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巧克力和氯仿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本章:第十七章 巧克力和氯仿

    第二桩谋杀案的凶手,被报纸的刻板模式描述为“幽灵杀手”——这个词一点儿也不能传达恐惧,也不能对环境给出正确的描述——有了第二桩谋杀,瘋疫庄的案子,却还没有到达它最后、最恐怖的转折。

    想着九月八日的那个夜晚,我们坐在石屋里,看着椅子上的人偶,我才明白其他事情只是个序幕。所有的事件,看起来都转回到路易斯·普莱格身上了。如果路易斯·普莱格本人仍然在看着,他或许会看到自己的命运,在这桩案子的结局里再次上演。

    不过,第二桩谋杀已经足够残忍了,尤其是这个凶手约行为。一听说这个消息,亨利·梅里维尔爵士、马斯特斯和我立刻钻进车里,驶向去往布里克斯顿长长的路。h·M·瘫坐在后排座上,把烟斗夹在牙齿中间,同时咀嚼着他所得到的简单事实。

    托马斯·班克斯警司被马斯特斯派出去,调查关于约瑟夫和房东斯威尼太太的一切,一整天他都在对邻居,进行着谨慎的问话。那天没有人在家;斯威尼太太出去看朋友了,约瑟夫去看电影了。一个友善的杂货商提供了一点点,关于房子和里面居民的信息,他说这是斯威尼太太每周固定外出的日子:“她戴着一顶玛丽皇后帽,穿一件身上布满黑色羽毛的大衣”。关于斯威尼太太,他只知道: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怀疑是个灵媒;她很有教养,不和任何人深交;她不喜欢和邻居交谈。自从四年以前,她帯着约瑟夫,在这里住下以后,就有传言说这房子闹鬼,人们都不愿意靠近它。有时候,里面的人长时间不在,而有的时候会有一辆“非常好的汽车开过来,里面装了一车时髦人物”。

    下午五点十分的时候,班克斯警司曾警看见一辆出租车,从薄雾细雨中开过来。见面的一个乘客是约瑟夫,另一个却只看见他的一只手,推着约瑟夫走进砖墙里的大门。班克斯打电话给马斯特斯,报告了这个消息,得到的指示是:快点进去,四处看一看,如果不违背他的良心的话。

    那两个人走进去一会儿之后,班克斯警司穿过马路,发现大门开着。房子里面看上去井然有序:一栋房子,两层楼,一块脏兮兮的草坪和一个长条形的后花园。一楼靠边的某个房间开着灯;不过,窗帘都放下来了,他既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最后,某种程度上说,没什么进取心的班克斯警司决定收工了。

    离那幢房子不远,在拉夫堡路和哈利街的交界处,有一家名叫“威廉国王四世”的酒吧,那个时候刚好开门。

    “班克斯离开酒吧,是在大概六点一刻的时候。”亨利·梅里维尔爵士咬着烟斗说道,“他会停下来去喝一杯,这实在是太走运了。为了赶公车,他必须走回来,经过那栋房子——它的名字是,天杀的,‘木兰小屋’。他离那儿大约一百码远的时候,看见一个男人很快地拉开大门,大叫着往前面的拉夫堡路冲过去了……”

    马斯特斯一路按着蓝色轿车的喇叭,我们沿着来时的方向,一路飞奔。他大声说;“不是……?”

