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来到酒店,大会正开得热闹,接待大厅外宽敞的走廊里挤满了人。走廊里摆着大小不一的桌子,有几张上面铺着桌布,写着“签到”、“宴会券及座位”、“萨姆·斯佩德的旧金山之旅”之类的字样。这里的人各式各样,既有十五六岁的小年轻,也有像我这样的老家伙。差不多所有人的穿着打扮都很休闲——有个年轻人穿了一件魅影奇侠式的斗篷,戴着一顶宽边软帽。还有个胖乎乎的女孩穿了一条短裙,以及科幻小说封面上常见的金属胸衣。我看着那女孩,目瞪口呆,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西服领带太过正式了。这时,我看到了博特·普拉科萨斯,他正跟两个满脸期待的孩子说话。他也穿得西装笔挺,看起来大概就像我一样古板无趣。
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其他任何熟人,因此便朝普拉科萨斯走了过去。他看到我,抬手示意“稍等片刻”,讲完了他幽灵故事中的一则趣事:由于一个无心的文字游戏,他不得不在最后一刻对自己的故事进行修改。然后他跟那两个孩子道别,来到我身边。
这时,另一个少年匆匆跑过,他戴着一顶北欧海盗式的头盔,穿着一件仿佛被虫蛀过的熊皮大衣,手里挥舞着一柄木头和锡箔做成的长剑。我注视着他的身影,心中猜测他到底模仿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
普拉科萨斯微笑着说道:“野蛮人柯南。”
“你说什么?”
“罗伯特·E.霍华德在《灵异故事》上发表的小说中的人物。那个男孩子打扮成了他的模样。”他的笑容愈发灿烂,“你肯定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会,看起来满脸迷茫。”
“经常有孩子穿成这样吗?”
“噢,是的。如果你觉得在这里看到的景象十分奇特的话,你最好去参加一次科幻小说大会。那可真是一种非同一般的体验。”
“我猜也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表现自我。”他说,“他们中许多人都很孤单,不太合群。他们渴望拥有同伴,赢得关注,所以他们通过相似的兴趣吸引其他人,这很正常,不过在这里你不会见到太多这样的人。这场大会更多的是要面对交易商、收藏者和严肃的通俗小说迷。”
“像我这样的,嗯?”
“像你这样的。顺便说一句,书市已经开门了。如果你打算买几本书,丰富一下你的收藏,那应该尽快过去。交易会很火暴。”
“谢谢。我会过去的。”
但我跟他告辞之后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电话亭。我给丹瑟尔的房间打了个电话,没有人接。我又去了酒店的酒吧,那里尚未开门营业。他没有来参加大会,我也没看到别的熟人。于是我有了充分的理由遵从普拉科萨斯的意见,去书市转了转。
坐在签到处的女士告诉我,书市就在一层,离这里不远,沿着走廊走到尽头右拐就行。我照她说的走了过去,房间是长方形的,很宽敞,大门敞开,两个人站在那里查姓名卡。旁边立着一个三平方英尺大小的牌子:“仅限大会成员——扒窃者禁入”。
我足足想了三十秒才想起我把安德伍德给我的姓名卡放在了哪里,同时不禁庆幸今天没换衣服。进屋之后,只见靠墙摆了一圈桌子,房间中央也摆了一圈桌子,上面堆满了通俗杂志,还有一些精装本和平装本小说。一路走过去,两边挤挤挨挨都是待售的书。屋内跟签到处一样拥挤,不过这里的大部分人看上去都在二十五岁以上,装束也正式得多。他们踱来踱去,不时弯腰翻阅一摞摞、一箱箱、一盒盒套着塑料袋的通俗小说。
整间屋子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小孩子走进了糖果店。这里有我熟悉的东西,这是我的世界。我不由得喜笑颜开——不用说一定笑得很傻,然后开始翻检起来。
翻检书籍很快变成了购物之旅。我找到几期自己没有的《侦探故事》、《双料侦探》、《私家侦探》、《侦探小说周刊》,还有一本没有封皮的一九三一年出版的《黑色面具》,上面刊载了霍瑞斯·麦考伊和弗雷德里克·内贝尔的几篇小说。半个小时后,我手里多了十四本书,而钱包里少了五十二块钱。
随后,我站在一位来自南加州的摊主旁,欣赏他的藏品:三本二十年代出版的《黑色面具》,刊载有汉米特的小说,每本标价一百二十五美元,第一期《方五》,标价六百五十美元,非常罕见的第一期英雄类通俗小说杂志《章鱼》,标价八百美元。我一边看,一边寻思这些杂志涨价涨得真离谱,四五十年前,全新的杂志不过五分钱、一角钱而已。这时,有人拉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劳埃德·安德伍德正站在那里,龇着一口黄牙冲我微笑。
“看来你找到不少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不错。我刚才也买了一本一九三五年出版的《魅影奇侠》,是用一本《五号探员》和一本换的。你感觉怎么样?”
我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迟疑着答道:“书市?我觉得挺好的……”
“不,我的意思是这次大会。当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会议议程。第一场座谈是在一点钟。你看到那些拍卖的图书了吗?”
