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白教堂之约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琳西·斐 本章:第七章 白教堂之约

    接下来那天的大半时间,福尔摩斯都不在家,回来时也只说明天晚上我们要跟若克琳小姐在东区见面。无论是案件本身还是那封神秘的信,他都不肯多说,而在我不智地逼问他问题时,他转而开始讨论建筑如何反映一个国家的理想,硬是不肯偏离那个虽然有趣却无关案情的主题。

    次日下午狂风肆虐,阵雨洒在玻璃窗上,强劲的湿冷空气穿过有裂缝的门,钻入屋子。我朋友晚餐吃得兴高采烈,甚至还在我们出发之前,喝了一瓶波尔多酒。

    “我把东西还给范德温先生了,”福尔摩斯在倒酒给我的同时说道,“我这番努力并未获得他的感谢。那个愤世嫉俗的可怜人对自己的同类全无耐性,但他还算正直,而且如你所知,有时他是个无价之宝。”

    “今晚我们应该达到什么目标?”

    “我们应该在若克琳小姐背后保持适当距离,看看那位神秘大兵追踪他朋友强尼·布莱克史东的运气如何?我还没见过此人,但他已引起我极大的兴趣。”

    “哪方面的兴趣?”

    “当然了,邓乐维并不完全如他所说的那样。”

    “是吗?”我问道,“我们还没见过他呢。”

    “对,可是她见过,而且要是她讲得够精确,这位邓乐维先生简直就是滑溜得跟鱼一样。你想想,一个女人被残杀了,要是你当时在现场,而且你知道是谁干的,或者说,你认为你知道,你会不向任何人泄漏只字片语,也不通知警察或者长官出了什么事?”

    “他声称他们是好友。”

    “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他没请假去找他那位堕落的同袍,或者到在私人广告栏刊登寻人启事,却拍拍屁股离开伦敦,一直到再回来时才心急火燎地要找人?他不可能同时既极端忠诚,又粗疏随便。华生,你听好了,我们没多少时间,现在将近七点。我们应该把这杯佳酿喝完,然后换上晚礼服。”

    “晚礼服?在白教堂区?”

    “那样打扮会让我们不起眼得多,而且我们可以把你的左轮手枪跟我的牛眼灯藏在外套下。我向你保证,晚礼服是避免耳目的最佳办法。我们最好看起来像是操守可疑的时髦人士,而不要像是有神秘目的的绅士。除此之外,华生啊,”他那双灰色眼眸中闪出一丝幽默感,“毕竟你是个见过世面的人。我们必须用上你的技巧,因为在这片属神的绿色大地上,没有比才能未得发挥更悲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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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打扮得高尚优雅,就像目标是歌剧院而不是伦敦东区。在暮色加深的夜晚时分,街道上刚燃起的煤气灯,透过雨丝成行的玻璃窗射出昏黄光线,但随着我们愈往东行,灯光变得愈少。最后,在远离大批砖房之后,出租马车载我们转进白教堂大街。灯光从各家酒吧流泄出来,照亮了那些水果小贩,他们努力要在一日将尽的时候,出清剩下的货物。在一间歌舞表演厅前,街头风琴师跟他吱喳吵闹的猿猴同伴站在坍坳的街角上。到处都有抽雪茄的男人靠在门边吞云吐雾,也到处都有女人在溜达,梳着松垮发髻、跟邻居闲磕牙的家庭主妇;别有图谋的女士们走来走去,以避开当地驻警的注意。当然也有些富贵闲人厌倦了音乐会与晚宴,带着看破世情的沉着姿态,在一个个诱惑肉体间懒懒闲逛。这一带是货真价实的马蜂窝,非法与合法的活动转个不停,这种粗糙混乱感让我不觉得像是在伦敦,反倒像是我服役时在加尔戈达与德里见到的繁忙市场。

    我们往北方转向商业街后,可以看到街上小铺里油腻兽脂蜡烛的微光把屋前一滩滩水洼照得闪亮。老鼠从嘎啦作响的车轮底下急奔过去;在雨中,通往荒废楼梯间的一道道门像是打呵欠似的张大了口。我窥看门内,却什么也看不到。白教堂大街熙来攘往的光与热,已经被四处弥漫的黑暗取代。这片黑暗如此沉重,以致贫乏的照明似乎更加增了黑暗的重量。我大声地对福尔摩斯提出疑问:在这样的地方,能够犯下什么样的恶行而躲过惩罚。

