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的一个星期五,那份“死刑执行草案”终于上呈到法务部的“更生保护局。”那参事官立刻赶去找“赦免课”的课长,想要探询有关树原亮的赦免情况。
课长告诉他:“我已问过‘中央更生保护审查会’了,树原亮确实从未申请过赦免,他本人还一直坚称案发时的记忆已全然丧失。”
“丧失记忆能否成为停止行刑的事由?”
“此事不在本课考虑范围之内,因为这种心情方面的问题是由‘矫正局’负责的,他们早已审查完了。”参事官望着文件上的三个官章,其中也有矫正局局长的。对于要将树原亮处死,他们都签“照准”。由于保护局依法仅能审查赦免方面的事宜,无权对矫正局的结论提出异议。
参事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拿起草案详加观阅。他明知再怎么看也于事无补,但还是再看一遍,因为他认为这样做才比较对得起良心。若不知详情,怎能把别人送上死刑台呢?
但他愈看愈心冷,他想:赦免制度真的有发挥功能吗?所谓赦免,即是“针对司法结论,以行政判断变更刑事判决之效力”。简言之,就是“由内阁下令,取消罪犯之刑罚或予以减刑”。有人批评说这是“违反三权分立”,但此制度却能长久存在,原因是其高明的理念仍受到大众的支持,此理念就是:必须补救“由法律之一致性所导致的不当判决”或“以其他方式皆无法补救之误判”。
然而就现实状况来说,却是其弊远大于其利。
赦免方式可分“大赦”与“特赦”两种。
在皇室或国家有庆典、喜事、丧事时所颁布之普遍性赦免,谓之大赦。
昭和六十三年,昭和天皇病况恶化,内阁即令所有死刑均免除行刑。因为考虑到“如果天皇驾崩,必然大赦天下,死囚亦得蒙恩”,故而在行政上予以配合。此举原为行政官员的善行,不料反成悲剧。
数名尚在打官司的死囚重犯闻讯竟主动取消上诉,以便死刑判决得以确定。
悲剧的起因在于“大赦特赦,仅适用于判决确定之囚犯”。若是尚在打官司,或判决尚未确定,则不能蒙恩。如此一来,与其奢望上诉能获一线生机,倒不如把命赌在“大赦减刑”之上。
但后来的实际情形即是:大赦令虽颁怖,对象却仅限“微罪轻刑者”,而将那些很可能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死囚重犯排除在外。结果,那些自动放弃上诉的被告就这样自找死路,并且提早去阎王殿报到。
造成这种情形的罪魁祸首便是“大赦特赦的适用标准不明确”,也就是说,行政官员可以“随心所欲”订定标准。这种事屡见不鲜,证据俯拾即是,例如:在那些经由大赦特赦而获释复权的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违返选罢法”而遭起诉的。换句话说,优先获赦的竟几乎全是那些“为求当选而犯罪”的政治人物!
对于真正的重犯死囚,情形又如何呢?答案是:最近二十五年来,获大赦特赦者,一个也没有。
这跟“法院量刑逐年宽松”也有关。近年来,除罪大恶极之凶徒外,一般人已很少被判死刑了。现今的日本,每年约有一千三百多名杀人凶手被捕入狱,其中仅寥寥数名被判死刑,比率已在百分之零点五以下。以总人口而言,等于是“在几千万人中,只有一人会成为死囚”。那几个遭处极刑者,皆为“穷凶极恶的暴徒奸匪。”若再获大赦特赦,则天理可在?
参事官明知现实冷酷,对树原是爱莫能助,但他仍对“大赦特赦并无明确标准”一事耿耿于怀,心中老是在问:何谓“得参酌判决确定后之个别情形”?狱长所写的报告真能反映死囚的内心吗?会不会使“原本可获减刑者”也遭处极刑呢?这样符合赦免制度的基本精神吗?
他读完那草案,心想:就算我立刻盖章放行,相信也没有人会反对吧?
