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着妻子旁边的女人们。妻子不高兴了。最后有个可爱的转折,更像是个逆转。你是个出色的读者,你大概能看出会有逆转。(如果能看出来,逆转是否就没那么令人满意呢?无法预见的逆转是否表明架构有缺陷呢?这些是写作时要考虑的方方面面。)
不是专门说写作,不过……有一天,你也许会想到婚姻。要是有谁觉得你在一屋子人中是独一无二的,就选那个人吧。
伊斯梅在自家门厅里等着。她双腿交叉,一只脚兜着另一条腿的腿肚子。她曾见过一位新闻节目女主持人那样坐,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对一个女人来说,需要腿瘦、膝盖灵活才能做到。她在想她为这天挑的裙子是否颜色太浅。料子是绸子的,而夏天已经结束了。
她看看手机。上午十一点了,那意味着婚礼已经开始。也许她应该自个儿去,不跟他一起?
因为已经迟了,她觉得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义。如果她等的话,他回来后她还可以吼一吼他。她要及时行乐。
丹尼尔十一点二十六分进了门。“对不起,”他说,“我那个班上的几个孩子想去喝一杯。一来二去的,你知道怎么回事。”
“对。”她说。她觉得不想吼了,沉默更好。
“我在办公室摔了一跤,我的背疼死了。”他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你看着真迷人,”他悄声说,“你的腿还是很棒,伊西。”
“换衣服吧,”她说,“你身上的味道像是酒铺里的。你是自己开车回来的吗?”
“我没醉,我只是有点宿醉。那不一样,伊斯梅。”
“你还活着,这真是让人吃惊。”她说。
“很可能是这样。”他一边上楼一边说。
“你下来时,把我的披肩拿下来好吗?”她说。但是她拿不准他是否听到。
这场婚礼,就像婚礼本该的那样,就像婚礼永远的那样,伊斯梅想。A.J.穿着他的蓝色薄布西装,显得邋里邋遢的。他难道不能去租套燕尾服吗?这是艾丽丝岛,而不是泽西海岸。阿米莉娅又是从哪儿弄来的那件难看的文艺复兴风格的裙子?它颜色偏黄而不是白,她穿上显得有点嬉皮。她总是穿样式古老的衣服,但事实上她又没有正好适合穿那种衣服的体型。她的头发上插着大朵非洲菊,她跟谁开玩笑呢——看在上帝的份上,她又不是二十岁。她微笑时,牙龈全都露了出来。
我什么时候这么事事看不顺眼?伊斯梅心想。他们的幸福并非她的不幸;除非是,那才说得过去。如果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世界上总是有相同比例的幸与不幸又当如何?她应该友善一点。众所周知,一旦年过四十,憎恶就会流露在脸上。另外,阿米莉娅长得漂亮,即使她不像妮可那样美丽。看看玛雅的笑容多么灿烂,她又掉了颗牙。A.J.也那么开心。看看那个幸运的家伙吧,他在忍着不哭出来。
伊斯梅为A.J.感到高兴,不管那意味着什么,然而婚礼本身让她感到难熬。婚礼让她的妹妹似乎死得更彻底了,也让她不想却偏要想起自己的种种失意。她四十四岁了,嫁给了一个长得太帅的男人,她已经不再爱他。在过去的十二年里,她流产七次。根据她的妇科医生所言,她已经出现了停经期前症候,到此为止吧。
她望向婚礼现场那边的玛雅,她长得可真是漂亮啊,还很聪明。伊斯梅朝她挥手,但是玛雅在埋头看一本书,好像没有注意到。这小姑娘跟伊斯梅从来不是特别亲,大家都觉得挺怪。通常,玛雅更喜欢跟大人在一起,而伊斯梅擅长跟孩子相处,她已经教书教了二十年。二十年啊,老天。不知不觉地,她就从一位聪明的新老师(所有男生都盯着她的腿看)变成了负责学校里戏剧排演的帕里什老太太。他们觉得她那样关心上演的戏剧挺傻的。当然,他们高估了她的投入。一场接着一场平庸的戏剧,又能指望她坚持多少年呢?不同的面孔,但是这些小孩子中没有一个会成为梅丽尔·斯特里普。
伊斯梅裹紧披肩,决定去走一走。她朝码头走去,然后脱下中跟鞋,走过空无一人的海滩。时值九月底,感觉像是秋天已临。她想回忆起一本书的名字,书里有个女人朝大海远处游去,最后淹死在海里。
会很容易的,伊斯梅想。你走出去,游一阵子,游得太远了,不去努力游回来,你的肺里全是水,会难受一会儿,可是随后一切都结束了,哪里都不会再疼,意识一片空白。你不会留下一个烂摊子。也许有一天你的尸体会被冲上来,也许不会。丹尼尔根本不会去找她。也许他会找,但是他肯定不会很尽力地去找。
当然!那本书是凯特·肖邦的《觉醒》。她十七岁时,可真是爱那部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啊。
玛雅的妈妈也是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伊斯梅想知道玛丽安·华莱士是否读过《觉醒》,这个念头可不是第一回出现。这几年她想到过玛丽安·华莱士很多次。
伊斯梅走进水里,水比她原以为的还要冷。我做得到的,她想。只要继续走。
我也许就是要这样做。
“伊斯梅!”
