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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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谚语
中国史书向来有“暴秦、强汉、盛唐、弱宋”的“公论”。有宋一朝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软弱的一个王朝。它的疆域面积比汉唐都小,长期受北方蛮族的侵扰,开国一百六十多年后,首都汴梁被攻破,连皇帝和太皇帝(徽、钦二宗)都被抓走了,朝廷偏安到长江以南的临安(今浙江杭州)又苟延残喘了一百多年。钱穆对宋代的评价就非常之低,他认为,“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专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
不过,宋之“弱”却有它妩媚的一面。
这是一个史上最温和的政权。宋代理学家程伊川曾总结“本朝超越古今者五事”,一是“百年无内乱”,二是开国之后的四位皇帝都比较开明——“四圣百年”,三是改朝换代的时候兵不血刃,没有惊扰民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四是一百多年里没有诛杀过一位大臣——“百年未尝诛杀大臣”,五是对周边蛮族采取怀柔政策——“至诚以待夷狄”。这五件事情或有夸张的地方,但离事实不远,特别是第一条和第四条最为难得,由此可见,宋代确实是别开生面。
北、南两宋加起来三百余年——比之前的隋唐和之后的元明清都要长,对外委屈求全,对内温和文治,十八位皇帝中没有出现一位“铁血大帝”,这也算是“超越古今之事”。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之后,当即实施了体恤民间的减税政策,宣布大幅减免国内所有关隘的关税和商税,官兵不得扣留旅行者,不得任意搜索民众的包箱,政府所征收的税赋要公开张贴在官府的大门上,不能擅自增加或创收。
在产业经济上,造成宋代工商繁荣的一个重要事件是水稻的引进。
水稻原产于亚洲热带地区,五代及宋代初期,香巴王国(今天的越南)的占城稻被广泛引入长江流域,它一年可有两熟――甚至三熟,而且产量比一年一熟的小麦要高一倍,从而引发了一场“粮食革命”,据《宋代经济史》作者漆侠的计算,宋代垦田面积达到了七亿二千万亩,南方水稻亩产约353市斤,北方小麦亩产约178市斤,无论是面积还是亩产都远远超过前代。自水稻被广泛引进之后,适合种植的江南地区终于确立了经济中心的地位,“苏湖熟,天下足”这一谚语就诞生于这一时期。
粮食产量的剧增,使得“中国硕大的沙漏倒转了。”宋代人口出现急速增长的趋势,开国初年,全国人口约5000万人,到两百年后的宋末已经超过1亿,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亿级人口的庞大帝国。
发生在十世纪的这场“粮食革命”,对中国的意义非同小可。放到全球经济史的大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欧洲类似的“粮食革命”发生在十六世纪中期,西班牙人和英国人从美洲引进了马铃薯、玉米,从而解决了粮食问题,进而出现人口大爆炸,并最终推动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农业革命是其他一切革命的前提,魏斐德在《世界历史背景下的中国》一文中认为,中国在农业上的早慧,使得“欧洲发展到它早期现代化的程度时,中国则早于它400年就达到了那个水平。”
长期的政权稳定、温和的执政理念、粮食产量的倍数增长以及人口的膨胀,为工商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无比宽阔的市场空间,其结果就是,宋代的文明水平达到前所未见的高度。
史家陈寅恪认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除了造纸术之外,其余三项——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术均出现于宋代。台湾学者许倬云的研究发现,“宋元时代,中国的科学水平到达极盛,即使与同时代的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中国也居领先地位”。宋代的数学、天文学、冶炼和造船技术、以及火兵器的运用,都在世界上处于一流水准。宋人甚至还懂得用活塞运动制造热气流,并据此发明了风箱,它后来传入欧洲,英国人根据这一科学原理发明了蒸汽机。
宋代企业规模之大,超出了之前乃至之后的很多朝代。以矿冶业为例,徐州是当时的冶铁中心,有三十六个冶炼基地,总计有5000到6000名工人。信州铅山等地的铜、铅矿,“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开采,每年的产量达数千万斤。诏州的铜铅矿区也有超过十万人常年从事开采业。首都汴梁是兵器制造中心,拥有军匠3700人,作坊工人5000人,总数也将近一万。据经济史学者哈特韦尔的计算,在1080年前后,中国的铁产量可能超过了七百年后欧洲——除了俄国以外地区的总产量。另外,罗伯特·浩特威尔的研究也表明,在十一到十二世纪,中国的煤和铁的产量甚至比“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还要多。