他回顾自己的一生,感慨万千。刚进法务部时,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参与这种“决定是否对死囚行刑”的工作。
他边盖章边想:这样未免太草率了。
来到最后一个地点的时候,南乡说:“可以高呼万岁了。”搜山行动持续三周,终于在梅雨季将过时结束,所有预定的范围均已搜遍。其间因纯一须回东京向监护所报到,故而休息半天。除此之外,每天都上山搜寻。
连日冒雨搜山,已经筋疲力尽,却找不到任何“楼梯”。
他们回到停车地点,纯一在路旁坐下。他浑身泥泞,气喘如牛,雨水从帽檐不断滴落。
“什么楼梯嘛!我看是错觉。”纯一说。
“只好这么解释了。”南乡把毛巾塞入雨衣中擦汗,同时说。
“我们既然无功而返,那树原亮就沉冤难雪了。”
“并非如此,我们现在也不是无计可施。等今晚杉浦先生来了,我们再和他讨论吧。”纯一想起杉浦律师的笑容。搜山工作在今天告一段落,所以杉浦预定到胜浦市来听取详细的报告。
纯一忽然想到:杉浦给的期限是三个月,那就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用。
“我们绝不能就此罢手。”纯一说完,见南乡露出感动的表情,慌忙又说:“当然是为救树原亮一命……而且还有钱可拿。”
“主要是要让令尊令堂快乐一些。”
“是啊。”纯一点头道。
“我却是为了要赚南风面包店的开业资金。”南乡笑道:“为钱做事,没什么可耻,不必害羞,因为还可以救人一命。”
“说得对。”
他们谈到这里便驱车下山,抵达胜浦市那栋公寓时才下午三点,比平时整整早了四个钟头。
洗好澡并做完洗衣等杂务后,杉浦律师恰好由东京赶到此地。
“连电视都没有呀?”
站在门口的杉浦面露惊讶神色道。
房间仅六蓆大,榻榻米上除棉被外一无所有。杉浦的目光在房内来回移动。
南乡苦笑道:“白天都在深山林内披荆斩棘,晚上有此陋室可睡已足够了。”
“两位如此辛苦,现在想必已体健身强了吧?”纯一被这话逗得笑出声来,因为他想到了南乡的肚子。已届中年的南乡原本腹大腰圆,近来那凸出的小腹已日渐缩小。
南乡道:“只可惜没找到那‘楼梯’。”
杉浦正色道:“两位请随我外出用餐,共同研商善后对策。”
他们离开公寓,由杉浦带路,来到车站前一家旅馆的附设寿司店门口。一进门,立刻被店员带到一个包厢内。看样子,大概是杉浦事先订好的,可能是想要慰劳南乡和纯一吧?
三人落座后便举杯相敬,把酒言欢,边吃边谈。寿司美味可口,纯一大快朵颐。他已多年未吃寿司,因此吃得津津有味,心中并盼望父母也能来此一饱口福。
酒过三巡,菜剩一半时,南乡才提到正事:“关于此案,今后……”
“且慢!”杉浦插嘴道,“由我先讲。”
“请说。”
“有个要求,要两位遵守。”杉浦露出为难的表情。
“什么要求?”
“我就直说好了……我的委托人说,若要做实地调查,希望只由南乡先生一人去做。”
“我一个人做?”南乡说完,望着纯一。
“委托人只提出这个要求,没说原因。”
纯一放下筷子发呆,美味寿司已食不下咽。他想:为何将我排除在外,我知道……“只因三上先生有前科是吗?”南乡似乎正在强遏怒气。
“一个坐过牢的人所搜集的证据,绝无法通过上诉申请的审查,对不对?”
“委托人并没有言明他的意图……”
“管他什么意图!你是不是曾把三上先生的经历告诉委托人了?”
“是。”杉浦道。
南乡眼珠转动,目光游移不定,口中喃喃念道:“什么烂东西!”纯一是第一次见到南乡发脾气的模样。从被捕入狱至今已有两年,他从未见过任何人为了袒护他而发怒,所以此刻他觉得很惊讶。
在尴尬的气氛中,南乡忽然展颜一笑,一边为杉浦斟酒,一边说:“如此一来,非但我吃亏,你也麻烦了。”
“此话怎讲?”杉浦问。
“譬如说,要找那什么楼梯,若无三上先生,我至少要花两倍的时间,今后也是一样。还有,孤军奋斗的话,洗雪冤情的成功机率就减少了一半。”
“哦!”