    “不!……等一等,该死的!……班克斯追着那个家伙,并且最终抓住了他。看样子是个工人,应该是打零工的;他吓得脸色发青,是要跑去找警察。等到他能够顺畅地讲话以后,他不停地说着谋杀……谋杀,而且,他不肯相信班克斯就是警察,直到一个巡官走过来,他们才一起回到‘木兰小屋’去。

    “似乎是斯威尼太太叫他带一车土和灰浆来,给她修修花园。因为他的上一份工作,耽搁了一些时候,所以,他想先把那些东西倒进花园里,然后第二天再来干活。于是,他直接从后门进去,因为对那房子还带着点恐惧,他想走到前门,跟斯威尼太太说天黑了,明天之前,没有办法再继续干活。然后就在路上,他看见地下室的窗户里面,透出一点灯光……”

    我们在西区的行驶畅通无阻。马斯特斯开着沃克斯霍尔横冲直撞,在湿滑的道路上急转和刹车。我们经过了白厅,在钟楼左转,然后沿着威斯敏斯特桥继续驶去。

    “他看见约瑟夫躺在地下室的地板上,仍然在一片血泊中挣扎,试着扭动他的双手。他的脸部向下,攮子的把手从背上突起。在外面这个家伙的注视下,他就这么死了……

    “但是,那还不是最吓人的,看上去,地下室里还有一个人。”

    我从前座上转过身来,想看懂在接连闪过的街灯下面,亨利·梅里维尔爵士脸上那种奇怪,甚至是狂野的表情。

    “噢,不!……”他讽剌地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就是鞋子,又是鞋子,不过,那是一双更差劲的。他没有看见另一个人!……那个人在烧锅炉。

    “那是我说的。班克斯说在地下室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锅炉,连着接热空气的管子。那个工人在炉门的另一端,所以,他从窗口看不见我们的小玩伴是谁。而且,那里只点了了一支蜡烛。不过,窗户玻璃上有道裂缝,由此那工人能听见,铁铲碰撞炉门的声音,之后是炭火的噼啪声,然后又是铁铲的声音……那个时候他吓跑了……当时,他肯定还叫出声了,因为,他正看见有人从炉子的那一边走过来。

    “闭嘴,现在先不要问问题。班克斯说他、巡官和这个工人返回‘木兰小星’,打碎了一扇玻璃窗户进去,约瑟夫的一只脚还在炉门外面。里面的火烧得很旺,他们先浇了几桶水进去,这样才能把他拽出来。班克斯发誓说,他被放进去的时候,肯定还活着,但是,他被泡在煤油里,所以……”

    当我们驶进兰伯斯的那一侧河岸的阴影里,映照在墨黑河水里的灯光,也渐渐暗了下去;过了肯辛顿路,深入到那一头昏暗的街道上,四周更黑了。在白天,这里或许是个让人愉悦、甚至是快乐的地区,我也不清楚。但是现在,这绵延数里的黑暗,太宽阔而煤油灯义太少;那些空屋的围墙,双重住宅大门的红白格子玻璃窗后面,出现的闪烁的微光;这一切间或被电影院或者洒吧的灯光照亮,而那些充满了小店铺的广场,依然显得孤寂,电车疲倦地在那里转弯,视线之内的每个人,似乎都在骑着自行车。

    现如今在我的脑海里,自行车铃声还和那间小房子紧紧联系在一起——就像它所有的邻居那样,有坚固的山形墙和红白玻璃门,只是它孤独地守在自己的地界上,和它们并不相连——我们的车子,就停在了它的门前。街灯发出苍白的光,在雾气中模模糊糊地照亮了“木兰小屋”周围,聚拢起来的人群。这群人都很好打发,他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移动着脚步,若有所思地看着那栋别墅,就好像在思考着,关于死亡的哲学命题。人群后面自行车的铃声,仍然在不断地响起,否则这宽阔、漆黑的大马路,将会非常安静。警察时不时地穿过人群,说着“喂,喂!”带着心不在焉的活泼语调;人群会轻微地动一动,然后再次停下来。

    看见我们的车子以后,警察帮助我们开了一条道。四周有人窃窃私语:“那老头是谁?”在一阵颇为肃穆的寂静中,警察打开了铁门;我们走上了一条砖石小路,身后传来了更多的议论声。一个矮胖、神情紧张,但是面色红润的年轻人——显然还不习惯便装打扮——打开前门,并对马斯特斯行了一个礼。

    “好的,班克斯,”马斯特斯探长简略地说,“自从你打电话之后又有什么新情况发生吗?”

