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军民一起,经过历时3年之久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以军事打击和政治斗争的胜利,迫使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订了停战协定。
这种局面,有利于中朝两国人民从事和平建设事业,也有利于各国人民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斗争。而对于积极扩军备战和在全球进行冷战的美国当局则是不利的。因而朝鲜停战仅是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第一步。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还有待双方对停战协定全部条款的切实遵守和执行。因此,停战后是否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便成了敌我斗争的焦点。美国并不甘心其失败,把朝鲜停战作为一种获得喘息之机的权宜之计,想方设法破坏停战协定的实施,阻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力图继续保持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据此,停战后志愿军的历史使命是: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的实施,巩固朝鲜停战,严防侵略战争再起,进一步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在停战后的5年间,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一起,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和军事分界线上,同美国阻挠和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坚持不懈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对停战协定的实施和保持朝鲜局势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志愿军还大力帮助朝鲜人民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进一步增进了与朝鲜人民的深情厚谊。
1953年7月28日,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战俘遣返委员会成立。朝中方面委员为李平一上校、王健上校、崔学崇上校;对方委员为费莱德斯达夫上校、毕陶夫上校、艾德华兹上校。该委员会是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的督导下负责战俘遣返工作。同日下午该委员会在板门店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从8月5日开始,进行直接遣返战俘的移交工作。停战协定及其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规定:在停战协议生效后60天内,双方应将其收容下的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给他们被俘前所属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难;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战俘,则应从拘留一方的军事控制和收容下释放出来,统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求得对他们遣返问题的公正解决。朝中方面到9月19日止,将收容的“联合国军”方面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人员12773名(内南朝鲜7860名、外俘4913名),全部直接遣返完毕。美方到9月24日为止,遣返朝中方面被俘人员75801名(其中朝鲜人民军70161名、志愿军5640名)。在遣返战俘过程中,美方百般阻挠我方被俘人员归来,我方则不断揭露美方扣留战俘的阴谋。而美方至少还扣留了坚持遣返的朝中被俘人员300余人。