“再说到酬劳,我并不是说要你付两倍的钱,但我们有言在先,三上先生和我是要平分那笔钱的……”纯一又大吃一惊,也没想到南乡明知酬劳平分后收入会减半,还主动邀他加入。
“还没完呢!”南乡又露出淘气的笑容。
“杉浦先生,你该记得那笔事成之后的酬金吧?不是有签约吗?”
杉浦微笑不语,但表情似乎既尴尬又为难。
南乡继续说:“要不然这样好了:你就当作只雇用我一人,其他的不要管。我要另外找谁当助手,那是我的事,跟你无关。”
“唔……”杉浦歪着脖子沉思。
“这样一来就两全其美了,咱们三个领到成功酬劳的机率也增加了,况且……”南乡骤然肃容正色。
“三上先生若退出,我势必也要退出,那你就只好重新另觅人手,从头开始奋斗了。”
“啊,你难道是来真的?”
“当然啦!你选哪一种?”
“真服了你,唔,真是败给你了……”杉浦反覆说同一句话,可能是在慎重考虑。
南乡微笑以待。
“好吧!”杉浦终于说:“我只雇用你一人,这样可以吧?”
“可以。”南乡眉开眼笑说。
纯一正要开口,南乡又抢先道:“你别担心,一切有我。”纯一默然垂头。
“对不起。”杉浦向纯一道歉,然后以湿毛巾擦嘴。
“现在言归正传,假设树原亮的记忆并不可靠,那我们就必须改变行事方针了。”
“我同意。”南乡道。
“也就是说,不用再去确认那段记忆是否有误,直接去找出真凶即可。”南乡点点头。
纯一紧张起来:“这样的话,胜算有多少?”
“要做了才知道。”南乡想了一下,又问:“杉浦先生,你是专办刑案的吗?”
“是呀!所以才两袖清风。”
“那请教一件事:十年前留下的指纹,现在能否检验出来?”
“要视证物之保存状况而定,并非完全不可能。”
“是否撒铝粉即可?”
“那要新指纹才行。”
“铝粉我家有。”纯一插嘴道,“家父的工厂有采购这种原料。”
杉浦点头道:“不过,若是十年前的指纹,恐怕就有困难。我记得好像是要用什么气体或雷射光之类才可以。”
“哦。”杉浦颔首,然后正襟危坐道,“还有一事,必须注意,那就是时限的问题。”
“期限不是三个月吗?”
“不错,但树原亮的‘即时抗告’已在两天前遭到驳回,虽立即提出‘特别抗告’,但预料迟早也会遭驳回……换言之,第四次上诉就快要完全败阵了。”
“不错,已经是千钧一发,迫在眉睫了,顶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再不解决就……”
纯一和南乡送杉浦去胜浦车站坐车,然后步行返回公寓。回到二楼那陋室时已是晚上九点了。刚进房门,外面就下起倾盆大雨,那可能是梅雨季结束前必下的大雷雨。
纯一从小冰箱中拿出两罐啤酒,然后走进南乡的房间。
南乡在日光灯下盘腿而坐,表情沮丧,口中嗫嚅道:“时间紧迫,危如累卵……”纯一在他面前坐下,打开罐装啤酒的盖子,然后问:“死刑的行刑日期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在判决确定之后,法务部长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发出命令。此令一出,狱方人员必须在五日之内执行。”
“那期限应是六个月零五天才对。”
“不错,但这并未计入上诉和请求特赦的期间。若上诉申请花了两年,那期限就变成了两年六个月又五天。”
“树原亮的情形又是如何?”纯一很想回房去拿那份诉讼纪录。
“他的期限早就过了。判决确定至今已过了将近七年,他一直在狱中苟活,并未上绞架。就算扣除上诉申请的期间,也已经超过了十一个月。”
“为何至今尚未行刑?”
“只因法务部长不守法。”南乡笑道:“期限方面,法务部一向是能拖就拖。严格来讲,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已经执行的处决令都是违法的。”
“怎会这样呢?”
“因为没人会抱怨。对死囚而言,能多活几天还求之不得哩!对行刑者来说,能晚一点手染血腥也比较好过些。”纯一点点头,随即又问:“既然会拖,那树原亮应高枕无忧,我们又干嘛着急?”
