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杰夫里·迪弗 本章:第三章

    “你认识艾奇森夫妇多久了?”

    开吉普车的人生着一张长脸,脖子上有几道赘肉。他把车挂到低档。爬上岭上镇北边的一段山路。旁边坐着的高大男子满有兴致地看着他换档,开车人觉得他那专注的模样有些古怪。

    “我认识他们很多年了,”他说。“很多年。”

    “我认识欧文,”开车人说。“跟他聊过几回。在五金店碰到过几次。是个不错的律师。”

    “大概有一百年了,我想。”

    “你说什么?”

    “尤其是莉丝。”

    “你一定更了解他们。”吉普车在一段凹凸不平的路上颠簸了一下。“你幸亏碰上我。今晚上要起风暴,谁也不愿意出门。气象预报说将有特大风暴,可现在只不过下了这么一场雨。”

    那大个子没说话。

    吉普车开过雪松路与北街的交界处,开车人似乎看到有个人吓得猛一转身,跳到了排水沟旁的山坡背后。开车人加大油门,沿着蜿蜒崎岖的雪松路前进。“你的车怎么了?”开车人问。

    “在一条滑溜的路上,汽车一下子就翻跟头,翻哪翻哪。”

    “找警察了吗?”

    “他们在别处忙着吗?有两个警察。两个年轻人。我挺抱歉。可怜的甘德森警察。我没有别的办法。”

    再也不干这种傻事了,开车人想。绝对不干。不管下不下雨,不管人家摔断手腕没有。

    大个子专注地望着路边的树,又认真地把靠近他的车门开关了七次。他问:“你当过兵吗?”

    该怎么回答呢?开车人寻思着。“当兵去过海外一次。驻扎在——”

    “军事情报机构?”

    “不。我是普通陆军。”

    “普通陆军?你知道林肯被刺的情况吗?”

    “嗯哼。”

    “头上中了一枪。或者说:在看戏的时候遇刺。两个答案都对。”

    “我知道。”哦,天,我怎么干出这样的傻事?“风暴还是来了。我纠正刚才说的话。幸亏我这辆车是四轮传动。”

    “四轮传动?是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开车人笑了一声:“人人都知道四轮传动是什么。”大个子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开车人用手背擦了一下没剃净胡须的脸,说:“我只是开个玩笑。”

    “说得好,”那人厉声说。他的上身越过变速杆,把一张圆脸凑到开车人跟前。“如果一个人到外国去了很久,他是不是有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四轮传动呢?”

    “这么一说,太有可能了。”

    “比如说,假若一个生活在一八六五年的人忽然出现,会怎么样呢?你难道会否认,他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四轮传动?”

    “太有可能了,”他无可奈何地又说了一遍。“哎,我看咱们真应当到医院去,给你看一下胳膊。”

    大个子抹了一把脸,他的手指像农民一样短粗,手上的皮肤像他的牙齿一样发黄。他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黑里透蓝的手枪。

    “啊,”开车人轻唤了一声,心里一个劲地祷告上帝。

    “送我去艾奇森家,”大个子喝道。“现在就送我去,用你这辆他妈的四轮传动车!”

    吉普车沿马路又开了几英里之后,司机煞了车,吓得膀胱发紧,双手颤个不停,他想,做了这样对不起艾奇森夫妇的事,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就是那条车道。”

    “很好,可我没看见门牌。”

    “就是这儿,瞧,门牌在玫瑰花下边那个信箱上。看见上面写的姓名了吧?你会打死我吗?”

    “你下车。我要破坏这辆车,让它再也开不动。”

    “行。我帮你破坏这辆车,咱们都下车吧。只求你别杀我。”

    “你曾经打算过去华盛顿吗?”

    “你说的是首都华盛顿?”

    “当然是首都华盛顿!华盛顿算什么玩意?”

    “不,不,我绝对不想去首都华盛顿。”

    “好。教我怎样拆这辆车。”

    “你只消拧下配电盘的盖,把它扔掉,车就没法开了。”

    “行动吧。”

    开车人打开汽车前盖,拧下配电盘盖抛进了树丛。大个子转身对他说:“你以为我是傻瓜吧?你在耍逆反心理的把戏。你说你不想去华盛顿,指望我会劝你去,对吧?”

