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帮更发达于明代,著名者有十个,除了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之外,还有陕西帮、福建帮、江西帮、洞庭帮、宁波帮、龙游帮及山东帮。
商帮流转于大江南北,其聚居交流的场所,就是商人会馆。
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两位旅京徽商杨忠、鲍恩在宣武门外购得一地,建了一座歙县会馆,这是史料记载的最早的徽商会馆。六年后的1566年,广东商人在京集资建岭南会馆,此后,商人建馆之风吹遍全国。
会馆是“异乡之家”,商人们在这里议事、祭祀、娱乐、暂居。各地会馆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只有几间房子,有的则富丽堂皇,占地上百亩,宛若一个精美宫殿,一般而言,会馆内设有议事厅、神殿、戏台、客厅、客房、厨室等等,有的还有义冢,专门埋葬死于他乡的商客。
一个地方有了某一商帮的会馆,就好比树木生下根来,从此花繁叶茂,自主成长。江西吴城镇是清代重要的口岸市镇,来此经商的广东商人想要建立一个会馆,当地商人势力百般阻扰,不让他们买到一砖一瓦,粤商只好在粤糖运赣的船里,每袋中均夹带一块砖瓦,不到两年时间竟建成一座规模宏敞的会馆,从此,其他商帮也纷纷建馆,小小吴城镇内先后出现了48个会馆。河口镇是江西省另外一个繁荣的口岸市镇,该镇有10万人口,开设了16处商人会馆。
没有史料告诉我们,在明清两代,全国到底有多少个商人会馆。按全国1700多个城邑郡县,加上三万个市镇,粗略计算,起码不下一万处。它们成为商人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因此形成了新的工商规范。
会馆的功能有三个:“奉神明,立商约,联乡谊”。潮州的《汀龙会馆志·馆志序》曰:“会馆之设,有四善焉:以联乡谊明有亲也,以崇神祀明有敬也,往来有主以明礼也,期会有时以明信也。”从中可见,亲、敬、礼、信,是会馆存在的规范基础,它与宗族社会的道德观一脉相通。
各商帮所供奉的神明不同,基本上是出生于当地的历史人物,晋商供的是关羽,徽商供的是朱熹,江西帮供的是许逊,福建帮供的是妈祖(林默娘),浙江商人供的是伍子胥和钱镠,广东商人供的是慧能六祖,云贵商人供的是南霁云,两湖商人供的是大禹。也因此,很多会馆以“宫”定名,比如,四川曰惠民宫,两湖曰禹王宫,两粤曰南华宫,福建曰天后宫,江西曰万寿宫,贵州曰荣禄宫。这种祖先崇拜构成了一种乡土特征很重的集体象征。
会馆建成后,必须有商约予以约束,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间契约版本。1784年(乾隆49年),潮州商人在苏州建潮州会馆,确立以下约定:“会馆专门聘请董事经理,三年更换一次,由潮州地区的七地商人轮流任职,会馆所有的契据档案都交由董事经理管理,前后交替,帐目必须清楚,这一规定,永世不改。”会馆还对商业规则进行了公约,防止内部的恶性竞争。留存至今的“北京药行会馆碑记”就记载,所有在册的会馆成员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条规,有违犯者,不得参与会馆举办的祭祀活动,会内成员也不得与其有生意往来。
商人会馆数量的多寡,可以看出当地工商业的发达程度。乾隆年间,各省在京建立的会馆多达182所,到了光绪年间,数量更增加到392所,其中,百分之二十为商人会馆。而在苏州,商人会馆的比例则远高于京城,总计48家会馆中,有27家为商人出资兴建,其余21家为官商合建及合用,当地史料记载,各省在这里做生意的商人无一不建立自己的会馆。日后成为全国最大工商业城市的上海,在清初只是一个渔村小码头,在这里出现的第一个会馆始建于1715年(康熙54年),是由航运商人组建的商船会馆,因此可见,上海之兴起得益于长江及东海贸易。
市镇经济的崛起,是明清工商业的一大特征,会馆之盛在这里体现得最为显著。
广东佛山镇是明末清初发展起来的专业化市镇,以铁器铸造著称,与景德镇、汉口镇、朱仙镇并列为“天下四大镇”,此地的会馆更是发达,呈现出专业化的态势,仅在铸造业,就有熟铁行会馆、炒铁行会馆、新钉行会馆、铁锅行会馆、金丝行会馆、金箔行会馆、土针行会馆等等,其余的各行各业都有会馆组织,如钮扣行会馆、当行会馆、绸缎行会馆、颜料行会馆、洋纸行会馆、西土药材行会馆、参药行会馆等等。这些以行业为主题的会馆已经超出了地域的特征,而更多的带有行业协会的性质,这是一个十分显著的进步。
自康乾以来,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由产业工人做成的会馆,这是工会组织的雏形。枝巢子在《旧京琐记·市肆》中记载,在京城从事泥瓦和木工的工人有一个“九皇会馆”,这些工人大多是东部蓟州一带的人,有很严密的行规,凡是有徒工的地方,都有会馆,其总会就叫做九皇,每当九皇诞生日,就一定要休假,名叫“关工”。另据史料显示,道光年间,南京丝织业的机匠设立了数十个公所,苏州的踹匠则有自己的踹匠会馆,他们向资方提出了增加工钱的要求(“索添工银”),还拥有自己的育婴堂、普济院,带有鲜明的自助性质。
在会馆专业化程度最高的佛山,甚至出现了东家行和西家行,前者由业主、作坊主组成,后者则是手工业工人的组织,很多劳资矛盾通过两行的“通行公议”来解决,东家行和西家行还通过共同祭祀的方式来调适双方的关系。
商人会馆的兴盛,意味着明清商人在组织化程度上已超越前代,其运作模式呈现出非常鲜明的自治特征,是非政府组织(NGO)在中国的最早试验,因此也有人将之视为中国进入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随着工业化运动的萌芽,各地商人开始打破地缘局限,组建新的商会组织,会馆商人正是商会筹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譬如在1902年,上海创建商业会议公所(两年后改名为上海商务总会,后又更名为上海总商会),在沪的60个会馆就以团体代表的身份集体加入,成为“合帮会员”。
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现象是,数以万计的明清会馆在史书上很少有准确而详尽的记载。曾对会馆史做过深入研究的王日根在《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一书中便说,商人会馆不同于一般官方的公馆或宾馆,属于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故在“正史”中无人论及,即使在明清地方志也都多有缺略。
会馆在史书上的“缺席”,就如同它的主人们被刻意忽略一样,是中国工商文明的一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