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1068年8月,大宋熙宁元年,在首都汴梁的延和殿上,当世知名度最高的两位学者、政治家当着皇帝和满朝文武之面,展开了一场不留情面的舌战。这是继公元前81年的那场盐铁会议之后,又一次记录在案的、关于国营化政策的大辩论。
上一年的1月,宋英宗驾崩,长子赵顼登上皇位,是为宋神宗,他年方二十,血气方刚。此时的宋王朝已开国一百一十余年,农耕社会的“太平病”又犯作了起来――土地兼并大量增加,权贵及豪强商人占有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土地,他们还控制了重要的产业经济,贫富差距显著拉大,国内社会矛盾突出,更糟糕的是,中央财政虽然比立国之初增加了四倍,但还是出不敷入,发生重大危机。宋神宗立志于“富国强兵”,他对宰相文彦博说:“天下的弊端实在太多,不改革不行了。现在最首要的事情是增加收入。”——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历代推行激进主义变革的皇帝大多都是年轻人,如秦孝公、汉武帝、唐德宗、宋神宗以及晚清的光绪帝等等。当时朝中重臣都是所谓的“大儒名士,文雅君子”,神宗一个也看不上眼,他选中了地方官出身的王安石(1021—1086)。
王安石是一个官场“另类”。他的文采极好,与韩愈、柳宗元、苏轼等人并称“唐宋八大家”。他常年在基层当官,历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对行政关节十分娴熟。而平日里,他不修边幅,独来独往,个性十分孤傲,在注重享乐和礼数的士人中显得格格不入,时人讥笑他不通人情世故,戏称之为“相公”。
开放-管制-半衰-崩溃,循环往复,轮回重现,这是中国历代治乱的宿命,而每当经济出现重大危机之际,必会出现一位重量级的理财大师,他成为那个朝代的转折点。在宋代,这个人正是王安石,他对宋神宗建言说,要“富国强兵”,就必须“摧抑兼并,均济贫乏”,而惟一可行的办法是仿效伟大的汉武帝,执行国家主义模式,由政府全面管制所有重要的产业领域。
王安石的政策建议遭到朝中众多大臣的反对,延和殿的廷辨就发生在这一时期。与他面对面地交锋的是翰林侍读学士、文坛领袖司马光(1019-1086)。因为宋朝对文士非常宽松,所以大家的言论就十分放肆,双方的辨锋非常犀利。
这场辩论是从要不要“辞赏”引起的。神宗登基后,带领众大臣去天坛祭祀,按惯例,皇帝赏赐了大臣们。而大臣们也按例上书辞让赏赐。
司马光请神宗接受大臣们的“辞赏”,他说:“当今国用不足、灾害频繁,首要之举,正是削减政府支出。”
王安石大大的不以为然,他说,“国家富有四海,大臣们的收入有限,靠节省开支,实在起不了大的作用,不是当今的急务。”
司马光反问说,“那你说说什么是当今的急务?”
王安石说,“国家财政不足,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找到善于理财的人。”言下之意,站在对面的司马光等人都是空口儒生,只知“省钱”,不懂开源。
司马光反讽说,“所谓善于理财的人,不过是把头屑都收集起来,用簸箕扫聚细碎,尽力地搜刮民财。如此下来,老百姓困苦不堪,流离成盗寇,这难道是治国之道吗?”
王安石说,“这当然不是善于理财的人,真正高明的人,不在老百姓身上征税而国库却无比充足――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在熟读史书的司马光听来,这一句“民不加赋而国用饶”非常刺耳,他当即反驳说,“这是当年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话,司马迁把它记录下来,讥讽武帝被蒙蔽了。天地之间所能生产的种种货物,只有那么一个数量,不在民间,就在政府,桑弘羊说他能够让国库充沛起来,不从民间获取,哪是从哪里得来的?如果真的象他所说的那样,那么,武帝晚年怎么会出现盗寇蜂起的情况?难道不是人民因为穷困而造反的吗?这样的话怎么可以拿来作为国策讨论呢?”
