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三节

    伯纳·吉尔伯特死后一星期左右,丹尼尔·布兰克出门探路。这跟爬山有点像。你必须掌握那些技巧,测试你的力气,当然也得考验你的神经,把它推到但不超过限度边缘。杀人不能看书学,就像游泳和骑脚踏车不能看图表学一样。

    他已经习得好几样有价值的技巧。把冰斧藏在大衣下,左手穿过口袋暗缝握着它,然后迅速换到伸进大衣敞开前襟的右手——这一套动作已经完美纯熟,毫无闪失。他想隆巴德是当场死亡,吉尔伯特则拖了四天,于是推论,从后方攻击显然会穿透头骨比较敏感的部位,因此决心再也不从前方攻击。

    他确信自己的基本接近方式很健全:轻快敏捷的步伐,四目相视的微笑,一副自在友善的邻人模样。然后迅速转身,下手。

    当然,他也犯了好几个错。比方说,攻击法兰克·隆巴德时,他穿的是平常穿的皮底小牛皮鞋。攻击当下他的右脚在人行道上滑了一下,皮底在水泥地上打滑。所幸那错误不严重,但他失去平衡,于是隆巴德向后倒时冰斧便被扯脱布兰克的手。

    因此,杀伯纳·吉尔伯特之前,布兰克买了一双轻便的绉胶底鞋。这时已接近十二月,又是冷雨、又是霰、又是雪花,胶底鞋的抓地力和稳定度都好得多。

    同样的,也是在攻击隆巴德时,冰斧的皮握柄在他出汗的手里滑动。基于这一点,攻击吉尔伯特之前,他用细砂纸轻轻摩擦皮握柄,让皮革粗糙一点,成果还算不错,但他仍不满意。他买了一双黑色麂皮手套,初冬时节戴起来当然很正常。麂皮手套和冰斧的粗糙皮握柄之间的摩擦力再好不过。

    当然,这些都是细节,从没爬过山的人会耸耸肩认为毫不重要。但攀爬顺利与否正取决于这类细节。就算你胆大包天,但如果装备有问题,或技巧不对,你就死定了。

    还有其他要考虑的事项,不能随随便便出门见人就杀。他排除下雨和下霰的夜晚:他需要相当干的人行道地面,才能在经过被害人身旁之后迅速转身。多云或无月的夜晚最佳,也不要有强风吹动他没扣的大衣。此外他身上带的东西尽可能少、尽可能没有辨识性,减低东西不小心遗落在现场的机会。

    他每周两次上健身俱乐部运动,每晚在家也做伸展运动,因此力气不是问题。他知道自己处于绝佳的体能状态。他可以举重、转身、弯腰,很可能比年纪只有他一半的男孩更灵活。他注意饮食。他的反应仍然很快,也打算继续保持下去。他期待开春再爬恶魔之针,或者也许到巴伐利亚阿尔卑斯山去多做些技术性攀爬,那一定很快乐。

    因此这其中有激情,一如爬山,也有仔细的计划,平凡无趣的细节——凶器、鞋、手套、微笑——就像任何伟大艺术,其实本质上都是一大堆小事组成。毕加索也得调颜料,不是吗?

    吉尔伯特死后出门探路时,他也同样细心仔细准备。愚笨的杀人犯可能会下班回家吃饭,或者在外上馆子然后回家,总是同一时间回到公寓,这样一来,值班门房迟早会注意到他的作息习惯。

    因此丹尼尔·布兰克回家和出门的时间多所变化,小心避免形成规律的时间表,知道门房在晚上八点交班。布兰克轻松自在地来来去去,通常门房都忙着叫出租车、收包裹或其他杂务,没有注意到他。他并非每夜都巡猎。连着两晚出门。一晚待在家。三晚出门,没有模式。没有正式计划。一切随兴,不规则最好。他什么都考虑到了。

    他承认,这项对他有无比重大的私人情感意义的任务,却用上了他所有吹毛求疵分析、仔细分类的本事,所有公共生活中冰冷没血性的技能,这点有些奇怪。他想,这证明了他仍然是两个人,但在这情况下很有帮助。他做什么事都是三思而后行。

    比方说,他跟自己辩论了很久,动手杀人时要不要戴帽。在这个时节,这种天气,大部分男人都戴帽。

    但他用力的时候帽子可能会掉,而且,假设他试图杀人但没成功——必须面对这种可能——被害人活下来足以作证,记得对方有戴帽一定比回想起对方没戴帽更容易。

    “先生,他有没有戴帽?”

