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给老板的一封信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琳西·斐 本章:第六章 给老板的一封信

    次日早晨,我拨旺客厅里慢慢变小的炉火时,福尔摩斯发出一串震耳欲聋的惊呼。他愕然不动地坐着,一份报纸摆在他面前的桌上,他手里还抓着一只咖啡壶。

    “这人脑袋糊涂啦!唔,如果这傻瓜就想白费力气、水中捞月,就这么干吧,我们也帮不上忙了。”

    “出了什么事?”

    “雷斯垂德丧失理智,逮捕了约翰·派泽。”

    “当然,这是拜你的提示所赐。”我提醒他。

    “我电报里跟他说了,那里根本什么都没有!”福尔摩斯抗议道,“就连《标准晚报》都无法相信他跟这档事有任何关系。”

    “那么,那份三流小报还说了什么别的吗?”

    为了强调,他猛然一振报纸,朗读道:“目前看似有某个披着人皮的下流生物,在白教堂地区的贫民窟里作祟。他的双手沾满了一连串屠杀的‘血腥证据’……哈!……令人震惊的变态产物……兽性大发的恶徒……就像吃人恶虎对人肉那样不知餍足。”

    “我亲爱的同伴,看在老天分上,快别念了。”

    “这又不是我写的。”他淘气地说道。

    一记短促的敲门声预告我们的听差来了。“福尔摩斯,你有电报。”我用眼睛扫过那封信的时候,忍不住笑了。“拉斯克先生现在是白教堂守望相助委员会的主席。他来信致上他的忠诚与衷心的关怀。”

    “太棒了!喔,我真的很高兴看到某些活跃分子把精力用在造福人群的方向。好友,我们应该效法他们,我们必须多知道一点这位猫食买家的事情,而且愈快知道愈好。”

    但在接下来的一整个星期,福尔摩斯获得的成果非常有限。虽然我们尽了力,但是凶手没留下任何实质迹证,我们也找不出那个消失在清冷九月早晨空气中的男人到底是什么身分。幸好组织健全的守望相助委员会,很快就安排好邻里警戒与夜间巡逻,但他们没碰到多少危机,只有和恶意欺凌外国人的暴民起了几次冲突。那些暴民常常随意殴打任何一个他们看来“外表狡猾”或“举止不端”的倒霉移民。白教堂区的每个居民,从最尽心尽力的慈善工作者到最底层的窃贼,全都异口同声主张:不可能有哪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会这样残杀一个可怜的女人。

    安妮·查普曼在九月十四日星期五秘密地下葬了,就在大约一周之前,波丽·尼可斯回归无垠宇宙的同一座贫民墓园里。“Pulvis et umbra sumus(吾人不过尘与影矣),”福尔摩斯当晚这么说道,同时他若有所思地盯着炉火,把那双修长手臂收起的双膝上。“华生,你跟我,安妮·查普曼,甚至是尊贵的贺拉斯本人——都是尘埃与尘埃之下的阴影,仅此而已,别无其他。”

    虽然在安妮·查普曼死后的那几个星期,福尔摩斯不断在哀叹,随着时间过去,犯罪痕迹就更加冷却,但我知道至少他相当满意自己在若克琳小姐身上的投资,而成果也确实丰硕。由于福尔摩斯自己追踪的线索只得到贫瘠的结论,所以我们相当期待跟若克琳小姐会面,至于她看来也很享受这份新工作。我朋友随兴的魅力常常掩盖住他冷酷、尖锐的专业素养,不过他似乎是真心高兴见到她,我更是满心期待她的造访能为气氛低迷的客厅注入充满热情活泼的气氛。

    九月二十三日,波丽·尼可斯的死因调查庭只有一无所知这个结论。接下来的星期三,同一位验尸官也在安妮·查普曼死因调查庭上做出总结,这回他提供一个新颖的意见——某个贪财的医学生杀了她,然后偷走器官,打算卖给某个不顾道德的美国医生。第二天的《泰晤士报》还认真地报导了这个消息,结果导致福尔摩斯对着天花板默默地狂骂一阵,然后找出他的手枪,绝望地跌坐在椅子里,用子弹对着墙打出一个小小的皇冠,位置就在我们壁炉左侧他先前勾勒出交缠字母VR的上方。

    “亲爱的伙伴,我得提醒你,对女王陛下的姓名缩写再做任何进一步的装饰,都会是不敬的画蛇添足?”我小心翼翼地调整姿势,到福尔摩斯背后去打开窗户,希望能看见若克琳小姐的身影。

    “你质疑我对女王的忠诚吗?”