    开车人结结巴巴地说:“你说得对,先生。”

    “好,现在跑吧。一直跑到华盛顿去,告诉他们有人要在这儿报仇。”

    “你会朝我背后开枪吗?”

    “把我刚才的话讲给他们听。”

    “你会朝——”

    “滚!”

    他跑了起来,不敢回头,心想跑不出十步就会被打死。二十步……五十步。他冒雨往前跑,从不敢回头,所以他没看见那大个子如何高举手枪蹑脚地在满是碎石和泥泞的车道上前进,像一名十九世纪的平克顿侦探。

    莉丝注视着妹妹的脸。在黑暗中她只看得见两个银白色亮点,那是妹妹的眼睛反射出的光亮。莉丝真想打开厨房里所有的电灯,即使可能会把一百个胡鲁贝克都引到家里来,她也想看到妹妹此刻的表情,判断她是在说真话还是撒谎。

    “告诉我,波霞,你知道罗伯特和我的事吗?我是说,在你……在你和罗伯特作爱之前?”

    不管是哪种情况她都输了。要么是情人背叛了她,要么是情人和妹妹一道背叛了她。但莉丝还是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嗨,莉丝,当然,不知道啦。我绝不会跟你过不去。这一点你当时难道还不清楚吗?”

    “我当时怎么会清楚呢?你是我亲妹妹,不过……我当时的确拿不准。”莉丝擦了一把眼泪,低下头来。“我以为他可能已经告诉你了,你还是我行我素,根本不当回事。”

    “不,他当然没告诉我。”

    自从在印第安舍身崖被疯人追赶之后,她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心慌意乱过。“我不知道。这几个月来,我一直不知道。”

    “相信我,莉丝。依照情理,罗伯特凭什么要对我说他和你的事?他想跟我睡觉。假如告诉我他是我姐姐的情人,不就把事情搞糟了吗?”

    “那次看见你和罗伯特在一起……”她闭上眼揉太阳穴。“今晚又看见你和欧文调情……”

    “莉丝!”

    “有这回事吗?”

    波霞紧抿着嘴。她终于说:“是的,我和他调情了。这并不等于要跟他睡觉。如果罗伯特说了你们俩的事,我就会拒绝他。男人都喜欢我,我对他们有吸引力。有时候我想,除了这种吸引力,我就一无所有了。”

    “哦,波霞,我恨的当然是罗伯特,不是你。当时我想揍他,想杀了他……”她的声音低了下来。“我又气又恨。凯丽尔的死就要怨他。凯丽尔看见你们之后惊吓得跑进山洞迷了路。”

    “跟我好过的男人多数都是罗伯特那样的人。这种人满街都是。真的,莉丝,他跟你太不合适了。”

    “不!事情不像你想的那样。我和他不是偶尔寻寻开心。罗伯特和我同病相怜。朵雷西想毁掉他。他们俩互相恨得跟仇人似的,一直在明争暗斗。至于欧文,他根本不像罗伯特那样爱我。我可以感觉到。和罗伯特相处就比出来了。去印第安舍身崖郊游前一天,那个星期六的夜晚,欧文去哈特福德加夜班,罗伯特来了。”

    “莉丝!”

    “听我说完。欧文来电话说,他要到凌晨两三点才能回家。罗伯特和我在暖房里作爱。我们在那儿待了几个小时。他扯下花瓣,用花瓣轻轻抚摸我——”莉丝合上眼睛,把头埋到膝上。“后来他向我求婚了。”

    “求婚?”波霞嗤地笑了一声。“他要你嫁给他?”

    “他和朵蕾西一直关系不好。几年来朵蕾西一直背着他勾搭别的男人。他要娶我。”

    “你拒绝了,对吧?”

    “我,”莉丝小声说,“拒绝了。”

    波霞摇摇头。“所以他恨你。所以在车里我一送媚眼他就上钩了。哦,老天,是我坏了你的事,对吗?”

    “我并不打算跟他吹,我只是还不能跟欧文离婚。心理上没有准备。欧文和那女人断绝来往是为了我。我觉得应当设法跟他和好。”

    “错了,莉丝。你错了。你怎么不抓住这个机会呢?天哪,也许这是你甩掉家庭包袱的最后机会。”

    莉丝困惑地摇摇头。“甩掉你?”

    “不,甩掉欧文。你早就该这样做了。”

    “你说家庭包袱是什么意思?”

