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誉田哲也 本章:第一节

    没有丝毫的改变,我的人生依旧是一片灰色。

    不管是收容了失去父母的我的福利院,还是强制我入院的医院,都不是栖身之地,我依旧完全感觉不到活着的真实感。

    那个家已经不再燃烧了,但它特有的憋闷窒息的感觉却依然折磨着我。恶臭、呼喊声、训斥声、暴力、破坏、癫狂、毁灭。

    “要是没生下你这种东西就好了!”

    这种话只是个开头而已。

    “去死吧!你死了,我还能凑到一笔钱,就可以再去买药了。”

    “拉出来的东西再吃回去,还是会再拉出来。你吃了又拉的这种粪便,说得好听一点,就是排——泄——物。”

    排泄物,也许的确如此。

    毫无意识地被送到福利院,在那里我依旧被人讨厌,继而又被送到了医院。也不知有没有治好什么病,总之时间一到,我又被送回了福利院,到了照顾不过来的时候,就再被送去医院,过了一阵子还是会回到福利院,如此反复。医院、福利院、医院、福利院、医院。哪个在排泄,哪个是厕所,哪个是污水,哪个是污水处理厂,连我自己都已经分不清楚了。大概全都是吧。可以确定的是,我不仅是父母的排泄物,而且对世上所有人来说,我都只不过是排泄物。这一点,我十分清楚。

    但不可思议的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寻短见。我在寻找什么东西。我找的到底是自己的栖身之所,还是能让我有活着的真实感的东西,又或者是打从心底里想要的东西,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为了寻求某些东西,我在街头流浪徘徊。

    涩谷的繁华不适合我,六本木、原宿之类的根本不可能,池袋还凑合,但与之相比,还是新宿更适合我。我觉得新宿是最好的选择。

    新宿的街头极度肮脏和吵闹,和我想像中一模一样。歌舞伎町即使是在晚上也灯火通明,但是里弄小路却十分昏暗,这里充满着各种光亮与黑暗。只要夜晚不是灰色的,是黑白分明的就好。

    我知道新宿有很多黑社会,心里总有些忐忑。流浪汉也非常多,还时常可以看到在路边大叫的人,以及跟我类似的人。偌大的公园里总好像潜伏着什么,让人恐惧——我感到,新宿最终会伤害我。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对,正因为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才会有待我很好的人。流浪汉大叔就是其中之一。

    “你可真够脏的!不嫌弃的话,把这个换上吧。这个是捡来的,太小了,我没法穿,反正还是要扔掉,你不嫌弃的话就换上吧。”

    他给了我一件像是摩托车手常穿的黑色皮质连体裤。天气正逐渐转冷,刚好可以拿来防寒。从那之后,我就一直穿着那条裤子。

    当然,这种好事是很少的。对我很好的那个大叔在某个早上死了,而地道里流浪者们的“纸箱村落”也被清除一空,我只好回到歌舞伎町。也许是我太脏的缘故,大家都只是远远地看我,这让我再次强烈地产生了一种自己是排泄物的感觉。然后,不知怎么回事,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身处医院了。我从医院逃了出来,又回到了新宿,在车站的公共厕所里脱掉医院的棉布病服,换上了那条连体裤。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真子。

    “太可恶了。这种事情真是太可恶了。我知道……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我正蹲在路边,她突然过来抱住我的头哭了起来。金色的长发十分漂亮,眼睛也十分明亮,于是我也伏在她的膝头哭了起来。

    “真是太惨了。不那样做的话就没有活着的真实感吧!我知道,我都知道。所以,尽管哭出来吧,让眼泪尽情地流出来吧!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嗯,不是你的错。我都知道,都明白……来,我把你介绍给伙伴们。”

    所谓的伙伴,就是当时以“匪帮”闻名的少年团伙。他们划地盘,组团伙,同黑社会或警察发生各种冲突,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在新宿存活着。

    虽然我喜欢真子,但并不怎么喜欢其他成员。真子的哥哥“阿时”很擅长打架,像是成员中的领导,但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光跟班主任一样,充满了厌恶。他并没有赶我走,所以他也许还算是个好人,给我的食物也是同大家一样的,还给我治过几次伤。可能是因为我一直粘着真子的缘故,他才用那种眼光看我吧。因为真子实在太漂亮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她。

    我只有靠作战来报答自己领受到的恩情。不管对手是黑社会还是警察,我都毫无畏惧地一心想把对方杀死。因为说到底,流出来的血不都是一样的吗?看上去很了不起的人物流出来的血,跟我自己的、跟我那被烧成灰的父亲的血不都是一样的吗?