宋代对商人阶层的认知有了极大的进步,可谓情势大变,其地位不再象前朝那样的低贱。诸如不得穿丝绸衣服、不能骑马乘车等等规矩早已废除,商人及其子孙不能参加科举和当官的禁令也不再执行,人们不以经商为耻。在经济思想上,南宋出现了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他们反对“重本抑末”,讲究“功利之学”,认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主张“通商惠工,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流通货币”。
法国学者谢和耐断定:“从11世纪至13世纪,中国社会的总体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在上层精英和民众集团之间,一个极不相同又极其活跃的阶层出现了,并开始占据愈益重要的地位,这个阶层就是商人。这股新兴的势力慢慢地削弱了中国社会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在宋代时期尤其是在13世纪,透出了中国的近代曙光。”
为了促进商品流通,宋代取消了对集市的行政性限制。在唐代,法令规定所有市场贸易都必须在城市中进行,并由官府进行监督管理,在很多时候,这条法令执行得并不彻底,城市之外以及州县以下存在着大量、非法的“草市”,可是在制度上它从未被认可。到了宋代,“草市”终于得到了政策上的认可,集市贸易因此大为发达,一些新兴的、纯经济性的市镇迅速崛起。
在工商体系和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宋代已经出现了如谢和耐所说的近世的特征。
国内外的经济史家用大量史料证明,宋代日趋精细的工商体系的完善是世界第一的,具有比同时欧洲更高的发达程度。傅衣凌曾描述说:“举凡大商业所需要的许多配备和机构,差不多都一一完成了。详言之,在商人中,出现了坐贾、客商、牙侩等,各产业部门都有他们在活动。大规模的联号组织也已出现。跟着商业的发达,于是为了便利大商业的进行,像货币金融及其他的辅助机关——塌房、廊房、堆垛场、柜房、钱铺、金银铺、兑房、寄附铺、交引铺等机构,以及商业经营上所必要的薄记、商用数字、珠算等,亦无不出现于这一时期,较之同时代的欧洲商业有极大的进步。”
宋代的商人行会比唐代数量倍增,而且更有组织性,势力也更为庞大,他们可以垄断一地的市场,并拥有商品的定价权。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在首都汴梁,很多行业被行会所控制,外地商人把商品运进城内,自己不能定价出卖,必须首先乞求当地行会为之定价。1072年(熙宁五年),朝廷在一份诏令中说,“天下的货物到了京城后,多为大商贾所限制,利益被盘剥,至于那些小商小贩,更是被限制了获利,很多人因此穷窘失业。”按当时制度,政府向民间收购商品时,其价格也必须由官府与行会的行头们共同商定,每月三旬,每旬一评,叫做“时估”。
南宋人吴自牧所撰写的《梦粱录》中描述了当时米行的景象,从他记录的情况看,在粮食流通领域里出现了十分细致的社会化分工。米行从粮食收购、运输、接货,到定价、批发、搬运、零售、直到结算支付货款等等,都有专人负责,成龙配套,井井有条,形成极为严密的组织系统。一个城市里的米市行会控制了该城的粮食供销及价格波动,外地商人不得擅自在这里卖粮。
中国史学界有一个公论是:以民营工商业而言,其平均规模至宋时已达到最高峰,宋以后,在许多行业中反而是规模愈来愈小。
宋代出现了中国企业史上的众多制度创新,其中包括: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已有分离,第一批股份制合伙公司诞生;世界上第一张纸币——“交子”的出现;定金制度得到广泛的运用;以及职业经理人阶层的萌芽等等。
股份制合伙公司是在宋代诞生的――这一史实是由日本学者在二十世纪中期首先发现的,斯波义信在《宋代商业史研究》一书中指出,“中国的个别资本的集中以‘合股、合伙’的形式典型地表现出来,其萌芽形态业已产生于宋代的‘合本’、‘连财合本’、‘斗纽’等惯行中。”
在《宋会要辑稿·食货七十·赋税杂录》中记载了当时合伙公司的基本模式:“一些富豪联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并遵守同一规则,就叫作斗纽,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其规则如下:以十个人为一个组织,各人出的钱从五十万到十万不等,大家约定以十年为期,富豪轮流负责经营,在每岁岁末清算之后,即换下一位富豪,所得利润大家按比例分配,而本钱仍然在那里。”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典型的股份制合伙公司,它在当时被称为“斗纽”。
宋代学者秦观在一篇铭文中记载了泉州商人林昭庆的事迹,此人与数位同乡合股经营,在福建、广东到山东的沿海航线上经营,时间长达数十年,成为巨商。