不直接遣返的战俘是战俘问题中斗争最尖锐的部分,美方蓄意要强迫扣留朝中方面这部分战俘。1953年9月9日,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正式成立。印度的蒂迈雅中将为主席,由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瑞典各1人为委员。按照停战协定的规定,停战后双方将不直接遣返的战俘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印度部队看管,双方派代表对本方的战俘进行解释90天,凡愿回乡者立即遣返;90天期满后,有关尚未要求遣返战俘的问题,交由双方政治会议在30天内予以处理;30天后如尚留存战俘,则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宣布解除他们的战俘身分,使之成为平民,然后根据个人申请分别处理。朝中方面子同年9月24日,将收容的拒绝遣返的美方战俘359名,送至板门店松谷里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美方也将所谓不直接遣返的朝中方面被俘人员22604名,送至板门店东场里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美方交出的人数,与朝中方面根据各种有关材料掌握的实际数字相比,还差得较多,要求美方交代这些人员的下落,而美方一再拖延,经再三催促,美方始于1954年5月13日作了不负责任的交代。朝中方面表示不能接受,并要求对此作出诚实的交代。
美方还破坏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强迫扣留了朝中被俘人员2.19万余名。根据停战协议的规定,对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的不直接遣返被俘人员的解释工作,本应从1953年9月25日开始,但由于美方拖延修建解释设备,致使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推迟到10月15日才开始。解释工作开始后,美方又指使早已混杂在朝中被俘人员中的特务分子进行破坏和捣乱,用暴力阻挠战俘出营场听取解释,甚至还冒充“战俘代表”,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看管的部队进行威胁,阻挠他们行使其合法职权。因此,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从一开始就无法正常进行,实际只进行了10天,每天不足8小时,有机会听到解释的朝中被俘人员还不到总数的七分之一。尽管如此,中朝方面被俘人员仍有629名(志愿军441人、人民军188人)冒着生命危险要求遣返而回到了我方。朝中方面曾提出补足90天的解释时间的合理要求,竟遭到美方的无理拒绝。然而,美方阻挠朝中方面进行解释的根本企图是强行扣留朝中被俘人员。于是,在1954年1月20日和21日,在全副武装的美军士兵和战俘营特务的押解和胁迫下,非法接收了中立国遣返委员看管的2.19万余名朝中被俘人员,并非法宣布改变他们的战俘身份,把他们强迫送交南朝鲜当局和台湾国民党当局。对此,朝中方面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曾提出了强烈抗议。
另外,美方清楚地知道,朝中方面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美方359名不直接遣返的战俘所作出拒绝遣返的决定,完全是出于自愿的,所以美方很长时间不去对这些战俘作解释工作。后来只进行了几天的解释,没有什么结果(改变决定要求遣返的仅几个人)。这样,1954年1月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将这些美方战俘移交给中国和朝鲜的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协助他们安居于中国和朝鲜。美方为掩盖其强迫扣留大批朝中被俘人员的罪行,却反诬我方扣留战俘,并要求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派机动小组到朝中方面某些部队进行调查。朝中方面对此予以驳斥和拒绝。
朝鲜战争虽然停了下来,朝鲜问题却并没有解决。停战协定第4条第60款规定:“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这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美国在停战协定签字后的第12天(8月8日),即同南朝鲜签订了《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使美国军队取得了无限期驻留南朝鲜的“权利”。他们还在同一天发表了联合声明,公开扬言如果在政治会议开了90天之后,把朝鲜“统一”在李承晚的统治下的目标无法达到的话,“我们就共同退出会议”。这就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设置了一个重大的障碍。为使政治会议能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和谐的气氛中召开,保证会议有成功的可能,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南日,于1953年8月24日和25日先后分别发表声明,一致主张政治会议应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即朝鲜停战双方在其他有关国家参加之下共同协商的形式,而不采取朝鲜停战双方单独谈判的形式。但会议的任何决议,必须得到朝鲜停战双方的一致同意才能成立。中朝两国政府又于10月先后就有关召开政治会议的问题作过多次声明和建议。从10月26日起,朝中两国政府代表和美国政府代表在板门店举行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会谈开始,美方就在参加政治会议成员问题上制造障碍,反对中立国家参加。后来美方勉强同意中立国家参加会议,但又设置种种障碍。