    “老太太回来了,长官!……”班克斯回答说,一边犹疑地抹着前额,“斯威尼太太。满载而归,我在客厅碰到她……那具尸体还在地下室里,长官;我们得把它从炉子里面拿出来!……”班克斯仔细陈述着案情,“攮子也还插在他的背上,不过,其他部分真是一团糟。就是那个——从瘟疫庄里消失的攮子没错。”

    他带头走进昏暗的走廊,里面面还残留着,前一天的炖羊肉的气味,还有一种味道也混了进来,不过,我不想针对它做什么类比。楼梯旁边的架子上面,歪歪斜斜地点着汽灯;地板上有一块破破烂烂的油布,而墙面上花朵图案的墙纸,好像就要渗出水来。我看见好几扇关着的门,门前挂着珠帘。马斯特斯在寻找发现尸体的那个人,却被告知,他已经被放回家一段时间了,他因此而面露不快。

    “他的手烧伤很厉害,长官!……”班克斯生硬地回答说,“他干得很好,这是事实。我自己也有一、两处烧伤。他是清白的,我从毎个人那里都打听过了,他们都认识他;他就住在下一个街角那里——他一辈子都住在那儿。”

    马斯特斯咕哝着说:“好吧。有什么新发现吗?”

    “还没来得及,长官。你想不想看一看尸体?”

    探长看了亨利·梅里维尔爵士一眼,而后者正闷闷不乐地打量着大厅。

    “我?……噢,不。你去看看吧,马斯特斯,我有别的事情要做。我要出去一趟,跟人行道上的那帮人谈一谈。你们这些警察,为什么总要把人群赶跑?他们是直接走到你面前的,总比被你刻意聚拢来的、所谓‘邻居’要好吧——你拿那些人是没什么办法的——而你们却不利用他们。之后我要去庭院里看一看。待会儿见。”

    他心不在焉地吸了吸鼻子,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出去了。几分钟以后,我们听到他说:“怎么样,孩子们?”那是对明显已经惊慌失措的人群说的。

    班克斯先把我们带进了小餐厅,里面的毎一样东西,都跟壁炉架旁边的一盒子鳟龟一样难看,而且不新鲜。一瓶甜酒,已经放在了污迹斑斑的桌布上,但是,只有一支玻璃杯被用过。在它对面——很明显是约瑟夫的座位——是一盒五磅的巧克力,最上面的一层,已经全都被吃掉了。就是它让这桩买卖,变的罪恶又加倍了。约瑟夫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可能是某个人送给他的巧克力,而就在他的对面,那个神秘的客人,正在一边喝着甜洒,一边看着着……

    马斯特斯用力吸了吸鼻子。

    “这就是你最早看见有亮光的房间,班克斯?”他问道,“很好,我能闻到一些什么……”

    “是氯仿,长宫。我们在楼下发现了海绵。”班克斯再次紧张地用手背,轻轻地擦了擦额头,“那个某人在他身后,用海绵捂住他的口鼻,然后把他拖到楼下去,是不小心杀了他。这里没有血……我们当时也没有想到,会在下面找到尸体,长官。我觉得那个某人,本来只是想让他消失,塞到炉子里,然后自己就跑路。只是不巧被约翰·沃特金斯看到了,所以……所以那个‘某人’就捅了他,然后就急匆匆地跑了。”

    “有可能。现在下楼吧。”马斯特斯轻轻点头说。

    我们没有在地下室里,耽误太多时间。事实上,我看了两眼就下来了。他们为了灭火,把那地方泼得到处都是水;炉子还在发出嘶嘶声,闪烁着愤怒的红色光亮,剌鼻的烟气,仍然在地板上蔓延。一只盒子上面,放着一支燃烧的蜡烛;在它旁边,还放着一个一下子,没有法辨认出来的东西,它发黑并且腐烂,现在已经碎成了一片一片的,上面细小的毛发,被火星烧得卷曲了起来。

