了很多食物,还有一大堆酒水,孩子们的果汁,以及马特自己调制的潘趣酒。他说,是为了纪念那些人们知道怎么喝酒的美好岁月。他说,他要用一个洗干净的垃圾筒来酿酒,那时候的人就是这么酿酒的,但是如今,大家都很脆弱,不愿意喝垃圾筒里的酒了。总之,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喝了。

    庭院很大,要是客人想打球,还有一个槌球场。两个孩子抢的秋千是马特自己小时候玩过的,他把它从车库里又翻出来了。大多数孩子只见过公园秋千和后院的塑料游戏装置。马特大概是全温哥华少数几个至今仍然生活在他长大的房子里,并且拥有自己小时候玩过的秋千的人了。这座屋子位于松鸡山山坡的温莎路上,曾经毗邻森林。如今,房子越盖越多,都沿着山坡往上走,大部分豪宅都有巨大的车库。马特说,迟早有一天,这房子会保不住。税收高得吓人。迟早有两幢丑陋的房子把它代替掉。

    乔伊丝很难想象有一天,她要和马特住到别的地方去。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人们来了,又走了,丢下一些东西,然后又回来找,有时候丢下的甚至是小孩儿。每个礼拜天的下午,马特都要排练弦乐四重奏,到了晚上,唯一神教派的成员要在客厅聚会,绿党战略小组在厨房里开会。剧本读演俱乐部在屋前表演的时候,厨房还有人在诉说现实生活剧中的种种琐碎细节(两边都需要乔伊丝的参与)。而马特和大学的同事则关起门来,费尽心思地研究他们的弦乐四重奏。

    她经常说,除了在床上以外,她和马特几乎没机会单独相处。

    “然后他就要看些重要的东西。”

    而她,只能看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了。

    不过没关系。他的繁多欢宴和趣味,是她需要的。即便在学校,和研究生、科研伙伴、潜在的对手、造谣诽谤的人相处,他也是像风车一样转个不停。这一切对她来说,曾是如此安慰。也许要是有时间停下来站在局外看,仍然觉得是慰藉。要是站在局外,她都可能嫉妒她自己。别人也会嫉妒的,至少会羡慕她——想到她和他是如此班配,还有她的朋友们,她的职责,以及她这么多的活动,当然还有她的事业。看见现在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初她刚来温哥华的时候,是那么孤独,竟然会同意和一个干洗店的男孩约会,这个男孩比她足足年轻十岁,然后,他放了她的鸽子。

    这会儿,她胳膊上搭着一条披肩,穿过草坪,给福勒太太送去。福勒太太是马特的第二任太太多丽丝的妈妈,多丽丝是个后知后觉的同性恋。福勒太太不能晒太阳,但躲在阴凉处又直打哆嗦。她另一只手端的新鲜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就是莎莉的护理师。高恩太太觉得给孩子喝的潘趣汽水太甜。她不让莎莉喝东西,莎莉会泼在自己漂亮的衣服上,或者干脆为了一时好玩就扔在别人身上。看起来,莎莉不是太在乎被剥夺的权利。

    一群环坐在草坪上的年轻人,乔伊丝绕过去,是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有些她常常在家里见到,还有一些人,她觉得没见过。

    她听到托米说:“嗨,我可不是伊莎多拉·邓肯。”

    所有人都笑了。

    她猜他们肯定是在玩几年前流行的游戏,这种游戏很难,而且还挺势利。叫什么来着?字母B开头。她觉得在这时候玩这类游戏消磨时间,纯粹是反精英。

    布克斯特胡德。她大声地说。

    “你弹的是布克斯特胡德的音乐。”

    “哦,B开头倒是没错。”托米取笑她,以便大家都能笑出来。

    “嗨,我漂亮的小妈不是个笨蛋。她是个音乐家。布克斯特胡迪不也是音乐家吗?”

    “布克斯特胡德步行五十英里,就是为了听巴赫弹琴。”乔伊丝用微愠的语气说,“他当然是音乐家。”

    “老天爷。”托米说。

    一个女孩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托米叫她。

    “克里斯蒂,嗨,克里斯蒂,你不玩了?”