北宋名臣包拯还曾提到过一种叫作“带泄”的合股模式:在海边做买卖的人中,有不少是本钱不多的中小富户,他们没有能力独立组成合伙公司,就参股于相熟的大海商,少的十来贯钱,多的百来贯钱,等到海外货物买回来后,按比例分配所得,往往有数倍的利润。
一个特别有趣的细节是,这种公司模式还出现在了当时的数学著作中。南宋数学家秦九韶在著名的《数书九章》中设计了一道算术题,大致意思是:甲乙丙丁四个人一起合作出资到海外做贸易,各人所出的本钱不同,有的是金子,有的是银子,有的是盐等等,他们之间还互有假借。海外归来后,购买到的商品有沉香、胡椒和象牙,那么,他们各应该得到多少的回报?这道算术题在今天看来也颇复杂,表明在当时,这种“合本”经营的方式已经相当普遍,深入民间。
从众多的零星史料可以发现,宋代的合资经营活动大量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中。这与外贸的特征有重大关系:出海经商需要的本钱大、航运时间长而且有巨大的风险性,当然也有惊人的暴利回报,所以,商人们需要――也愿意联合起来共担风险和分享利益。
这一规律不但在中国如此,在全球其他国家也是同样。在世界经济史上,学者们普遍承认股份制公司模式的出现与海盗及远洋贸易有直接的关系,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正诞生于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即1602年成立于阿姆斯特丹、从事海外贸易的荷兰东印度公司。
因此,从时间上来看的话,宋代的“合本”企业比欧洲的同类起码要早五百年。
除了合股经营模式之外,纸币“交子”的发明也是一个重大的经济事件。
纸币的出现是金融信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的产物,它基础于两个前提:长期和平的社会环境以及民间契约信用的建立。早在晚唐的八世纪初期(唐宪宗,公元778年-820年),社会上出现了“飞钱”,当时商人外出经商携带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或有信用的富商之家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此凭证被称为“飞钱”,这实际上是一种汇兑业务,也可以被看成是清代票号业务的前身。
到了十世纪末期,工商业非常繁荣的益州地区(今四川成都)出现了私人印刷发行的纸币,它用桑树叶纸印制,称为“楮纸券”或“交子”,那些从事交易业务的店铺称为“交子铺”,也就是私人银行的雏形,当存款人提取现金时,每贯付给铺户30文钱的利息,即付3%的交易费。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年-1007年),担任益州知府的张咏对交子铺进行了一次整顿,指定由王昌懿等十六户富商“特许经营”,这是政府干预私人银行业务的前兆。到了1023年,宋仁宗天圣元年,中央政府在益州设立交子务,以本钱36万贯为准备金,首届发行“官交子”126万贯,准备金率为28%,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印刷交子的抄纸院,“以革伪造之弊”。在“官交子”出现六百多年后,欧洲的英国政府第一次发行了官方纸币--英镑。
交子的发明,表明宋代工商贸易和金融活动的空前繁荣。与此相关,定金制度和期货贸易也出现了端倪。
南宋人黄干记载说,世间做买卖者,没有不预先留下货钱以为定金的,他称之为“定钱”。在四川一带,茶商向茶农收购茶叶时,都是在前一年的秋冬就预先谈定价格,先支付了定金,所谓“秋冬先放茶价”,大学者苏辙说这是当时的“客旅体例”。
因为有了定金制度,还出现了包销垄断的案例。福建荔枝自汉唐之后就闻名天下,蔡襄在《荔枝谱》中记录,每当花开季节,商人们就从长势来预判来年的收成,然后用“立券”(签订契约并支付定金)的方式,把荔枝全部包销,从而垄断了长途贩运和出口贸易,这种做法促进了专业化的生产和销售,福建荔枝远销到日本、新罗(今朝鲜)及印度等地,同时也让商人和农户都赚到了钱,出现了“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的景象。这是企业史上第一次有关期货交易的记录。
另外一个新景象是,职业经理人开始集体性的出现,这也是隋唐所未见的。
《夷坚志》中讲述了一个很生动的故事:枣阳(今湖北枣阳)有一个叫申师孟的人,以善于经商而闻名于江湖之间,住在临安的大富商裴氏三顾茅庐把他请来,交给他本钱十万缗,任由他经营投资。三年后,本钱翻了一番,申师孟就把钱押送到裴家,过几年,连本带利增加到了三十万缗。后来,裴老爷子去世了,申师孟赶回临安吊丧,将所委托的资本全数交回,老裴的儿子把其中的十分之三分给了申师孟,大约是银二万两。
在宋人笔记中,申师孟这样的人物一般被称为“干人”,他们自己的财产不多,以为大族世家理财而存活。《夷坚志》还记载了处州(今浙江丽水)地区有一个叶姓家族,世代为当地的大家族管理邸店――兼仓储、交易和旅店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类似于现在的shoping-mall,也就是专业的经理人家庭。一些大家族在家训中还专门告诫后人,要选择有经商才干、同时个性淳厚、爱惜财物的“干人”来为自己打理资产。
有宋一代的工商经济如此发达,那么,后世读者必然会有如此一问:在此等如花锦绣的盛世之中,到底出现了哪些名声显赫的大商贾呢?