    “有,他戴一顶黑帽。软帽。帽缘前方往下弯。”那会比布兰克完全不戴帽更有可能。

    “先生,他有没有戴帽?”

    “什么?唔……我不记得了。帽子?我不知道,也许。我真的没注意到。”

    因此丹尼尔·布兰克进行突袭时不戴帽。他就是这么小心。

    但伯纳·吉尔伯特死后,他开始夜间情搜勘查时,他的冷静谨慎几乎崩塌。漫无目的乱逛的第三天晚上,他意识到似乎有多得不寻常的独行男人,大部分身高体健,在他住处这一带的影影绰绰街道上漫步。人行道上满是可能的被害人!

    当然,有可能是他弄错了,毕竟圣诞节将至,人们都出门购物。但仍然……因此他在对街远远跟踪其中几个独行男子。他们转弯。他转弯。他们又转弯。他又转弯,但这三个人,这三个他离得远远谨慎跟踪的人,都没走进任何房舍,只是继续稳稳走着,不快不慢,一条街又一条街。

    他突然停步,半是想笑但畏惧得想吐。诱饵!警察。除此之外还可能是什么人?他立刻回家思考。

    他精确分析问题:(1)他可以立刻停止活动。(2)他可以在另一带、甚至另一区继续活动。(3)他可以继续在自家这一带活动,欣然迎接挑战。

    第一个可能性立刻被他排除。他已经走了这么远,最后的奖赏已经可以预见,他现在岂能停止?第二个可能性需要更理性的解析。他是否可以在身上藏着武器——冰斧——搭出租车、公交车、地铁或自己开车,前进任何距离而到头来不会被发现?或第三,他能不能冒这个险?

    他思考这些选择整整两天,而解答出现时,他不禁一拍大腿,微笑,对自己的愚蠢摇头。因为,他醒悟到,他一直在分析,沿着直线用男性方式思考——彷佛这种问题可以这样解决似的!

    他已经离那很远,离AMROK II很远,使他对自己再度跌入那窠臼感到羞愧。当下重要的是信任自己的本能,遵循自己的激情,做他所不能不为,远离冰冷逻辑和没血性的理性。如果他想终能得知真实,那必须来自内心,来自肝胆。

    此外,这其中有风险——风险的甜蜜吸引力。

    这其中的二分法令他不解。计划犯罪时,他愿意使用冷静正式的理智:鞋子、手套、武器、技巧——全以逻辑精准设计。然而一旦涉及这行动的理由,他便刻意避开那套想法,在“内心”和“肝胆”中寻找答案。

    他终于醒悟,逻辑或许有助于手法,但无助于动机。再一次,用创作艺术的比喻,艺术家想出自己艺术的技巧,或从别人身上学习,耐心练习后变成纯熟的工匠。但工艺和艺术的分野在于艺术家必须取用自己的情绪、梦境、狂热和畏惧,深深穿透自己,揭露他需要用技术来表达的东西。

    爬山也是这样。就算一个人是极具天赋、知识丰富的登山家,但那只是一项专精技术而已,除非他内在有一种动力,把他推向生命边缘,得知山谷里的人所无从想象的世界。

    他花了好几天晚上试着观察那些诱饵的行动。就他能看出的程度,那些警探身后并没有“后援人员”或没标示的警车跟随。看来每个诱饵被分发了四条街,一条一条来回走,从东到西,然后从西到东,然后绕圈走过南北向的街道。出乎意料地,当他匆匆经过一个踏入一间商店阴暗门口的诱饵,他看见他们带有小型无线电对讲机,显然跟某个中央控制站有所联系。

    他决定,此事无关紧要。

    攻击伯纳·吉尔伯特之后十六天,丹尼尔·布兰克下班直接回家。那晚又干又冷,四分之一轮月亮在多云天空中若隐若现。有一些风,空气显示再过一天左右会下雨或雪。但大致说来这是宁静的一夜,冷得足以剌激鼻子、耳朵和没戴手套的手。还有另一个因素:这一带的戏院正在播映的电影,一个月前在时代广场上片时丹尼尔·布兰克就已经看过。