    “我马上回来。我得带着我邪恶的香烟,躲到树丛里去。”

    这个女孩穿了条镶褶边的黑裙子,让人感觉像一件内衣或是一条睡裙,披了一件简朴的黑色短夹克,不过是低领的。一把淡色的细细的头发,五官模糊,苍白的脸,眉毛淡得都看不见。乔伊丝第一眼就不喜欢她。她觉得,这类姑娘,这辈子的使命就是让人不舒服。陪谁来的——乔伊丝想,她一定是陪谁来的,跟着别人到陌生人家参加酒会,倒觉得自己有权利蔑视别人,蔑视大家简单的(浅薄的?)快乐和资产阶级的友善。(现在大家还用资产阶级这个词吗?)

    要是客人想抽烟,似乎没人说过哪里不能抽,也没有大惊小怪地挂上禁烟标志,就连屋里也没有。乔伊丝觉得自己的快乐,就这么大把大把地枯掉了。

    “托米。”她突然说,“你帮我把这个披肩给福勒外婆送去,行吗?她觉得冷。还有,这杯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你认识她,和你妈妈在一起的那位太太。”

    提醒他和这里的关系和义务,没什么坏处。

    托米立刻姿态优雅地站起来。

    “波提切利。”他说着接过了她手中的披肩和杯子。

    “对不起,打扰你玩游戏了。”

    “反正玩得也不好。我们没有你们以前的人那么聪明。”一个她见过的男孩,贾斯汀说。

    “以前这个词,用得好。”乔伊丝回答,有那么一会儿,她茫然了,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到哪里去。

    乔伊丝、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杰伊在厨房洗碟子。酒会结束了。大家以热烈的欢呼、拥抱、亲吻相互道别。盛食物的浅盘子冰箱都装不下了。萎蔫的沙拉和冰激凌饼,还有辣味蛋全都扔掉了。反正没几个人吃辣味蛋,老派,胆固醇又高。

    “烦透了,有这么多事儿,这些大概会令人想起教堂的晚餐吧。”乔伊丝把一盘子的东西倒进垃圾堆。

    “我外婆以前老做的。”杰伊说。这是他对乔伊丝说的第一句话。她看见杰米的表情颇为感激。她自己也觉得感激,尽管他把她和他外婆归为一类。

    “我们吃了几个,挺好的。”托米说。他和杰伊与她一起干活,至少已经有半小时了,他们把散落在草坪、阳台等各个地方的酒杯、盘子收到一起,就连花盆里、沙发底下这种奇怪的地方都有。

    男孩子们——她认为他们只是男孩子,他们把东西堆进洗碗机的动作比她熟练多了,她实在太累了,他们还准备好了洗杯子的冷水和热水。

    “我们得拿出一些下批洗。”乔伊丝说,但托米不同意。

    “要不是今天的活儿太多,你就不至于心智失常到要把它们全堆在洗碗机里吧?”

    杰伊负责洗,乔伊丝擦干,托米归位,托米倒是还记得这幢房子的东西都放在哪里。走廊外面,马特正和系里的一个男同事进行一场艰难的谈话。很明显,他已经不像刚才那么不清醒了,那会儿他醉得和人没完没了地拥抱,告别。

    “我可能是抓狂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东西全扔掉,买一次性塑料的算了。”

    “酒会后综合征。”托米说,“我们大家都会这样的。”

    “那个黑衣服的姑娘是谁?就是那个玩了一半离开的?”乔伊丝问。

    “克里斯蒂?你指的是她吧,克里斯蒂·奥黛。贾斯汀的太太。她没跟贾斯汀姓。你认识贾斯汀。”

    “哦,我认识。我没想到他结婚了。”

    “哈,大家都已经长大了。”托米打趣说。

    他又补充说:“贾斯汀已经三十了,她可能还要大一点。”

    “她长得真有意思,像什么来着?”乔伊丝问。

    “她是个作家,人不错啦。”

    杰伊冲着水槽俯下身体,折腾出一阵噪音,乔伊丝没法说话了。

    “有点孤僻。”托米问杰伊,“我说得准确吗?你怎么觉得?”