答案是:没有。一个也没有。
宋代留存至今的史料绝不旷乏,而且宋代文人有写笔记的好习惯,稍有离奇、异常之事都会被记录在案,所以,若有巨商出现,想要隐身遁迹是万不可能的。当代一位宋史学者、写过《两宋财政史》的汪圣铎做过一件事情:他检阅大量正史、笔记等史料,试图找到有名有姓的宋代商人,以写成一部《宋代货殖列传》。但一番海索之后,他却空手而出。在《寻找宋代大商人》的短文中,汪圣铎记录了自己的努力——据他的考据,宋代知名度最高的商人是朱冲和朱勔父子。《宋史》为朱勔立了传,不过入的是《佞幸传》。朱冲是一个穷汉出身的小军官,级别是三班奉职(无品,大约相当今天的连排长),后来因卖药成了暴发户。他的儿子朱勔则官运亨通,一直作官作到节度使。朱家的真正发迹,主要还是靠当官。
汪圣铎又想,“北宋太宗、真宗时曾打击过豪强,豪强当中是否有大商人?一查,宋太宗时打击的豪强青州麻氏,本人是做官的,这个家庭似乎未见同商业有联系。宋真宗时打击的豪强李益是‘长道县酒场官’,钱是不少,放高利贷很多,然而也不像是商人。依次找下去,发现宋代豪强多是有官人或官员家属,偶而有个把土财主,商人却没找到。”
接着,他想到近代盐商最富,宋代盐业也很活跃。于是,他反复查阅《宋会要辑稿·盐》,只找到二位有名姓者:北宋的康喜、南宋的吴傅。可惜两人各只出现一次。文中完全没有言及其资产数量,也没有在商人群内的地位,甚至连他们的籍贯等都未言及。查别的书,也是毫无线索。南宋洪迈又记述了关于盐商阎大翁的传说。称阎大翁“居鄱阳。以贩盐致富,家资巨亿”。然后讲他如何信佛,投资建佛阁。却没有讲他如何经营盐业。再查其他文献,杳无踪迹。
在考察宋代皇室女子出嫁时,汪圣铎“终于遇到了二位大商人”,一是帽子田家,一是大桶张家,“然而不幸:关于帽子田家,记载仅一处,关于他的经营规模、雇工数量等,一无所知。关于张家记载有二三处,但有价值内容也很少。只是知道他卖酒,兼营高利贷。连开了几处酒店、酒楼都无从查考。”汪先生的“人肉搜索”功夫算是用到了家,甚至连大理学家朱熹的外祖父祝确都被“挖”出来了,“我发现朱熹的外祖父祝确却可能是个商人,据朱熹自己说:‘新安祝氏世以貲力順善闻于州乡,其邸肆生业几有郡城之半,因号半州’。但朱熹却没有言及朱确经商之事。除了朱熹自己讲之外,似未见别人提起朱确,大约知名度很低。”
最后,汪圣铎发出的感慨是,“我寻找宋代大商人的路走得好苦,找到的大商人或者不够大,或者没有事迹,甚至不少连完整的姓名都搞不清。跟先秦的吕不韦、子贡、范蠡如何能比。”
那么,为什么在一个空前的工商盛世,却找不到著名的巨商大贾?财富到底聚敛到哪些人和利益集团的手中了呢?