    他为自己调了杯酒,看晚间新闻。美国人杀越南人。越南人杀美国人。犹太人杀阿拉伯人。阿拉伯人杀犹太人。天主教徒杀新教徒。新教徒杀天主教徒。巴基斯坦人杀印度人。印度人杀巴基斯坦人。没有新鲜事。他弄了份量少少的晚餐,水煮小牛肝和菊苣色拉,把咖啡端到客厅喝,边听布兰登堡三号协奏曲又喝了杯甘邑白兰地。然后他脱衣上床,小睡一下。

    九点刚过,他醒来,用冷水洗把脸,穿上黑西装、白衬衫、花纹扑素的领带。他穿上绉橡胶底鞋,套上大衣,戴上黑麂皮手套,左手穿过口袋暗缝在大衣下握着冰斧,冰斧握柄底端的皮绳套挂在左腕。

    门厅值班的门房是查尔斯·立普斯基,他原先坐在柜台旁,但起身为布兰克开锁开门。大楼外门在每天晚上八点门房交班时上锁,直到翌晨八点。

    “查尔斯,”布兰克随口问道,“你知不知道第二大道的电影院在演什么片子?”

    “我恐怕不知道,布兰克先生。”

    “唔,也许我会晃过去看看。今晚电视没什么好看的。”

    他信步走出。就是这么自然,这么容易。

    他确实走到了戏院,去看售票口贴的时刻表。钱备妥在右裤袋,他用刚好的金额买了张票,不需找零。他走进半空的戏院,坐在最后一排,没脱大衣或手套。电影结束,至少五十人离场,他也跟着离场。没人瞥他一眼,带位员、收票员、售票员更没有。他们绝对不会记得他的来去,但,当然,票根在他口袋里,他看过了这部电影。

    他往东朝河的方向走,现在两只手都插进大衣口袋的暗缝。在一段空无一人的街道,他小心取下左腕的皮绳套,左手握住冰斧握柄,解开大衣钮扣,但插在口袋的双手贴近身体,不让大衣前襟大开。

    现在开始他最喜欢的时光。步履轻松,姿势良好,头抬得高高,不匆匆忙忙,但也不拖拖拉拉。每当看见有人走近,某个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警方诱饵的人,他便信步过街到另一侧,转弯,完全不回头。现在太早了。他要这感觉持续。

    他知道就是今晚,就像你几乎一开始爬山就知道这次会成功,不会半途而返。他自信、警觉,急于再度感觉那崇高快乐的一刻,当永恒在他内在,而他与宇宙合一。

    现在他有经验了,知道在那最后一刻之前自己会有什么感觉。首先是权力:是你,还是你?神性的力量和荣耀在他血管中翻腾流动。其次是愉悦,来自那份亲密、那份爱,即将完足。不是肉体之爱,比那细致得多,事实上细致得无法言传,他只能感觉它,知道它,随着那股崇高感飘浮。

    而现在,第一次出现了其他感觉。先前他也曾害怕、警惕,但今晚,在警方布下诱饵的街头,有一种几乎实质可触的危险感,环绕他四周,在空气中,在灯光里,在微风中。他几乎能闻到风险,那使他兴奋,与新雪的味道或自己抹了香水的味道一样使他兴奋。

    他边走边让这些事物——权力、愉悦、危险——在内心膨胀,敝开自己迎向它们,抛开一切局限,让它们泛滥淹没他。以前他曾在西部一条河搭橡胶小艇激流泛舟,当时和现在都有一种并非不愉悦的无助、降服感,任运气或某个未知神祇摆布,被冲到这,冲到那,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一但开始就无法停,无法停止,直到激情止其所应止,河流终于在宽广两岸间趋缓,风险变成愉快的回忆。

    他在七十六街转向西。隔半条街,有个男子也往西走,速度跟他相仿,不匆忙但也不闲晃。丹尼尔·布兰克立刻停步,转身,走回第二大道。刚才前方那个人看起来的外表模样,看起来的感觉,就是警方诱饵。如果布兰克的调查和猜测正确,那人会绕过街角,在七十五街往东走,因此布兰克在第二大道往南走,在街角稍停,朝第三大道看。果不其然,他的猎物在一条街外转弯,朝他走来。

    “我爱你。”丹尼尔·布兰克轻声说。

    他环顾四周。街上没有别人。没有其他行人。所有停在路边的车都没亮灯。黯淡月亮在云后。人行道干燥。哦是的。走向那逐渐接近的人。调整速度,让两人差不多在离第二和第三大道等距的地方相遇。

    没扣钮扣的大衣下,左手手指轻握冰斧,右手手臂和戴手套的手自由摆动。然后开朗大步沿街走去。友善的邻居微笑。好个微笑!然后友善的点头。

    “晚安!”