“拍卖的图书?”
“我们周日将要拍卖的图书。”他说,“为了支付这次大会的开销。都是一些非常珍贵的版本。我们的大奖是第一期《灵异故事》,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版。这本书你没有吧?拥有它的人可不多,非常棒的一本书。”
“听起来会很贵。”
“起拍价两千五百块,但我们希望最低也要卖出三千块的价钱。”
三千块钱买一本通俗小说,我暗自思量。假设我很有钱,我会不会为了一本杂志花这么多钱?嗯,有可能。但是,我究竟能拿这书干什么呢?我肯定翻都不敢翻,更别说看了。如果你不能享受阅读的乐趣,那买本通俗小说或是别的书又有什么用呢?
“来呀,”安德伍德说,“我带你去看看那些书。你认不认识当地的收藏家、书商什么的?”
“认识得不多。我一般都邮购买书……”
我话没说完就停住了,因为他拉着我的胳膊就往前走,奋力挤过乱哄哄的人群。那些准备拍卖的图书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非常震撼。除了第一期《灵异故事》外,还有前五本《野蛮博士》、第一期《八号和他的王牌飞行员》杂志,还有几本三十年代的《麻辣神秘故事》和《麻辣侦探故事》。当年,这两本书上的故事曾经让我们那一代男孩子非常兴奋,因为里面描述到丰满的乳房、白皙的大腿、性感的臀部,还有许多暗示和意犹未尽的结尾。安德伍德拉着我见了许多当地人物,包括旧金山漫画艺术学院的负责人、旧金山神秘书店的老板等等。太多的名字和面孔混杂在一起,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就全都忘记了。有一个高大的意大利人跟我在一起,他的名字和我的很像。他说他也收集了很多通俗小说,还自称是个侦探小说作家。也许是吧,但我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我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安德伍德滔滔不绝的滑稽独白终于让我觉得厌倦。此外,我也不喜欢在人群中推来搡去,不断握手,同时还得当心别把刚买的通俗小说弄掉或是碰坏。我觉得我该去找丹瑟尔和凯莉了,特别是凯莉。
从安德伍德和其他人那里脱身之后,我回到了签到处。晃来晃去的人更多了,有一个孩子穿了一件未来派的连身裤,挎着一条武装带,上面别着把塑料激光枪,眼神迷茫,跟衣服倒是很相配。不过我没有看到一张熟面孔。随后我去了主接待厅,往电梯那里扫了一眼。丹瑟尔和那个灰扑扑的通俗小说画家奥齐·米克正站在那里,两人手里都抱着一大堆带框的小型油画作品。
我转身走向那边,一部电梯的门开了,拥出一堆人,这时我也正好走到他们旁边。丹瑟尔看到了我,露出灿烂的微笑——带着醉意的散漫微笑。他的眼白血红,看起来像被打伤了一样,呼出的酒气足以熏倒一匹马。
“嗨,侦探先生。”他说,“有什么事吗?”
“没有。你去哪里?”
“去二楼的画室,帮奥齐布置他的展品。”
“是否介意我跟你们一起去?我想跟你聊聊。”
米克一边按着电梯按钮等我和丹瑟尔进去,一边透过角质框架眼镜打量着我,眼神明亮锐利。靠近之后看,米克显得脸色棕黄,饱经日晒的皮肤上细小的皱纹纵横交错。常在户外活动的男人都是如此,正如科洛德尼一样。他身上也有一股威士忌酒味,但不及丹瑟尔的一半那么浓重。他的眼神坚定,完全不像丹瑟尔那样迷离。
他说道:“我觉得昨晚宴会上我们没有见面。我是奥齐·米克。你是那个侦探,对吧?”
“对。”
“业内最他妈出色的侦探。”丹瑟尔又开始用那种让人不耐烦的方式说了起来,“几年前曾在柏树湾侦破了两起谋杀案,知道吗,奥齐。不一般的侦探先生,错不了。”
“很有意思。”奥齐答道,但语气听起来并非如此。
电梯停在二楼,我们走出电梯,拐进西边的走廊。我对米克说:“昨晚我看到你和弗兰克·科洛德尼发生了一点小口角。希望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他耸了耸肩膀:“我跟弗兰克关系不怎么好。”
“什么人能跟那个混账关系好?”丹瑟尔说,“过去出版通俗小说时他也从奥齐那里榨钱,跟他压榨作家们的方法一个样。奥齐是通俗小说界最他妈出色的封面画家,画的东西非常漂亮。你记得他的作品吧?”
“记得。”我说。
“这里有一些。原版。可惜从未获得应有的认可。是吧,奥齐?”
米克又耸了耸肩:“我们有人获得过吗?”