这是宋代经济史上一个最让人吃惊的悬疑。
悬疑的答案埋在那个老地方——政商关系及因此而形成的经济制度。
我们接下来要讲述的,就是“弱宋”的另外一面――宋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在汉唐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强化,经济层面上的国有专营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宋代的官商经济达到巅峰,社会财富向政府和官商集团猛烈地聚集。
宋太祖登基之后,首要解决的问题当然还是“藩镇割据”这颗毒瘤。他没有采用杀戮功臣或武力征伐这些暴力方式,而是戏剧性地“杯酒释兵权”——在一次酒席之上,太祖对石守信、高怀德等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兵头们大叹当皇帝的难处,晓之以利害,动之以利益,让他们主动上缴了军权。从此,中央牢牢地掌握兵权,并确立了“文人治军”的原则,从汉唐以来一直困扰朝廷的藩镇割据问题得以冰解,自宋到明清的一千多年,地方政权挑战中央的能力大大减弱,这一方面开创了“百年无内乱”的升平局面,另一方面也造成地方自治的空间几乎丧失和中央财政负担的陡然增加。
与前朝相比,宋王朝对财政的需求是最大的。帝国的正规军总数常年维持在140万人左右,其中拱卫首都汴梁的禁军就达80万之众——中“豹子头”林冲的官衔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其八十万之数竟非虚指――中央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军备支出包袱,而且,随着北方边关侵扰的加剧,累年还有增加。据史载,在1065年(宋英宗治平二年)这一年,国家收入为1.16138亿缗,预算内支出为1.2034亿缗,临时支出0.1152亿缗,财政赤字为1573万缗,这一状况被后世学者批评为“冗兵”、“积贫”。南宋大学者朱熹就指出,“自从削藩之后,地方的财政收入大多上缴中央。开支捉襟见肘,都是因为要养兵。常年的军备支出占到了整个财政收入的八成,其余可用的钱,只占两成。”
所以,中央不得不加紧聚敛财富,与民争利势成必然。
从现有资料看,宋代国有专营的种类之多,范围之广,资本金额之大,都是超越前代的,凡是主要商品,几乎全在国有专营之列,包括:茶、盐、酒、醋、矾以及外贸所得的香药、象牙等等,这些商品都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资源性,必需性和暴利性。
允许民间经营的商品则包括:针线、服装、肉食、儿童玩具等等,这些商品也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经营分散、不易管制、利润微薄。
也就是说,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在产业上的“楚河汉界”,在宋代就完全地分割形成了,这一传统,衍续到了今天。这也就可以解释汪圣铎的那个疑问了,为什么在工商如此繁荣的宋代,却无法诞生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记载过的那些巨商。
在确立了严格的国有专营制度之后,宋代对违法进入禁榷领域的民间资本采取了十分残酷的政策。宋太祖一方面大幅度的减税轻赋,同时则发布法令,商人私自贩运矾超过一两、私自销售矾超过三斤者,处死;煮碱达到三斤者,处死;私自酿造酒曲达15斤者,处死;贩运私酒运进城达三斗者,处死;私自贩盐十斤者,处死。对于茶税,则规定每一贯钱都要上缴给中央——“茶利自一钱以上皆归京师。”
此后的历代皇帝都一再重申有关禁令,在这一方面可谓是不遗余力。《宋史·刘蟠传》还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转运使(掌管地方财赋和漕运的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官员)刘蟠接受皇命巡查淮南地区的茶叶专卖工作,当地私自贩茶的民众很多,刘转运使就骑着一匹瘦马,假装成商人,到民众家里去购茶,民众不疑,拿出茶叶给他,此时,立即有人破门而入,绳之以法。
当国有专营的“围墙”被高高地筑垒起来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经营这些被垄断起来的资源。宋代的办法是两个,一,公开允许官员经商;二,对民间商人进行授权经营。