    那只能是人的大腿,不太可能是别的什么了,还带着烤焦的鞋子;不过在背后的部位,还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攮子的把手。约瑟夫的华丽格子衣服烧焦了的碎片,也还挂在炉门的外面。不仅仅是那种气味、酸臭的烟气或死人,那景象本身,已经让我胃里翻江倒海,我必须回到上面的大厅里,相比起来还比较干净的、充满羊肉味的空气中去。

    所以我上去了,同时,有一扇门很快地关上了,就好像之前正有人在那里偷窥,而且,还想再偷瞄最后一眼。班克斯说:斯威尼太太就在其中的一间星子里面,娘的屄太狡猾了!……这里总是有些声音,有些轻柔的脚步声,还有什么黏黏的,就在角落里,但直到它忽然溜走的时刻,你才能看见它!……比方说,当桌子对面、微笑着的那个人站起来,缓缓走到他身后的时候,约瑟夫在想什么(在一间普通的餐厅里,歌唱般的火光下面,正在咀嚼着巧克力)……

    马斯特斯沉重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回响起来,班克斯还在重复他的故事,不过,看上去也没有什么新内容。探长记了一点笔记,之后我们一起去看斯威尼太太。

    斯威尼太太是个大块头的女人,在这间四壁都被精心打磨过的起居室里,她从小圆桌边的椅子里面站了起身来,那张大脸,好像就要向我们冲过来了。她并不讨人厌;她只是那些终日坐在板屋里,打毛线的老太太当中的一员而已,只是她更胖、更难对付,也更加阴险狡猾。

    她把耳朵边的灰发藏进发髯里,身上穿着带黑色羽毛的黑色外套,还戴着一副镶金链子的无框夹鼻眼镜。最后,她猛地一动,想要暗示,刚才她一直在中间那张桌子上,阅读《圣经》以打发时间。

    “所以!……”斯威尼太太说。她深色的眉毛扬起来。微微提起夹鼻眼镜的一边,好像在挪动一副面具;同时她粗着噪子,责难似的说:“我猜你知道,我的朋友,在这房子里面,发生了多么恐怖和糟糕的事?”

    “是的,我们知道,”马斯特斯回答道,语气颇为疲倦,“好了!……”他掏出笔记本,“请问你的名字。”

    “梅兰莎·斯威尼。”

    “你是什么职业?”

    “我是个自立的寡妇。”她抖动着巨大的胸部,似乎要推开外界的关心;但是,这动作滑稽得就像是一出音乐喜剧里,合唱班的表演。

    “就这么写吧。和死者——约瑟夫·丹尼斯,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这正是我想要解释的。我非常喜欢可怜的约瑟夫,虽然他很抗拒我,对他做任何进一步的了解。自从达沃斯先生——就是昨天晚上,成为一桩残忍暴行的受害者的那位绅士——带他来我这里,为他找到一个家以后,我就非常喜欢他。这孩子有才华——那是真正的才华——超自然的天才。”

    斯威尼太太如此说道,同时用她的指关节,敲打着那本《圣经》。

    “你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四年多了。”

    “约瑟夫·丹尼斯呢?”

    “我想……我想到这个季度的结账日为止,是三年……你看我是非常物质的。”她试图在谈话里,加上一点轻松的况味,为着某个我并不完全理解的原因。之后她稍稍转过身来,在灯光下面,额头上的汗珠清晰可见;这让一个事实,忽然凸现出来,就是这个女人,已经被吓得失去理智了。我们听得见她的呼吸声。

    “你跟达沃斯先生有多么熟悉?”