    “住在这些屋子里,想活下去就免不了要放过某些犯罪迹象,或者同流合污,”我的朋友回答,“看这边,我们刚刚经过的街道,佛劳尔迪恩街是我们已知世界中最危险的地方之一,而这个地方不在非洲蛮荒地带,只距离你我安放帽子的地方,几哩路之远。”

    光看一眼他指的那条路,就证明他是对的。虽然刚下过雨,空气还是滞重,几乎没有一扇完好的窗户,全都是后来用纸张或廉价碎布草草补上的痕迹。

    “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我想最好在入夜前,先跟线人确立联系。跟我来,还有我得要请你尽量别引人注意。”

    就像我在别处提过的,福尔摩斯那种妄自尊大的态度,偶尔会考验他少数几位朋友的耐性。然而在转入商业街与时尚街交叉口,看到那个称为女王头的那个场所时,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了。这儿挤满了绅士(如果极广义的延伸这个字眼),不过是最粗鲁的那些;还有好些抹着口红的女士,她们用笨拙的姿势把婴儿抱在怀里,赶在回家前到此小酌一杯;还有玛丽·安·若克琳小姐,她坐在靠近门口的吧台旁,看到我们进来时,扫了我们一眼。

    “那一位怎么样,米多顿?”福尔摩斯扫视整个房间以后,大声地说道。“她看起来够好的了,还有漂亮的头发。朋友,你挑不到比那更好的了,至少在这些地方找不到。”

    我惊愕的表情想必让许多顾客注意到了,他们被福尔摩斯的话给逗笑了。

    “喔,别装了,伙伴,我们可没有一整个星期好混。注意啦,”他用比较低沉的声调对若克琳小姐说道,“我朋友快要离开伦敦到澳洲殖民地去了,而且——唔,如果你懂我的意思,他应该要记得英格兰是个友善的地方。你现在没有约吧?”

    若克琳小姐打量着我们,却没有答腔。

    “嗯,好,没关系,”福尔摩斯口气温和地说道,同时递给她半镑金币。“这个嘛,我猜这比你一个月赚的还多,而且我很期待你能好好赚上这一笔。我们会留在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再各自前往马路那头的泥水匠纹章客栈去。等到事都办成了会再给你一块厚金,我想这样应该能说服你跟我们在那里碰面了?多谢啦,亲爱的姑娘。”

    从店主那里买了两杯啤酒跟两杯琴酒以后,我们在房间后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来。我们啜饮着啤酒,琴酒则搁着没动。

    “我认为我们是打算让若克琳小姐有个扎实的理由,在她觉得必要的时候甩开邓乐维。”我冷淡地说道。

    “正是如此。亲爱的米多顿,我要向你致歉,但除了这样指派任务以外,我编不出别的理由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她。”

    “你向来引以为傲的想像力变得这么贫乏?”

    “好啦,亲爱的伙伴!要是没有一点小玩笑来缓和一下,这个调查真是够阴沉的了。不过我说,看看现在是谁来啦——不,别朝门口瞧,拜托你,”他轻柔地制止我,“透过那个绝妙位置的镜子反射出的影像,你也可以看个清楚。”

    史蒂芬·邓乐维的脸在老旧的镜子里变得扭曲,他友善的蓝眼睛扫视拥挤的房间。他看上去很和气,上翘的庄重胡子搭在讨喜的嘴和方正的下巴上。福尔摩斯打量邓乐维时,故意摆出他那种随性疏懒的态度。不过我知道,在这位前任卫兵大步走进屋内,向我们那位娇小朋友打招呼时,福尔摩斯正在记录他眼前的每个细节。在他们坐下时,若克琳小姐朝我们点点头,这立刻让她的同伴开始问她问题。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现在邓乐维看见我们了,咱们离开吧。”我们走出酒吧,在带着湿气的强风直接打上我们脸庞时,他继续说道:“我亲爱的同伴,要能彻底确保若克琳小姐安全无虞的办法,就是让她好像另有约会。我得提醒你,这约会不能是瞎掰出来的,要是确定的事实,还有她的同伴也要是意外地发现此事。倘若她之后没出现,就会有人惦记着她,邓乐维也清楚这点。”