朝中两国代表建议邀请苏联、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缅甸5个中立国参加,美方反对。在讨论政治会议的地点时,朝中代表建议在板门店或新德里,美方却提出了旧金山、檀香山、日内瓦、墨西哥、马德里、罗马等十几个地点。特别是在讨论政治会议的程序对,朝中代表主张采取双方对等的形式,一切问题均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为原则,双方每一国家均受协议的约束,美方不仅无理地主张限制中立国家发言,并主张采用“单位投票”,即停战双方各国都作为一个单位来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而参与表决的国家却又可以不受它所不同意的决定的约束。对此,朝中两国代表予以驳斥。在讨论政治会议的时间时,朝中代表建议在1953年12月份,具体日期定子双方会议就成员、地点问题达成协议后的12月26日,美方提出将不具体定开会日期,而灵活地定为:双方会谈对各项议程达成最后协议之日加上会前准备所需的时间。从上述分歧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出,美国根本不想召开政治会议,所以在政治会议的预备会谈中采取了种种拖延和破坏手法,最后在12月12日双方举行的第23次会议上,美方代表竟片面宣布双方会谈无限期休会。14日,朝中两国代表发表联合声明,指出:美方中断会谈的行径,暴露了美国“希图破坏政治会议,使朝鲜问题不得和平解决,以便借此保持国际紧张局势。”这样,朝鲜停战协定中明文规定的高一级政治会议未能召开。
为继续争取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1954年4月26日至6月15日,在日内瓦召开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苏、美、英、法和朝鲜南北双方、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希腊、卢森堡、荷兰、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和土耳其,共19国。在日内瓦会议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国、苏联的代表就撤退在朝鲜的外国军队、恢复朝鲜的统一和组织全朝鲜自由选举等问题,多次提出合情合理的方案和建议。然而均遭到美国代表的无理拒绝。美国还纠集侵朝16国宣布会议破裂。由于美国自始至终的破坏,举世瞩目的此次会议在51天中开了15次大会,最后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而结束。美国的真面目,在全世界面前进一步暴露。
日内瓦会议以后,朝中方面继续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而努力。多次建议召开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讨论朝鲜的和平统一问题。1954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具体建议,主张召开由亚洲中立国参加的会议,从速解决朝鲜的和平统一问题。10月12日,中苏两国政府在其联合宣言中表明:“两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最近的将来召开讨论朝鲜问的约会议,由有关各国广泛参加。”1955年8月12日,中朝两国政府外交部在分别发表的声明中,建议有关国家举行由亚洲国家广泛参加的远东会议,来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1956年4月9日,中国政府向英国政府并通过它向“联合国军”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召开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商讨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与和平统一朝鲜问题。但是,美、英等国于1956年5月拒绝了上述建议。
这一系列事实说明,朝鲜停战后,美国根本不想从朝鲜撤退军队、不想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致使朝鲜南北处于长期分裂对峙局面,朝鲜和平统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联合红十字会小组于1953年8月3日成立。当天即签订了《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工作协议》。联合红十字会分南、北两个小组,即:南组为朝中红十字会代表组,北组为美方红十字会代表组。两组建立后即由板门店出发,分别到南,北方访问本方的被俘人员。朝中方面为来北方访问的美方红十字会代表组提供了各种方便,使其顺利地进行工作。然而,美方对去南方的朝中红十字会代表组的访问工作,不但不给予方便,反而进行种种阻挠。8月9日6时45分,朝中红十字代表在巨济岛受到美方催泪性毒气的袭击。13日,朝中红十字会代表在临津江桥向朝中被俘人员表示慰问时,美国兵用枪撞击中国红十字会代表潘芳的胸部,蛮横地阻止对朝中被俘人员的慰问。