以司马光之见,桑弘羊和王安石所标榜的“不加赋”其实比“加赋”还要坏,因为,“所谓不加税赋而国库充足,不过是想办法偷偷的夺取民间财富,它的害处更甚于公开的征税。”
双方你来我往,辩论了很长时间——“争论久之”。在这场火药味甚浓的大论战中,朝中重臣大多站在司马光一边,神宗徘徊其间,无比为难,在延和殿上,他对司马光说,“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转过头去,又同意王安石的主张,“不允”辞赏。为了坚定皇帝的决心,王安石就对他讲了一句日后非常著名的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言与一千多年前商鞅对秦孝公所说的那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前后呼应,如出一辙。
有关延和殿廷辩的记录出现在司马光的文集中,因而看上去,似乎是反对派占了上风,而实际上,这些质疑的声音一点也没有影响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决心。六个月后,宋神宗正式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全面负责变法事宜。王安石迅速地提出了一个整体配套改革方案,相继颁布十余条法令,其中,最重要的三大经济政策如下:
均输法——全面垄断重要资源的生产和销售,一改实行多年的“买扑”、“钞引”等通商制度,朝廷专设发运使一职,财政拨划专项采购周转资金,统购统销,国营专卖,;
市易法——全面垄断城市的商品零售,在各地设立市易司,由政府拨出本钱,负责平价购买“滞销商品”,到市场缺货时出售,商品价格由市易司划定;
青苗法——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农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每笔贷款的利息为20%,一年可贷两次,利息总计为40%。
这三大政策,前两者是“桑弘羊版本”的复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独创。就跟所有的计划经济大师一样,王安石的初衷其实就是两个:第一,尽可能多地增加中央财政收入,第二,打击富豪,缩小贫富差距。而其结果也是同样的两个:前者的目标在短期内会迅速地实现,长远看却注定失败,后者的目标则从来不会实现。
为了强力推行变法,王安石还对现有的财政官僚体制进行了变革,宋代财政已实行分权管理,分别由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掌管宏观经济政策、国营事业和财税事务,王安石打破分工,特别成立了一个主持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将财政权力重新归于一人。
变法实施之后,国库果然为之一饱,仅仅市易司获得的收入就相当于全年夏秋两税总收入的三成,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惊人,因为征缴上来的钱粮绸帛实在太多了,以致于不得不新建52个大仓库。国家主义所具有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应也充分发挥了出来,王安石通过推行农田水利法,兴建了大量的水利灌溉工程,仅熙宁二年到九年的七年中,就修建了36·3万顷的农田,粮食产量较前期大有增加。
可是很快,弊端也呈现了出来。
均输法让发运使衙门成了一个权力空前膨胀的“政府型公司”,它到处与民争利,官方的采购价格与市场波动背驰,要么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几近抢劫,要么大大高于市场价格收受回扣,发运使把大米运到一些缺粮地区,销售价格比之前增加一倍,正常的市场运行被完全地打乱了。宋朝官员本来就乐于经商,均输法正好给了他们一个中饱私囊的好机会。
市易法“尽收天下之货”,让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银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连水果、芝麻都被垄断了起来,城市商业秩序被彻底破坏。