    我们缓缓沿着商业街前进,这时天空开始变清澈了。我一离开女王头那个密闭空间,也就恢复冷静了。我说:“我毫不怀疑,你知道每种可能的结果。”一阵平和的沉默之后,我们朝着跟若克琳小姐会面的地点漫步过去。

    再度踏上白教堂大街时,雾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有如嘉年华般的喧嚣与淡漠。要是我们想把口袋里钱输个精光,每个街角都找得到赌纸牌、赌九柱戏,或者各种类型的大胆骗局。我必须坦承,在经过交叉口,进入商业路那片混乱地带时,要不是福尔摩斯显然很清楚他的方向,我实在怀疑我们走的路线是否安全。的确,我相信只有靠我朋友那股自信满满的气质,才能让我们在沿着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街道漫步时,不至于受到伤害。

    我虽然不能替泥水匠纹章的历史拍胸脯做保证,但这里可能一度是当地的公会会馆,因为这家店把自家商号的旗帜张扬地挂在低低的门楣上。我跟福尔摩斯到达的时间大约是十一点,但我们沿路得努力摆脱那些做夜间生意的姑娘殷勤地探问。因此,当我们得以走进那间拥挤小酒馆时,我也稍梢宽心了。

    福尔摩斯在此虽是个生面孔,但半小时内,他就跟店里每个不快乐的酒鬼都成了交心密友。虽然蜡烛的烟和不小心洒出来的琴酒浸透了这个地方,但当我发现福尔摩斯在这儿就跟在自家书房一样自在时,我也就没那么排斥这里的空气了。我坐在椅子里往后一靠,试着观察周遭。我右方近处有个年长的男人,从他的刺青来看,我想他是个水手。这人对着一个卷发男孩夸口说,他在亚洲各个港口都有女人随叫随到,数量之多远超过他认识的那些讨海人。我们面前坐着的一个女人,据她那一身黑色服装来看,她应该在服丧,然后我想到这一带的居民顶多只有一组成套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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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过了一个小时,我们的伙伴却还是芳踪杳然,这时我有些担心地瞥了福尔摩斯几眼,他只回应我一次,而且只是按了按我手臂,要我宽心。我的朋友再度向酒吧店主女儿敬酒时,若克琳小姐终于出现住门口。她一瞥见我们就冲过来,跳进最近的一张椅子里。

    “我敢用生命打赌那家伙有鬼。”她开心地宣布,同时从衣服里掏出福尔摩斯的那半镑金扔还给他。他把钱币放进背心口袋,然后低头去看她的鞋子。这举动实住相当莫名其妙。

    “嗯,好,”他扬起目光敦促道,“请回报吧。他告诉你什么?”

    “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他都不愿意谈起他那个士兵朋友。就只问我本来在干嘛、你们是谁,我就瞎掰了些故事告诉他,好让一切看起来都没啥大不了。到最后他松口了,说他找到办法追踪强尼·布莱克史东的下落。”

    “这位绅士变得愈来愈吸引人啦,”福尔摩斯这么评论,“你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发现?”

    “我只知道他住哪里!”她悄悄说道。

    “你怎么做到的?”我喊道。

    “嗯,在我离开他要去见我的老相好时,我亲了他一下,点点头就走了,但其实我是闪进一条小巷,好看看他往哪儿去。他出来后,直接沿着商业街前进,最后到了爱伦街,走过一、两条巷弄后,他进了一间廉价出租房屋。我偷看到前门口有个女人,于是我给她一先令,让她说说他有哪些类型的访客。‘一个都没有,’她这么说,‘不过他几乎都不在家,鬼才知道他在干嘛。就我所知,他对你来说是够忠实的了。’唔,我没打算在那附近待到他再出门。不过我会带你们去看他的房间,而且只要给那个看门的女人几便士,她就会告诉我他在或不在。”

    “若克琳小姐,这真是个绝佳的主意,我明天可能会自己去跟踪他。现在保持安静,这样我们的离开才不会引人注意,请握着我朋友米多顿的手臂,带着我们离开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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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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