对上述事件,朝中方面于8月20日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提出,21日决定邀请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派小组进行调查。经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协调组调查结果,情况完全属实。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联合红十字会均向美方提出了严重抗议。
更严重的是,美方破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非法运进大批作战物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于1953年8月1日成立,参加委员会的有: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瑞典、瑞士的4位将军。该委员会的任务是:监督交战双方实施停战协定。它是和军事停战委员会平行的独立机构,可以自行作出判断,向军事停战委员会提出建议,但它无权直接处理有关实施停战协定的事宜。8月10日,由中立国监察委员会4国成员又组成10个监察小组。这些小组前往停战双方后方特定口岸,常驻那里进行轮换和替换的视察。
停战初期,美方对南方口岸的管理紊乱,漏洞很多,违反协定事件不断被我方揭露,在政治上陷于被动。美方改善了对南方口岸的管理后,就对视察小组的工作进行阻挠和破坏,甚至对其进行侮辱和威胁。停战协定中第13款卯项规定,停战双方不得以增援性的作战武器进入朝鲜,毁坏耗损的作战武器只能在一件对一件的条件下进行替换。但是,美方在初期为了逃避视察小组的监督,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运进大量作战武器的拆散件与零件,以便装配成作战武器。从停战开始到1953年9月30日,视察小组发现美国从朝鲜境外运入了106门迫击炮拆散件。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不承认这是破坏协定的行为,还为自己辩解,说什么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弹药的零件及拆散件不受该规定的限制。朝中方面对美方的破坏行为和无理狡辩表示坚决反对,并于10月3日发表公报揭露与驳斥了美方上述破坏协定的行为。但美方仍继续破坏停战协定的规定,到1954年2月底,中立国视察小组发现的美方经由朝鲜特定口岸运入的武器拆散件与零件,就可以装配成火箭筒6400具、迫击炮145门、榴弹炮及其他类型的炮465门、机关枪1365挺。到同年4月15日止,为中立国视察小组所发现的美方私自运进南朝鲜的作战飞机达177架之多。朝中方面对美方这些行为,都及时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会议上予以揭露和抗议。
1954年1月20日至21日,美方在南朝鲜仁川港借口“战俘移动”,把2.19万朝中被俘人员押走时,强行禁止中立国视察小组进港视察。随后又阻挠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对此,朝中方面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多次对美方提出严厉谴责。
日内瓦会议前后,美方对中立国监察委员由不合作、限制活动发展到危害他们的人身安全,直至要解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此,朝中方面则在维护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方针问题上,与美方进行了限制和反限制、破坏和反破坏的斗争。
1954年4月15日,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中的首席委员,无理指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已丧失了它的作用。7月30日。南朝鲜军宪兵司令元容德发表声明,威胁中立国视察小组“立即撤出”在“联合国军”控制下的南朝鲜,否则要采取“必要措施”。7月31日,李承晚在华盛顿公开表示支持元容德“对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所采取的行动”,并说:“早就应采取这种行动”了。同一天下午,驻南朝鲜釜山的中立国视察小组人员,遭到枪弹射击。8月1日,又投进驻群山的中立国视察小组的住所3颗手榴弹。他们妄图用恫吓的手段迫使视察小组离开南朝鲜。8月3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美国赞同终止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活动”。对上述行为,中朝两国政府坚决反对,并发表了强烈声明,使美方没有达到赶走中立国视察小组的目的。
1955年下半年,南朝鲜李承晚集团再度组织所谓的“示威游行”,威胁视察小组人员的安全。8月5日,南朝鲜当局公然要求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驻南朝鲜各口岸的视察小组子8月13日起撤离南朝鲜。对此,中国外交部和朝鲜外务省发表声明,并提出严重警告,使其妄想又未得逞。