以首都汴梁为例,多年以来,这里的商品交易被大行会所控制,外来商人饱受欺负,1072年,王安石就曾向神宗报告说,“如今汴梁的茶行被十来个大户垄断,外来茶商到京,必须先要给他们送礼物,乞求定价,把茶叶卖给这十来个大户,都不能有利润。只有这样,才可能被定下较高的价格,然后再从零售环节中把钱赚回来。其他的行业,大多是这样的状况。”在王安石看来,这当然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状况,于是,他决心通过推行市易法,打破大户的垄断。然而,当政府替代大户成为新的市场垄断者之后,情况竟变得更加的糟糕。宋代学者郑侠在《西塘集》中记载说,自从实行了市易法之后,商人们都不肯到汴梁来做生意,大家都绕开都城而行,因为只要一进城门,货物就可能被全数押送到市易司。后来,这些情况被反映到宋神宗那里,连皇帝本人也觉得太过分了,有一次,他小心翼翼地对王安石说,“市易司连水果都要垄断起来销售,实在太琐碎了,能不能把这一条给罢废了?”安石正色说,“制订法律的关键是,是否有害于人民,不应该因为它的琐碎就罢废了。”
对普通农户来说,伤害最大的当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国家拿出一定的款项在地方上放债,以免穷人受富人高利贷的剥削。可是一到执行阶段,就完全地变味了。各级官员把陈旧的霉粮放给农户,收回的却必须是新粮,放的时候斤两不足,收的时候却故意压秤,一来一回,实际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贷还要高。中央为了把钱放出去,就下达贷款指标,地方官只好搞摊派,民间苦不堪言,如果发生水灾旱灾,政府为了收回本息,就到处抓人,农民只好卖地卖儿女。
种种新政的实施,让宽松的经济环境不复存在,自由工商业者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民国学者王孝通在《中国商业史》中一言以敝之曰,自王安石变法之后,“商业早入于衰颓之境矣”。
王安石治理下的国家,又进入到了一个“极端的年代”。激烈的变法对民众财富观念造成巨大的冲击,其景象颇与汉武帝发动的“告缗运动”先后呼应。中国商人阶层在财富积累上的不安全感和幻灭感,并非一日生成的,它几乎是一种历史性的强制记忆,在不同的朝代被一次次地强化和唤醒。
王安石所发动的这场变革,史称“王安石变法”。他的政策实在过于刚烈,在后来的数年中遭到反对派的群起攻击。司马光被外放洛阳长达十五年之久,在那里,他一边编撰,一边与同道者声气相通,多次发表《与介甫书》,以公开信的方式批评变法。司马阵营非常强大,其中包括苏洵、苏轼父子以及欧阳修等著名人士。
司马光首先反对的是政府机构的改革,他认为,财政该由三司管理,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专断职权。王安石则反驳说,汉唐两代都是有宰相亲自兼领盐铁或度支司(如唐代刘晏),如此才能对财政问题进行最直接的管理。
在具体的变法措施上,双方的分歧更为巨大。在一份反对变法的《革弊札子》中,司马光对多项变法进行了逐一的批评,他写道,“设立市易司之后,国家强行垄断贸易,连蔬菜瓜果都不放过,导致商贾无利可图。搞青苗法后,导致不善经营的家庭纷纷破产。还增加茶叶和食盐的国营比例,贱买贵卖,老百姓大吃其苦。”当世文豪苏轼在另外一份也是批评变法的奏折《应诏论四事状》中更是惊呼,“自从变法之后,民间所有的生财之道,都被公家收走了,所有的利益全部都归于常平使这些官府衙门。”
面对朝野的汹汹反对,固执的王安石当然不甘示弱,他公开发表《答司马谏议书》予以驳斥,同时对质疑人士实行了毫不留情的打压,在他的主导下,几乎所有反对变法的大臣都被贬斥,要么被驱赶出决策层,要么被流放到京城之外,要么被迫辞职或称病不出。当时朝中的主政大臣有五位,时人戏称他们是“生老病死苦”,除了王安石是“生”之外,其他四位则分别是“老病死苦”。
“王安石变法”前后执行了十七年,神宗从即位开始,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变法的坚定支持者。1085年4月,神宗驾崩,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
然而,反对变法的人夺得权力后,却又提不出任何有创新的制度建议。晁说之在《晁氏客语》中记载了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细节:司马光执政后,任命毫无财政经验的李公择为户部尚书,很多人非常惊诧,司马光解释说,“现在天下人都认定朝廷急于敛财,我任命李公择,就是让大家知道政策已经改变了。”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说词当然是非常的荒唐,它最生动地表明,经典儒家只知道抱守“重义不重利”的道德原则,在经济变革上却无任何建设性主张可言。
在司马光执政的一年后,1086年5月,王安石郁郁而终,四个月后,司马光随他而去。
反对派的“无能”以及财政状况的现实需求,使得王安石的变法之道并没有随着他的去世和众多朝臣的反对而彻底中止,它竟余波荡漾,一直衍续到北宋的灭亡。哲宗执政九年后,突然又宣布重新恢复所有新法,他启用的变革大臣正是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及其状元哥哥蔡京。