    看,我脚上流出来的鲜血。连体裤本身是黑色的,所以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把手在裤子上蹭几下再看,分明是鲜艳的红色。看,我的血也是一样的红色。如果是蓝色的,可能会大吃一惊,但完全没有那回事,就是最正常不过的红色。哪边更漂亮一些?胡说,明明就是一样的嘛。一样的就好。一样的话就可以安心了。因为这鲜红色十分漂亮,大家都是一样漂亮的鲜红,这样一来,不管怎么比,也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这不就让人很放心吗?明白吗?

    但是,真子老是在哭。每次看到我染上鲜红色的时候,她就会发疯似地哭个不停。这时候,她哥哥就会把她架开。我知道真子为什么哭,因为她对我说过“我不希望看到你受伤”。所以,每次我浑身缠满绷带的时候,就会觉得有些对不起真子。

    不过,听到同伴们“你这家伙真厉害啊”的称赞时,我还是非常高兴的。我开始觉得这也许就是我的立身之地、生存价值和我想做的事情。同伴们也开始把我放在眼里。望着真子的金色长发,我找回了久违的色彩。

    同伴之间都用简短的名字互相称呼。真子、阿楠、L、阿望、阿九、阿时。因为我不会说话,所以在地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刚一写完,真子就决定了我的名字,“那你就叫‘F’好啦”。真是个不错的名字,跟我的本名是完全不同的发音,让我有一种重新投胎做人的感觉。

    从那以后,打架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最前面。;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强,只是我从不放弃而已。尽管对手已经跪地求饶,自己也已遍体鳞伤,但我仍不收手。自然,受伤比较重的往往是我,但我从没有认输投降过。我无法投降。不管怎样,每次打到最后,总是对方在请求饶命。

    对了,就像那个男人一样。

    渐渐地,“F”这个名字在别的团伙中也有了点名气。甚至在“狭路相逢”的时候,对方都会绕道而行。虽然我并不觉得讨厌,但随着打架次数的减少,我的世界又变成了一片灰色。这让我感到有些痛苦。

    就是在这个时候,真子被杀了。

    发现真子尸体的是其他团伙的成员,他还特地跑来通知我们。在通往皇居的隧道里,真子全身赤裸地惨死在那里。一片凌乱,死得十分难看。

    “是那些混蛋。是那些混蛋把真子轮奸再杀了她。”

    阿望的声音在颤抖。

    “畜生!畜生!”

    阿九死命地捶打着地面。

    大家都瘫坐在路中央哭个不停。那个来通风报信的家伙并不是自己人却也跟着我们一起哭。喇叭声不绝于耳,但是谁也没有让开。大家就一直像这样在阿时的身后哭泣着。

    “……我要去报仇。请……给我……带路!”

    同伴们一开始听到我的话都大吃一惊,甚至都没搞清楚是谁说的。那个报信的人说“我劝你还是不要这样”,话音刚落,就听到警笛声由远而近,我们只得四下逃散。只有真子一个人被抛弃在了隧道里,我们只有逃跑,别无选择。

    我们从第二天开始寻找杀害真子的混蛋们。除了我以外,好像大家都知道是谁杀了她。我只是跟在他们后面。惯用的美工刀在口袋里咔咔作响,我只是跟在大家后面。

    搜查的第三天,我们终于找到了杀害真子的混蛋们——一个貌似大学生的三人组。他们拿着真假难辨的手枪。也许他们只是打扮得像大学生,实则是黑社会。但这并不重要。这个世上只有两种人,投降的人和不认输的人。而且,血的颜色也是一样的,都是漂亮的鲜红色。

    “是这家伙怎么都要……不过,不管怎么说也太过分了。我知道是他不对,让这家伙付出代价吧!”

    “喂,喂,没那回事吧。”

    “别放屁了!你一会儿用手掐她,一会儿又对她动手动脚,才把她弄死的!”

    “可是,你……你们又没有亲眼看见!”

    “还真就让我们看见了!你敢说你没有强暴她!”

    “这……这种事情,现在还提什么……”

    够了,我已经受够了。我要动手了。

    “呜哇!”

    “哎呀!”

    “别叫……诶?”

    是喷泉。鲜红的喷泉。红色液体飞溅之处,我的世界又恢复了彩色。从高楼间隙中望见的淡紫色天空、外墙的浓重绿色、对面外墙的米色,还有美工刀的粉红色。

    “呜哇!呜哇!呜哇……”

    对方同伙中早已经有一个人快步逃走了。但我却心情大好,抬头望着暮色低垂的天空。我想起了杀死那个男人时的情景,想起了我的母亲,想起了大叔那温暖的纸箱小屋,想起了真子那温柔的笑脸、美丽的金发。

    不知何时,我的同伴也都四散跑光了。脚边的家伙还在一下一下地抽搐着,他满脸鲜血,是我所熟悉的草莓般的鲜红。另外,不知为何,他的另一个同伙留在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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