    波霞笑了。“欧文是不是有点像爸爸?”

    “噢,别瞎说。你通俗杂志读得太多。他们俩可不一样。看看今晚他在干什么。”她望窗外一指。“他出门去是为了保护我。”

    “欧文很霸道,莉丝,跟爸爸一样。”

    “不!他是个好人。他的确爱我,以他自己的方式。”

    “是的,爸爸供我们吃穿,可那就算是爱我们吗?”波霞越说越生气。“如果有人对你说,‘这个星期你身上没洗干净’,这是爱你吗?对你说,‘你怎么穿这样低领口的上装?’这是爱你吗?撩起你的裙子用柳条打得你满身鞭痕,这是爱你吗?那棵柳树还长在院子里,我看见了。我要是搬到这儿来住,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棵他妈的柳树砍掉。”

    “告诉我,莉丝,上体育课的时候你怎么向同学解释的?你换衣服的时候大概是背对着衣柜。我对所有的人说,我先前有个情人,他跟我作爱时总喜欢把我捆起来,用鞭子打我。你听了别受不了。是你提起了‘爱’这个字。爱?说真的,假若我们俩在正常情况下长大,你怎么会隐居在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会成为我们那条街上最放荡的女人?”

    莉丝用手捂着脸,眼里涌出泪水。

    妹妹说:“莉丝,对不起。”她又笑着说:“瞧我这一回来,尽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我承受不了宅子里这种沉重的负荷。我知道我原不该跑来参加那次郊游。今晚我也不该上你们这儿来。”

    莉丝摸了一下妹妹的膝盖,发现波霞又戴上了那些华丽的银戒指,脖子上吊着一枚带斑点的水晶石,像一颗巨大的盐粒。过了一会,波霞把手放到姐姐又红又粗糙的手上,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随即又缩回去了。

    莉丝也缩回了手,望着窗玻璃上蜿蜒爬下的雨水。最后她站起来,说:“还得干一件事,我马上回来。”

    “什么事?”

    “我马上回来。”

    “你要出去?”波霞显得既担忧,又疑惑。

    “地下室门上的挂锁没锁上。我得去看看。”

    “别,莉丝。别去了。欧文肯定已经锁上了。”

    “恐怕没有。”

    波霞摇摇头,望着姐姐从衣袋里掏出手枪,笨拙地拉动滑座,上了一颗子弹。

    “莉丝……”

    “干什么?”

    “我……噢,没什么。”

    欧文·艾奇森浑身透湿,伏在排水沟的泥堤边上。天上闪电一来,他就像孩子似的把身子一缩。雷声震得他牙齿发颤,左臂一阵阵疼痛难当。

    到了这一步,他想,可别让雷把我劈死。

    他望着雪松路,五分钟前一辆吉普开过,后边溅起一道扇形泥浆。他认出那是威尔·麦卡夫里的车。他想,那老家伙一定是加完夜班开车回家去了。

    欧文又浸到冒着泡沫的脏水里。他不在乎这样恶劣的环境。打猎的时候他能忍受蚊子叮,蚂蝗咬,忍受摄氏四十三度的酷暑和零下三十四的严寒。今晚他只带了一枝手枪,二十发子弹。在其它情况下他不仅要带武器,还要背上八十磅重的背包,有好几次还得驮上一个垂死的同伴。

    他不怕环境的艰苦。最让他烦心的是——他追寻的猎物在哪儿?

    欧文已经将周围地形察看了十几遍。是的,他想,胡鲁贝克也许根本不走大路,而是穿过森林到住宅去。但这样他得有一个指南针,得花费好几个小时,得从湖里游过去,或是绕湖岸走过去——那里荆棘丛生,根本无法通行。另外,胡鲁贝克一直都喜欢走马路,他那失常的头脑似乎认为,人与人之间只能通过柏油或水泥马路建立联系。

    马路,欧文想。汽车……

    那辆吉普车……

    他记得威尔·麦卡夫里并不住在城镇的北边。他家那栋平房在镇子西边。如果要回家,他没必要走雪松路。不住在这一带的人走这条路只有一个原因——抄近道去切尔顿那家商场。然而现在已经深更半夜,所有商店都关了门。欧文望了一会黑沉沉的、被雨淋湿的公路,从水里爬出,挣扎着朝他的妻子和家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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