    他中等身高,胸和肩都宽。不英悛,但有种历经沧桑的好看。年轻得出人意料。步伐中有种肢体的醒觉,有种紧绷感。双臂离身侧有一点距离,手指弯曲。他盯着布兰克看,看见微笑,整个身体似乎放松。他点头,没微笑。

    两人交错,右手飞快伸入敞开的大衣。冰斧平顺熟练地换交到空着的右手。重心在左脚。突然转身,顺畅一如芭蕾舞步。一种原创的艺术形式。谋杀之为一种艺术:全是感官的动力学。现在重心在右脚。右臂举起。爱人感觉到,听到,停顿,这场亲爱的双人舞轮到他了。

    然后。哦。踮起脚尖。身体成弧形融入那一击,全身一切:皮肉、骨骼、肌腱、肌肉、血液、阴茎、膝盖和手肘,他所有的一切……尽情给予,完全给予,给出自己所有,崩裂和甜美闷响撼动他的手、腕、臂、躯干,直至他的肠和阴囊。那种穿透!那份狂喜!进入人脑的灰色惊异和奥秘。哦!

    拔出冰斧,那具身体倒下,灵魂飞进多云的天空。哦不。那灵魂进入了丹尼尔·布兰克,与他的灵魂合而为一,两者交会,就像他以前想象迷失的航天员相拥着漂过一切无法计晕的时间。

    他迅速弯身,不看敲裂的头骨。他可不病态。他找到放在皮套里的警徽和证件。他已经不需要向希莉雅证明自己的作为,但这是为他自己拿的。这不是战利品,而是被害人送的礼物。我也爱你。

    如此简单!他的好运难以置信。没有证人、没有喊声、叫声、警报声。月亮从云后探头窥看,复又缩回。微风吹来。夜色。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星辰绕着如泣如诉的路径转。明天或许会有太阳。什么也阻止不了潮汐。

    “电影好看吗,布兰克先生?”查尔斯,立普斯基问。

    “我喜欢。”丹尼尔·布兰克开朗点头。“很有意思。你真的也该看看。”

    他进行一套如今已经熟悉的程序:将冰斧清洗消毒,然后给暴露的钢质部分上油,收进前厅放其他爬山装备的橱柜。警徽是个问题。隆巴德的驾照和吉尔伯特的识别证塞在他五斗柜上层抽屉的一迭手帕下,不管是清洁妇还是任何人都极不可能发现。但还是……

    他在公寓里走动,寻找更好的隐藏处。他的第一个构想是把这些证件贴在客厅墙上三面较大的镜子后。但胶带可能会干,礼物掉下来,然后……

    他终于回到卧室的五斗柜,拉出上层抽屉放在床上。抽屉下,底面和轨道间有一小小的凹处。那些证件很容易装进一只白色大信封,他把信封贴在抽屉底面。如果胶带干了,信封掉落,也只会掉在第二层抽屉。在还贴着的状况下,这位置他也能每天轻易检查是否安全,如果想检查的话。或者打开信封看看他的礼物。

    然后他便自由脱身了——武器清洁过,证据隐藏起来,理智告诉他该做的都已做完。他甚至留下了今晚这场电影的票根。现在到了回想和做梦的时间,到了思索含意和意义的时间。

    他慢慢林浴,刷洗身体,然后往潮湿的肌肤上抹芳香精油。他站在浴室踏垫上,盯着全身镜内的自己,不知为何跳起脱衣舞娘的摇臀舞步:双手交握脑后,膝盖微弯,骨盆来回推送,腰臀转动。自己的镜像令他兴奋,他勃起了,不是完全勃起,但足以增加愉悦。于是他站在那里,对镜抽弄自己膨胀的肉棒。

    他疯了吗?他纳闷。然后大笑着想,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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