    “实际上,我和他一点也不熟识!……我……我曾经对灵媒硏究很有兴趣,我是这样认识他的。但是,后来我放弃了,它太累人了。”

    “这些我都知道,只是快速地例行公事的问题。”

    马斯特斯还没有发起进攻,在所有的证据都整理好之后,真正的测试才会开始。他继续问道:“关于约瑟夫·丹尼斯这个孩子,你都知道些什么?比方说他的父母?”

    “我什么都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她接着说,声音奇怪地转了一个调,“要知道他的父母,只有问达沃斯先生。”

    “继续,继续!……”

    “我能够告诉你的东西,就是这么多了。他是个弃婴,从小挨饿受苦长大,我猜。”

    “你有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正处在危险当中?”

    “没有!……他——昨晚他回来的时候,情绪低落;很正常的。但是,今天早上他就全忘了。我猜他们没有告诉他,关于达沃斯先生已经死了的事情;而且,他今天下午很急切地,想去看一场电影……我——我猜他确实去了。我自己在上午十一点左右离开了家……”

    斯威尼太太开始结巴了。她紧紧抓住了《圣经》的一角,语气变得诚恳,还有点不连贯:“听我说……请听我说。你们想知道:对于今天下午,这桩可怕的事情,我都知道些什么?……我告诉你们,今天早上离开房子之后,我所度过的每一分钟,我都能够解释清楚。我去见了约翰·沃特金斯,那个打零工的;后花园里有口填上的并的水泥裂开了,水直往外冒出来,我想让他来修理一下。然后,我直接去了在克拉彭的几个朋友的家里,在那儿待了一整天……”

    她从马斯特斯看到我,再望向班克斯。尽管如此,这个女人这么倣的主要动机,并不是害怕自已可能被怀疑;这件事并不特别让她担心,有别的事情,让她更加担心。同时还有关于自己的什么事情,她没有说真话。一个过头的动作,一点谈话的把戏,究竟是什么?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从克拉彭搭了一辆公共汽车,大概是六点多。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你的手下会告诉你,我到达的时间。”她后退了几步,坐在了桌子后面,一张马鬃毛做成的椅子上面。她拿出一只小手帕,用它轻轻拍着脸颊,就好像在扑粉。

    “探长……你是探长,没错吧?”她急切地纠正自己,“是的。还有一件事情!……老天在上,你不会强迫我今天晚上,一直都待在这儿吧?我求你了,拜托!……”

    即便对她来说,这听上去也有些花哨了。

    接着,她用一种干脆却又强烈的语调说:“你可能会去调査我的那一帮朋友们。他们都是些很好、很有责任心的人,你就不能让我和他们待一个晚上吗?”

    “嗯,嗯……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害怕。”她说。

    马斯特斯合上笔记本。他对班克斯说:“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亨利·梅里维尔爵士——就是那个跟我们一起来的人。我想让他和证人谈一谈……等一等!你有没有搜査过这栋房子……楼上、所有的?”

    这个问题是指向斯威尼太太的;我看见她稍微动了一下,然后,利用手帕,机械地掩饰过去了。

    “楼上已经彻底搜査过了,长官。我不知道,这位太太可能说得出,少了什么东西。”

    我和班克斯一起走到大厅里。有些直觉开始警告我们,这幢房子——还有斯威尼太太,在这桩案子里扮演的角色,可能比任何曾经怀疑过的人,意义都要更重大。斯威尼太太不太对劲,这并不仅仅是说谎的问题,她在演戏;而且,或者是害怕,或者是罪恶感,或者只是紧张,在这出戏里演得过久了。我想看一看亨利·梅里维尔爵士,会怎么对付这位证人。

    他不在大门外面,人群也渐渐散了。不过,值班的警察带着一脸约维安的困惑表情,告诉我们说,只跟一半的群众到“威廉国王四世”喝酒去了。班克斯走回去告诉马斯特斯,我出去找h·M·,我听见探长在门廊已经开始骂了,说不定还挥舞着拳头。