    “她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杰伊斩钉截铁地回答。

    “哦,她的第一本书刚出版。”托米回答说,“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听起来好像是本什么实用手册,反正我觉得名字不好。要是你刚出版了第一本书,大概也会有段日子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几天之后,乔伊丝路过朗斯代尔的一家书店,在海报上看见了这个女孩的脸。她的名字,克里斯蒂·奥黛。她戴了一顶黑帽子,身穿黑夹克,和酒会那天一模一样。剪裁讲究,样式朴素,领口开得非常低,尽管她的胸口实在没什么可展示的东西。她眼睛紧盯镜头,一脸严肃的、受伤的、冷漠的、责难的表情。

    乔伊丝在哪里见过她吧?酒会那天,当然了。但即使是酒会上,就在她突如其来感觉厌恶的时候,她就觉得以前见过这张脸。

    一个学生?她毕竟有过那么多学生。

    她进了书店,买了一本。《我们如何活着》。没有问号。卖书的女人告诉她:“星期五下午两点到四点之间来的话,作者可以给你签名。不过不要撕掉这个金色的标签,它证明你是在这里买的。”

    乔伊丝一直不懂,排长队去看作者一眼,然后带一本陌生人签名的书回家,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儿,所以她只是礼貌地嗯嗯嗯,既没有说来,也没有说不来。

    她甚至都不清楚自己会不会看这本书。最近,她在读两本不错的传记。她知道那两本书更适合她的趣味。

    《我们如何活着》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不是长篇小说,这就够令人失望的了。短篇小说集,似乎光是这种形式就削弱了书的权威性,让人感觉这个作者不过是在文学的大门口徘徊,而不是已经安稳地坐在文学的殿堂之中。

    不过,当天晚上,乔伊丝还是拿着这本书上了床,规规矩矩地翻到目录页,中间的一个名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亡儿之歌。”

    马勒。这是她熟悉的领域。她稍许有了些信心,翻到这篇故事。有人,或许是作者自己,觉得有必要翻译一下。

    “死去的孩子的歌。”

    马特在她旁边哼了一声。

    她知道这意思是,他对他正在读的某些东西嗤之以鼻,希望她问问他看到了什么。她问了。

    “天哪。这个白痴。”

    她把《我们如何活着》倒扣在胸口,摆出听他说话的姿势。

    书的背后还是作者的照片,不过这一张没戴帽子,还是没有笑容,愠怒的面容,好在没有那么造作了。马特说话的时候,乔伊丝动了一下膝盖,以便看清楚作者简介。

    克里斯蒂·奥黛,成长于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胭脂河镇,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创意写作硕士,现和她的丈夫贾斯汀,以及她的猫提比略,居住在温哥华。

    马特一边跟她说他手里的这本书有多么白痴,一边从书上抬起眼睛,看了看她的书,说:“那个来参加我们酒会的姑娘?”

    “对,贾斯汀的太太,叫克里斯蒂·奥黛。”

    “哦?她写了本书?什么题材?”

    “小说吧。”

    “嗯。”

    他继续看他的书,不过没过一会儿,以一种略带懊悔的语气问:“好看吗?”

    “我不知道呢。”

    “她以前和妈妈住在一幢依山傍海的房子……”

    就在这时候,乔伊丝突感不适,念不下去了。要么,干脆和丈夫一起看书算了。她合上了自己的书,说:“我下楼待一会儿。”

    “光线不舒服?我把灯关了吧。”

    “不是。我想喝茶。我一会儿就回来。”

    “一会儿我可能就睡着了。”

    “那么晚安。”