此后,美方又变换手法限制视察小组的活动。它以保证小组人员安全为借口,让小组人员乘直升飞机在空中视察,或把物资搬到小组住所来让其视察,使小组不能进行有效的视察活动,而变成了有名无实的视察。到1956年5月31日,美方公然要求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停止在南朝鲜执行任务。对美方这一行为,中国外交部于6月1日发表声明指出:美方无理宣布中立国监察委员停止在南朝鲜的活动,是公然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朝中方面对其提出了强硬抗议和严重警告后,考虑到为了停战协定不至在视察小组问题上遭到破坏。和视察小组在此工作的实际困难,同意暂时撤回视察小组。但在声明中指出:一、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及其视察小组的职权不变;二、这一措施是暂时性的,在一方提出有根据的指控时,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有权再派出小组驻特定口岸行使监察工作。
随后,我方对美方片面废除停战协定第13款卯项和非法运入原子武器等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57年6月21日,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第75次会议上,片面宣布他们将不受停战协定第13款卯项的约束。6月22日朝中方面就此事致函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表示坚决反对美方这一严重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指出:美方的片面行动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6月25日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讨论了此函,委员们在会上指出美方违反停战协定,企图运入新式武器的危险性,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设法制止美方的违反协定行为。7月,美方把“联合国军司令部”从日本移至南朝鲜,并把F-100喷气式飞机、280厘米口径的原子大炮和“诚实的约翰”火箭等新式武器运入南朝鲜。同时美方把美国驻南朝鲜的2个师改编为原子师,并积极帮助南朝鲜军进行原子战争训练。1958年1月,美军和南朝鲜军等,在靠近非军事区的地带组织数万人参加的原子战争演习。2月1日,朝中方面就美方运入原子大炮和在非军事区举行大规模原子出击演习事件,向美方提出最强硬抗议。美国这种公然破坏停战协定的行动,也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
停战协定关于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规定:自本停战协定签字后12小时起(即1053年7月27日22时)完全停止在朝鲜的一切敌对行为,双方各自从实际控制线后撤2公里,中间宽达4公里的地带为非军事区,其中心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派出对等的民政警察(各方不超过1000名)维持军事分界线南(“联合国军”)北(志愿军和人民军)各自非军事区的秩序。军事分界线,非经军事停战委员会特许的人员不准越过。这样形成了在军事分界线南北的非军事区内,双方民政警察警戒对峙,在非军事区南北则是重兵把守的局面。美国为了继续制造朝鲜、远东的紧张局势,则在军事分界上和非军事区不断制造事端,经常发生违反协定的事件。所以,停战后朝中人民部队在军事分界线上又和“联合国军”进行了尖锐复杂的斗争。
朝鲜停战协定是在敌我双方势均力敌,双方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取胜的情况下签订的。美国虽然被迫接受了停战,但却不肯就此甘休,更不会就此放弃其侵略计划;而朝中方面的力量及其他条件,也还不足以能迫使“联合国军”接受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主张。这样,维护停战线的稳定,便是一场长期而复杂的特殊战斗。美国侵略者破坏政治会议的召开,阻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制造朝鲜的不稳定状态;李承晚集团在停战前,就竭力反对签定停战协定,吵着要“单独干”,停战后它在美国支持下,又不断叫嚣“北进”和“武力统一”,大力扩军备战,多次掀起企图撕毁停战协定的风波。在军事分界线上,美方的飞机和武装人员越界袭扰、破坏等违反协定的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停战初期,对方违反协定事件更多,军事分界线上局势相当紧张。对方破坏的主要手段:一是派遣武装人员越界,制造摩擦,挑起事端;二是军用飞机入侵朝中部队地区上空侦察、骚扰;三是派遣特务刺探朝中方面军事情报和进行破坏活动;四是向非军事区或朝中部队阵地打枪打炮,进行挑衅活动,威胁朝中部队的安全;五是偷偷地移动军事分界线标志,破坏实际控制线现状,等等。仅停战后的第1个月,美方即7次派遣特务和军事人员越过军事分界线,进入朝中方面的非军事区以至军事控制区,进行特务活动和武装袭击。美军飞机多次侵犯上述区域,1953年12月30日,竟有8架美军飞机两次进行这种侵犯。