1100年,哲宗驾崩,传位给他的弟弟宋徽宗,此人当了二十五年皇帝,声色犬马,以书画为乐,朝政全部交给了蔡京。蔡京是史上出了名的贪黩人物和独裁权臣,王安石的国家主义在他手上被推向极致,并毫无悬念地转型为权贵经济。他将盐、茶两业完全地实施国家垄断,不与民间分利,却成为少数利益集团的独享之物。江淮一带是全国最主要的产茶区,蔡京将之全部变成官市,不许民间经营,有一年,他觉得现行的盐钞制度让民间盐商分到了太多的利润,于是就悍然下令,废止现行的盐钞,那些手中握有旧盐钞的商人在一夜之间变成赤贫,上吊跳河者不乏其人。
从王安石开始变法的1069年,到蔡京被罢官的1126年(靖康元年),极端的国有专营制度的实施前后长达五十七年,而这又正是北宋帝国由半衰走向灭亡的五十七年。1127年,北方的金军攻破汴梁,掳走徽、钦二宗,史称“靖康之难”。
蔡京的结局如下:徽宗禅让给钦宗后,蔡京被罢官流放岭南,他的金银珠宝装满一大船,然而沿途百姓憎恨此人,竟不肯卖给他“食饮之物”,以致于“腹与背贴”,饿极而亡,死前终于感叹说,“京失人心,何至于此”,此句让人不由联想起商鞅在流亡期间所说的那句――“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
在中国历史上,王安石是一个最具争议性的人物,而他所实施的变法则是本部企业史中的一个转折型事件。
王安石对国家治理的思考是非教条的和非道德的,是一个彻底的功利主义者,这与西方世界里的马基雅维利非常相似。他才华横溢,饱读儒家诗书,自称“无书不读”,在为自己的变法做辩护时,他常常引用《周礼》为理论依据,当世的儒学大家没有一个能占半点便宜。与一般的儒生不同,他没有“耻言理财”的腐朽观念,公开宣称“管理国家就是要理财,理财就是所谓的义”――“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在这一点上,他比桑弘羊说得更直接。在道德操守上,他勤于国事,节俭清廉,视富贵如浮云,每次发官饷,总是拎了一袋子钱回家,数也不数就上缴给妻子,这又很象唐代的刘晏。即便如司马光、苏轼等人,尽管对王安石的政见深恶痛觉,可是在个人操守和诗文才华上,却无不内心敬佩。
象王安石、刘晏这样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凤毛麟角,却也并非仅见。他们为官清正,工作操劳,办事雷厉风行,行政效率极高,而且不以私利参杂于国事。他们力主国家主义,不惜以牺牲民间工商自由为代价,换得中央集权制度的恢复与稳定。他们提出的行政口号往往是“均贫富”,可是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将民间的富人和穷人一起剥夺。从经济历史角度来观察,这些“理财大师”往往是中国式的“治乱循环”的转折点。
中国人在评价一位政治人物时,常常将个人操守与治国理念混为一谈,正因为如此,王安石式的人物往往得到非常两极的评价,他的死后名声,起伏十分奇特。
有宋一代的史家就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评价王安石了,不知该把他放进“良臣传”还是“佞臣传”――他所信任和提拔的众多弟子、部属,如吕惠卿、蔡氏兄弟、章惇、林希等人无一例外地被归入佞臣之列,当代史家邓广铭在创作《王安石》时便感慨说,“找不到一篇记述王安石生平的行状、墓志和神道碑之类的文字,不但见不到全篇,连片段的甚至三言两语的引证也看不到。”明、清两朝,学者对王安石也往往视而不见,最多说说他的诗词,却很少论其政事。
到了晚清,王安石突然“咸鱼大翻身”。钱穆说:“至晚清而主变法者,争言荆公政术(王安石封荆国公,世称荆公)。”1908年,维新派主将梁启超撰写《王安石传》,充分肯定其变法,宣称要“翻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冤案”。进入民国乃至1949年之后,王的声望越来越高,郭沫若认为,秦汉之后第一个大政治家就属王安石。梁启超的弟子、通史学者黎东方则说,王安石变法是整个中国历史上最具诱惑力的、历久弥新的大题目。
面对这样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和历史事件,若我们将之放在中央集权制度的两千年演进史中进行观察,也许会得出一些稍稍清晰的结论。
“王安石变法”,与之前的“管仲变法”、“商鞅变法”、“桑弘羊变法”、“王莽变法”乃至“刘晏变法”一脉相联,是历代治国者在经济集权政策上的一次大试验。就如同桑弘羊欣赏商鞅,刘晏钟情桑弘羊一样,王安石对桑、刘两人也十分推崇,他在与司马光的论战中认定,用国有专营政策来抑制兼并、均和贫富是古代贤君的治国之正道,后世只有桑、刘“粗合此意”。由此可见,历代“变法”衍续的是同一逻辑。