    “威廉国王四世”是个温暖而拥挤的小酒吧,透着亮光的门里,也飘出一阵烟草气味。靠墙的一排椅子,被寻常的、带着铜质领扣的红脸绅士们占据着,他们坐成一排,就好像在射击场里,什么事情都能让他们笑出来。亨利·梅里维尔爵士手上拿着一品托啤酒,正在往一块伤痕累累的板子上扔飞镖,他的身边围着一群崇拜者。他趁着间隙说:“先生们,作为自由的不列颠国民,我们不能,我们不会屈从于当今政府,针对工人的不留情面的侮辱!……”

    我把头探进过道吹了声口哨。他停下来,一大口喝下了那杯苦啤酒,和毎个人都握了握手,然后在欢呼声中,笨拙地走了出去。

    在外面簿雾中的大街上,他的表情变了。他竖起外套的衣领,并且,如果我还不是那么了解他的话,我敢发皙这个人紧张了。

    我说:“占老的诡计依然有效。你发现什么了吗?”他咕哝着什么,听上去像是某种确认。

    他走了几步,用手帕大力地擤了擤鼻子,然后说:“是的。关于达沃斯,还有……一些别的事。嗯,想要消息的话,就去找那些老居民,孩子,一头钻进酒吧间里。有人看见一个女人,时不时地拜访那栋房子……

    “唉,我怎么就没有猜到呢?我们在达沃斯家的时候,我怀疑过,不过我不介意告诉你,我几乎犯下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好了。不是不能挽回的;这倒是一种安慰。如果我运气好的话,明天晚上——或者再晚点,但是,我希望是明天晚上……我能向你介绍,这个世上最冷酷、最机智的犯罪恶魔……”

    “是一个女人?”

    “浑蛋,我可没有那么说,现在闭嘴。”亨利·梅里维尔爵士怒吼着说,“关于那幢房子,有人知道得比我们多,达沃斯被谋杀,有一部分的原因在这里,约瑟夫被谋杀,是为了让他让路。而现在……”

    他在“木兰小屋”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停了下来。它看上去荒凉而阴森,路灯下面有巡警来回踱步,变形的铁门外面,可见杂草丛生的砖石路。亨利·梅里维尔爵士指着那边。

    “这栋房子是达沃斯的。”他不经意地说。

    “然后呢……?”我不解地问道。

    “被那个名叫斯威尼的女人接收以前,它空了不知道多少年——这里没有公告牌,也没有人可以买。但是那些老八卦们,记得某个长得很像达沃斯的人,曾经在这里出现过。如果没有特殊的骨骼结构,不管多久以后,尸体如果被挖出来,还是可以做识别的——那个马脸是这么说的……孩子,如果埃尔西·芬威克不是被埋在那里的话,我也不会太吃惊的。”

    在哈利街的街角,一辆警车的车灯亮了起来,喇叭也响起来。亨利·梅里维尔爵士和我同时开始过马路。警车擦上路边石头的时候,我们刚好走到,三个便衣男人从车里走下来。马斯特斯从砖石路上,急忙蹿了下来,帮他们打开了大门。新来的人里有一个开口说:“马斯特斯探长,长官!……”语调颇为急迫。

    “嗯?……”马斯特斯侧目望着他们。

    “他们说你可能在这里,但是,这儿没有电话,我们找不到你。苏格兰场要你回去……”

    马斯特斯的手抓紧了门上的栏杆。他似乎僵在那里,好几秒之后,才说出话来:

    “没有……什么……别的……?”

    “我不知道,长官。那是从巴黎打来的一通电话。翻译科的人都回家了。那家伙的法语说得太快了,接线员只能听懂一半。他说九点钟他会再打来,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这很重要,长官,是关于谋杀的……”

    “把顺序走完,照相、搜索、指纹。”马斯特斯简短地说。他把手里的帽子揉成了一团,立即冲进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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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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