伊斯梅不由自主转过身。是兰比亚斯,A.J.那位讨厌的警察朋友。他拿着她的鞋子。
“游泳有点冷吧?”
“有点儿,”她回答,“我只是想让自己的脑子清醒一下。”
兰比亚斯走到她身边,“当然可以。”
伊斯梅的牙齿在打架,兰比亚斯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肩膀上。“肯定不好受,”兰比亚斯说,“看到A.J.跟不是你妹妹的人结婚。”
“是啊。不过阿米莉娅看着挺好的。”伊斯梅哭了起来,可是太阳基本下山了,她拿不准兰比亚斯是否能看到她哭。
“婚礼就是这样,”他说,“会让人感觉孤独得要命。”
“对。”
“我希望这话说得不过分,我也知道我们彼此并没有那么熟。可是呢,嗯,你的丈夫是个白痴。如果我有像你这样一个有职业的漂亮妻子……”
“你说得过分了。”
“对不起,”兰比亚斯说,“我失礼了。”
伊斯梅点点头。“我不会说你失礼的,”她说,“你的确把你的外套借给了我。谢谢。”
“艾丽丝岛上的秋天来得急,”兰比亚斯说,“我们最好回屋里去。”
丹尼尔在吧台那边跟阿米莉娅的伴娘大声地讲话,头顶上是裴廓德餐厅的那条鲸鱼,这次鲸鱼身上应景地缠了圣诞灯饰。雅尼纳是位希区柯克电影中的那种金发女郎,戴着眼镜,跟阿米莉娅一样在出版业一路干过来。丹尼尔不知情的是,雅尼纳已经领了任务,确保这位大作家不要失了分寸。
为了这次婚礼,雅尼纳穿了一件黄色的条格平布裙子,阿米莉娅帮她挑的,而且付了款。“我知道你再也不会穿这衣服了。”阿米莉娅当时说。
“这种颜色不容易穿好,”丹尼尔说,“不过你穿上很棒。雅尼纳,对吗?”
她点点头。
“伴娘雅尼纳。我应该问一下你是做什么的吗?”丹尼尔说,“或者这么问是乏味的派对套话?”
“我是个编辑。”雅尼纳说。
“性感又聪明。你编过什么书?”
“几年前,我编的一本关于哈丽雅特·塔布曼的绘本获得了凯迪克荣誉奖。”
“不简单。”丹尼尔说,尽管事实上他感到失望。他正在为自己寻找一家新的出版社。他的作品销量大不如前,他认为原来的出版社为他做得不够多。他想在被抛弃前,先抛弃他们。“那是头奖,对吧?”
“没有获头奖,是荣誉奖。”
“我打赌你是位好编辑。”他说。
“有何根据?”
“嗯,你的书没有得头奖,你并没有让我以为得了头奖。”
雅尼纳看了看手表。
“雅尼纳在看手表,”丹尼尔说,“她对老作家感到了厌烦。”
雅尼纳微笑了。“删掉第二句。读者会知道的。表现出来,别讲出来。”
“你要是这样说,我就要喝一杯了。”丹尼尔朝酒保示意,“伏特加,灰雁伏特加,如果有的话。兑点赛尔脱兹矿泉水。”他转向雅尼纳。“你呢?”