    她吻吻他,带着书下楼了。

    她以前和妈妈住在一幢依山傍海的房子里。在此之前,她寄养在诺兰德太太家。诺兰德太太家的孩子数字一直在变,但是永远都是很多的。小孩子们睡在屋子中间的大床上,大孩子们则睡在四周的小帆布床上,这样小孩子就不会掉到地上去。早晨,铃声把孩子们叫起来。诺兰德太太站在门口摇铃铛。摇第二遍铃的时候,孩子们就应该已经撒完尿、洗完脸、穿好衣服,坐在桌子前准备吃早餐了。大孩子要帮小孩子整理床铺。有时候睡在中间的小孩子来不及穿过大孩子们爬下床,就尿到了床上。有的大孩子会告状,还有一些比较和善,只是把床单拿出去晾干,有时候到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没有干透。这就是她对诺兰德太太的大部分记忆。

    然后,她和妈妈一起生活了。每天晚上,妈妈要带她去参加匿名戒酒协会的聚会,妈妈只能带着她一起去,没有人可以帮忙照顾她。大人聚会的时候,给孩子们准备了积木,不过她不太喜欢积木。后来,她开始在学校学小提琴,她带着她的小提琴去参加戒酒会。在那儿她不能拉琴,但是她必须随时随地都紧紧抓着那把琴,因为琴不是她的,是学校的。要是大人说话声音大了,她就能轻轻地练习一会儿。

    学校开的小提琴课。要是不想学琴,还可以学三角铁,不过老师肯定喜欢学生学习难一点的乐器。她的老师是一位身材修长的女人,一头棕色的头发,一条长长的麻花辫拖在后背上。她身上的味道和其他老师都不一样。有些老师喷香水,但是她从来不用香水。她身上的味道,如同木材,如同火炉,如同树林。后来,孩子知道了,这是碾压雪松的味道。再后来,她妈妈给老师的丈夫工作,就在他们家里,妈妈身上也有了这种味道,但是似乎又不完全一样。也许是因为妈妈闻起来只有木头味道,老师是音乐中的木头味道。

    她并不是一个有天赋的学生,但是她学得很勤奋。她这么勤奋不是因为她爱音乐,而是因为她爱上了这位老师。没有别的理由。

    乔伊丝把书放在厨房桌子上,再看作者的照片。她长得像伊迪吗?没有,一点也不像。脸的轮廓不像,表情也不像。

    她起身取白兰地,倒了一点在茶里。她回想伊迪的女儿的名字,肯定不是什么克里斯蒂。她不记得伊迪把女儿带到她家去过。在学校,学琴的孩子有好几个。

    这个孩子不可能完全没有才华,否则乔伊丝不会让她学小提琴,肯定会让她学容易的乐器去了。但她也确实不会是天才——她不也说她没有天赋吗。要是觉得她有天赋,乔伊丝一定会牢牢地记住她的名字。

    一张空白的脸。女孩子的孩子气。看来,乔伊丝在她的脸上认出了曾经那个女孩的痕迹,而她现在已经长大了。

    要是伊迪哪个周六帮乔恩干活的话,她怎么会没有跟去?或者可能,有时候伊迪不是去上班,仅仅是过去看看情况怎么样,是否需要她帮忙,难道不可能带孩子去吗?突然出现,看看乔恩在干什么,想方设法在她不在的时候,打断乔恩和乔伊丝任何可能的沟通机会。

    克里斯蒂娜。对。是这个名字。所以现在变成了克里斯蒂。

    在这对情人暗度陈仓的时期,多多少少,克里斯蒂娜是个隐隐约约的知情人。一定会有某些时候,乔恩顺便拜访她们的公寓。正如某些时候,伊迪也会突然光临那幢房子一样。伊迪也一定试探地打听过孩子的意见。

    你喜欢乔恩吗?

    你喜欢乔恩家的房子吗?

    我们去乔恩家住好吗?