在历代开国皇帝中,惟一公开放纵乃至鼓励官员经商的,是宋太祖赵匡胤。
宋朝立国之后,官员的收入很低,县令的月薪只能买十斤羊肉,其中三分之二还折算成茶、盐、酒等生活必需品,因此王安石曾经评论说,“现在的官吏俸禄太低,家里的人口稍稍多一些的,如果不经商务农,都没有办法养活下去。”低薪不足以养廉,这是举世公论,唐代的时候,李世民想出了“公廨钱”这个怪招,宋代没有这一制度,所以,官员们就只好自开门庭了。
同时,因为观念大开,士大夫不再以经商为耻。清代学者沈垚描述宋代的这一社会风尚变化时说,“(宋代的)士大夫兼营经济事业,才能够养家,这是与以往完全不同地方。当官的与平民争利,而没有当官的书生又必须先有农商之业,有了养家糊口的金钱,才能够专心于科举考试。于是,工商业急速发展,商贾的势力越来越大。一个家庭之中,父亲和兄长经营工商业,子弟们则专心读书,以求仕途上的进步。自古以来有四民分业的规矩,现在四民不分,古代士人的子孙世代为士人,现在,商人的子孙才能够成为士人,这是宋代之后直到明清,最大的变化。”
这段评论可谓是非常的精道,它其实指出了一个十分重要事实:中国的经济型态,由先秦到汉初是贵族经济,演进到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成为了世族经济,进入隋唐之后,日渐呈现出“士商合流”的趋势,到宋代,终于定型为士绅经济,历一千年左右的演进至此,其后再无进步。这三种经济型态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官商经济。
台湾学者全汉升对宋代经济史有深厚研究,在《宋代官吏之私营商业》这篇论文中,他用大量史料证明,宋代官员利用国有专营制度,以公为名,行私之实,蔚然成风。据全汉升的考据:在茶业方面,“宋代私卖茶的官吏,以主管茶政的人为多”、“宋代边吏常常私营茶叶”;在盐业方面,“宋代官吏私营盐业之风甚盛,其经营者不但有地方官,更有主管盐政的当事人,而且包括当时的宰相及将帅等”;在酒业方面,“北宋官吏私营酒业的风气,以仁宗时为最利害”,到了南宋,连全国最高财经长官、资政殿大学士叶梦得都私开酒肆;在木材业方面,“当时的达官贵人多半遣人至陕西秦、陇间购买竹木,免税运回汴梁,高价出卖,以取厚利。”
全汉升还总结出了官员经商的六个“特异的地方”,包括:以公款做资本、以公物作商品或商品原料、以官船贩运、利用公家的劳动力、籍势贱买贵卖或加以垄断、逃税。这六点当然是古往今来所有官商经济、共同的“特异的地方”。
另据胡寄窗的考据,宋代是一个“不抑兼并”的王朝,对土地兼并采取了放纵的政策,因此,权贵家族——所谓“官品形势之家”——占据了天下一半的土地,一个郡县之中,五到六成的土地及财富集中在少数官宦家族手中。
正因为有如此蓬勃且放肆的权贵经济,所以,宋代高官中的巨商不枚胜举。赵匡胤最重要的谋臣、号称“半部治天下”的宰相赵普,就靠经商大发其财,他在京师及主要城市广设邸店,以谋巨利,有人多次告他的御状,赵匡胤总是一笑置之。汪圣铎考据出的“宋代知名度最高的商人”——或可谓“北宋首富”——朱勔,正是靠公私通吃而发家的,当时是宋徽宗时期,这位写得一手好书法的皇帝痴迷于奇花异石,朱勔就奉皇命,到江南一带搜求花石,用船从淮河、汴河运入京城,号称“花石纲”。这一搜求行动连年不绝,百姓备遭其苦,导致江南一带的中产之家几乎全都破产,甚至卖子鬻女以供索取,后来在浙南爆发方腊起义,即以诛杀朱勔为号召。此人后被皇帝处死,没收家财,金银细软不计其数,单单是名下的田地就有三十万亩之多。
对于官员经商,赵匡胤放得最宽的竟然是带军的将领,史书上说,太祖拉拢和控制各路高级将领的办法,就是让他们靠经商来发财。
石守信是赵匡胤帐下最宠信的大将,“杯酒释兵权”时,第一杯酒就是请他喝的。被夺去兵权后,石某就专心于发财一事,《宋史·石守信传》说他“多次出任各地的节度使,专心赚钱,积累财富以巨万计。”,他和儿子石保吉曾经动用全副武装的军队为自己运粮营利。
宋初还有一位大将李汉超,常年征守关南,朝廷给他充足的军饷,还经常予以奖励,可是这位老兄仍然私自经营各类禁榷的专卖商品,还逃漏税金。有人告到朝廷那里,赵匡胤让他把私自经营的数目全部报上来,然后大笔一挥,免除了所有的关税。此后,诸将效法李兄,终不可遏。这样的故事光光鲜鲜地出现在史书中,当然让后人瞠目结舌。
如果说官员经商是一次体制内的权贵狂欢,那么,政府对民间商人的“授权经营”则是官商经济的另外一翼。
在国有专营体制方面,汉、唐两代政府主要实行了两种经营模式,一是桑弘羊式――成立国营企业加以垄断经营,二是刘晏式――国家控制资源,以定向授权的方式向民间开放。到了宋代,则在牌照制度上又有了创新,在当时有两种模式,一曰“买扑”,一曰“钞引”。