王安石的激进程度与王莽颇为接近,他们前后相隔约千年,是两次分别向两极挑战的变革运动,前者试图回到“周礼”和“井田制”,后者则试图用“计划之手”把每个经济元素都管理起来,他们都同样的激烈和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气质,可是都同样遭遇惨败,并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一个帝国的灭亡。
从制度创新的层面来看,“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之前的任何一次。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帝国模式并非一日建成,它经历了一个漫长、血腥和充满探索的历程,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它们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
可以说,发生在历史上的种种“变法”无非是对这些制度建设的不断探寻与优化,从秦朝的郡县制度、到汉初的“独尊儒术”,再到隋唐的科举制度等等,帝国的治理体系不断得以完善,到了宋代,以上制度均趋精致,唯独“不如人意”的是经济制度。历经一千多年的探索,中国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与“惟我独尊”的大一统中央集权政体相适应的、能够维持长久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这个意义上,“王安石变法”是最后一次建设性探险,是整体配套性体制改革的“终结之作”,它的失败可以说是历史性的。王安石的激进与司马光的“无能”,表明基础于法家战略和儒家伦理的治国手段在经济改革领域已经无路可走,进不可得,退亦不可得。
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对这一事实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到北宋中期之后,多次的、中央集权下的经济制度改革已经一再证明,无论怎样的“变法”都无法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当体制内创新没有出路的时候,以暴易暴的“革命”就成了惟一的选择,“从宋代到鸦片战争的九百年中的无数次农民起义,剥夺富人财富以济贫穷的革命行动乃是司空见惯的”,与之相对应的是,治国者也放弃了制度创新,开始用更加严酷的管制方式来维持统治,其经济策略越来越谨小慎微、趋向保守,最终走进了闭关锁国的死胡同。这种停滞同样体现在科学技术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上,自宋之后的一千年里,再无重大的、革命性的创新。
就在王安石变法的同时,在遥远的西方世界也正在发生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1085年,宋神宗驾崩的那一年,在意大利北部出现了中世纪之后的第一个由市民选举执行官的城市――比萨城,这意味着自由城市的诞生。
与汴梁、临安(今浙江杭州)这些人口超百万的中国城市相比,同时期的欧洲城市要小得多,一般只有数千人,规模最大的威尼斯、那不勒斯和巴黎等,也不过数万人口而已。可是,其诞生的基因和运转模式却大异其趣。
从十一世纪开始,大量失地的欧洲农奴纷纷逃离封建领主所控制的城堡庄园,来到没有人身管制的城市,根据当时的欧洲法律,他们只要在城市里居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以自动地成为“自由民”,德国因而有谚语说,“城市空气使人自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对这一景象进行了描述:“在贱奴状态下受领主钳制的贫穷农民,稍有储蓄,必掩藏唯谨,免得领主看见,攫为己有,而且一有机会,即逃往都市。农民只要逃往都市,一年不为领主所获,即可永享自由。因此乡村勤劳居民,一有蓄积,自然会逃到都市来,把都市看作他们惟一安全的避难所。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就在这种状态下,在各都市确立了。”
城市自治是商业自由的土壤,自由成为新生的市民阶级的合法身份,他们在这里经商,并尝试着建立自治机关,比萨城的自由选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从此,意大利全境逐级进入城市分治的时期。在这些独立的城市里,工商业者作为新兴成长的阶层顺理成章地控制了城市经济,进而逐渐掌握了管理市政的政治权力。到十二世纪时,旧的世袭贵族已经失去了政治势力。