    妈妈和乔恩互相喜欢,非常喜欢。当人们互相喜欢的时候,他们就希望能住在一起。乔恩和你的音乐老师不再那么互相喜欢了,不像妈妈和乔恩那么互相喜欢了。所以,你和妈妈要搬到乔恩的房子里住,你的音乐老师要搬去公寓住。

    不可能的。伊迪不可能有这么滔滔不绝的一通废话,也太高估她了。

    乔伊丝以为自己知道这故事接下来是什么了。孩子看大人们的行为,不是幻觉就是混淆,这里那里全对不上号。但是当她再翻开书的时候,她发现,换房子的事儿,竟然根本就没有提。

    一切故事皆以孩子对老师的爱为中心。

    星期四有音乐课,成了每星期最重要的一天。这天的成败,就取决于孩子这天在课堂上的表现,以及老师对她表现的关注程度。两者都是那么令人无法忍受。老师的语调是节制的,亲切的,用玩笑来掩盖她的厌倦和失望。孩子感觉痛苦。或者,老师会突然变得轻松而愉快。

    “今天你真不错。太棒了。今天你真的有很大的进步。”孩子高兴得小腹痉挛。

    有一个星期四,孩子在操场上跌了一跤,膝盖擦伤。老师用湿布帮她擦洗伤口,她突然温柔的声音声明这是一种特殊的待遇,特别是当她端起那一碗鼓励小孩子们的糖果。

    “你喜欢哪一种?”

    孩子思想斗争了半天:“哪一种都行。”

    这是不是一种变化的开始?这是因为春天到了,还是因为公演的排练?

    孩子觉得她成了特殊的那一个。让她独奏。就是说,星期四下课之后,她要留下来练习,这样的话,她就赶不上出城的校车了,校车开往她和妈妈住的那座房子。老师会开车送她回家。在路上,老师问她演出会不会紧张。

    有点紧张。

    然后,老师就说,她得学会往好处想,想好的事情。比如,鸟儿飞过天空。她喜欢什么鸟儿?

    又是喜欢。孩子想不出来,想不出来自己最喜欢哪一种。后来就说:“乌鸦?”

    老师就笑了。“不错,好吧。乌鸦。演出之前,想想乌鸦。”

    之后,也许是感觉到孩子的尴尬,为了弥补自己的笑给孩子的伤害,老师问要不要在惠灵顿公园看看夏天的冰激凌店开没开。

    “要是你不马上回家,他们会不会着急?”

    “他们知道我和你在一起。”

    冰激凌店开了,不过口味选择有限。他们并没有买到更特别的口味。孩子选了草莓味儿。等冰激凌做好的那段时间,简直是无上的幸福和激动。老师选了香草味道,好多大人都吃香草味道。老师和侍者开玩笑,叫他手脚麻利点,放点朗姆酒渍葡萄干,否则她就不喜欢他了。

    也许又有了一个新的变化。听到老师用这种腔调说话。这是一种调皮的语气,简直像那些大女孩儿说话的语气,孩子立刻放松了。之后,那种震撼心灵的崇拜就少了,余下的只是纯粹的快乐。她们把车开下码头,去看停泊的船只。老师说,她一直希望住在船屋里,很好玩。孩子当然同意。她们选了一艘船,是一艘自家制造的船,刷了淡蓝色的漆,一排小小的窗口摆了一盆盆天竺葵。

    自然而然,她们聊起了孩子现在住的房子。老师曾经住过的房子。不知道为什么,回家的路上,她们的话题总是转到房子上。孩子说她很高兴有了自己的卧室,但是她不喜欢屋子外头那么暗。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听到窗户外头有野兽的动静。

    什么野兽?

    熊。美洲狮。妈妈说这些野兽都在树林里,不会跑出来。

    “你听到野兽的声音时,会不会跑到妈妈房间去?”

    “我不能。”

    “天啊,你为什么不能?”

    “乔恩住在妈妈的房间。”

    “野兽,乔恩怎么想?”

    “他觉得只不过是鹿。”

    “那么你妈妈说野兽的故事,他一定很生气喽。”

    “也没生气。”

    “我估计他从来不生气。”

    “有时候也生气。我妈妈和我把他的酒全倒进水槽,他就会生气。”

    老师说,真遗憾,你害怕森林。森林里有不少小路,走在小路上,没有野兽会来打扰你。因为人总是会有动静的,野兽听到声响就不过来了。老师认识那些安全的小路,也知道每一种野花的名字。现在正好是野花盛开的季节。犬齿赤莲、延龄草、海芋、紫百合、耧斗菜、巧克力百合。

