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周汝昌 本章: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

    刘姥姥一进大观园

    通过这一本《梦魇》,对张爱玲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见奇女异才,我是怎么看怎么想的?

    一面是惊佩、一面是惋叹。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详”,为了什么呢?不言而喻,是赏爱雪芹的真《红楼》,无以复加,不能自已,遂为之力辩原著与伪续之大分域,为之寻索创作笔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个作家,要从这儿学到雪芹的高手绝技。

    但她在这册“魇”里,对她毕生热爱的伟著本身,赏会如何?评价如何?心得几多?感受安在?总不见她正面地概括说上几句警策的真知灼见之言,切肤动心之喻——只是这儿三句零言,那儿五句常语。我们几乎无从知道她到底认为该当怎么理解、认识,尤其与外国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较评量?简直稀而又少,有一点,轻描淡写,刚一开口,又无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为人秉性太洒脱了,以为那些,人们“知道”,不烦再言?是否认为雪芹之书,“读者当自得之”,别人不必参以旁见?——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书中撇开“考证”专讲鉴赏等事?

    我既无力考明,就还以“魇”书为限,窥视一下她的片言零语“背后”的蕴涵,聊胜于无吧。

    她在自序中说:“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么,从这二例归结到一个聚点:到底是什么?应如何看?对此,她就不往下说了。

    另寻一处,只有她提到与时,说书中罗列盛筵的名色,(生活实际细节)人们很感兴趣,爱看;至于说到人生的虚无,就无人注意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 Com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Com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其人,惜其境,惜其心,惜其命。

    这实际近乎悲天悯人,早已超越那种世俗的“爱情”。

    所以这种博大崇高的情,总不能为一般人所易体认,于是遂被伪续钻了空子,从本质上把雪芹原旨改造了——彻底庸俗化了。

    ——张爱玲没有如是说。究不知我意所揣,切其本怀否?

    诗曰:

    异乎叙写旧家庭,不是婚姻爱恋争。

    自有人天高境界,万言千语说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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