    “我质疑你使用枪械的方式。”

    福尔摩斯悔恨地叹了口气,然后把枪摆回他的抽屉里。“若克琳小姐随时都会抵达。或许她会带来更进一步的证据,驳斥那个有邪恶美国买主收购女性生殖器官的说法。”

    “真希望如此,福尔摩斯!”

    这位侦探微微一笑略表歉意后,立刻因为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而凝神细听那位娇小女子穿着沉重的男性工作靴爬上楼梯,跨越客厅,穿过开着的门。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失火啦?”若克琳小姐一边咳嗽一边质问。我观察到她花了点钱,为她外套底部镶上一点银色缎带。我也挺开心地发现,她那小巧的身躯没那么形容枯槁了。

    “福尔摩斯偶尔会把我们的客厅误认为射击场,”我语带挖苦地说,“请坐,若克琳小姐。”

    “你喝了几杯,对吧?”若克琳小姐点点头。“我的某位朋友每当好好享受了一瓶琴酒,就会随便乱开枪。你喝的是比较好的东西,不是吗?我猜是威士忌?”

    我藉着清走沙发上的报纸,掩饰脸上忍不住浮起的微笑,可是福尔摩斯却直接大笑出来,然后大步走到餐具柜那里去拿玻璃杯。

    “在我看来你的意见非常有启发性。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来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

    若克琳小姐握着她那杯酒坐在火炉边时,很满足地说道,“该死的冷天气,简直要把眼珠子冻到掉出来了。无论如何,绅士们,我赚到我这星期的住宿了。”

    “怎么说?”福尔摩斯往后一靠,闭上眼睛问道。

    “我找到那个士兵了,就是这样。”

    福尔摩斯又坐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你指的是哪个士兵?”

    “嫌犯的朋友呀。这小伙子把同伴弄丢了,而那个同伴很有可能刺死了头一个遇害的姑娘,玛莎·塔布兰。”

    “太好了!告诉我详细的经过。你知道,你可以先打电报告诉我这么重要的消息。”

    “今天早上才发生的,”她骄傲地回答,“我路过骑士军旗酒店点了大杯琴酒好让自己更清醒点,每天早上我都是这样做,同时赚取我的生活费,不过这些你都知道了。那是个空气浑浊、烟雾弥漫的地方,而且那时候客人都走光了,可是我勉强看出有个士兵窝在角落里。我正想要晃过去跟他稍微聊一下,不过在我起身以前,他就看到我了,并走到吧台旁来找我。他的身材很好,有强壮的下巴,上翘的深色胡须,还有蓝色的眼睛跟沙棕色的头发。

    “他说:‘哈罗,你好。’

    “‘哈罗,你也好,’我说,‘要跟一个寂寞的姑娘分享一杯琴酒吗?’

    “‘我不觉得你会寂寞太久。’他微笑着说道。

    “我暗想,要是他只求这个,可以更直接一点,因为我不需要他多管闲事。他肯定是看出我不太高兴,就赶忙殷勤地说:‘小姐,这是个恭维。’

    “‘那就好。我会让你坐在这里,等到你想到更好的话为止。’

    “‘这个建议真是太慷慨了。’他说着就坐了下来。

    “这个对话刚开始进行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是既然我们在喝大杯琴酒,他又是个好骗的家伙,很快他就开始吹嘘他多有钱了。‘我上星期刚放假,就直接回伦敦了。我们这批人上次进城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他这么说,‘我很急着想找到我一个弟兄。’

    “‘你那同伴欠你什么吗?’我问道。

    “‘不是这样的。但我还是必须找到他。’

    “‘那是为什么?’

    “‘你知道吗,他犯下谋杀案。’

    “嗯,你可以拿身上最后一毛钱来打赌,在我听完整个故事以前,我是绝对不会让他离开我的视线。我尽可能装出一副震惊的样子——这倒不难,因为我确实相当惊愕。

    “‘谋杀!他为啥这么干?抢劫抢昏头了吗?还是跟人干架了?’

    “‘恐怕比那还要糟。我的朋友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

    “‘什么意思?帮派分子?’