“买扑”类似后世的招标承包制,从字面上看,“买”即为买卖,“扑”即为竞争。政府拿出一块资源,向民间公开招标,价高者得之。招标办法有很多种,最普遍的是“实封投状法”,也就是现在的暗标制,具体做法如下:官府在闹市区招贴榜单,写明拍卖的内容,任何民众都可以投标,大家把标的写在纸上,投进一个箱子里,过若干天后,公开唱票,投标价格最高的人中标,如果有两个人价格相同,先投标的人胜出。一般而言,承包期限为三年,中标者需每年缴纳一次承包款。除了这种暗标制,还有明标制,时称“明状买扑法”,那就是大家公开喊价,高者得之。在宋代,实行“买扑”的产业很多,如酒、醋、矿场(坑冶)等等,甚至连河渡的税收也进行公开拍卖。
在《宋会要辑稿·食货》中有过这样的一段记载:景祐元年(1034),朝廷下令各地的酒业买卖允许私人承包经营,因为这一业务的承包额较大,必须有十户以上的商客联合起来才可以竞标,而应标者先要把自己的优质资产――主要是闹市中的店铺拿出来抵押,并预交一年的承包款。从中可以看到,在宋代,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已有分离,合伙制有了有限责任制的某种萌芽,合伙也形成了区别于合伙者个人的团体性。
“钞引”类似于后世的特许经营制,主要出现在暴利性较高的盐业,它是对刘晏盐政的进一步完善,简而言之,就是商人先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钱物换取凭证——时称“交引”、“盐钞”,拿凭证到指定机构支取食盐,再到指定地点销售。官府对盐商的销售区域范围进行了严格的管制,所有的食盐都必须被装进有官府统一制作的“盐袋”,盐商到仓场装盐时不得自己封口,贩运到指定销售地区后,还须由当地税务“验引验封”,食盐销售完毕后,盐袋必须在五天之内缴纳当地官府,在官员的监视下烧毁。
因为食盐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民生必需品,获得经营权的商人就如同得到了一笔财富,所以,“盐钞”成了一种硬通货——以盐为本位的“类货币”,在当时就出现了以买卖盐钞为主的各类交易市场――专业商铺、交引铺和买钞场。后世把货币称为“钞票”,始自于此。
“买扑”和“钞引”的诞生,是工商经济发展的一个制度性进步,它使得政府在获得垄断性利润的前提下,开放流通和开采领域,激活了市场的能量,宋代民间工商业的繁荣与此大有干系。
不过同时,它又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官商经济,处在被授权地位的民间商人集团彻底丧失了对重要产业的控制权,国有资本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中牢牢地掌握了资源权、定价权和分配权,姜锡东在《宋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一书中证明,“钞引制度之下的盐商很不自由,政府仍然程度不同地介入、控制其批发、运输、销售诸环节,从而使盐商的盈利活动和盈利比率大受限制。”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定向授权的方式营造出了一个巨大的寻租空间,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那些能够获得“买扑”和“钞引”的商人大多与官府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很多甚至就是官员的直系亲眷或属下。
由以上叙述,我们可以得到两个重要的结论:
其一,宋代的经济制度创新是前朝所未见的,它在宏观经济、产业经济乃至企业制度方面都出现了重大演进,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工商制度建设,在此时基本定型。宋代的官商经济模式已经实现了“标本化”,其后一千年,无非是这一“标本”的极端化和恶劣化。
其二,自十三世纪之后,中国人口超过一亿,成为地球上的第一个亿级大国,也是从此之后,科技创新几乎停滞,“四大发明”全数在之前出现。布罗代尔对此的解释是,“人口的众多导致了中国不需要技术进步。”而这显然是不完整的,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帝国出于统治的需要,实行了大陆孤立主义政策,产业革命再无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