与其相反,朝中部队在停战后,严格遵守和履行停战协定的各项条款,积极拆毁清除非军事区内的爆炸障碍物,重新调整部署,努力维护军事分界线的稳定。为了维护停战协定关于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条款的实施。并根据斗争的尖锐性持久性的特点,志愿军一线部队,树立抗美援朝持久斗争和常备不懈的思想,修筑、加固阵地工事,加强武器装备的维修保养,进行军事、政治和文化训练,加强现代化建设,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做好应付敌人突然袭击的准备;在非军事区担任警戒执勤任务的民政警察,认真履行其职责,积极维护该区内的秩序。为了及时打击潜入的敌特和敌小股武装的袭击等破坏活动,朝中方面的民警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严密观察,做好预防。设观察所、观察哨,在前沿组织多角度、多侧面全方位的观察网,及时掌握对方的活动情况,并找出其规律,及时采墩预防措施,以挫败对方的破坏活动。5年中,敌特潜入及小股武装袭扰活动,大都没有逃脱我观察网的严密监视,致使敌人的袭扰活动屡遭失败;二是认真巡逻,保卫边界。在军事分界线我方一侧非军事区内,坚持昼夜巡逻,严防敌人的渗透和破坏活动。1953年底,敌在南大川向我方移动军事分界线标志物,企图掠占这一地区,我方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立即对敌提出严正抗议,迫敌不得不将标志物挪回原来位置;三是设伏待机,制敌渗透。根据观察、巡逻掌握敌特的活动情况和规律,在敌特可能潜入的地区设伏,是捕捉敌特渗透的最有效的手段。5年间,我方捕获了美方特务和武装人员达700余人,沉重地打击了对方的破坏活动。由于我军高度戒备和采用上述主要的斗争措施,使敌在非军事区或通过非军事区违反停战协定的792起挑衅活动,都被我军击破,有效地保卫了军事分界线。
与此同时,为了揭露敌人的破坏阴谋活动,使其政治上陷于被动,朝中方面民警还采取了如下对策:一是做好粉碎敌挑衅之准备,但不主动惹事;二是积极向敌方宣传和平政策,做好争取对方的工作。先通过正常交往,消除对方人员的敌对情绪和思想顾虑,取得对方的信任;再通过经常的交谈、聚餐、节假日赠送些礼品、搞联欢等活动,宣传我军的和平政策及主张,揭露美国侵略战争的实质和挑起事端的真相,促使其思想转变。据一线某军的不完全统计,在5年里,我方主动与敌方人员接触443人次,联欢44次,经过工作后对我方和平政策表示理解和同情的达377人,投向我方者10人,有的还主动将其本部的部署、换防等情况告诉我方;三是抓住对方破坏停战协定的重大事件,进行共同调查,以铁的事实揭露敌人的假和谈真要战争的阴谋,并公诸于世,使其失去国际信誉,在政治上陷于被动。1955年8月17日和1956年11月7日,中朝人民军队先后击落2架侵入朝中方面军事控制区上空的美方军用飞机。10日,朝中代表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对美方飞机侵越军事分界线的挑衅活动予以揭露和抗议,并提请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派出视察小组进行调查后,将飞机的残骸和两名驾驶员的尸体、1名生俘的驾驶员交给了美方。在人证物证面前,美方的处境十分尴尬。1954年8月30日,美方派遣武装特务3人越过军事分界线,入侵我方非军事区进行破坏活动,我方民警当即将其全部抓获。对此事,军事停战委员会第4联合观察小组于9月1日进行共同调查,美方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表示“遗憾”。随后,我方代表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向美方提出指控,并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世界人民广播,使美方在政治上更加被动。由于朝中方面严格遵守停战协定,高度戒备,并对敌方违反协定事件进行了坚决斗争,在政治上给了敌人以很大的打击,使敌方破坏停战协定有所顾忌,违反协定的事件逐年减少,使其不敢在朝鲜贸然发动新的战争,从而保持了停战局面的相对的稳定。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与朝鲜人民军并肩战斗,并遵循着毛泽东主席“爱护朝鲜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的指示,尊重朝鲜政府,团结朝鲜人民,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志愿军在战火中抢险救灾,抢救朝鲜人民生命,出现了罗盛教那样的国际主义战士;在战斗空隙中,尽一切力量帮助朝鲜人民,生产劳动。历时3年的战火,使朝鲜城乡一片瓦砾,广大人民灾难沉重。停战以后,朝鲜人民立即响应朝鲜劳动党发出的“一切为了加强民主基地,恢复和发展战后人民经济”的号召,投入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事业。