    “他摇摇头,然后若有所思地低头说道:‘就我所知,他是独自行动的。’

    “我坐着等他继续说,而当他看出我仔细听着他的每句话时,他说道:‘你知道吗,我们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有个女人被杀了。那是我朋友干的,或者说我是这么相信的。而我要很遗憾地说,他成功逃走了。’

    “‘你吓到我了!’我惊呼一声,因为我禁不住认为他在讲的是玛莎·塔布兰;突然间,光是看着他就让我全身发凉。‘你真该觉得可耻,现在白教堂市集的每个姑娘都听怕了关于刀客的谣言,你竟然还跟我讲这种故事。’

    “‘你不相信?我是句句实言。’他这么说,‘我在军团里有个朋友,我从没碰过比他更好的伙伴。他样样都好,却有着空前火爆的脾气。上次我们在城里的时候,他在这里碰到一个姑娘。刚开始的时候,一切看起来无伤大雅。我们逛过一间又一间酒吧,但后来他就把带她到一条暗巷里去了。我在那里等了好几分钟。他们却一直没有回来,那时我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可是我还是继续等。总之,我已经告诉你故事的结尾了。从那个可怕的晚上以后,我再也没看到强尼·布莱克史东,但就算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件事,找也要找到他。’

    “接着他安静了一会儿。但很快他又回过神来,注意到我坐在那里。‘我没吓到你吧,有吗?我并不想给你添麻烦,但这件事害我心情沉重。我的任务很清楚,那就是必须有人找到他,而且动作要快。’”

    “等一下,”福尔摩斯插嘴说道,“这个卫兵,他相信他失踪的同僚也必须为其他谋杀案负责吗?”

    “看来这个问题很困扰他,”若克琳小姐冷静地回答,“所以我试着要向他多套些话,但我看起来想必太过激动,以致他觉得他讲够了,就此闭嘴。他只是一直跟我说他很抱歉让我不安了。在那之后,连要弄到他的名字都麻烦得要死。我只好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头晕的样子,并且对他说:‘我得回家罗……’然后他就揽着我的手臂,带着我往外走。我在门阶上一个踉跄抓紧他的夹克,他则是像个体面绅士一样扶着我站好。不过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从他的兜里捞到宝了。”

    “你偷了他的皮夹?”福尔摩斯难以置信地说。我必须坦承,我很感激他这么一句惊叹之词让我搞懂她做了什么。

    “请见谅,”她脸红了,“我太习惯这样讲话,不过这个工作用不着落切口。没错,我摸走他的皮夹。他的名字叫做史蒂芬·邓乐维。”她说完了。

    福尔摩斯跟我惊异地面面相觑。“若克琳小姐,”我的朋友说道,“你做得很棒。”

    她微笑了,显得有点害羞。“这招确实干得够漂亮,我也很自豪。”

    “可是,我担心你在偷走那家伙皮夹的同时,也断了一条很重要的后路。”

    “喔,福尔摩斯先生,别担心这个,”她大笑着回答道,“我把皮夹放回去啦。”

    在那时候,我们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闷糊糊的争执声。在我们猜出声音来源以前,两只脚伴着两根拐杖的奇特声响急迫地逼近我们的客厅。几秒后,福尔摩斯认识的熟人中最奇特的一位,就像一阵冬季强风似地刮进房间里。

    中央新闻社的罗兰·K·范德温大约三十岁,身材高得不寻常,几乎跟福尔摩斯相当,但他看来没那么高是因为孩提时代罹患的小儿麻痹,让他直不起腰来。他有一头放荡不羁、几近白色的亮金乱发。这种发型再加上孱弱的腿,还有靠拐杖支撑的小跳步,造成他在我心中有种刚刚被电击过的深刻印象。我记得范德温曾在某次业余拳击赛时,看过福尔摩斯打拳,而他对我的朋友有着极高的评价,偶尔他还会打电报通知福尔摩斯一些在通讯社里刚传开的消息。虽然如此,范德温亲自跑来还是很令我震惊。而他也在迅速爬上楼梯以后,呼呼地喘着气。他那只总是盖在破旧条纹大衣下的右手,抓着一张小小的纸片。

    “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件拖延不得的事情要跟你讨论,但我在楼下却碰到严重的阻碍,你的房东太太真是非常粗鲁又固执。天啊!她又来了!夫人,我已经解释过,他忙或不忙,对我来说真的是完全不重要。”

    “没关系,哈德逊太太,”福尔摩斯喊道,“范德温先生很少在上流社会走动。要是可以的话,请你谅解,现在就让我们自己谈吧。”

    哈德逊太太用她紧握着的那条茶盘擦拭巾揩了揩手,再用像是看见有毒昆虫似的眼神瞪了范德温先生一眼,然后才转身下楼煮饭去。

    “范德温先生,你每次来访,那免不了打扰我们居家生活的平衡。当然,华生医师你已经认识了。但请容我介绍我们的新帮手,玛丽·安·若克琳小姐。现在,不管你得到的是什么,就拿出来让我们瞧瞧吧。”

    我们全都聚集在桌子旁,仔细看着范德温先生带来的奇特书信。我大声读出这封用鲜红色墨水写成的信,内容如下:

    我一直听说警察逮到我了,可是他们没抓到我呀。他们一副很聪明的样子,还讲什么走对了路,害得我大笑。关于皮围裙的笑话,我真是笑坏了。我要攻击妓女们而且我会剥她们的皮,直到我被扣住。上一个工作成果很棒。那位女士连尖叫都来不及。他们现在怎么可能抓到我。我很欣赏我的工作成就而且还想重新开始。你们很快就会听说我玩的那些有趣小游戏。我把上次干活弄到的某个很不赖的红色玩意儿,装在一个姜汁汽水瓶里好用来写字。可是那玩意儿变得太浓,跟黏胶一样,反正是不能用了。我希望红墨水够合适了,哈哈。我下一回要把女士的耳朵切下来,送到警官那里去。这只是为了好玩,要是你,不会吗?先扣住这封信等我多做一点活,再原文照登。我的刀子这么好又这么利,如果我有机会,立刻就会开工。祝好运,

    开膛手杰克敬上(希望你不会介意我用的这个名号)

    附注:在我把所有红墨水从手上弄掉以前,没办法把这封信拿去寄,真可恶。到现在还是弄不掉。他们现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你看得出来,这不太是我们读者会寄来的一般信件。”范德温先生一边说,一边粗鲁地瘫坐到椅子里。“要是他多讲点谷物税,少讲点怎么削掉小姐们的耳朵,我就不会来烦你了。”

    福尔摩斯捏着信纸边缘到他桌子前,小心翼翼地用放大镜检视那封信。

    “有信封吗?”

    “早知道你会问。信封在这里。”

    “投邮日期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当天就收到了,是从伦敦东区寄来的。地址写得散乱不平均——你看,他根本不管这行字迹是否整齐。”

    “我担心的不是这封信本身引人注目的风格。问题在于这个疯狂的混蛋——若克琳小姐,要是冒犯了你,我很抱歉——他竟然要我们扣住这封信,等他‘多做一点活’再登。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像这样不知所措。”

    “你真令我意外啊,范德温先生。”

    “是真的!这真是让人非常不安。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就我所知,诡异的信笺跟晦暗不明的阴谋,正是你拿手的范围。你现在肯定已经找到他的行踪了吧?”

    “我想我很乐意拿我实际的能力,去交换范德温先生想像出来的能力,”我的侦探朋友回答,“但事实上,我根本没搞懂他在玩什么游戏。”

    “他玩的游戏够清楚了。就写在那里——我相信是在第二行:‘攻击妓女们’。”

    “不,不,我是说信笺本身。你应该已经注意到奇怪之处是:如果写信的人不是凶手,为什么他要求先留住这封信,等他再度杀人以后再发?普通的捣蛋鬼都会希望信件能立刻刊登,因为他只想吓吓大家、看到自己的杰作付印。”

    “这里面有什么能帮助我们追踪到写信的人吗?”我问道。

    福尔摩斯耸耸肩。“这个男人受过一般程度的教育。底线不平整、字迹往下斜的特性都指出他情绪不稳定又难以捉摸。他写的字母‘ts’都很有决心,‘rs’则表现出智力水准,他的大写字母中显现的自信心让人困扰。信封没有提供什么讯息,只指出了发信地点,虽然蒙克顿精品的商标浮水印很清楚,却肯定不是追踪此人身分的线索。”

    “蒙克顿精品的浮水印,可不是吗。不过,让我们谈点真正的问题吧,福尔摩斯先生,”范德温先生慢条斯理地说,“我该拿这玩意儿怎么办?我已经尽到好公民的责任,把信带到这里,但我怕一般市民在早餐时间看到这种东西会不知所措。”

    “我可以留着这份文件进一步研究吗?”

    “所以你是建议我现在暂时扣住不发?你表达的方式也真够迂回。好,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把这个东西留在你手里,后天再取回,到时候我会把这封信转交给苏格兰场。好好利用它吧。我没别的疑虑,只是觉得事实会证明这玩意儿是绝佳的火种。”范德温先生费了番工夫,把自己从椅子上撑起来,然后下了楼梯。

    福尔摩斯在深思中喝干了他那一杯酒。“若克琳小姐,你有没有可能再见到这个邓乐维先生?”

    “我们约好星期六晚上在女王头酒店见面。时间是九点整。”若克琳小姐很天真老实地回答道。

    “干得好!若克琳小姐,你的帮助真是难以衡量的大。华生医师和我会在白教堂区附近提供支援。在此同时,我打算好好研究这封信,直到我看穿藏信中的所有秘密为止。这位作者可能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人,但不论这位‘开膛手杰克’是谁,肯定值得好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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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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