具备了契约关系的城市自治权的确立,是欧洲走向现代社会的根本性路径,这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是不可思议的。梁启超在《中国文化史》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欧洲各国,多从自由市扩展而成,及国土既恢,而市政常得保持其独立,故制度可纪者多。中国都市,向隶属于国家行政之下,其特载可征者希焉。”
1215年6月,英国国王与代表工商业利益的贵族们签订了《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君主的权力,根据《大宪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法律事件,从此,“权力被关进了笼子”。1267年,佛罗伦萨的自治政府当局第一次把贵族头衔自由地赠予富有的市民阶级。在十四世纪之末,伦敦商人已经完全控制了城市的运转,市长只可由十二个大行会里选出。
相对于欧洲的这些新变化,宋代中国尽管拥有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人口最多、商业也最繁荣的城市集群,建立了大大先进于同时期欧洲的经营模式和工商文明,但是,在法治建设上却开始落后了,在欧洲所出现的“自由民”、“自治城市”、“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原则”、“对君主权力的限制”等法权思想,对于强调中央集权的中国而言,根本没有萌芽的土壤。相反,王安石的变法运动更强化了政府的管制能力,逼得商人不得不“绕城而走”。
因此,认为宋代已经出现了“中国近代曙光”的法国学者谢和耐,在自己的著作中写道:“这种在欧洲和远东同时表现出来的突如其来的经济活力的增大,却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在欧洲,由于划分成了众多的辖区和政权,商人阶级便足以自我维护,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承认,并行程了自己的实体。凡此种种都对西方世界的未来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中国,尽管有了如此规模巨大的发展,但除去商人赚足了钱以外,却什么都没有发生。”接着,谢和耐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世界的这两个部分有如此不同的演进过程,这该如何解释呢?”
他的答案是:“在中国,从一开始就有一个中央集权政府,任何看上去会威胁到国家至上权威的变化,都是不可想象的。尤有甚者,国家本身还会利用此一时期的活跃经济增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同时,它还会摇身变成商人,通过专卖制度和对私人交易课税,来获得其大部分岁收。”
北宋灭亡之后,赵宋政权偏安于江南,又勉强支撑了一百多年。在这期间,尽管工商业有所恢复,甚至首都临安的繁荣一度堪比汴梁,可是,在制度进步上已乏善可陈,“多数汉学家认为,大约到公元1200年,中国已出现制度化的停滞和帝国的‘改朝换代的循环’,而没有任何动力。”
在意识形态上,南宋出现了程朱理学的兴起,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它与科举制度相呼应,把人们的思想创新彻底纳入到专制统治的体系之内,最终使得知识阶层挑战集权制度的能力大大减弱。因此,黄仁宇认为,程朱理学“这种拘谨闭塞的作风,与今后七百年中国社会之保守与桎梏的性格有密切关系。”
南宋百年,最富有的人竟然是那些带兵打仗的将帅们,其经商规模之大及生活之豪奢,更是超越前代。
从现有的史料看,南宋“首富”很可能是名将张俊。他私营海外贸易、开设酒肆及经营田地成一时巨富,每年收入的田租就有六十四万斛。皇帝到张府参观,张俊进献的古玩珠宝,每一件都价值巨万。张府的园林声色之美甲于天下,每次宴请客人,都以十位绝色歌妓为一队,表演歌舞,一共要轮换十队之后,才算结束。客人走的时候,上百位佳人列队欢送,烛灯引路,香雾缭绕,好比游历仙窟。此情此景,宛如石崇重生。
有人羡慕张俊的豪富,他却谦虚地说自己算不了什么,另外一位名将刘光世更善理财,因为他曾经动用八千士兵从事自己的贩运事业,还非常得意地自诩为“当代陶朱公”。
这样的帝国不亡,仅仅是因为它的敌人懒得让它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