志愿军广大指战员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并响应彭德怀的“以自己的劳动来帮助朝鲜人民克服困难,并以此为最光荣的任务”的号召,在维护停战协定的同时,把帮助朝鲜人民医治战争创伤、重建美好家园,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1953年11月12日,应中国政府的邀请,金日成首相率领朝鲜代表团到中国访问,与毛泽东主席亲切会见。为了全面地支援朝鲜人民恢复经济发展生产,中国政府代表团的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副总理等,于12日至24日与朝鲜政府代表团在北京进行会谈,商定了如何援助朝鲜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等问题,两国缔结了《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并发表了谈判公报。中国政府决定,将1950年6月25日至1953年12月31日止这一时期中,中国政府援助朝鲜的一切物资和费用,均无偿地赠送给朝鲜政府;并决定子1954年至1957年4年内,再拨人民币8亿元,无偿地赠送给朝鲜政府,作为恢复其国民经济之费用,等等。金日成首相这次访问取得的成果,把中朝友谊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战争刚结束,志愿军以建设祖国般的高度热情,参加了恢复重建朝鲜北半部的工作。指战员们奔赴平壤、成兴、新义州等重要城市的建筑工地和广大农村。他们的口号是:“工地就是战场”,“多流一把汗,多增加一分友谊”。其劳动热情就如同在战场上的士气那样旺盛。有一首战士的诗歌反映了当时志愿军的精神面貌:
志愿军铁道兵部队,与朝鲜人民共同努力,在停战数小时后,就使平壤至新义州的铁路畅通。而联结着这段铁路的清川江大桥仅从1953年1月到停战时止,就遭到敌机1200多架次,在桥的周围投下3170多枚各种炸弹的严重破坏。志愿军铁道兵部队决定用3个月时间重建这座大桥。全桥工程规模很大,仅用的铆钉连接起来即达7公里长。经指战员们日夜紧张地劳动,比原计划提前14天完成了任务,并节约价值40万元人民币的材料。停战3个月,即修复、修整和新建桥梁308座全长1.5万多米,并修复线路7000多米,车站37处,迅速地全部恢复了朝鲜北半部的原有铁路线。担任重建平壤的志愿军工程兵部队承担了一批规模巨大的工程。大家以无比光荣的心情·都愿把自己的名字和这个举世闻名的英雄城市的名字连在一起。他们“以建设北京的劲头建设平壤”,边干边学,很快掌握了各种技术,还有很多创新、并以厉行节约、利用废料的办法,解决了物资器材不足的困难。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平壤市修建了办公大楼、医院、学校等建筑20多万平方米。
志愿军还以大量人力,帮助朝鲜人民修复被毁坏的水利工程,还兴修了一批新的水利工程。到1957年底,志愿军指战员帮助朝鲜人民先后修复了见龙、泰川等8座水库,修筑堤坝1300余座,全长310多公里。次年,又参加了修建定州、谷山等水库工程。在施工中,指战员以高度的劳动热情,有的在齐腰洪水中搏斗,有时在冰水中施工,有的战士在施工建筑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表现了无私奉献和高尚的国际主义精神。
当停战后在接近战区的许多地方,朝鲜居民重返故乡时,志愿军驻当地部队立即进行了紧张的突击劳动,积极帮助他们重建家园。不少战士变成了木匠、铁匠、泥水匠、砖瓦匠,盖房子,修学校,填平炸弹坑,起出敌人埋下的地雷等爆炸物,使居民尽快进入温暖的住宅,恢复生产,早日安居乐业。在朝鲜东、西海岸上的志愿军部队,帮助朝鲜渔民修补渔船,织补渔网。驻东海岸的一支部队,专建了一个铁匠炉,为附近的4个渔业生产合作社打了1200多个修补渔船的钉子,修理了800多件工具,还把渔港附近6000米长的道路加修成公路,使渔民们捕获的鲜鱼能用汽车迅速运到附近的火车站。
据不完全统计,志愿军在朝鲜的8年间,主要是战后5年多时间里,共帮助朝鲜人民修建公共场所881座、民房45412间,恢复和新建大小桥梁4263座,修筑堤坝4096条(全长249公里),修建大小水渠2295条(全长1218公里),田间劳动8.5亿坪,运输物资6.3万多吨。志愿军对待朝鲜人民的疾苦,就象对待自己亲人的疾苦一样关心。8年来,特别是战时志愿军节衣缩食,以粮食1000多万公斤,衣物58万余件,帮助部分驻地人民度过灾荒。为朝鲜人民治病188万多人次。
这一切实际行动,体现了志愿军的国际主义精神,进一步增进了中朝友谊,受到了朝鲜劳动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人民的热情称赞。以金日成首相为首的朝鲜党政领导人多次到工地看望和慰勉志愿军。金日成说:“我们朝鲜人民从参加朝鲜战线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指战员身上,看到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同志所领导的光荣的人民中国的新儿女,看到了把朝鲜人民的艰难困苦当成自己的艰难困苦并为克服这种艰难困苦而奋斗努力的崇高而纯洁的新型人物的真面貌。”并指出:“这种高贵的道德品质,不能不为朝中两国人民和所有尊重人类尊严的人们引为骄傲。”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还给在重建工作中成绩卓着的志愿军指战员授予勋章、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