“我没有,”丹瑟尔说,“不过该死的,我也从来不配。”
画室还没有正式对外开放,屋门没开,门外站着一个保安模样的人。米克给他看了自己的姓名牌,他就让我们进去了。屋里有十来个人,正在安放原创油画、复制作品、覆着塑料膜装了框的封面画、钢笔插画、旧编辑版面、故事画板,以及其他通俗小说画作之类的东西。据大会宣传册称,这些东西都归私人收藏家所有,由他们在这里展出。唯一参会的前通俗小说界画家就是米克。
于是,他得到了一处彰显敬重的展示空间。这地方离门最近,大家一进屋,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他的作品。他和丹瑟尔在那里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他的大部分作品描画的都是不同动作场面中的西部枪手,充满冲击力。虽然没有西部通俗画家之王艾根霍夫画得那么好,但也相当不错。他的签名非常有特色:绳索套里写着他的姓氏,在每张作品上都非常显眼。
丹瑟尔问道:“展览什么时候开始,奥齐?”
“一点钟。跟韦德的座谈时间一样。”
“应该还有时间再喝两杯,啊哈?”
“我觉得没什么不行的。”米克说道。
我觉得不行,但没这么说。发表戒酒宣言不是我的专长。
“你先去喝吧,奥齐。”丹瑟尔说,“我跟我的侦探兄弟聊完就去找你。”
我跟米克道了别,随即把丹瑟尔拉到了墙角。“奥齐可真是个不错的家伙,你知道吗?”他说着,露出了讽刺的微笑,嘴角松弛湿润,“喝酒时非常大方。真是大方。”
“你今天早上在哪里?跟他在一起?”
“是啊。我八点半在大厅里遇到他。我们的房间挨着,真他妈的方便。”他眯着眼睛看着我,“你来多久了?”
“我十点到的。”
“你那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
“嗯。”
“我想就是你。我听到电话响了,但等我打开门进屋之后没有接到。”
“我昨天晚上也去找过你。”我说,“你从宴会上消失之后我就在找你。但你不在屋里。”
他皱起眉头,显得非常迷茫,喝醉了的人拼命想要记起什么事情时就是这样,“那是几点?”
“大概十点半。”
“我肯定在屋里。”他说,“我离开宴会就直接回屋了。也许我睡着了。”
“有可能。你怎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我去吐了。吃坏了什么东西,胃里翻江倒海。”
“肯定的。”
“好吧,我有点喝醉了。那又怎样。”
“你回房间的路上没有正好碰到西比尔·韦德吧?”
我的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收获。丹瑟尔的反应非常平淡,还有些困惑,也许还隐藏着几丝痛苦,“没有,我没看到她。为什么这么问?”
“随便问问。”我觉得提起韦德房间的入室盗窃没有任何意义,肯定会影响他的情绪,而他的情绪本来就很难预料。“你要去听伊万·韦德的讲座吗?”
“我不去。该死的老韦德,他说的全是狗屁。”他又斜了我一眼,“说起狗屁,你有没有发现什么跟那件敲诈有关的事?”
“没有,还没发现。不过我正在找。”
“是啊,”他说,“业内最他妈出色的侦探。”
他冲我使劲眨了眨眼,一拳砸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转身离去,走到米克身边,后者正在摆放自己的作品。他的脚步非常稳健,但那只是因为常常喝醉酒的人会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学会了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言语——也许他隐瞒了什么,也许他那颗乱蓬蓬的脑袋里藏着什么动机或是打算,虽然看起来不像是这样。我仍然有些担心他。现在他也许是无辜的,可是,如果再出什么乱子,我觉得罗素·丹瑟尔很可能会深陷其中。
我已经坐够了电梯,因此改走楼梯下到大堂。穿过房门,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凯莉。
她刚从大堂对面的书报亭兼香烟店出来,独自一人,穿着一件白色绸缎衬衫和一条深蓝色阔腿裤,若有所思,且略微有些焦虑。三四秒钟之后,她看到了我,挑起一边的眉毛,冲我招了招手,随即,她走到附近一根柱子旁,拨弄着自己的红色长发——并非像女人平素搔首弄姿时那样,她仅仅是在拨弄头发而已,仿佛由于焦虑和不安,她的手也闲不住。
“我到处找你,”我过去之后她说道,“你刚到吗?”
“不是,我十点到的,四处走了走。你跟你母亲谈过了?”
她点了点头,“早饭后谈的。”
“关于那支枪她是怎么说的?”
“她说她带枪只是想开个玩笑,打算在座谈里提起私家侦探的时候作为说明。她说里面没有子弹。”
“你相信她吗?”
“我不知道。我有种感觉,她可能在说谎,但我不能肯定。如果西比尔不想让人了解她,她肯定做得到。”
“你提到手枪的时候她没什么反应吗?”
“几乎没有。她不是很容易受到惊吓。”
“你跟她说我在宴会上看到那支枪了吗?”
“说了。不过她说她知道你那时候看到了,她意识到随身带着枪是个错误。她怕你会跟人说起,那会很麻烦,因此事后她就离开了,把枪拿回屋子,放到了箱子里。”
“箱子?”
“是的。”凯莉说,“不管昨晚是谁闯进了房间,他的确偷走了点东西,尽管西比尔不想承认。他偷走了那把该死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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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ttle Aces)与其类似,也是三十年代的著名通俗小说杂志。</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