    “巧克力百合应该还有别的名字,不过我喜欢叫它们巧克力百合。听起来味道不错,是吧?当然,看起来像,不过尝起来肯定不一样。只是看起来像巧克力,还有点紫色,像挤出来的浆果汁。这种不常见,不过呢,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

    乔伊丝再次放下了书。现在这会儿,她真的抓住了漂流的记忆。她感觉到恐惧的逼近。一个天真的孩子,一个病态的偷偷摸摸的大人,那种引诱。她早该知道了。这在现在是多么流行,几乎是必须了解的。森林,春天的野花。现在,有一个作家将她丑陋的谎言与她已经驱逐出生活之外的人物与境遇嫁接,告诉了大家。她懒得虚构,却不是出于恶意。

    一部分是真的。当然了。她想起来了,这些她早已经忘掉的事儿。开车送克里斯蒂娜回家,但她没有想过这是克里斯蒂娜,想的只是她是伊迪的女儿。她还记得,她从不会开进院子里再调头,总是让孩子在路边下车,然后要再开半英里左右的路才能调头。她不记得冰激凌了,但是码头确实曾经停泊过一艘如她描述一般的船。就连那些花儿,那些可怕的,对一个孩子的狡猾追问,可能都是真的。

    她只能继续看下去。她想再倒一点白兰地。但是明天早晨九点,她还得排练。

    再也没有这样的事儿了。她又猜错了。森林和巧克力百合消失在故事之外,公演也被忽略了。这学期就这么结束了。学期结束后的礼拜天早上,孩子早早就醒了。她听到院子里传来老师的声音,就凑近窗户去看。老师坐在她的车里,车窗摇了下来,和乔恩说着话。汽车后面还拖着辆小货车。乔恩赤着脚,没有穿上衣,只披了一件夹克衫。他叫孩子的妈妈,妈妈走向厨房门,下了台阶,进了院子,但是没走到车前。妈妈穿着乔恩的衬衫,她通常把这件衬衫当晨衣来穿。她永远穿长袖,遮住自己的纹身。

    是一场关于公寓的对话,乔恩答应帮助接手。老师把钥匙扔给他。然后,他和孩子的妈妈说话,催她去拿什么东西。但是老师不快地笑了,说:“全是你的。”然后乔恩就说:“好的,再见。”老师也说:“再见。”孩子的妈妈说了句什么,听不清。老师又笑了,笑容和之前一样,乔恩告诉她怎么在院子里调头,就是这时候,孩子穿着睡衣跑下了台阶,尽管她其实清楚,老师根本没有心情和她说话。

    “没时间了。她要赶渡船。”孩子的妈妈说。

    一声喇叭响。乔恩抬起一只手。然后,他穿过院子,对孩子的妈妈说:“就这样吧。”

    孩子问老师是否还会回来。乔恩回答说:“看起来,似乎不可能。”

    另外半页,是孩子渐渐越来越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当她渐渐长大,当她回想到一些往事,表面上的一个个偶然,渐渐指向了真相。那些信息——根本没用的信息——关于乔恩(她并没有这么称呼)和她的妈妈。早晨他们几点起来的?他们吃什么,是不是一起做饭?广播都讲了些什么?(没讲什么,他们已经买了电视机。)

    然后,老师呢?她是不是想听到坏消息?或许她只是想知道,知道那个曾经和她睡在一起、吃在一起的人的消息,而她是天天和这两个人在一起的人。

    老师的想法,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她只知道自己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多么微小的角色,她的痴情是如何被利用,她曾经是一个多么可怜的小傻瓜。这一切让她内心酸痛,是了,当然是痛苦。痛苦并且骄傲。她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被人愚弄了。

    但是,又发生了些事。故事有个令人惊讶的结局。她童年时期对老师的感情,在某一天,就变了。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改变的,什么时候改变的,只是,她不再认为那只是个骗局。她想到她勤奋学习过的音乐(当然,她早就不拉琴了,还没到十几岁就已经不再拉琴了),还有她飘渺的希望,间或得到的快乐,那些她从未有机会亲眼见到的森林野花,以及它们奇异欢快的名字。