“只因拖延的期间仍有平均值。根据资料,在判决确定后,再经过七年左右,就是最可能遭到处决的时刻。”纯一终于了解南乡和杉浦那般焦急的原因了。
南乡喝了几口酒,便躺下休息,并拿起扇子搧风。
纯一也觉得很热,便走到厨房开窗。外边大雨滂沱,雨丝穿过纱窗飞进来,但他不在乎。因为没冷气,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纯一回房后又问:“你是否认为十年前那凶器之上应留有指纹?”
“我想到的是印章和存摺,上面可能有指纹。但警方却找不到,连凶器也寻不着。这对咱们而言,也是好坏消息各一。”
“好消息是什么?”
“印章、存摺、凶器,三者仍都在山林中,而且是在一般人极难找到的秘密地点。”
“坏消息呢?”
“连咱们也休想找到。”
纯一只能苦笑,心想:这话不错,警方的大队人马都找不到了,何况是两个外行人?
“另一条管道就是追查血迹,中森检察官已说过那是B型血。还有,那块留在车祸现场的碎布,我猜就是凶手的。”
“我也这么认为。”
南乡起身说:“我打算分成两种情形来考虑,第一种是:真凶乃是死者夫妻的熟人;第二种则是陌生人。”
“有可能是熟人吗?”纯一口中这么问,心中却也认为比较可能是熟人。
“从那凶宅的位置来看,两者皆有可能。那木屋位处荒山野地,人迹罕至,一般盗匪窃贼会特地跑去那边作案吗?因此有可能是熟人所为;反过来说,或许正因地处偏僻,不易为人发现,所以才被盗贼相中的。另外我也想到:说不定那凶手一开始就选中了树原亮。”
“你是不是说真凶一开始就设计好要嫁祸给他?”
“正是!”南乡从背包中取出笔记簿,又说:“这是死者亲友的名单,若真凶为熟人,他的姓名应该在其中。”
纯一接过簿子翻阅,见上面有佐村光男四字,心想:这人也有可能是真凶吗?那……
就在此时,一种怪异的感觉忽然涌现在他心头,令他很不舒服。那是一种很像“大梦初醒,惊觉自己的邪恶”的感觉。
他猛然抬头。那种感觉彷佛已突然化身为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正在他背后张牙舞爪,随时会偷袭他。他的脑中一片混乱。
“你怎么了?”南乡问他。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纯一拚命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们若能找出真凶,将之逮捕归案,那……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当然是判死刑啦!”
“若其身世经历和树原亮不同,犯案动机也不一样,那有没有可能酌予减刑?”
“不可能,因为‘犯罪事实’并无不同。无论其处境有多可怜,法院都不会改变原先的判决。”
“这不是很矛盾吗?”纯一发觉自己好像十分激动。
“我这样奔波劳碌,为的是要替人雪冤,救人一命,可是一旦找出真凶,这真凶又必死无疑!那不就等于又害了另一条性命吗?”
“不错,只要是设有死刑制度的国家,都会这样。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
“那我岂不是害死那凶手?”
“你别无选择。”南乡疾言厉色道:“你如果袖手旁观,害死的就是一个无辜的人!”
“可是……”
“别可是了,你只能二选一。现在我们面前有两人即将溺毙,一个是含冤负屈的死刑犯,另一个是抢劫杀人的元凶,如果只能救一人,那你要救哪一个?”纯一总算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所犯的罪行愈重大,他的性命就愈不值钱,恰成反比。
他想到自己的情况时,只觉得不寒而栗。既已犯下伤害致死罪,那他的命不就不太值钱了吗?
“要是我,我才不救那个杀人凶手呢!”南乡斩钉截铁道。
“你可以不救,我不行。”纯一很不喜欢听见杀人凶手这四个字。
“我以前也杀过人,我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南乡的表情丝毫未变,似乎无动于衷。
纯一又说:“我不想再夺人性命了。”
此话一出,四周忽然静下来,只听得见雨声。
片刻后,南乡才开口说:“杀人凶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我也杀过两个人哩!”
“啊,你说什么?”纯一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曾亲手杀过两个人。”
纯一不解其意,心想这大概是在开玩笑。
然而,南乡此刻的表情已经僵住,双目神采尽失,完全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纯一见到他那黯淡无光的双眼,便觉得自己彷佛又听见了他每晚作噩梦时的喊叫声。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就是处决死刑犯。”南乡垂头道:“那是刑务官的工作。”纯一望着南乡,无言以对。