“一杯桃红葡萄酒。”
“‘表现出来,别讲出来’,完全是一派胡言,伴娘雅尼纳,”丹尼尔教导她,“这句话来自悉德·菲尔德关于编剧的书,但是跟长篇写作一点关系都没有。长篇小说都是要讲出来的,至少写得最好的都是。长篇小说可不能模仿剧本。”
“我上初中时读过你的书。”雅尼纳说。
“哦,别跟我说这个。让我感觉自己已经七老八十了。”
“我妈最喜欢那本书。”
丹尼尔做了个被击中心脏的哑剧动作。伊斯梅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要回家了。”她在他耳边低语。
丹尼尔跟着她出来朝汽车走去。“伊斯梅,等一下。”
伊斯梅开车,因为丹尼尔醉得开不了车。他们住在克里弗斯,艾丽丝岛最贵的地段。每座房子都有风景可看,通往那里的路是上山路,拐来拐去,有很多盲点,照明不佳,路边有黄色的警示标志,提醒人们小心驾驶。
“你那个弯拐得太急,亲爱的。”丹尼尔说。
她想过把车开出路面,开进大海,这个念头让她感到高兴,比她一个人自杀更高兴。那一刻,她意识到自己不想死,只是想让丹尼尔死,或者至少消失。对,消失。她可以接受消失。
“我不再爱你了。”
“伊斯梅,你在胡闹。你参加婚礼总是这样。”
“你不是好人。”伊斯梅说。
“我复杂,也许我不好,但我肯定不是最糟糕的。根本没理由结束一桩普通得完美的婚姻。”丹尼尔说。
“你是蚱蜢,我是蚂蚁。我当蚂蚁当累了。”
“这样打比方很小孩子气。我肯定你能打个更好的比喻。”
伊斯梅把车停到路边,手在颤抖。
“你很糟糕,更糟糕的是,你把我也变糟糕了。”她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辆车从他们旁边呼啸而过,近得差点擦上这辆越野车的车门。“伊斯梅,把车停在这里太危险了。想吵架的话,开车回家好好吵。”
“每次看到她跟A.J.和阿米莉娅在一起,我都感觉不舒服。她应该是我们的。”
“什么?”
“玛雅,”伊斯梅说,“如果你做了正确的事,她就是我们的。可是你,你永远不会做任何棘手的事。我还惯着你那样。”她死死地盯着丹尼尔,“我知道玛丽安·华莱士是你的女朋友。”
“不是。”
“别撒谎了!我知道她来这儿,要在你家的前院自杀。我知道她把玛雅留给了你,可是你要么是太懒,要么太懦弱,没有认她。”
“你如果觉得是那样,干吗不做点什么呢?”丹尼尔问。
“因为那不是我的活!我当时怀着孕,你出了轨,帮你擦屁股可不是我的义务!”
又一辆车疾驰而过,差点跟他们擦撞。
“可是如果你能勇敢地跟我说这件事,我会收养她的,丹尼尔。我会原谅你,接纳她。我等着你说,可是你从来不说。我等了好多天,好多个星期,然后是好多年。”
“伊斯梅,你愿意相信什么就相信什么,但玛丽安·华莱士不是我的女朋友。她只是我的书迷,来参加朗诵会。”
“你以为我有那么蠢?”
丹尼尔摆摆脑袋。“她只是个来参加朗诵会的女孩,我跟她睡过一次。我怎么肯定那个孩子是我的?”丹尼尔想抓住伊斯梅的手,但是她抽开了。
“真有意思,”伊斯梅说,“我对你的最后一丁点儿爱也没有了。”
“我还爱你。”丹尼尔说。突然,后视镜上出现了车头灯光。
车是从后面撞上来的,把这辆车撞到路中间,结果它横在路上,把两个方向的路都占了。
“我觉得我没事,”丹尼尔说,“你还好吧?”
“我的腿,”她说,“可能断了。”
又看到了车头灯,这次是从另一侧路面过来。“伊斯梅,你必须开动车子。”他转过身,刚好看到了那辆卡车。一个逆转,他想。
在丹尼尔那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处女作的第一章,主角遭遇了一次灾难性的车祸。那一部分丹尼尔写得很艰难,因为他想到他对可怕车祸的全部了解,都来自他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那段描述他写了肯定有五十遍才定稿,还一直觉得不满意。那是一系列现代派诗人风格的断片。也许像阿波利奈尔或者布勒东,但也根本不足够好:
灯光,亮得能扩大她的瞳孔。
喇叭,不够响亮且太迟。
金属像纸巾一样皱起。
身上不疼,只是因为身体没了,已在异处。
对,在撞击之后、死亡之前,丹尼尔想,就是那样。那一段并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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