    爱。她感到了快乐。在这个世界上,感情部分的内部谐调,一定是有某些偶然性的,当然不可能公平,一个人巨大的快乐,会来自于另一个人巨大的悲伤,尽管,巨大的快乐都是短暂的,脆弱的。

    哦,是的,就是这样的。乔伊丝想。

    星期五的下午,她去了书店,还带了一小盒巧克力,加入了等待签名的队伍。排队的人那么多,她有点惊讶。有和她同龄的女人,也有年长的,年轻的。仅有的男人都是年轻人,还有陪女朋友来的。

    卖给乔伊丝书的女人认出了她。

    “看见你回来真高兴。你看了《环球》杂志的书评?哇哦!”

    乔伊丝很困惑,甚至有点哆嗦。她发现自己开不了口了。

    这个女人穿行在队伍中,和大家解释只有在这家书店买的书才能在这里签名。还有,收录了这位作家短篇小说的几本书不能签名。她很抱歉。

    排在乔伊丝前面的女人又高又脏,所以直到这个女人弯下腰把书放在桌子上,请克里斯蒂·奥黛签名,她才看见她。她看见的是一个和那天的酒会,以及书的海报上完全不同的人。黑外套不见了,黑帽子也不见了。克里斯蒂·奥黛穿了一件玫红色的丝绸上衣,翻领上缝了金色的小珠子,套了一件精致的粉红色马甲。头发上有新近的金色染发剂,戴了金色的耳环,一根精致得如同发丝的金链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她的嘴唇如花瓣一般闪闪发光,眼皮上涂了褐色的眼影。

    好吧——谁会愿意买一个怨妇或是失意者写的书呢?

    乔伊丝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她要说什么。希望时间到了就有话说了。

    卖书的女人又说话了。

    “把书翻到签名的那一页了吗?”

    乔伊丝只好把巧克力放下来翻书,感觉到自己的喉头一阵悸动。

    克里斯蒂·奥黛抬头看她,朝她微笑——一种优雅而诚恳的微笑,一种职业化的距离感。

    “你的名字?”

    “乔伊丝就行了。”

    她的时间这么快就要过去了。

    “你就生在胭脂河?”

    “不是。”克里斯蒂·奥黛的语气有点不高兴,至少,没刚才那么愉快了,“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要写日期吗?”

    乔伊丝拿起了她的盒子。巧克力精品店有巧克力花卖,不过没有百合,只有巧克力玫瑰和巧克力郁金香。她只好买了郁金香,实际上和百合花也差不多,都是球茎。

    “我想谢谢你的《亡儿之歌》。”她的语速太快了,几乎把整个词儿都咽了下去,“它对我很重要,所以我买了个礼物给你。”

    “的确是个好故事。我爱不释手。”卖书的女人拿起了盒子。

    “不是炸弹,是巧克力百合。”乔伊丝笑了,“实际上是郁金香,没有百合,所以我就买了郁金香,我觉得它们都是最美的花。”

    她发现卖书的女人不笑了,反倒用一种极为严厉的眼光看着她。克里斯蒂说:“谢谢你。”

    女孩的脸上,没有丝毫认出她的表情。她既没有认出多年前胭脂河的乔伊丝,也没有认出一个星期前酒会上的乔伊丝。你甚至都不能确定她自己小说的名字,她是否还能记起来。你会觉得这篇小说根本不是她写的。似乎这是她想办法逃避的,想要抛弃的东西。

    克里斯蒂坐在那儿签她的名字,仿佛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写这种东西,是她能做的事儿。

    “和你说话很愉快。”卖书的女人说,眼睛仍然盯着那个盒子。巧克力店的女孩用黄丝带把盒子扎紧了。

    克里斯蒂抬起眼睛,欢迎人群中的下一位。终于,乔伊丝觉得,她在变成人群的笑柄,而那个盒子,天知道,也许会变成警察的目标。在此之前,她还是先走为好。

    走在朗斯代尔大道上,朝山上走去,她渐渐镇定了。要是哪一天,她把这件事当成趣闻轶事告诉别人,她都不会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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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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